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性

《从文自传》共十八篇,写到作者离开湘西闯荡进北京就戛然而止。那是一九二三年,作者二十一岁。一开篇,作者说,“拿起我这枝笔,想写点我在这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这些“日子”“人物”“声音”“气味”,综合而成“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而所有的一切,都是发生在湘西及其周围边地(黔北、川东、湘西之间)的。也就是说,这本自传的地理中心是湘西。

强调这一点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么?

《从文自传》的第一篇是《我所生长的地方》,而提到那个“边疆僻地小城”,“我应当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3]在这里,沈从文预先假设了他的读者——“城市中人”——的反应,这就与当事人自己的反应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对于就生长在那个地方的人来说,他是不会觉得自己熟悉的家乡有什么离奇古怪的。这样一来,作者的“地方性意识”以及在这种意识下有意强化的“地方性差异”就突出出来。事实上,整部自传从始至终都贯穿着这么一种对比:作者叙述在这片土地上所经历的种种,对作者自己来说,都是极平常、自然的事,而对于读者来说,就可能产生完全相反的感受了。这种贯穿全书的对比是隐蔽的,因为作者除了一开篇提了一句“城市中人的口吻”外,并没有直接去写读者的反应;但他想象得出读者的反应,而且,越是在想象中看着读者的惊讶神情,他自己的叙述就越是不惊不乍,自然洒脱。

那么,把自己的根扎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在这片土地上接受了真实人生教育的人,他和别的地方的人,特别是“城市中人”的“差异性”,也就自然地显现出来了;由此也就可以说,在沈从文这里,“地方性意识”和“地方性差异”与个人意识和个人差异是相连相通的。

沈从文的“读者意识”是很明显的,他写这部自传的一个目的就是“让读者明白我是在怎样环境下活过来的一个人”;不过,如果说他写这本书就是为了给“城市中人”看看,震惊他们一下,就有些片面和简单了。他的“地方性意识”和“地方性差异”以及与此相联的个人意识和个人差异,并非只是为了“对比”和“震惊”而进行夸大的结果,而确实产生于特殊的地理、历史和现实。

“我所生长的地方”凤凰,它的来历确实有些不同寻常:“只由于两百年前满人治理中国土地时,为了镇抚与虐杀残余苗族,派遣了一队戍卒屯丁驻扎,方有了城堡与居民。”[4]此地处在黔北、川东、湘西间极偏僻的角隅上,名叫镇筸,又名凤凰厅,民国后改成县治,名凤凰县。这个小城,从存在的因缘上讲,与大部分因交通、物产、经济活动、政治活动等因缘而存在的城市之间的不同,就非常明显了。“试将那个用粗糙而坚实巨大石头砌成的圆城,作为中心,向四方展开,围绕了这边疆僻地的孤城,约有四千到五千左右的碉堡,五百以上的营汛。碉堡各用大石块堆成,位置在山顶头,随了山岭脉络蜿蜒各处走去,营汛各位置在驿路上,布置得极有秩序。这些东西在一百七十年前,是按照一种精密的计划,各保持相当距离,在周围数百里内,平均分配下来,解决了退守一隅作蠢动的边苗叛变的。两世纪来满清的暴政,以及因这暴政而引起的反抗,血染赤了每一条官路同每一个碉堡。到如今,一切完事了,碉堡多数业已毁掉了,营汛多数成为民房了,人民已大半同化了。落日黄昏世界,站到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眺望那些远近残毁碉堡,还可依稀想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这地方到今日,已因为变成另外一种军事重心,一切皆用一种迅速的姿势,在改变,在进步,同时这种进步,也就正消灭到过去一切。”[5]

从特殊的地理、历史和现实中走出来的一个人,走到一个阶段,为自己“温习一下个人生命发展过程”,比起为给别人看看离奇和古怪来,当然是更为根本和内在的精神需求。


一、为什么要写自传三、小孩读大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