檀弓下第四
【原文】
君之適长殇[1],车三乘[2];公之庶长殇[3],车一乘;大夫之適长殇,车一乘。
【注释】
[1]適:同“嫡”。下同。长殇:十六至十九岁之间夭亡。
[2]车:孙希旦说:“此车谓生时所乘,葬时用为魂车者也。”
[3]公:也是指诸侯。
【译文】
国君的嫡子在十六至十九岁之间夭亡的,用三辆车随葬;国君的庶子在十六至十九岁之间夭亡的,用一辆车随葬;大夫的嫡子在十六至十九岁之间夭亡的,用一辆车随葬。
【原文】
公之丧[1],诸达官之长杖[2]。
【注释】
[1]公:孔疏:“五等诸侯也。”
[2]达官:孔疏:“谓国之卿大夫、士被君命者也。”孙希旦说,达官之长,“谓大夫也”。此指由国君直接任命的官员。杖:丧杖。
【译文】
诸侯的丧事,由诸侯直接任命的官员要拄丧杖。
【原文】
君于大夫,将葬,吊于宫[1],及出,命引之[2],三步则止。如是者三,君退。朝亦如之[3],哀次亦如之[4]。
【注释】
[1]宫:殡宫,即灵柩停放之处。
[2]引:拉。这里指拉柩车。
[3]朝:郑注:“丧朝庙也。”指灵柩朝祖庙。
[4]哀次亦如之:郑注:“他日宾客所受大门外舍也。”指柩车到达孝子居丧的舍庐,孝子要哭踊致哀。国君吊唁死者时间、地点不定,或在柩车朝庙时,或在柩车到舍庐时,都像到殡宫吊丧一样行礼。次,指舍庐、垩(è)室,即守丧时,在寝门外临时搭建的简陋的庐舍。
【译文】
国君参与大夫的丧事,死者将要出葬,国君去殡宫吊丧,柩车离开殡宫出门,国君命人手执柩车的绳索拉车,走三步就停止。如此拉三次,国君离开。如果是柩车朝祖庙时国君来吊丧,也是如此行礼;柩车到孝子居丧、哭踊致哀的舍庐时,国君来吊丧,也是如此行礼。
【原文】
五十无车者,不越疆而吊人[1]。
【注释】
[1]“五十”二句:五十岁时气力开始衰弱,前文《曲礼上》有“老者不以筋力为礼”,正是此意。
【译文】
五十岁而没有车的老人,不须越境去吊唁他人。
【原文】
季武子寝疾[1],固不说齐衰而入见[2],曰:“斯道也,将亡矣。士唯公门说齐衰[3]。”武子曰:“不亦善乎!君子表微[4]。”及其丧也,曾点倚其门而歌[5]。
【注释】
[1]季武子:郑注:“鲁大夫季孙夙也。”其鲁国大夫季孙夙,把持鲁国朝政,位高权重,国人事之如君。
[2](jiǎo)固:鲁国人。说:通“脱”。
[3]士唯公门说齐衰:按照礼制规定,士只有进入国君之门要脱掉齐衰丧服,进入大夫之门无须脱掉齐衰丧服。这里是说固没有因季武子位高权重就违背礼制,依然穿着齐衰丧服入见。
[4]表:明。微:小。
[5]曾点:曾参的父亲,字晳。也是孔子的学生。倚其门而歌:按照礼制,只有国君去世才废乐,大夫去世不必废乐,这是说曾点和固一样不因季武子位高权重就不遵循礼制,为他的去世而废乐。据万斯大、闫若璩、毛奇龄等学者考证,季武子去世时孔子年方十七岁,曾点的年龄应在八岁以下,不可能有“倚其门而歌”之事。文中或仅客观记录曾点年少唱歌之事实,与曾点主观上遵循或违背礼仪并不相干。
【译文】
季武子卧病在家,固正为亲人服丧穿着齐衰服,他没有脱下齐衰丧服就进了季武子家门去见他,说:“这样的礼仪,很快要丢失了。士只有进入国君家的大门才脱掉齐衰服的。”武子说:“你做得不也很好嘛!只有君子能够彰显礼仪的细微之处呢!”等到季武子去世了,按照礼制众人不须废乐,因此曾点靠着他家大门唱歌。
【原文】
大夫吊,当事而至[1],则辞焉[2]。
【注释】
[1]当事:指丧主正忙于殡殓等事。大夫地位尊贵,若前来吊丧,主人无事就要立即拜谢,有事则要派人告知。
[2]辞:告。指向来吊唁者报告丧主正忙于殡殓等事。
【译文】
大夫前来吊丧,如果丧主正忙于殡殓等事,就派人告诉大夫,请他稍等片刻。
【原文】
吊于人,是日不乐[1]。妇人不越疆而吊人。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
【注释】
[1]是日不乐(yuè):郑注:“君子哀、乐不同日。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乐,演奏音乐。
【译文】
为别人吊丧那天,就不演奏音乐。妇人不越境去吊唁他人。吊丧那天,不饮酒不吃肉。
【原文】
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1],皆执绋[2]。
【注释】
[1]圹(kuànɡ):墓坑。
[2]绋(fú):引棺下葬所用的绳索。
【译文】
死者下葬当天去吊丧,一定要帮忙拉柩车的绳索,如果跟随着柩车,去到墓穴,就要帮忙牵拉系着棺木下葬的绳索。
【原文】
丧[1],公吊之[2],必有拜者[3],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4]。吊曰:“寡君承事[5]。”主人曰:“临。”
【注释】
[1]丧:孔疏:“丧,谓诸侯臣之丧。”孙希旦说:“此谓在他国而死者也。”指诸侯之臣到他国而死亡的。
[2]公吊之:孔疏:“公来亲吊,或遣人来吊。”
[3]必有拜者:一定要有人作为丧主方的代表,拜谢来吊丧的人。
[4]州里:与死者同州、同里的老乡。舍人:与死者同住在他国馆舍的人。
[5]承事:郑注:“示亦为执事来。”即承办料理丧事。
【译文】
死在他国,如他国的国君前来吊丧,一定要有代表丧主方拜谢的人,即便是朋友、在他国的同州同里的老乡、同在馆舍的旅人都可以。国君吊丧的傧者说:“敝国国君前来帮助料理丧事。”丧主方的代表回答说:“多谢屈尊光临。”
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
【译文】
国君如果在路上遇到柩车经过,一定要派人前去吊丧。
【原文】
大夫之丧,庶子不受吊[1]。
【注释】
[1]不受吊:不能接受亲朋的吊唁,即不能作为丧主。
【译文】
大夫的丧事,嫡子为丧主,庶子不能接受亲朋的吊唁。
【原文】
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1],哭之適室[2],子为主[3],袒、免、哭、踊[4],夫入门右[5],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6],狎则入哭[7]。父在,哭于妻之室[8];非为父后者,哭诸异室。
【注释】
[1]为父后:为父亲的继承人,即嫡长子。
[2]適(dí)室:正寝。適,同“嫡”。下同。
[3]子为主:自己的儿子作为丧主。这是因为夫对妻的兄弟无须服丧,而外甥应为舅服缌麻,所以命儿子作为丧主受吊拜宾。
[4]免(wèn):同“”,一种吊丧的发式。见《檀弓上》“公仪仲子”节注[2]。
[5]夫:孔疏:“夫谓此子之父,即哭妻兄弟者也。”
[6]“使人”二句:孔疏:“以门内有哭则乡里闻之必来相吊,故主人所使人出门外告语来吊者,述所哭之由也。”
[7]狎:郑注:“相习知者。”
[8]“父在”二句:如父亲健在,父亲住在正寝,因此要在妻子的寝室中哭。
【译文】
妻子的兄弟是他父亲的继承人而去世,要在正寝为他哭悼,让自己的儿子作为丧主,袒露左臂、束着发、号哭、跳脚,丈夫进入寝室的右侧,派人站在门外,告诉乡里听见哭声而前来吊丧的人死者是谁,亲近熟识的人就进门哭。如果父亲健在,就在妻子的寝室哭;死去的妻弟如果不是其父的继承人,就在别的寝室哭他。
【原文】
有殡,闻远兄弟之丧[1],哭于侧室。无侧室,哭于门内之右。同国,则往哭之。
【注释】
[1]闻远兄弟之丧:孔疏:“谓异国也。”
【译文】
亲人去世殡殓后停柩在堂,又听到在他国的远房兄弟去世的消息,就在寝室之侧的屋子为他哭悼。如果寝室之侧没有屋子,就在门内右侧哭悼。如果去世的远房兄弟和自己同在一个国家,就要亲自前往去哭悼他。
【原文】
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往哭之。或曰:“齐衰不以吊[1]。”曾子曰:“我吊也与哉[2]?”
【注释】
[1]齐衰不以吊:已经服齐衰之人不可以再去为别的死者吊丧。《杂记下》:“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
[2]我吊也与哉:曾子解释说,自己与子张有兄弟情谊,他是去哭悼死者的,并不是吊丧。《杂记下》:“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
【译文】
子张去世,曾子正为母亲服丧,穿着齐衰就去哭子张。有人说:“正在服丧穿着齐衰是不可以为别人去吊丧的。”曾子说:“我这是吊丧吗?”
【原文】
有若之丧,悼公吊焉[1],子游摈由左[2]。
【注释】
[1]悼公:郑注:“鲁哀公之子。”
[2]摈由左:子游担任傧者,在鲁悼公的左侧辅助悼公行礼。子游的做法是正确的,时人多以为辅助国君行丧礼与为国君传诏辞一样,都要站在国君的右侧。子游是懂礼仪的人,因此站在正确的位置上。摈,通“傧”,郑注:“相侑丧礼者。”
【译文】
有若的丧事,鲁悼公前去吊丧,子游站在鲁悼公左侧辅助悼公行礼。
【原文】
齐谷王姬之丧[1],鲁庄公为之大功[2]。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3]。”或曰:“外祖母也,故为之服[4]。”
【注释】
[1]谷:郑注:“当为‘告’,声之误也。”王姬:周天子的女儿,齐襄公的夫人。
[2]鲁庄公:是齐襄公的妹妹文姜之子。
[3]“由鲁嫁”二句:天子嫁女于异姓诸侯,由同姓诸侯主婚。王姬嫁给齐襄公时是鲁国主婚,因而认为鲁庄公把王姬当做自己的姐妹,为她服大功。
[4]“外祖母也”二句:以为王姬是鲁庄公的外祖母,因此庄公要为她服丧的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王姬是庄公的舅母,而外甥对于去世的舅母是无服的。即便王姬是庄公的外祖母,按照礼制也是服小功,因而此说错误。
【译文】
齐国发讣告通知鲁国,齐襄公的夫人王姬去世,鲁庄公为她服大功。之所以服大功,有人说:“因为王姬是由鲁国主婚嫁到齐国的,所以庄公把她看作是自己的姐妹而服大功。”也有人说:“这是因为王姬是庄公的外祖母,所以为她服大功。”
【原文】
晋献公之丧[1],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2],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3],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4]!”以告舅犯[5]。舅犯曰:“孺子其辞焉!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而天下其孰能说之?孺子其辞焉!”公子重耳对客曰:“君惠吊亡臣重耳,身丧父死,不得与于哭泣之哀,以为君忧。父死之谓何?或敢有他志,以辱君义。”稽颡而不拜[6],哭而起,起而不私。子显以致命于穆公[7]。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颡而不拜,则未为后也[8],故不成拜。哭而起,则爱父也;起而不私,则远利也。”
【注释】
[1]晋献公:名诡诸,重耳之父。因听信宠姬骊姬谗言,害死公子申生,次子重耳出亡在狄。
[2]秦穆公:名任好,春秋时期的著名国君,在位39年。能任用贤臣,富国强兵,使秦国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公子重耳:即晋文公,晋献公之子。在其父听信谗言害死申生后,在外流亡长达19年,后得贤臣与秦穆公支持返国为君,为春秋时期的著名国君。
[3]斯:此,这。指国君去世,新君未立之际。
[4]孺:郑注:“稚也。”
[5]舅犯:晋国名臣狐突之子狐偃,公子重耳的舅舅,字子犯,故称“舅犯”。
[6]稽颡(sǎnɡ)而不拜:稽颡,是为父丧哀痛。不拜,是不以丧主自居而对宾客的吊唁不予拜谢。
[7]子显:秦穆公的使者公子絷。
[8]后:继承人。
【译文】
晋献公去世治丧,秦穆公派人去狄向公子重耳表示吊唁,使者转告秦穆公的话说:“寡人听说:失去国家常在此时,得到国家也常在此时。即使你严肃地在忧伤的服丧中,但逃亡在外的时间不可以太久,时机也不可以失去。你请考虑一下吧!”公子重耳把这番话告诉舅舅子犯,子犯说:“你还是推辞掉吧!逃亡在外的人没有什么可宝贵的,把热爱自己的亲人当做宝。父亲去世意味着什么啊?如果以此图谋获利返国,这样做天下人谁能帮你开脱罪责?你还是推辞掉吧!”公子重耳于是对使者说:“承蒙贵国之君施惠来吊唁在外流亡的臣子重耳,身在国外而父亲去世,不能回国参与哭悼致哀,让贵国之君为我担忧。父亲去世意味着什么啊?我于悲哀之外怎敢别有图谋,让贵国之君的厚义受到玷辱。”重耳磕头触地但没有向使者行拜礼,哭悼后站起来,起来后不再与使者私下说话。子显回国向秦穆公复命。秦穆公知道公子重耳的举动后说:“公子重耳真是仁人啊!只磕头触地而没有向使者行拜礼,这是没有把自己当做父亲的继承人,所以没有答谢行拜礼。哭着站起来,是爱敬父亲的表现;起身后不再和使者私下说话,是远离谋利。”
【原文】
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1]。
【注释】
[1]自敬姜之哭穆伯始:穆伯是鲁国的大夫,季悼子之子公甫靖。敬姜是他的妻子。按照丧礼规定,亲人在为死者朝夕哭时要掀开堂上的帷幕,敬姜为避嫌,哭时也不掀开帷幕。
【译文】
停柩在堂,堂上围着帷幕,朝夕哭时不掀起帷幕,这不是古代丧礼的礼制,是从敬姜哭穆伯才开始的。
【原文】
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君子念始之者也[1]。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2]。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北面,求诸幽之义也[3]。拜稽颡,哀戚之至隐也[4]。稽颡,隐之甚也。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5],用美焉尔[6]。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爱之,斯录之矣;敬之,斯尽其道焉耳。重[7],主道也。殷主缀重焉,周主重彻焉。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唯祭祀之礼,主人自尽焉尔,岂知神之所飨,亦以主人有齐敬之心也[8]!辟踊[9],哀之至也。有算[10],为之节文也。袒、括发,变也。愠,哀之变也。去饰,去美也。袒、括发,去饰之甚也。有所袒,有所袭,哀之节也。弁绖葛而葬,与神交之道也,有敬心焉。周人弁而葬,殷人冔而葬[11]。歠主人、主妇、室老[12],为其病也,君命食之也。反哭升堂[13],反诸其所作也[14]。主妇入于室,反诸其所养也[15]。反哭之吊也,哀之至也。反而亡焉,失之矣,于是为甚。殷既封而吊[16],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悫[17],吾从周。”葬于北方[18],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既封,主人赠[19],而祝宿虞尸[20]。既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21]。有司以几筵舍奠于墓左,反,日中而虞。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是日也,以虞易奠[22]。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明日,祔于祖父[23]。其变而之吉祭也,比至于祔,必于是日也接,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殷练而祔[24],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
【注释】
[1]君子念始之者也:因父母生育孩子,如果孝子因悲伤过度而使身体损伤,是对父母的不孝,所以君子要节哀、顺变。
[2]有祷祠之心:这里是说招魂时要和向神祈祷一样诚信。
[3]“北面”二句:北面往往是幽暗的地方,鬼神处于幽暗之地,所以向鬼神祈求时要面向北。
[4]隐:郑注:“痛也。”
[5]食道:孔疏指“饭食之道”,即人所造作之饭食。
[6]用美焉尔:孔疏:“必用米、贝者,以食道亵,米、贝美,尊之不敢用亵,故用米、贝。”米、贝以自然天性为美。
[7]重(chónɡ):郑注:“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即制作神主之前作为死者灵魂的凭依。其形制是木杠上端用绳穿孔,绳子两端各悬挂一瓦鬲。死者埋葬后,重不必随葬,只就地掩埋。
[8]齐:音zhāi。
[9]辟踊:捶胸跳脚。
[10]算:郑注:“数也。”此指计算哭丧时踊、跳的次数。据孔疏,每一踊三跳,三踊九跳,合为一节。士死后至殡,凡三踊。大夫五踊,诸侯七踊。
[11]冔(xǔ):殷人的祭冠。
[12]歠(chuò):喝粥。主人:死者之子。主妇:死者之妻。室老:家臣。
[13]反哭:死者葬后,主人返回庙哭。
[14]所作:郑注:“亲所行礼之处。”即死者生前祭祀及婚冠之礼行礼处。
[15]所养:郑注:“亲所馈食之处。”即死者生前馈食之处。
[16]封:孔疏,殷既不为坟,故知封当为作“窆”。即下棺入墓穴。
[17]悫(què):直率少文。
[18]北方:北郊。
[19]赠:主人将币帛放入死者圹中。《仪礼·既夕礼》:主人“赠用制币、玄束”,即一丈八尺的帛和黑色、浅黄色的五匹布。
[20]祝:负责主持祭祀的神职人员。宿虞尸:邀请虞祭上充当尸的人。宿,动词,邀请。虞,丧礼安神之祭。
[21]有司视虞牲:办事人员要在墓道的左侧设置几案和席子,放好祭品。这是因为亲人葬在这里,主人因而要礼敬这里的神。
[22]以虞易奠:虞祭前没有尸,只在地上摆放为死者准备的祭品。虞祭后就立尸行礼,撤掉祭品。
[23]祔(fù)于祖父:在死者的祖父庙中举行祭礼,使其神灵归附于祖父。祔,祭名。将死者的神主按礼仪移入祖庙附于先辈加以祭祀。祔祭要求昭穆顺序,祖孙位置相同,所以在祖父庙中举行祔祭。
[24]练:小祥祭。
【译文】
父母的丧事,孝子悲哀到了极致。但要节制自己的悲伤,顺着悲伤的情绪由重至轻的变化,因为君子想到父母生育自己,不能使自己的身体有所损伤。招魂,是尽自己可以爱亲人的方式,要有向神祈祷的诚心。希望亲人能从幽暗的地方返回,这是求助于鬼神的方式。招魂时要面向北,这是寻求于幽暗地方的意思。拜谢宾客的吊丧和磕头触地,这是哀伤最悲痛的表现。磕头触地,又是悲痛中最重的表达方式。为死者饭含时要用米和贝,这是不忍让亲人口中空虚。不用熟食作为饭含,而要用自然所产的米、贝。铭,是神明的旌旗,因为死者的形貌已经不能分别了,所以要在旗上写上他的名字作为标记。爱去世的亲人,所以把他的名字记录在旗子上;尊敬去世的亲人,所以旗的规格、尺度要与他的身份、地位相符合。重,和神主的作用相同。殷人在殡礼制作神主后将重与神主相连缀,悬挂在庙中,而周人则撤掉重,埋在门外道路的左侧。供奉死者祭品,要用没有装饰的朴素器具盛放,因为亲人哀伤的心也是朴素无装饰的。只有葬后的祭礼主人自尽敬神之心,才用带有装饰的器具,怎么能知道神灵一定会享用祭品呢,只不过是体现主人庄重恭敬的心而已!捶胸顿足,是哀痛至极的表现。但要按着一定的次数,这是为了节制亲人的哀伤而作的规定。袒露左臂,去掉束发的布帛,仅用麻绳束发髻,这是外表装束上的变化。愤懑,这是哀伤之情的变化。去掉衣服上的装饰,就是去掉华美。袒露左臂、去掉束发的布帛,这是去掉身上装饰最极端的表现。但有时要袒露左臂,有时又要穿好外衣,这是说哀伤还是要有所节制的。要戴着缠有葛绖的爵弁去参加葬礼,这是与神明的交往方式,并体现主人有恭敬之心。周人戴着爵弁行葬礼,殷人戴着冔行葬礼。亲人去世后,要让主人、主妇和家臣喝一些粥,因为这三人由于悲伤已经无心饮食,怕他们因此病倒,所以国君命令他们要进食。死者葬后,主人要返回庙中上堂而哭,这是返回死者生前祭祀行礼的地方。主妇进入室内而哭,这是死者生前馈食的地方。返回庙中哭时亲朋要前去吊丧,这时是亲人最悲伤的时候。因为回来时发现亲人已经再也看不见了,永远地失去了,所以说是最悲伤的时刻。殷人在下葬时就去吊丧,周人则在返回庙哭时去吊丧。孔子说:“殷人的做法太直接朴素了,我赞成周人的做法。”要埋葬在北郊,头朝北,这是夏、商、周通用的礼节,因为鬼神要到幽暗的地方的缘故。死者下棺后,主人要把币帛送到圹中,祝要先返回去请虞祭中充当尸的人。等到返回庙哭后,主人和相关人员去检查虞祭所用的牺牲。另外办事人员要在墓道的左侧设置几案和席子,放好祭品,礼敬地神,返回家后,正午举行虞祭。下葬的当天就举行虞祭,这是因为不忍和亲人的神灵分开一天的缘故。就在当天,用虞祭的礼节代替奠祭的礼节。卒哭祭时,祝要致辞说“丧祭已经完成了”。卒哭祭这一天,用吉祭的礼节代替丧祭的礼节,卒哭祭的第二天,主人要捧着死者的神主在死者的祖父庙中举行祔祭,使其神灵归附于祖父。丧祭变成吉祭后,紧接着第二天的祔祭,一定要一天接连着一天,这是不忍心亲人的神灵有一天无所归依。殷人在练祭的第二天举行祔祭,周人在卒哭祭的第二天举行祔祭。孔子认为殷人的礼节好。
【原文】
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1],恶之也,所以异于生也。
【注释】
[1]巫、祝、桃、茢(liè)、执戈:孔疏:“君往临吊,则以巫执桃,祝执茢,又使小臣执戈。”陪伴国君前往吊丧的巫、祝、小臣,巫拿着桃枝,祝拿着笤帚,小臣拿着戈,这是为了扫除不祥,压住凶邪之气。茢,笤帚。
【译文】
国君亲临臣下的丧事,巫要拿着桃枝,祝要拿着笤帚,小臣拿着戈,这是要扫除不祥,保卫国君,压住凶邪之气,所以对待死者与对待生者的礼节是不同的。
【原文】
丧有死之道焉[1],先王之所难言也。
【注释】
[1]死:澌灭,渐渐灭失。
【译文】
丧就是澌灭的意思,只是先王难以直言罢了。
【原文】
丧之朝也[1],顺死者之孝心也[2]。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
【注释】
[1]丧之朝也:郑注:“朝,谓迁柩于庙。”指出葬前拉着柩车去朝庙。
[2]顺死者之孝心也:为人子,要“出必告,反必面”,即出门要报告,返回要汇报,柩车朝庙,就像活人出门告亲,是顺应死者的孝心礼节。
【译文】
出葬前要拉着柩车去朝庙,这是顺应死者的孝心。因哀伤要永远离开自己的居室了,所以要到祖庙、父庙辞别后再出行。殷礼朝庙后就停柩在祖庙,周礼朝庙后就去下葬。
【原文】
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1]!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刍灵[2],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3],不殆于用人乎哉!
【注释】
[1]殆(dài):接近。殉(xùn):郑注:“杀人以卫死者曰‘殉’。”即杀死活人为死者陪葬。
[2]涂车:用泥做的随葬用的车子。刍灵:郑注:“束茅为人马。”即用茅草编扎人和马用于陪葬。
[3]俑:偶人,有土偶、木偶等。
【译文】
孔子说:制作明器的人,懂得丧事的道理,随葬备齐了器物而不可使用。可哀啊!死人而用活人的器物随葬,不是与用人殉葬几乎一样吗!之所以叫做明器,是将死者当作神明看待。泥做的车子,茅草扎束的人和马,自古以来就有的,这就是使用明器的道理。孔子认为,编扎草人、草马的是心地善良的人,认为制作人偶的是没有仁心的人,用人偶不是与用人殉葬几乎一样啊!
【原文】
穆公问于子思曰:“为旧君反服[1],古与?”子思曰:“古之君子[2],进人以礼,退人以礼,故有旧君反服之礼也。今之君子,进人若将加诸膝,退人若将队诸渊[3],毋为戎首[4],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礼之有?”[5]
【注释】
[1]为旧君反服:为故国的国君服齐衰三月。《仪礼·丧服》记载了为旧君服丧的三种情况:退休的官员为曾侍奉过的国君服丧;大夫离开故国,去往他国,他的妻子和长子为故国国君服丧;将要被放逐出境的大夫为国君服丧。这里说的应是第三种情况。
[2]君子:指国君。
[3]队:同“坠”。
[4]戎首:郑注:“为兵主来攻伐曰‘戎首’。”
[5]郭店楚简中有《鲁穆公问子思》篇,内容与本节不同,或可参考。
【译文】
鲁穆公询问子思说:“为故国的国君服齐衰三月,这是古代的礼节吗?”子思回答说:“古代的国君,提拔进用人遵循礼节,辞退罢免人也遵循礼节,所以以前有为故国国君服齐衰三月的礼节。现在的国君,提拔进用人时好像喜欢得要把他抱在膝上,辞退罢免人时又好像憎恶得要让他坠入深渊,这样被放逐出国的人不为首领军攻打故国,就算是不错了,哪有什么为故国国君服丧的礼节呢?”
【原文】
悼公之丧,季昭子问于孟敬子曰[1]:“为君何食?”敬子曰:“食粥,天下之达礼也。吾三臣者之不能居公室也[2],四方莫不闻矣。勉而为瘠[3],则吾能,毋乃使人疑夫不以情居瘠者乎哉?我则食食。”
【注释】
[1]季昭子:季康子的曾孙,名强。孟敬子:孟武伯之子,名捷。
[2]三臣:郑注:“仲(孟)孙、叔孙、季孙也。”为世代专权的鲁国大夫,权倾朝野。不能居公室:不能以臣礼侍奉国君。公室,这里指代鲁君。
[3]瘠:因吃得少而消瘦。
【译文】
鲁悼公的丧事,季昭子询问孟敬子说:“为国君服丧该吃什么?”孟敬子回答说:“喝粥,这是天下人都通行的礼节。但我们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大夫不能以臣礼侍奉国君,四方之人没有不知道的。勉强喝粥饿瘦,我即使能做到,不还是会怀疑我不会以悲伤之情而消瘦吗?我还是正常吃饭吧。”
【原文】
卫司徒敬子死[1],子夏吊焉,主人未小敛,绖而往。子游吊焉,主人既小敛,子游出绖,反哭。子夏曰:“闻之也与?”曰:“闻诸夫子:主人未改服[2],则不绖。”
【注释】
[1]司徒敬子:卫国公子许的后代。司徒,以官为氏。
[2]改服:用麻束发,头上缠着麻制的丧带,腰上系着麻制的丧带。
【译文】
卫国的司徒敬子去世,子夏前去吊丧,主人还没有小殓祭之前,子夏头上就缠好麻制的丧带,腰上系好麻制的丧带去吊丧。子游也去吊丧,主人完成小殓祭后,子游出门,头上缠着丧带,腰上系着丧带,返回室内哭悼。子夏问子游:“听说过吊丧的礼仪吗?”子游回答:“听夫子说过:小殓之前主人还没有改服,吊丧的人就不能头上缠着、腰上系着丧带去吊丧。”
【原文】
曾子曰:“晏子可谓知礼也已[1],恭敬之有焉。”有子曰:“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遣车一乘[2],及墓而反[3]。国君七个[4],遣车七乘;大夫五个,遣车五乘。晏子焉知礼?”曾子曰:“国无道,君子耻盈礼焉。国奢则示之以俭,国俭则示之以礼。”
【注释】
[1]晏子:名婴,字平仲。齐国大夫。以生活节俭、智慧谦恭著称。
[2]遣车:送葬时载牲体的车子,下葬时连同牲一起入圹。
[3]及墓而反:这是说晏子赠送的随葬车子仅一辆,也没有参加繁缛的葬礼,到墓地等棺柩下葬就很快返回了。
[4]个:遣车所载每包牲体的个数。《集解》引贾公彦说:“大夫三牲九体,折分为二十五,苞五个,诸侯苞七个。”
【译文】
曾子说:“晏子可以说是懂礼的人了,知道礼仪要讲恭敬。”有若说:“晏子一件狐皮大衣穿了三十年,亲人去世他赠送的随葬的遣车只有一辆,到墓地很快就结束返回。按礼仪,国君的遣车应载每包七段牲肉,共七辆遣车;大夫的遣车应载每包五段牲肉,共五辆遣车。晏子的葬礼不符合礼节,怎么能算是懂礼呢?”曾子说:“国家无道,君子就以礼节奢侈完备为耻。国人过于奢侈就要向人们展示节俭的重要性,国人过于节俭就要像人们展示什么是正规的礼节。”
【原文】
国昭子之母死[1],问于子张曰:“葬及墓,男子、妇人安位?”子张曰:“司徒敬子之丧,夫子相[2],男子西乡[3],妇人东乡。”曰:“噫!毋!”曰:“我丧也斯沾[4]。尔专之,宾为宾焉,主为主焉,妇人从男子皆西乡。”
【注释】
[1]国昭子:郑注:“齐大夫。”
[2]相:主持辅导礼仪的司仪。《周礼·秋官·司仪》:“司仪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郑注:“出接宾曰摈,入赞礼曰相。”
[3]乡:通“向”。下同。
[4]斯:尽。沾:通“觇”(chān),视。
【译文】
国昭子母亲的丧事,国昭子询问子张说:“出葬到墓地后,男人、妇人的站位应是如何?”子张回答说:“司徒敬子的丧事,夫子担任相,让男人面朝西,妇人面朝东。”国昭子说:“噫!不要!”又说:“我家的丧事,大家都会来看、来学。丧礼就由你负责,让来宾都站在宾位,女宾随男宾面向东;主家都站在主位,主家的妇女随男人面朝西。”
【原文】
穆伯之丧,敬姜昼哭;文伯之丧[1],昼夜哭。孔子曰:“知礼矣[2]。”
【注释】
[1]“穆伯”三句:穆伯,鲁国大夫。敬姜是他的妻子,文伯是穆伯和敬姜的儿子。
[2]知礼矣:郑注:“丧夫不夜哭,嫌思情性也。”
【译文】
敬姜丈夫穆伯的丧事,敬姜只在白天为他哭;敬姜儿子文伯的丧事,敬姜则白天晚上都哭。孔子说:“敬姜是懂礼的人。”
【原文】
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不哭,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以将为贤人也,吾未尝以就公室[1]。今及其死也,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哭失声。斯子也,必多旷于礼矣夫!”[2]
【注释】
[1]吾未尝以就公室:郑注:“未尝与到公室观其行也。”
[2]关于这个故事,孔疏引《家语》云:“文伯歜(chù)卒,其妻妾皆行哭失声。敬姜戒之曰:‘吾闻好外者,士死之;好内者,女死之。今吾子早夭,吾恶其好内闻也。二三妇共祭祀者,无加服。’孔子闻之曰:‘女智莫若公父氏之妇,知礼矣。’”可以参看。
【译文】
文伯的丧事,敬姜靠着他的床没有哭泣,说:“以前,我有这个孩子的时候,我以为他会是个贤人,我也就没有去过他办公的地方。现在他死了,他的朋友臣子们没有为他流泪的,而他的妻妾们却都痛哭失声。这个孩子啊,一定有许多礼仪疏忽的地方吧!”
【原文】
季康子之母死[1],陈亵衣[2]。敬姜曰:“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将有四方之宾来,亵衣何为陈于斯?”命彻之。
【注释】
[1]季康子:名肥,谥康。鲁国大夫。敬姜是季康子的堂祖母。
[2]亵衣:贴身穿的内衣。郑注:“亵衣非上服。”则特指下裳。
【译文】
季康子母亲的丧事,陈列小殓所用的衣物时将内衣也陈列了出来。敬姜说:“妇人如果不打扮,都不敢见公婆。现在将有四面八方的宾客前来,内衣怎么能陈列出来呢?”于是命人撤掉。
【原文】
有子与子游立,见孺子慕者[1]。有子谓子游曰:“予壹不知夫丧之踊也[2],予欲去之久矣。情在于斯,其是也夫[3]。”子游曰:“礼,有微情者[4],有以故兴物者[5]。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礼道则不然。人喜则斯陶[6],陶斯咏[7],咏斯犹[8],犹斯舞[9],舞斯愠[10],愠斯戚[11],戚斯叹,叹斯辟[12],辟斯踊矣。品节斯,斯之谓礼[13]。人死,斯恶之矣,无能也,斯倍之矣[14]。是故制绞、衾,设蒌、翣[15],为使人勿恶也。始死,脯、醢之奠,将行,遣而行之,既葬而食之,未有见其飨之者也。自上世以来,未之有舍也,为使人勿倍也。故子之所刺于礼者,亦非礼之訾也[16]。”
【注释】
[1]孺子慕者:小孩子因找不见父母而思慕号哭。
[2]壹:专,独。有子是拿小孩子对父母的思慕号哭比喻孝子对去世父母的哀悼。郑注:“丧之踊,犹孺子之号慕。”
[3]“情在”二句:有子认为,孝子对亲人的感情就应该像孺子一样真情表露,不需节制。
[4]微:节制。
[5]物:指丧服衰、绖等让人睹物思情的东西。
[6]人喜则斯陶:孙希旦云:“喜者,外境顺心而喜也。陶者,喜心鼓荡于内而欲发也。”
[7]咏:唱歌。孙希旦云:“咏者,喜发于外而为咏歌者也。”
[8]犹:郑注:“犹,当为‘摇’。”摇动身体。
[9]犹斯舞:孙希旦云:“咏歌不已,则至于身体动摇,动摇不已,则至于起舞也。”
[10]舞斯愠(yùn):孔疏:“凡喜怒相对,哀乐相生。故若舞而无节,形疲厌倦,事与心违,故所以怒生。怒生由于舞极,故云‘舞斯愠’也。”愠,怒。
[11]戚:愤恚。
[12]辟:拊心,按着胸口。从“人喜则斯陶”至“辟斯踊矣”这段内容,也见于郭店楚简《性自命出》:“喜斯慆,慆斯奋,奋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喜之终也。愠斯忧,忧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通。通,愠之终也。”孙希旦云:“乐极则哀,故舞而遂至于愠也。愠怒不已,则至于悲戚;悲戚不已,则发为叹息,叹息不已,则至于拊心;拊心不已,则起而跳踊。”这一节文字,孙希旦还指出,此节言哀乐,一一相对,“喜”与“愠”对,“陶”与“戚”对,“咏”与“叹”对,“摇”与“辟”对,“舞”与“踊”对,独“舞斯愠”一句在其中间,猜测其或为衍文。今与郭店楚简相较,的确如此。
[13]“品节斯”二句:孙希旦云:“故先王因人情而立制,为之品而使之有等级,为之节而使之有裁限,故情得其所止而不过,是乃所谓礼也。”品,等级。
[14]倍:通“背”,背离,背弃。
[15]蒌(liǔ):棺椁的装饰,类似棺罩。翣(shà):遮挡灵柩的画有花纹的扇形装饰物。详见《檀弓上》“有虞氏瓦棺”节注[4]。
[16]訾(zǐ):缺点,弊病。
【译文】
有子与子游一起站着,看到小孩找不到父母而大声号哭。有子对子游说:“我独独不懂丧事中要跳脚而哭这一礼仪,我想要废掉这一仪节很久了。情感的表达就要像小孩这样,要像小孩随心所欲地号哭而没有限制。”子游说:“礼,有要节制感情的,有用外物兴起感情的。有直抒情感宣泄出来的,那是戎狄的方式。礼仪之道不是这样的。人内心喜悦就高兴,高兴了就会唱歌,一唱歌就会随着身体摇动,一摇动身体就会跳舞,跳舞到极致就会心生怒气,心生怒气就会觉得悲愤,一悲愤就会叹息,一叹息就会抚胸捶胸,抚胸捶胸就要跳脚顿足。这种对不同程度的情感的区别,按照等级加以节制,就称作礼。人一死,就会让人厌恶了;人死了就无能了,大家就会背弃他。所以制作包裹尸的布带、覆盖尸的被子,设置装饰灵柩的罩子、遮盖灵柩的翣扇,为的就是不让大家厌恶死者。人刚死,要用肉脯、肉酱供奉他;将要出葬,要设置饮食为他送行;下葬后要返回庙中举行虞祭,献上食品供奉他;没见死者真正享用过祭品。但自古以来,这种做法就一直沿用没有被废弃过,为的就是不让死者被背弃。所以你对丧礼的批评,实际上并不是礼的缺点。”
【原文】
吴侵陈[1],斩祀杀厉[2]。师还出竟,陈大宰嚭使于师[3],夫差谓行人仪曰[4]:“是夫也多言,盍尝问焉?师必有名,人之称斯师也者,则谓之何?”大宰嚭曰:“古之侵伐者,不斩祀,不杀厉,不获二毛[5]。今斯师也,杀厉与?其不谓之杀厉之师与?”曰:“反尔地,归尔子[6],则谓之何?”曰:“君王讨敝邑之罪,又矜而赦之,师与有无名乎?”
【注释】
[1]吴侵陈:据《左传》记载,此事发生在鲁哀公元年(前494)秋。
[2]斩祀杀厉:砍伐祠庙的树木,杀掉患有疾病的人。厉,疫病。
[3]大(tài)宰嚭(pǐ):《左传》、《国语》等书都记载太宰嚭是吴王夫差的大夫,并不是陈国大夫。历代学者认为,这里的“太宰嚭”应和下文的“行人仪”调换,即陈之行人仪使于吴师,夫差使太宰嚭问之。译文从此。
[4]夫差:春秋时期吴国末代国君,吴王阖庐之子。行人:官名。负责朝觐聘问等外交事务。
[5]获:郑注:“谓系虏之。”二毛:郑注:“鬓发斑白。”即老人头发黑白混杂。
[6]子:郑注:“谓所获的民臣。”
【译文】
吴国入侵陈国,砍伐陈国祠庙的树木,杀害患有疾病的人。吴军返回离境时,陈国派行人仪为使者到吴军,夫差对太宰嚭说:“这个人很会说话,何不趁机试着问问他呢?军队一定要有个名称,别人会怎么称呼这支军队,会叫他什么呢?”行人仪说:“古代侵伐别国的军队,不会砍伐祠庙的树木,不会杀害患有疾病的人,不会俘获鬓发斑白的老人。现在这支吴国军队,杀害患有疾病的人了吧?难道不应该叫做杀害患病人的军队吗?”太宰嚭说:“返还你们的土地,放回俘获的臣民,那又该叫做什么呢?”行人仪说:“贵国君王讨伐敝国的罪过,又怜悯而赦免我们,这样的军队能没有好的名声吗?”
【原文】
颜丁善居丧[1]: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2];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3]。
【注释】
[1]颜丁:鲁国人。善居丧:指善于处理丧事,办丧事行为举止得体妥善。
[2]皇皇:孔疏:“犹彷徨,如所求物不得。”
[3]慨焉:郑注:“惫貌。”即疲惫的样子。古人认为,死者下葬后,精魂还会返回家中休息接受祭祀,因此孝子要赶回去迎接亲人的精魂回家。而孝子此时显得疲惫,像是赶不及亲人的精魂返家而息的速度。此篇与《檀弓上》“始死,充充如有穷”意味相似,可参看。
【译文】
颜丁善于居丧:父母刚死,他显得惶惶然,像有所求却又得不到的样子;停柩时,他恋恋怅望,像有所追随却又跟不上的样子;下葬后,他显得疲惫不堪,像赶不及亲人精魂返家休息的样子。
【原文】
子张问曰:“《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1]有诸?”仲尼曰:“胡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于冢宰三年[2]。”
【注释】
[1]“《书》云”以下二句:《尚书·无逸》篇有:“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年有九年。”高宗,殷高宗武丁。三年不言,三年不说话,指三年不理政事,不发号施令。,同“欢”,《无逸》作“雍”,同义。
[2]王世子:太子。冢宰:即太宰,六卿之首,辅助天子料理国政。
【译文】
子张询问老师孔子说:“《尚书》中说:‘殷高宗为父亲守丧,三年都没有说话,等到服丧期满后才开口说话,大家都非常高兴。’有这回事吗?”孔子回答:“怎么不是这样的呢?古时天子驾崩,世子就把政事交给太宰处理,整整三年。”
【原文】
知悼子卒[1],未葬。平公饮酒[2],师旷、李调侍[3],鼓钟。杜蒉自外来[4],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5],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6],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7]。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大师也,不以诏[8],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9],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10],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11]。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
【注释】
[1]知悼子:晋国大夫荀盈。死于鲁昭公九年(前533)。此篇内容也见于《左传·昭公九年》,可参看。
[2]平公饮酒:晋平公私下自己饮酒。平公,晋平公,名彪。
[3]师旷:乐师旷。乐师供职宫中,亦为近臣。李调:晋平公身边的嬖臣,《左传》称之为“外嬖嬖叔”。
[4]杜蒉(kuài):晋平公的膳宰,负责国君饮食的官员。《左传》作“屠蒯”。
[5]历阶而升:登阶不聚足,即一步一阶。
[6]曩(nǎnɡ):刚才。
[7]子、卯不乐:郑注:“纣以甲子死,桀以乙卯亡,王者谓之‘疾日’,不以举乐为吉事,所以自戒惧。”
[8]诏:告。指劝谏。
[9]亵臣:近臣,嬖臣。
[10]非刀匕是共:没有为吃喝提供刀、匕等饮食餐具,这是说自己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共,通“供”。
[11]扬觯(zhì):举起酒杯。觯,饮酒器。
【译文】
晋国大夫知悼子去世,还没有下葬。晋平公私下饮酒,师旷、李调在旁陪侍,并击鼓鸣钟奏乐。杜蒉从外面进来,听见钟声,询问说:“国君在哪?”有人回答说:“在正寝。”杜蒉于是进入正寝,一步一阶地上了堂,倒了一杯酒,说:“师旷喝了它!”又倒了一杯酒,说:“李调喝了它!”又倒了一杯酒,自己在堂上面朝北坐下,喝了,然后下堂,快步走出。晋平公叫住他,让他进来,说:“蒉!刚才我以为你有心要开导我什么,所以才没有和你说话。你让师旷喝酒,是什么道理呢?”杜蒉说:“子、卯两日是不能奏乐的。知悼子还停柩在堂,这比在子日、卯日两天违规饮酒还要严重。师旷,身为乐师,没有把这一点告诉你,所以罚他饮酒。”晋平公又问:“你让李调喝酒,是什么道理呢?”杜蒉说:“李调,是国君身边的嬖臣,为贪图吃吃喝喝,忘记规劝国君失礼的错误,所以罚他饮酒。”晋平公又问:“你自己也喝酒,又是为什么呢?”杜蒉说:“蒉,就是一名宰夫,没有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去提供刀、匕等餐饮用具,却敢于参与谏诤逸乐,所以自罚饮酒一杯。”晋平公听后说:“寡人也有过错,倒酒吧,寡人也罚一杯!”杜蒉洗了酒杯,举起觯。晋平公对侍者说:“如果我死了,一定不要扔掉这个酒杯。”直到现在,燕饮时宾主都献酒饮过之后,还要举起觯给国君献酒,这个动作就叫做“杜举”。
【原文】
公叔文子卒[1],其子戍请谥于君曰[2]:“日月有时[3],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4]。”君曰:“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昔者卫国有难[5],夫子以其死卫寡人,不亦贞乎?夫子听卫国之政,修其班制,以与四邻交,卫国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谓夫子‘贞惠文子’[6]。”
【注释】
[1]公叔文子:卫献公之孙,名拔。
[2]君:卫灵公。
[3]有时:郑注:“犹言有数也,大夫、士三月而葬。”这里表示时间是有数的。
[4]名:谥。按丧礼规定,卒哭祭后,要避讳死者的名,用谥来代替。
[5]卫国有难:指鲁昭公二十年(前522)卫国齐豹作乱,杀死卫灵公之兄孟絷,卫灵公逃到死鸟。
[6]贞惠文子:《谥法》:“爱民好与曰惠,外内用情曰贞,道德博文曰文。”郑注,后来没有叫“贞惠”,是因为“文”就包括了其他各方面的意义。
【译文】
公叔文子去世了,他的儿子戍向卫灵公请求赐予公叔文子谥号,说:“大夫停柩三月就要下葬,日子有限。请赐给代替名字的谥号。”国君说:“以前卫国发生饥荒,夫子做粥给饥饿的人们,这不是可以叫做‘惠’吗!以前卫国发生动乱,夫子拼死保卫寡人,这不是可以叫做‘贞’吗!夫子处理卫国政事,按尊卑等级治理整顿,与四方邻国交往,卫国的社稷尊严没有受到侮辱,这不是可以叫做‘文’吗!因此,夫子的谥号就叫做‘贞惠文子’。”
【原文】
石骀仲卒[1],无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曰:“沐浴佩玉则兆[2]。”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3]:“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卫人以龟为有知也。
【注释】
[1]石骀(tái)仲:卫国大夫,石碏(què)的族人。
[2]兆:吉兆。古人烧灼龟甲以其裂纹来占卜吉凶。
[3]石祁子:石骀仲六个庶子之一。
【译文】
石骀仲去世,他没有嫡子,有六个庶子,因而要通过占卜来决定谁是继承人。占卜者说:“请沐浴并佩玉,这样龟甲才能显出吉兆。”五个庶子都沐浴并佩玉。石祁子却说:“哪有在为亲人居丧时还沐浴佩玉的?”因此既不沐浴也不佩玉。但是石祁子却得到了吉兆,卫国人都认为龟甲很灵验。
【原文】
陈子车死于卫[1],其妻与其家大夫谋以殉葬[2],定而后陈子亢至[3],以告曰:“夫子疾[4],莫养于下,请以殉葬。”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虽然,则彼疾当养者,孰若妻与宰?得已,则吾欲已;不得已,则吾欲以二子者之为之也。”于是弗果用。
【注释】
[1]陈子车:齐国大夫。
[2]家大夫:即下文的“宰”,大夫家的主管。
[3]陈子亢:陈子车的弟弟陈亢。孔子的弟子。
[4]夫子:指陈子车。
【译文】
陈子车死在卫国,他的妻子和家臣谋划用活人殉葬,定下人选后子车的弟弟子亢来了,二人告诉他说:“夫子有病,他在地下没人伺候奉养,请求用活人殉葬。”子亢说:“用活人殉葬,不符合礼制。虽然是这样,但一定要用活人殉葬,他生病能够照料奉养的,哪有比妻子和家臣更合适的呢?如果能阻止这件事,我愿阻止;如果不能阻止,我想就用二位来为他殉葬吧。”于是就没有用活人殉葬了。
【原文】
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1],尽其欢,斯之谓孝。敛首足形[2],还葬而无椁[3],称其财,斯之谓礼。”
【注释】
[1]啜菽(shū):喝豆粥。
[2]敛首足形:衣衾能够覆盖遮蔽遗体的头、脚、身躯。
[3]还(xuán):立即,快。郑注:“还,犹疾也。”
【译文】
子路说:“贫穷真是令人伤心啊!父母在世没钱供养他们,父母去世又没钱按规定行礼。”孔子说:“喝豆粥喝白水,但只要让父母高兴,这就叫做孝。父母去世,衣衾能够遮蔽头脚身体,入殓速速下葬,有棺而无椁,但只要和自己的财力相称,这就叫做礼。”
【原文】
卫献公出奔[1],反于卫,及郊,将班邑于从者而后入[2]。柳庄曰[3]:“如皆守社稷,则孰执羁靮而从[4]?如皆从,则孰守社稷?君反其国而有私也[5],毋乃不可乎?”弗果班。
【注释】
[1]卫献公出奔:卫献公于鲁襄公十四年(前559)被大夫孙文子、宁惠子驱逐到齐,鲁襄公二十六年(前547)返回卫国。详见《左传》。
[2]班:颁布。邑:采邑,以租赋为大夫供给俸禄的封地。
[3]柳庄:卫国大夫。下篇记他为卫太史。
[4]羁:马笼头。靮(dí):马缰绳。
[5]私:偏心。
【译文】
卫献公因内乱逃奔到齐国,后来返回卫国,走到国都郊外,打算先颁赐采邑给跟随他流亡的人以后再入城。柳庄说:“如果您的臣子都留在国内守卫国家,那谁为您拉着马笼头、牵着马缰绳呢?如果臣子都跟随您逃亡,那谁来守卫国家呢?国君刚返回国家就有偏私,恐怕不可以这样吧?”于是就没有颁赐。
【原文】
卫有大史曰柳庄,寝疾。公曰:“若疾革[1],虽当祭必告。”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不释服而往,遂以襚之[2]。与之邑裘氏与县潘氏,书而纳诸棺,曰:“世世万子孙,毋变也。”
【注释】
[1]革(jí):郑注:“急也。”
[2]襚(suì):向死者赠送衣服。
【译文】
卫国有太史叫柳庄,病重卧床。卫献公说:“如果他病危,即使我正在主持祭典,也一定要马上告诉我。”柳庄死时献公正在主持祭礼,得知柳庄死讯后,献公向祭礼中充当尸的人拜了两次,磕头触地,请求说:“有个臣子叫柳庄,不只是寡人我一人的臣子,乃是整个国家的臣子,听说他去世了,请让我马上前往吊唁。”没有换掉衣服就直接前往柳庄家,脱下祭衣赠给死者,并赐予他邑裘氏与县潘氏两个邑的土地,把这项封赠写在书券上放进棺中,说:“世世代代的子孙,永不改变。”
【原文】
陈乾昔寝疾[1],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2]。”陈乾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
【注释】
[1]陈乾昔:人名。其人不详。
[2]婢子:郑注:“妾也。”
【译文】
陈乾昔病重卧床,嘱咐他的兄弟,又命令他的儿子尊己,说:“如果我死了,一定要为我准备一副大的棺材,让我的两个妾夹在我的两边陪我。”陈乾昔死后,他的儿子说:“用活人殉葬,不符合礼制,更何况放在同一个棺木中!”结果没有杀那两个妾陪葬。
【原文】
仲遂卒于垂[1],壬午犹绎[2],万入去籥[3]。仲尼曰:“非礼也,卿卒不绎[4]。”
【注释】
[1]仲遂:鲁国大夫东门襄仲,又称“公子遂”。《春秋·宣公八年》记此事云:“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垂:春秋时期齐地。鲁宣公八年(前601)夏六月,公子遂出使齐国,因病而返回,在垂地去世。
[2]绎:祭之次日又祭。鲁宣公已在辛巳日举行禘祭,第二天壬午再次行祭。
[3]万入去籥(yuè):“万”和“籥”都是舞名。万,是文舞与武舞的总称。文舞手执籥与翟,或名“籥舞”、“羽舞”;武舞执干(盾)与戚,亦名“干舞”。舞以武舞为重,文舞为轻。籥,古代乐器,形似排箫。万入去籥,是说祭礼采用了万舞(即包括文舞与武舞),万舞的舞队进入祭祀现场,但去掉了吹籥的舞队,表示降低了规格。
[4]卿卒不绎(yì):孙希旦云:“绎祭轻于正祭,而公卿,君之股肱,故卿卒则不绎。”这是说绎祭的重要性次于正祭,而公卿是国君的股肱,公卿去世之事为大,国君就不应再举行绎祭了。
【译文】
仲遂死在齐国的垂地,鲁宣公在辛巳日进行过祭祀,得知仲遂死讯后,壬午日仍举行绎祭,只是在万舞中去掉了不重要的籥舞。孔子说:“这样做不合于礼,卿死,就不应该再举行绎祭了。”
【原文】
季康子之母死,公输若方小[1],敛,般请以机封[2],将从之。公肩假曰[3]:“不可!夫鲁有初[4]:公室视丰碑[5],三家视桓楹[6]。般,尔以人之母尝巧,则岂不得以?其毋以尝巧者乎,则病者乎?噫!”弗果从。
【注释】
[1]公输若:匠师。
[2]般:公输般,公输若的族人。也作“公输班”,即鲁班,古代著名的木工巧匠,曾发明多种木制器械。封:同“窆”(biǎn)。
[3]公肩假:鲁人。
[4]初:旧例,惯例。
[5]公室:指诸侯。丰碑:用大木制成,形似石碑,树立于圹中椁的前、后、左、右四角,上端凿穿一孔洞,孔洞中安辘轳,棺木放下墓穴时,捆绑棺木的粗绳索通过丰碑孔洞的辘轳慢慢放下。按当时的礼制,“天子六(粗绳索)四碑,诸侯四二碑,大夫二二碑,士二无碑”。使用四碑下棺,原是安放天子棺木使用的方式,这时已经被诸侯僭越使用。丰,大。
[6]三家:指孟孙氏、叔孙氏和季孙氏,即“三桓”。鲁桓公的嫡长子为鲁庄公,其余三个庶子即后来鲁国的孟孙氏、叔孙氏和季孙氏,他们位高权重一时。桓楹:用四根大柱子放在椁的四角,用法和丰碑相同。“桓楹”是诸侯的下棺方式。桓,大。
【译文】
季康子母亲死了,匠师公输若年纪还小,将要进行殓葬时,公输若的族人公输般请求用他制造的机械来下棺入墓穴,丧主准备同意。公肩假说:“不行!鲁国下棺之法先前有规定:诸侯参照天子用丰碑,三家大夫比照诸侯用桓楹。公输般,你用别人的母亲来试验你的机械,你不这么做难道不行吗?要是没人试用你的机械,你会有病吗?噫!”于是,季康子母亲棺木放入墓穴没有使用公输般的机械。
【原文】
战于郎[1],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2],曰:“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君子不能为谋也[3],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重汪踦往[4],皆死焉。鲁人欲勿殇重汪踦[5],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注释】
[1]战于郎:鲁国和齐国战于郎。郎,鲁国国都附近之邑。本文所记亦见于《左传·哀公十一年》,文字略有出入。
[2]公叔禺(yú):鲁昭公之子。《左传》作“公叔务人”。负杖:扛着杖的守城人。保:同“堡”。
[3]君子:卿大夫。
[4]重:当作“童”,指未成年。汪踦:人名。《左传》作“汪锜”。
[5]勿殇:未成年人死亡安葬之礼,规格低于成年人安葬之礼,因汪踦死于国事,鲁人想提高丧礼的规格,所以不按照未成年人的葬礼办丧事。
【译文】
鲁国和齐国在郎地交战,公叔禺遇见扛着杖的守城人疲惫地进入城堡休息,感叹道:“国家的徭役、赋税虽然已经很繁重了,但卿大夫还是不能好好出谋划策,士还是不能为国家献身,这是不行的。我既然这么说了,就要拿出行动来。”于是和他的邻居、童子汪踦一起前去作战,都战死了。鲁国人想不按未成年人死亡的丧礼安葬汪踦,而提高丧礼规格按照成年人之礼安葬汪踦,询问孔子是否可以。孔子说:“已经能拿着干戈保卫国家了,虽然不按未成年人之礼安葬,而提高丧礼规格、按照成年人丧礼安葬,也是可以的!”
【原文】
子路去鲁,谓颜渊曰:“何以赠我?”曰:“吾闻之也,去国[1],则哭于墓而后行;反其国,不哭,展墓而入[2]。”谓子路曰:“何以处我?”子路曰:“吾闻之也,过墓则式,过祀则下[3]。”
【注释】
[1]去国:出国。这里不是因君命出国,所以要讲孝,哭于祖坟。
[2]展:省视。
[3]祀:孔疏:“谓神位有屋、树者。”
【译文】
子路要离开鲁国,对颜渊说:“你有什么话赠送我?”颜渊说:“我听说过,离开自己的国家,要先去祖坟哭泣然后再走;返回国家的时候,不用去祖坟哭,省视墓地后再进城。”又对子路说:“你有什么话可以让我安处于鲁国?”子路说:“我听说过,乘车经过墓地要伏轼行礼,路过有树有屋的神位要下车致敬。”
【原文】
工尹商阳与陈弃疾追吴师[1],及之。陈弃疾谓工尹商阳曰:“王事也,子手弓而可。”手弓。“子射诸!”射之,毙一人,弓[2]。又及,谓之,又毙二人。每毙一人,揜其目[3]。止其御曰:“朝不坐,燕不与[4],杀三人,亦足以反命矣。”孔子曰:“杀人之中,又有礼焉。”
【注释】
[1]工尹:楚官名。掌百工。商阳:人名。陈弃疾:楚公子弃疾,楚共王之子,后来的楚平王。于鲁昭公八年(前534)率师灭陈,因而称为“陈弃疾”。
[2](chànɡ)弓:将弓装回弓袋。,古代装弓的袋子。
[3]揜(yǎn)其目:遮住自己的眼睛。不忍看人被杀,遮住自己的眼睛不愿看。揜,同“掩”。
[4]“朝不坐”二句:朝、燕都在正寝,大夫坐于堂上,士立于堂下。这里说“不坐”、“不与”,这是说自己地位低下。燕,通“宴”。
【译文】
工尹商阳与陈弃疾追赶吴国军队,追上了。陈弃疾对工尹商阳说:“这是为君王的事,你可以拿起弓了。”商阳拿起弓。陈弃疾又对他说:“你可以射箭了!”商阳射箭,杀死一人,即把弓装回弓袋里。又追赶到吴军,陈弃疾又对他这么说,商阳又射死两个人。每射死一人,商阳都要遮住眼睛。商阳让驾车的驭手停止追赶,说:“上朝时我没有座位,举行宴飨时我不能参加,已经杀了三个人了,也足以回去交差了。”孔子得知后说:“杀人之中,也是有礼节的。”
【原文】
诸侯伐秦,曹桓公卒于会[1]。诸侯请含[2],使之袭[3]。
【注释】
[1]曹桓公卒于会:《春秋·成公十三年》:夏五月,“(鲁成)公自京师,遂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曹伯卢卒于师”。曹桓公,曹国国君,《左传》作“曹宣公”,郑注:“卢谥宣,言桓,声之误。”
[2]含:行含礼,即为死者口中放置玉。通常由地位比死者高的人为死者行含礼。
[3]袭:为死者穿衣。“袭”属于贱者之事,曹国人让诸侯为曹宣公袭,显然是不合礼仪的。
【译文】
诸侯出兵攻打秦国,曹宣公在会合诸侯后去世。诸侯要求给曹宣公行含礼,为他口中含玉,曹国又让诸侯们给曹宣公的尸体穿衣。
【原文】
襄公朝于荆[1],康王卒[2]。荆人曰:“必请袭。”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3],荆人悔之。
【注释】
[1]襄公:鲁襄公,名午。荆:楚国。与本篇相似的内容也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当时鲁国依附楚国,因此鲁襄公去朝见楚王。
[2]康王:楚康王,名昭。死于鲁襄公二十八年(前545)。
[3]巫先拂柩:巫先用桃枝拂拭了一下灵柩。郑注:“巫祝桃茢(liè,笤帚),君临臣丧之礼。”“巫先拂柩”是君对臣的礼节,楚国人逼迫鲁襄公为楚康王袭,本想羞辱鲁襄公,没想到反而吃了亏。
【译文】
鲁襄公去楚国朝见楚王,恰逢楚康王去世。楚人说:“请一定为楚王遗体穿衣。”鲁人说:“这不合礼制。”楚人强迫鲁襄公这样做,鲁人用君临臣丧之礼先让巫用桃枝拂扫灵柩,楚人十分后悔。
【原文】
滕成公之丧[1],使子叔敬叔吊[2],进书[3],子服惠伯为介[4]。及郊,为懿伯之忌[5],不入。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遂入。
【注释】
[1]滕成公:滕国国君,死于鲁昭公三年(前539)。与本篇相似的内容也见于《左传·昭公三年》。
[2]子叔敬叔:鲁国大夫叔弓。
[3]进书:郑注:“奉君吊书。”即呈送鲁昭公吊唁成公的书信。孙希旦说:“书,谓书方赗物之目也。”按,两项内容并不矛盾,或先致吊唁后列赠物。
[4]子服惠伯:鲁国大夫公子服椒。介:副手。
[5]懿伯之忌:懿伯是子服惠伯的叔父,此日为懿伯忌日。
【译文】
滕成公的丧事,鲁昭公派子叔敬叔前去吊丧,递交吊唁书信与馈赠的助丧财物清单,子服惠伯作为副手。到达滕国国都的近郊,正好赶上子服惠伯的叔父懿伯的忌日,子叔敬叔就不准备进城了。惠伯说:“我现在办的是公家的政事,不可以叔父的私事耽误公事。”于是就入城了。
【原文】
哀公使人吊蒉尚[1],遇诸道,辟于路,画宫而受吊焉[2]。曾子曰:“蒉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3]。齐庄公袭莒于夺[4],杞梁死焉。其妻迎其柩于路而哭之哀。庄公使人吊之。对曰:‘君之臣不免于罪,则将肆诸市朝[5],而妻妾执。君之臣免于罪,则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6]。’”
【注释】
[1]蒉(kuài)尚:鲁哀公臣。事迹不详。
[2]画宫:郑注:“画地为宫象。”即在地上画出殡宫之位。受吊:接受吊唁。行吊礼于野,这是不合礼仪的。
[3]杞梁:齐国大夫,名殖。
[4]莒(jǔ):春秋时期国名。《春秋·襄公二十三年》:“齐侯袭莒。”《传》:“杞殖、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此战因莒方施计,齐军大败,杞梁战死。夺:《左传》作“隧”。夺、隧声近。隧,小道。
[5]肆:郑注:“陈尸也。”
[6]“君之臣”三句:《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杞梁之妻拒绝齐侯在郊外吊唁其夫,认为不合礼仪。
【译文】
蒉尚的亲人去世,鲁哀公派人前去吊丧,在路上遇到蒉尚,蒉尚避让,退到路边,在地上画出殡宫,接受吊唁。曾子得知后说:“蒉尚还不如杞梁之妻懂得礼仪。齐庄公派军队从小路偷袭莒国,杞梁战死。他的妻子在路上迎接杞梁的灵柩,哭得很伤心。齐庄公派人前去吊唁。杞梁的妻子说:‘国君的臣子死了,如果是有罪而死,就应该在市朝上陈尸示众,他的妻妾也应被抓起来;如果可以免于死罪,我们还有先人留下的破房子,可以接待国君的使者,不能不合礼仪地在郊外进行吊唁而侮辱了国君的命令。’”
【原文】
孺子之丧[1],哀公欲设拨[2],问于有若。有若曰:“其可也,君之三臣犹设之[3]。”颜柳曰[4]:“天子龙而椁[5],帱[6];诸侯而设帱,为榆沈[7],故设拨。三臣者废而设拨,窃礼之不中者也,而君何学焉?”
【注释】
[1](tūn):鲁哀公的小儿子。
[2]拨:郑注:“可拨引(chūn)车,所谓绋。”(,殡车,灵柩车,则绋为牵引殡车的绳索。)
[3]三臣:指孟孙氏、叔孙氏和季孙氏。
[4]颜柳:颜幸,字子柳。孔子的弟子。
[5]龙(chūn):车辕上绘有龙的殡车。椁:《集解》引郑注:“殡以椁覆棺上涂之,所谓‘菆涂龙以椁’。”参见《檀弓上》“天子之殡也”节。这是说,天子的殡车,外围用木头垒起来,并涂以色彩,像棺外之椁一样。
[6]帱(dào):覆盖在棺上绣有图案的纺织品,也称“棺衣”。
[7]为榆沈:郑注:“以水浇榆白皮之汁,有急以播地,于引车滑。”即认为车载柩十分笨重,用榆树皮汁给地面加滑,再用拨来控制车。《集解》引吴澄说,用榆木制作车的轮毂,木性笨重,所载棺柩又重,所以设拨来帮助移动。今从吴说。
【译文】
鲁哀公的小儿子的丧事,哀公想在其柩车设置只有天子、诸侯的柩车上才能安置的拨,询问有若是否可以。有若回答说:“那是可以的。国君的三家大臣都设置了。”颜柳说:“天子的殡车,车辕上绘有龙图案,车上的棺木周围堆积着木,像椁一样,再覆盖上棺衣;诸侯的殡车棺木上也覆盖有棺衣,这种殡车是用榆木制作的,本身就很沉重,上面再载上棺木,运行困难,因而要设置拨来帮助运行。三家大臣不敢用天子、诸侯所用的殡车,但却设置了拨,盗用了天子、诸侯之礼却并不中用,国君何必学他们呢?”
【原文】
悼公之母死[1],哀公为之齐衰。有若曰:“为妾齐衰[2],礼与?”公曰:“吾得已乎哉!鲁人以妻我。”
【注释】
[1]悼公之母:鲁悼公的母亲,是鲁哀公的爱妾。悼公,鲁悼公,鲁哀公之子,名宁,此时尚未为鲁君。
[2]为妾齐衰:丧礼规定,士为贵妾服缌麻,大夫以上为妾无服,只有为嫡妻才能服齐衰。
【译文】
鲁悼公的母亲去世了,鲁哀公为她穿着齐衰丧服。有若说:“为妾穿着齐衰丧服,合于礼吗?”哀公说:“我是不得以啊!鲁国人都以为她是我的妻子。”
【原文】
季子皋葬其妻[1],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请庚之[2]。”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3],朋友不以是弃予,以吾为邑长于斯也。买道而葬,后难继也。”
【注释】
[1]季子皋(ɡāo):即孔子弟子高柴。《左传》和《论语》中作“子羔”。
[2]庚:偿。
[3]孟氏:鲁国三臣之一孟孙氏。当时子皋做他城邑的邑宰。
【译文】
季子皋埋葬他的妻子时,踩踏了别人的禾苗,申祥将这件事告诉子皋,说:“请赔偿人家的损失。”子皋说:“孟氏不因为这件事责备我,朋友不因为这件事抛弃我,因为我在这里做邑长。如果我花钱买路出葬,恐怕以后的人会难以继续照办。”
【原文】
仕而未有禄者[1],君有馈焉曰“献”[2],使焉曰“寡君”。违而君薨,弗为服也。
【注释】
[1]仕而未有禄者:初任官职还没有确定俸禄的人。孙希旦说:“仕而未有禄,谓初适他国而未有定位,若孟子在齐是也。”
[2]君有馈焉曰“献”:郑注:“有馈于君。”孔疏:“谓臣有物馈献于君,既奉饷君上,故曰‘献’。”
【译文】
初任官职还没有领取俸禄的人,有东西馈赠给国君,称作“献”,受命出使,称国君为“寡君”。离开该国了,如果国君去世,不用为他服丧。
【原文】
虞而立尸,有几筵[1]。
【注释】
[1]几筵:几案和竹席。这是为死者的神灵设置的。
【译文】
虞祭开始,要安排尸接受享祭,要设置几案和竹席。
【原文】
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已[1]。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2]:“舍故而讳新[3]。”自寝门至于库门[4]。
【注释】
[1]已:语气词。
[2]宰夫:官名。《周礼·天官·宰夫》:“大丧、小丧,掌小官之戒令。”木铎(duó):以木为舌的铜铃。摇木铎,以引起注意,宣布政教。
[3]舍故而讳新:郑注:“故,谓高祖之父当迁者也。”中国古代宗法制度有毁庙、迁庙之制。诸侯五庙,即祢(父)庙、祖庙、曾祖庙、高祖庙、太祖庙。太祖是始封之祖,其庙不毁、不迁。高祖庙以下四庙,每有父辈新死者加入,原来的高祖庙就将其牌位迁于太祖庙祔祭,不再避讳其名,其余三庙则依次升位,新死者则居祢庙,避称名讳。这里的“故”就是迁走的高祖父,“新”是新死者。
[4]自寝门至于库门:诸侯宫室有三门:内有寝门,为正寝之门,是最内里的门,也称为“路门”;中有雉门;外有库门,也称为“外门”,是最外面的门。寝门内叫做“内朝”,寝门外、雉门内,叫做“治朝”,库门外叫做“外朝”。百官上朝通常都在自寝门至库门这一段。
【译文】
卒哭祭后要避讳死者之名,因为以活人对待他的礼节已经结束,以鬼神对待他的礼节开始了。卒哭祭完毕后,宰夫摇着木铎在宫中宣布:“废止旧名讳,开始遵行新名讳。”从正寝之门一直喊到库门。
二名不偏讳。夫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
【译文】
死者的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不用同时都避讳。如孔子的母亲名叫徵在,说“在”就不说“徵”,说“徵”就不说“在”。
【原文】
军有忧[1],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赴车不载櫜[2]。
【注释】
[1]忧:郑注:“谓为敌所败也。”
[2]赴车:回国报告战败消息的车。櫜(ɡāo):装铠甲的袋子。车上的铠甲不放进袋子里,弓也不放进袋子里,表示要报仇雪恨,继续战斗。
【译文】
军队战败,国君率群臣着素衣、素裳、素冠在库门外哭泣;回国报告战败消息的车上,铠甲不放进袋子里,弓也不放进袋子里。
【原文】
有焚其先人之室[1],则三日哭。故曰:“新宫火,亦三日哭。”[2]
【注释】
[1]先人之室:指宗庙。宗庙被焚,祖宗的神灵便无所依托,为此而哀伤痛哭。
[2]“新宫火”二句:《春秋·成公三年》:“甲子,新宫灾,三日哭。”宗庙被焚则祖宗的神灵无所凭依,所以要哭泣致哀。“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译文】
如果宗庙发生火灾,就要痛哭三天。所以《春秋》记载说:“新建的宗庙发生火灾,成公哭了三天。”
【原文】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1]。”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2],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3]。”夫子曰:“小子识之[4],苛政猛于虎也!”
【注释】
[1]重(zhònɡ):深重。
[2]舅:丈夫的父亲。
[3]苛政:《训纂》引王引之说:“政,读曰‘征’,谓赋税及徭役也。诛求无已,则曰苛征。”指繁重、凶暴的赋税和徭役。
[4]识(zhì):记。
【译文】
孔子经过泰山旁,有个妇人哭得很哀伤。孔子伏在车轼倾听,派子路前去询问,说:“听你的哭声,像是有很深重的忧伤。”妇人答道:“是啊。从前我的公公被老虎咬死,后来我的丈夫又被老虎咬死,现在我的儿子也被老虎咬死了!”孔子问:“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答道:“这里没有繁重、凶暴的赋税和徭役。”孔子对弟子说:“你们都记住啦!繁重的徭役和赋税比老虎还要凶猛啊!”
【原文】
鲁人有周丰也者[1],哀公执挚请见之[2],而曰“不可”。公曰:“我其已夫[3]。”使人问焉,曰:“有虞氏未施信于民而民信之[4],夏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之。何施而得斯于民也?”对曰:“墟墓之间,未施哀于民而民哀;社稷宗庙之中,未施敬于民而民敬。殷人作誓而民始畔[5],周人作会而民始疑[6]。苟无礼义、忠信、诚悫之心以莅之,虽固结之,民其不解乎?”
【注释】
[1]周丰:鲁人,身份可能是士。
[2]挚:古代拜访时相赠的礼物。俗作“贽”。
[3]已:止。
[4]有虞氏:古部落。首领即舜,受尧禅让,后又禅让给禹。
[5]殷人作誓:“誓”是盟誓。此处以“殷人作誓”与下文“周人作会”对举,是一种修辞形式,并非殷人只作誓,周人只作会。《尚书》有《泰誓》、《牧誓》,皆誓辞。畔:通“叛”。
[6]周人作会:“会”是盟会,指周代诸侯会盟,共同进行征伐活动等。出土文献《侯马盟书》、《温县盟书》,皆东周时诸侯大夫盟誓之辞。
【译文】
鲁国有个叫周丰的人,鲁哀公要拿着见面礼请求和他见面,周丰说“不敢当”。哀公说:“那我就不去了吧。”派人去向他询问,说:“有虞氏的国君没有故意做要人们信任的事,但人们却信任他;夏后氏的国君没有故意做要人们敬仰的事,但人们却敬仰他。他们做了什么而使人们能够信任与敬仰呢?”周丰答道:“身处于废墟和墓地之中,不用教人悲哀,人们自会悲哀;身处于社稷庙和宗庙之中,不用教人严肃庄重,人们自会严肃庄重。殷代制定了许多的誓词,人们却开始背叛他;周代举行了各种的会盟,人们却开始怀疑他。如果没有礼义、忠信、诚实之心来对待人们,虽然想强行把人们团在一起,人们难道就不会离散了吗?”
丧不虑居,毁不危身。丧不虑居,为无庙也;毁不危身,为无后也。
【译文】
守丧不考虑居处的安逸,悲伤憔悴、容颜改变而不能损坏身体。守丧不考虑居处的安逸,是因为亲人的神灵还未归宗庙、无所凭依;悲伤憔悴、容颜改变而不能损坏身体,是怕断绝了后代。
【原文】
延陵季子适齐[1],于其反也,其长子死,葬于嬴、博之间[2]。孔子曰:“延陵季子,吴之习于礼者也。”往而观其葬焉。其坎深不至于泉[3],其敛以时服。既葬而封,广轮揜坎[4],其高可隐也[5]。既封,左袒,右还其封且号者三[6],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而遂行。孔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礼也,其合矣乎!”
【注释】
[1]延陵季子:吴国公子季札。“延陵”是他的封邑,因此为号。季札出聘齐国约在鲁昭公二十七年(前515)。
[2]嬴(yínɡ)、博:皆为春秋时齐国地名。
[3]坎:墓圹。
[4]广:宽度。轮:长度。
[5]隐:郑注:“隐,据也,封可手据。”指封土的高度,可以用手扶住。孔疏:“人长八尺,低而据之半,为四尺。”约今一米左右。
[6]右还(xuán):从右向左转,如今之逆时针旋转。还,旋转,回旋。号:郑注:“哭且言也。”
【译文】
延陵季子出使到齐国,回国的途中,他的长子去世了,葬在齐国的嬴邑和博邑之间。孔子说:“延陵季子,是吴国熟习礼仪的人。”于是前去观看他操办葬礼。那墓圹的深度不到地下泉水的地方,入殓穿的是平时穿的衣服。下葬后积土为坟,封土的宽度和长度正好掩住墓圹,高度是人俯下身子手就可以扶住。坟做好后,季子袒露左臂,从右向左绕着坟跑了三圈,并号哭了三遍,说:“我的骨肉啊,又回归于土中了,命啊!而灵魂却无处不在,无所不往啊!”号哭完毕,就走开了。孔子说:“延陵季子遵行礼仪,真是非常到位!”
【原文】
邾娄考公之丧[1],徐君使容居来吊含[2],曰:“寡君使容居坐含,进侯玉,其使容居以含[3]。”有司曰:“诸侯之来辱敝邑者,易则易[4],于则于[5],易、于杂者,未之有也。”容居对曰:“容居闻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遗其祖。昔我先君驹王[6],西讨济于河,无所不用斯言也。容居,鲁人也,不敢忘其祖。”
【注释】
[1]邾娄考公:邾娄国国君。郑注:“考,或为‘定’。”《集解》引顾炎武考证说,邾娄考公时已距春秋甚远,此处应为“定”,后数节有“邾娄定公”。
[2]徐君使容居来:当时徐国国君僭礼称王,自比天子。容居,徐国国君的大臣。吊含:吊且含,吊唁并为死者行含玉之礼。
[3]“寡君”三句:按照礼制,行含礼不用贱者,像徐国这样的小国使者不能直接为逝世的邾娄公口中放置含玉,但徐国僭越称王,自比天子,使者容居口气很大,要亲自为逝世的邾娄公口中放置含玉。结果遭到拒绝。
[4]易:郑注:“谓臣礼。”
[5]于:郑注:“谓君礼。”
[6]驹王:徐国的先君。僭号称王,容居是他的子孙。
【译文】
邾娄定公的丧事,徐国国君派容居前往吊唁并行含玉之礼,容居说:“敝国国君派我容居前来坐行含礼,进献诸侯所用的玉,请让我容居来行含礼。”邾娄的有关官吏说:“诸侯屈尊来到敝国,如果是使臣来,我们就用臣礼对待,如果是国君来,我们就用君礼对待,将臣礼和君礼混杂在一起,我们是从来不这么做的。”容居回答说:“我容居听说过:事奉国君就不敢忘记国君,也不敢遗忘自己的祖先。从前我的先祖驹王,向西征伐并渡过黄河,无论到哪里都是这么说话的。容居,虽是鲁钝之人,但不敢忘记自己的祖先。”
【原文】
子思之母死于卫[1],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2],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遂哭于他室。
【注释】
[1]子思之母:子思的母亲在子思的父亲死后改嫁到卫国。可参看《檀弓上》“子思之母死于卫”节。
[2]庶氏:郑注:子思之母,“嫁母也,姓庶氏”。
【译文】
子思的母亲死于卫国,向子思报了丧,子思在家庙中为母亲哭泣。子思的学生来到,说:“庶氏的母亲死了,为什么要在孔氏的家庙中哭她?”子思说:“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于是就到别的屋子去哭。
【原文】
天子崩,三日,祝先服[1];五日,官长服[2];七日,国中男女服[3];三月,天下服[4]。虞人致百祀之木[5],可以为棺椁者斩之。不至者,废其祀,刎其人[6]。
【注释】
[1]祝:太祝、商祝,负责含、殓等丧事事务。服:服杖。按照丧礼制度,与死者亲疏远近不同的人,要穿着不同的丧服,手持不同的杖。
[2]官长:郑注:“大夫、士。”孙希旦云:“达官之长,谓卿大夫也。”
[3]国中男女服:国中男女,郑注:“庶人。”孔疏:“国中男女服者,谓畿内民及庶人在官者。服谓齐衰,三月而除之。必待七日者,天子七日而殡,殡后嗣王成服,故民得成服也。”
[4]天下:郑注:“诸侯之大夫也。”
[5]虞人:掌管山林、川泽的官吏。百祀之木:畿内经过百祀的树木。孙希旦说:“为椁必斩百祀之木者,盖社木神之所凭,常时不伐,以其岁久而高大也。”
[6]刎(wěn):杀。
【译文】
天子去世,三天后,祝先穿着丧服、手持丧杖;五天后,卿大夫穿着丧服、手持丧杖;七天后,畿内的百姓穿着丧服;三个月后,各诸侯国的大夫穿着丧服。虞人要负责输送畿内历经百祀的树木,将可以作为棺椁的树砍伐了。对不给输送木材的,要严加惩处,废掉他的祭祀,杀掉他。
【原文】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1],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2],贸贸然来[3]。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4],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5]!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注释】
[1]黔敖:齐国一富人。为食:做饭,做食物。
[2]蒙袂:用衣袖遮着脸,是不想给人看见。辑屦:趿拉着鞋。辑,敛。
[3]贸贸:郑注:“目不明之貌。”指两眼昏花、无精打采。
[4]嗟(jiē):叹词。
[5]微:郑注:“微,犹无也。”朱彬《训纂》说:“微,小也。”指这本是小事。
【译文】
齐国发生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做食物,等待着饥饿的人来吃。有个饥民用衣袖遮着脸,趿拉着鞋子,无精打采地走过来。黔敖左手捧着吃的,右手拿着喝的,说:“喂,来吃!”这个人抬起眼看了看黔敖,说:“我就是不吃这么喊着‘喂,来吃’的人给的饭,才落到这个地步的。”黔敖于是向他道歉,但他还是不吃,终于饿死了。曾子听说这事后,说:“这本是小事啊!他喊‘喂’的时候可以离去,但他已经道歉了,就可以吃了。”
【原文】
邾娄定公之时[1],有弑其父者。有司以告,公瞿然失席曰[2]:“是寡人之罪也。”曰:“寡人尝学断斯狱矣:臣弑君,凡在官者杀无赦;子弑父,凡在宫者杀无赦。杀其人,坏其室,洿其宫而猪焉[3]。盖君逾月而后举爵。”
【注释】
[1]邾娄定公:名貜(jué)且,鲁文公十四年(前613)即位。
[2]瞿(jù)然:惊骇的样子。
[3]洿(wū)其宫而猪焉:把屋子的地基挖成坑,注满水。洿,挖掘。猪,通“潴”,积聚。
【译文】
邾娄定公在位时,有个人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有关官员将此事报告给定公,定公惊骇地都偏离了坐席,说:“这是寡人的罪过啊。”又说:“寡人曾学习过判决这种案子:臣子杀害国君,凡是在官府的人,无论贵贱,都可以杀了他,绝不饶恕;儿子杀害父亲,凡是在家中的人,无论尊卑,都可以杀了他,绝不饶恕。不仅要杀了这个人,还要毁掉他的屋子,把他房屋的那块地挖成深坑,灌满水。国君要过一个月才能举杯饮酒。”
【原文】
晋献文子成室[1],晋大夫发焉。张老曰[2]:“美哉轮焉[3]!美哉奂焉[4]!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5]。”文子曰:“武也得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6]。”北面再拜稽首。君子谓之善颂、善祷[7]。
【注释】
[1]晋献文子:晋国卿赵武,“献”、“文”都是谥。
[2]张老:晋国大夫。
[3]轮:郑注:“轮囷,言高大。”指屋宇高大。
[4]奂:郑注:“言众多。”《训纂》引王引之说,“奂”古“焕”字,指有文饰且明亮。
[5]聚国族:孙希旦说:“谓与国中僚友及宗族聚会饮食也。”
[6]全要领:保全腰与颈,即免于腰斩与斩首之刑。要,同“腰”。领,颈。九京:郑注:“晋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京’盖字之误,当为‘原’。”阜阳双古堆汉简《说类杂事》之一九有“晋平公过于九京而叹”句,传世文献中“九原”、“九京”混淆之例甚多,似难以断定“京”必为“原”之误。
[7]颂:指张老的贺词。祷:指赵武的回答。
【译文】
晋献文子的新居落成,晋国的大夫都发出祝贺之辞。张老说:“建筑多么高大美丽,装饰多么繁丽漂亮,真是美轮美奂!可以在这里奏乐祭祀,可以在这里居丧哭泣,可以在这里与朋友、族人宴饮聚会。”文子说:“我赵武能够在这里奏乐祭祀,能够在这里居丧哭泣,能够在这里与朋友、族人宴饮聚会,是说明我能够免于腰斩和斩首之刑,能够随从先人、归葬于九京。”于是,面朝北再次跪拜磕头行礼。君子说,颂贺之辞说得好,祝祷之辞说得也好。
【原文】
仲尼之畜狗死[1],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丘也贫,无盖,于其封也[2],亦予之席,毋使其首陷焉[3]。”路马死[4],埋之以帷。
【注释】
[1]畜狗:驯养的狗。
[2]封:郑注:“当作‘窆’。”
[3]陷:指埋没于土中。
[4]路马:郑注:“君所乘者。”
【译文】
孔子养的狗死了,让子贡去埋了它,说:“我听说过:破旧的帷幕不要丢弃,可以用来包裹死马去埋葬;破旧的伞盖不要丢弃,可以用来包裹死狗去埋葬。我孔丘贫穷,没有伞盖,但是埋葬死狗到墓坑,也要裹上一张席子,不能让它的头埋没在土里。”国君乘的马死了,要用帷幕包裹好再埋葬。
【原文】
季孙之母死,哀公吊焉,曾子与子贡吊焉,阍人为君在[1],弗内也[2]。曾子与子贡入于其厩而修容焉。子贡先入,阍人曰:“乡者已告矣[3]。”曾子后入,阍人辟之。涉内霤[4],卿大夫皆辟位,公降一等而揖之。君子言之曰:“尽饰之道,斯其行者远矣。”
【注释】
[1]阍(hūn)人:守门人。
[2]内:同“纳”。
[3]乡(xiànɡ):通“向”,刚才。
[4]内霤(liù):大门之内屋檐滴水处。
【译文】
季孙的母亲去世,鲁哀公前去吊丧,曾子和子贡也前去吊丧,守门人因国君在屋内,没有让他们进去。曾子和子贡便到季孙家的马厩中又修整了一下仪容。然后子贡先进门,守门人说:“刚才已经通报过了。”曾子后进门,守门人避让。二人走到门内滴水的屋檐下,卿大夫们都从席位上避开表示致意,鲁哀公见二位到来,从堂上降下一阶,向二人作揖。君子讲起这件事时说:“尽心修整仪容的道理,会流传得很久远。”
【原文】
阳门之介夫死[1],司城子罕入而哭之哀[2]。晋人之觇宋者[3],反报于晋侯曰:“阳门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而民说,殆不可伐也。”孔子闻之曰:“善哉觇国乎!《诗》云:‘凡民有丧,扶服救之。’[4]虽微晋而已[5],天下其孰能当之?”
【注释】
[1]阳门:宋国国都城门名。介夫:披着铠甲的卫士。
[2]司城子罕:司城,即司空,掌营建城郭等工程事务,实为主政官。宋国因宋武公名司空,为避讳而称“司城”。子罕,宋戴公之子乐甫术的后人乐喜。
[3]觇(chān):窥视,侦探。
[4]“《诗》云”以下二句:出自《诗经·邶风·谷风》。扶服,《诗经》作“匍匐”,尽力之意。
[5]微:郑注:“犹非也。”
【译文】
宋国阳门一位披甲的卫士死了,司城子罕去了他家并哭得很哀伤。在宋国侦察情报的晋国人把这件事报告给晋侯说:“阳门的披甲卫士死了,子罕去他家哭得很哀伤,百姓因此心悦,恐怕现在还不能侵伐宋国。”孔子听说这件事后,说:“好啊,这人真会侦探国情啊!《诗经》上说:‘凡是百姓有丧事,我都要尽力去救助帮忙。’不能侵伐宋国,不仅仅是晋国而已,天下有哪个国家能去侵伐呢?”
【原文】
鲁庄公之丧[1],既葬[2],而绖不入库门[3]。士、大夫既卒哭,麻不入[4]。
【注释】
[1]鲁庄公之丧:据《左传》记载,鲁庄公在位三十二年而死,太子般即位,庄公的庶兄庆父作乱,派人杀死子般,闵公被立为君,闵公年仅八岁,国家动荡混乱,鲁庄公去世后未能及时下葬,闵公也未能按正常的礼仪居丧、行丧礼。闵公二年(前660)八月,庆父又指使人杀掉了闵公。
[2]既葬:庄公去世,历十一月始葬。
[3]绖(dié)不入库门:郑注:“时子般弑,庆父作乱,闵公不敢居丧,葬已,吉服而反,正君臣,欲以防遏之。”绖,本指孝服中扎在头上或腰间的粗麻布带,此处指代丧服。库门,诸侯三门,库门是宫室最外面的一道门。这是说,作为丧主的闵公没有按照礼制规定,按部就班地完成丧仪。
[4]麻:本指扎在头上或腰间的粗麻布带,或指粗麻制作的孝服,此处亦指代丧服,与“绖”用法相同。
【译文】
鲁庄公的丧事,下葬后,鲁闵公就换上了吉服,没有穿着丧服进入库门。鲁国的士、大夫在卒哭祭之后就除丧了,也没有穿着丧服进入库门。
【原文】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1]:“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2]。”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
【注释】
[1]登木:郑注:“谓叩木以作音。”即击木作伴音。
[2]卷然:光滑细腻之状。
【译文】
孔子的老朋友叫原壤,他的母亲去世了,孔子去帮忙修治椁木。原壤击叩椁木说道:“很久很久啦,我没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音乐中了。”于是唱道:“椁木的木纹那么美,好像狸猫的头一样斑斓绚丽;握着你的手,卷卷然是如此柔弱滑腻。”孔子好像没听见一样走过。孔子的随从说:“原壤居丧时歌唱,如此无礼,您为什么不和他断绝往来呢?”孔子说:“我听过:亲人虽有过失,但不能抛弃亲人;老友虽有过失,但不能抛弃老友。”
【原文】
赵文子与叔誉观乎九原[1]。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2],吾谁与归?”叔誉曰:“其阳处父乎[3]?”文子曰:“行并植于晋国[4],不没其身,其知不足称也。”“其舅犯乎[5]?”文子曰:“见利不顾其君,其仁不足称也。我则随武子乎[6]!利其君不忘其身,谋其身不遗其友。”晋人谓文子知人。文子其中退然如不胜衣[7],其言吶吶然如不出诸其口[8]。所举于晋国管库之士七十有余家[9],生不交利,死不属其子焉。
【注释】
[1]赵文子:即前文提到的晋献文子,晋国卿赵武。叔誉:即叔向,晋羊舍大夫之孙,名肸(xī)。九原:晋国卿大夫之墓地所在,在今山西新绛北。参见本篇“晋献文子成室”节注[6]。此事亦见于《国语·晋语八》,文字略有出入。
[2]作:起。指复活。
[3]阳处父(fǔ):晋国大夫,晋襄公的太傅。性格刚直却无谋,后被狐射姑所杀。
[4]并植:《国语》作“廉直”。韦昭注:“廉直,刚而无谋。”郑注:“并犹专也,谓刚而专己。”植,直。
[5]舅犯:公子重耳的舅舅狐偃,字子犯。狐偃随重耳出亡,返回晋国渡过黄河时,将重耳赠他的玉璧交还给重耳,说是将从此亡去,重耳投璧于河中,发誓要和舅氏同心。文子认为,舅犯这是在要挟重耳。详见《国语·晋语四》和《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6]随武子:晋国中军将、太傅士会(kuài)。名会,谥武,因被封于随、范二邑,又称为“范会”、“随会”。
[7]中:郑注:“身也。”退:郑注:“柔和貌。”
[8]呐呐然:讲话迟钝或口吃,好像有物在口内存留。
[9]管库之士:郑注:“管,键也。”《训纂》引王引之说:“管键所以启闭库也”;“今案管者,典也,主也。管库之士,谓主此库者耳”。
【译文】
赵文子和叔向到九原参观。文子说:“死去的人如果能够复活,我应该和谁一道回去呢?”叔向说:“是阳处父吗?”文子说:“阳处父刚直无谋,在晋国独断专权,不能保全自身,他的智慧不足以称道。”叔向说:“那是舅犯吗?”文子说:“舅犯为自己的利益不顾国君,他的仁义不足以称道。我选择随武子!为国君谋利,又不忘自身;为自身谋利,又不忘记朋友。”晋国人因而认为文子很知人。文子的身体非常柔弱,好像连衣服的重量都承受不了,说话木讷迟钝,好像有话却说不出口。他为晋国推举的人,光是负责管理仓库的士就有七十多人,他活着的时候从不与自己推举的人有利益的交往,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把自己的儿子嘱托给他们。
【原文】
叔仲皮学子柳[1]。叔仲皮死,其妻鲁人也[2],衣衰而缪绖[3]。叔仲衍以告[4],请衰而环绖[5],曰:“昔者吾丧姑、姊妹亦如斯,末吾禁也[6]。”退,使其妻衰而环绖。
【注释】
[1]叔仲皮:鲁国叔孙氏之族。学(xiào):郑注:“教也。”子柳:叔仲皮之子。
[2]鲁:鲁钝。
[3]衣衰:服齐衰。缪绖:用一条麻绳从额头向后交结于颈项。缪,郑注当作“樛”(jiū),结。
[4]叔仲衍:叔仲皮的弟弟。
[5](suì)衰:介于大功和小功之间的丧服。,较精细而疏的麻布。环绖:用麻绳绕成环形,系在头上。因衰、环绖轻细方便,当时妇人服丧喜欢穿着此服,实际上是不合礼仪的。
[6]末:郑注:“无也,言无禁我,欲其言行。”即无人禁止我这样做。
【译文】
叔仲皮教子柳学习。叔仲皮去世了,子柳的妻子虽是鲁钝之人,也知道为公公服齐衰并头戴缠于后颈打好结的丧带。叔仲衍却告诉子柳,让他的妻子服衰、头戴单环丧带即可,并说:“以前我为去世的姑姑和姊妹都是这么穿的,没人禁止我。”子柳回家后,就让他的妻子服衰,头戴单环丧带。
【原文】
成人有其兄死而不为衰者[1],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成人曰:“蚕则绩而蟹有匡[2],范则冠而蝉有[3],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
【注释】
[1]成:鲁邑名。
[2]蚕则绩而蟹有匡:蚕吐丝作茧,但蟹却有筐。蚕吐丝作茧,本来需要筐却没有筐,蟹壳却似筐。匡,同“筐”。
[3]范则冠而蝉有(ruí):蜂的头上有物像冠,但蝉的口下却有冠带。范,蜂。,冠下的带饰。孔疏:“,谓蝉喙长在口下似冠之也。”蜂头上像冠,需要有冠带却没有冠带;蝉不需要冠带,它口下却长有冠带。这里是对不为兄服丧之人的讽刺,蚕本应有筐,蜂本应有,它们却都没有,毫不相干的蟹和蝉却拥有。就像此人,不是为了去世的兄弟穿上丧服,而是惧怕子皋来做成邑宰要批评处罚才穿。
【译文】
鲁国成邑有个人,他的兄长死了他却不为兄长服丧,听说子皋将做成邑的邑宰,于是才穿上丧服服丧。成邑的人讽刺他说:“本该蚕吐丝织茧,但蟹却做了个筐;本该蜂的头上有冠,但蝉的口下却做了个冠带,兄长去世他本该服丧而不服,却因为子皋要来作宰,赶紧穿上丧服。”
【原文】
乐正子春之母死[1],五日而不食[2]。曰:“吾悔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3]!”
【注释】
[1]乐正子春:曾子的弟子。
[2]五日而不食:按照礼制,只需三天不食。
[3]“自吾母”二句:这是说乐正子春并不是出于对母亲的悲伤之情才五天不食,而是故意逾越礼制来展现自己,因而后悔责备自己。恶乎,郑注:“犹于何也。”在哪里。
【译文】
乐正子春的母亲去世了,他五天没吃东西。后来他说:“我后悔了。我自己的母亲都得不到我的真情,我又能在哪里表达我的真情呢!”
【原文】
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1],曰:“天则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2]?”曰:“天则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与!”“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3]?”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已疏乎[4]!”“徙市则奚若[5]?”曰:“天子崩,巷市七日[6];诸侯薨,巷市三日。为之徙市,不亦可乎!”
【注释】
[1]县(xuán)子:即县子琐,鲁国大夫。见《檀弓上》“陈庄子死”节。
[2]暴(pù):晒。尪(wānɡ):一种胸前突、面朝天的残疾。这是希冀上天看到残疾人被暴晒怜悯他们而降雨。奚若:郑注:“何如也。”
[3]巫:郑注:“《春秋传》说巫曰:‘在女曰巫,在男曰觋。’”
[4]毋乃已疏乎:郑注:“已,犹甚也。巫主接神,亦觊天哀而雨之。”疏,疏远了求雨的道理。
[5]徙市:搬迁市场,即关闭集市。郑注:“徙市者,庶人之丧礼。今徙市是忧戚于旱,若丧。”
[6]巷市:里巷中的小市场。关闭集市,徙市于里巷。
【译文】
鲁国遭遇干旱,鲁穆公召来县子询问他,说:“老天很久不下雨了,我想把有尪疾的人放在露天曝晒,怎么样?”县子答:“天不下雨,把有尪疾的人放在露天曝晒,这太残虐了,恐怕不可以吧!”鲁穆公说:“那我想把女巫放在露天曝晒,怎么样?”县子答:“天不下雨,寄希望于愚昧的妇人,用这种方式来求雨,怕是离求雨的道理过于疏远了!”鲁穆公又说:“那关闭集市怎么样?”县子答:“天子去世,关闭集市、巷市七天;诸侯去世,关闭集市、巷市三天。为求雨而关闭集市,不也是可以的吗!”
【原文】
孔子曰:“卫人之祔也[1],离之[2];鲁人之祔也,合之。善夫[3]!”
【注释】
[1]祔(fù):合葬。
[2]离:二人并立。
[3]善夫:郑注:“善鲁人也。”
【译文】
孔子说:“卫国人的合葬方式,是两个墓坑并排安葬;鲁国人的合葬方式,是两人共用一个墓坑安葬。还是鲁人的方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