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回 柳芳冤魂抱虎头
断云:
妓女冤魂居驿舍,包公伸究奏朝廷。
条条律法真奇异,千载生祠感庶民。
话说包公判了白犬之精怪,除却南山之猛虎,令公吏将虎头挂在衙前号令。一霎时有一女子,年方二八,容貌娇妖,抱着虎头,哀哀而哭。众人皆骇然,诸吏即忙通报入府中。拯即差人唤之。诸吏向前,其女子忽然化作一阵旋风,但见烟雾蒙蒙,飞向空中而去。有诗为证:
八载冤魂未获伸,一时腾化甚骇人。
包公竟究无私屈,死者舒眉洗旧尘。
诸吏回报于拯。拯云:「此必冤异。」即差黄胜、李宝二公人追逐,看此怪风从那里止。黄胜、李宝领台旨,追至三十里,忽见飘下一驿舍中,更无形迹。二人遂去驿中根寻,见一新坟。二人掘开视之,但见有一棺木盛着一女人,黄、李二人看得明白,具呈回报。拯思量:「必是冤枉事。」便差人唤一名妓女叫李瑷仙者,吩咐之云:「尔去驿中,与死人同睡。如果是冤枉,必能托梦报知,若得其实回来,重赏于尔。」瑷仙不敢推辞,只得到驿舍中,与女尸同寝。其夜果梦一女子,前来哭言:「妾姓柳名芳,住居太原,身为官妓。卫州有一人姓郑名从,为罢任推官,经过家中。因见妾善讴歌,遂挈妾同归。一日推官出外,夫人潘氏,心怀妒忌,哄至暗室,将妾殴打,一时绝气而死。及推官回知,问妾身死之由,潘氏但告道,妾因不愿为大人之妾,自缢身死。葬于驿舍旁边,于今八年。幸遇包公老爷清明,因断虎伤人事,感动幽冥,妾因此抱虎头,以诉冤枉耳。即今郑从现任沧州佥判,望贤姐转达包老爷,申雪此冤。」言讫,再拜而去。瑷仙梦觉起来,尽记柳芳言语,一些不忘。即日回报府衙,将夜来柳芳所诉言语,逐一告知于拯。拯随即差值堂公人孙佐武,急持文牒前去沧州,直入衙中见郑从,从袖中取出公文,云:「包判府有旧冤枉事,请公理对。」郑从见文牒,仓皇惊怖,苦不肯行。佐武逼之云:「包公钧旨,谁敢违逆,恐得罪不便。」郑从不得已,遂同潘氏而行。在路数日,迤行至府衙。郑从请见拯,有听事吏传报云:「判府台旨吩咐云,郑从乃是犯法之吏不可相见。便押入狱中,着令司吏根勘。」听事吏一一对郑从言之,遂收入狱中。有诗为证:
天理昭然报应明,冤情含苦著其奏。
如何千古公平论,至此犹扬包相公。
却说潘氏被狱吏拷勘,忍受不过,只得招认打死柳芳之情由。次日,狱吏将招由呈于拯。拯令叠成文卷,申奏朝廷。不一月,朝廷敕旨下来,当厅宣示,潘氏不合故杀柳芳,法当弃市,但以芳是娼家女为妾,减等免死,皆杖一百,发配于同州路,永不得相聚。郑从无罪释放宁家。
此其事皆因虎而明白,判一而反三也,包公之神,于此尤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