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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
【经】
【原文】
17.1 十有七年春[1],小邾子来朝[2]。
17.2 夏六月甲戌朔[3],日有食之。
17.3 秋,郯子来朝。
17.4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4]。
17.5 冬,有星孛于大辰[5]。
17.6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6]。
【注释】
[1]十有七年:鲁昭公十七年当周景王二十年,前525。
[2]小邾子来朝:小邾国穆公朝鲁。
[3]甲戌朔:初一。
[4]陆浑之戎:僖公二十二年,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
[5]有星孛于大辰:彗星出现于大火星旁。孛,彗星。大辰,大火星。
[6]楚人及吴战于长岸:宋陈傅良《春秋后传》云:“于是始书‘战’,则以吴、楚敌言之也。”长岸,古地名。在今长江裕溪口一带。
【译文】
鲁昭公十七年春,小邾穆公来鲁国朝见。
夏六月初一,发生日食。
秋,郯国国君前来朝见。
八月,晋国荀吴带兵灭了陆浑的戎人。
冬,有彗星在大辰星边出现。
楚国和吴国在长岸交战。
【传】
【原文】
17.1 十七年春,小邾穆公来朝,公与之燕。季平子赋《采叔》[1],穆公赋《菁菁者莪》[2]。昭子曰:“不有以国,其能久乎[3]?”
【注释】
[1]《采叔》:现在作《采菽》,《诗经·小雅》篇名。季平子赋此诗取其“君子来朝,何锡与之”,是以穆公比君子,表示欢迎。
[2]《菁菁者莪》:也是《诗经·小雅》篇名。穆公以此诗作答,取其“既见君子,乐且有仪”表示朝见鲁国国君,心里高兴。
[3]不有以国,其能久乎:不有,如果没有。以国,治国,这里指治国人才。按,季平子赞穆公贤能,能答赋,能久有国。
【译文】
鲁昭公十七年春,小邾穆公来朝见,昭公与他宴饮。季平子赋《采菽》,穆公赋《菁菁者莪》。昭子说:“要是没有这种治理国家的人才,国家能长久吗?”
【原文】
17.2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请所用币[1]。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2],伐鼓于社[3];诸侯用币于社[4],伐鼓于朝,礼也[5]。”平子御之[6],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有伐鼓用币,礼也[7]。其余则否。”大史曰:“在此月也[8]。日过分而未至[9],三辰有灾[10],于是乎百官降物[11],君不举,辟移时[12],乐奏鼓[13],祝用币,史用辞[14]。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15],瞽奏鼓[16],啬夫驰[17],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18]。当夏四月,是谓孟夏[19]。”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20]。”
【注释】
[1]祝史请所用币:依礼,日食应祈祷于社,所以祝史请求祈祷所用的祭品。币,指祭品。
[2]不举:不用丰盛的菜肴。
[3]伐鼓于社:在土地庙里击鼓。
[4]用币于社:祭于社。
[5]伐鼓于朝,礼也:古人以为日食是君主有难的征兆,所以要击鼓祈祷祭祀,以示援救,袪除灾难。
[6]御:禁止。
[7]“唯正月朔”五句:季平子认为只有在正(zhēnɡ)月时有日食,才用币。慝,阴气。
[8]在此月也:正月是指正阳之月,即周历六月、夏历四月。季平子错以正(zhènɡ)月为年初正(zhēnɡ)月,所以太史纠正他。
[9]日过分而未至:太阳过了春分而没到夏至。
[10]三辰:日、月、星。
[11]降物:穿上素服。
[12]君不举,辟移时:避开正寝躲过日食。辟,避开。
[13]乐奏鼓:乐工击鼓。
[14]用辞:宣读文辞。按,古人认为日食是上天所显示的谴责,因此用文辞自责。
[15]辰不集于房:指日食时日月交会不在正常的位置上。按,古人不知日食的原因,以为是日月不安其舍。辰,日月交会。集,安居。房,房舍。
[16]瞽:乐师。
[17]啬夫:乡邑之官。
[18]此月朔之谓也:据《夏书》,月初一日食,乐师应击鼓,啬夫应驾车奔驰,百姓应奔跑,以此消灾。
[19]当夏四月,是谓孟夏:孟夏时,阴气消尽,是正阳之月,即正月。
[20]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季平子不同意发币祭社,是乐于见到国君受灾的表现,所以说他有异志。不君君,不以国君为国君。
【译文】
夏六月初一,发生日食。祝史请示祭祀所用的祭品。昭子说:“发生日食,天子不进丰盛的饮食,在土地庙击鼓;诸侯用祭品在土地庙祭祀,在朝廷击鼓,这是礼制。”季平子加以阻止,说:“不能这样做。只有正月初一,阴气还没有发作,发生日食,才击鼓用祭品,这是合于礼的。其他时候则不这样。”太史说:“就是在这一月。太阳过了春分而没到夏至,日、月、星有了灾殃。这时百官穿上素服,国君减少膳食,离开正寝躲过日食的时辰,乐工击鼓,祝史用玉帛祭祀,太史用辞令祝祷。所以《夏书》说:‘日月交会不在正常的位置上,瞽师击鼓,啬夫驾车,百姓奔跑。’就是说的这个月初一的情景。正当夏正的四月,所以称为孟夏。”季平子不采纳。昭子退出说:“他有不正当的念头,将不把国君当国君了。”
【原文】
17.3 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1]?”郯子曰:“吾祖也[2],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3];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4];共工氏以水纪[5],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6],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7],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8];玄鸟氏,司分者也[9];伯赵氏,司至者也[10];青鸟氏,司启者也[11];丹鸟氏,司闭者也[12]。祝鸠氏,司徒也[13];鸠氏,司马也[14];鸤鸠氏,司空也[15];爽鸠氏,司寇也[16];鹘鸠氏,司事也[17]。五鸠,鸠民者也[18]。五雉为五工正[19],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20]。九扈为九农正[21],扈民无淫者也[22]。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23],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24]。”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25]。’犹信。”
【注释】
[1]少皞(hào)氏鸟名官,何故也:据定公四年《传》,鲁封于少皞之墟,郯子又为少皞之后,所以昭子问少皞氏何以用鸟名作为官名。少皞氏,传说中的古代帝王,己姓的祖先。
[2]祖:这里指高祖。
[3]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黄帝为姬姓之祖,用云纪事,所以设置长官都用云命名。《史记·五帝本纪·集解》引应劭曰:“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这大概是传说。师,长。
[4]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炎帝氏,即神农氏,为姜姓之祖。火师而火名,孔《疏》引服虔云:“炎帝以火名官,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此说并无实据,仅备一说。
[5]共工氏:传说为古代诸侯的霸主。
[6]大皞氏:即伏牺氏,为风姓之祖。
[7]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挚即位时凤鸟正好来到。挚,少皞氏之名。
[8]凤鸟氏,历正也:凤鸟氏是主历法的官。
[9]玄鸟氏,司分者也:玄鸟氏掌管春分、秋分。玄鸟,燕子。分,指春分、秋分。
[10]伯赵氏,司至者也:伯赵氏掌管夏至、冬至。伯赵,伯劳。至,夏至、冬至。
[11]青鸟氏,司启者也:青鸟氏掌管立春、立夏。青鸟,或曰即仓庚鸟,俗称黄莺。启,立春、立夏。
[12]丹鸟氏,司闭者也:丹鸟氏掌管立秋、立冬。丹鸟,今名锦鸡。闭,立秋、立冬。按,以上四鸟是凤鸟氏的属官。
[13]祝鸠氏,司徒也:祝鸠氏是主教民之官。祝鸠,鹁鸪鸟。司徒,官名,主教民。
[14](jū)鸠氏,司马也:鸠氏是主法制之官。鸠,王。司马,官名,主法制。
[15]鸤(shī)鸠氏,司空也:鸤鸠氏是主管水土治理之官。鸤鸠,即布谷鸟。司空,官名,主管水土治理之事。
[16]爽鸠氏,司寇也:爽鸠氏是主捕捉盗贼之官。爽鸠,鹰鸷。司寇,官名,主管捕捉盗贼之事。
[17]鹘(ɡǔ)鸠氏,司事也:鹘鸠氏是主管农事之官。鹘鸠,鸠。司事,官名,主管农事。
[18]鸠民:聚合百姓。鸠,聚集,集合。
[19]五工正:五工之长。五工指木工、陶工、金工、皮工和染工。
[20]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五工正的职责是改善器物用具,统一度量衡,使百姓得到均平。
[21]扈:或作、,也是鸟名。九农:指九种农事,如耕耘、收获等。
[22]扈民无淫者也:防止百姓放纵。扈,防止。
[23]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不能记述远古之事,就从近古开始记述。远,指民事以外的云、鸟等。近,指民事。
[24]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颛顼继少皞为帝,不再用龙、鸟为官名,以就近之民事为官名。不能故,不能照过去办理。
[25]天子失官,学在四夷:意思是周、鲁衰弱,典章缺失,而远方小国仍知前古官名之沿革,保存古代官学,保存先代典制。
【译文】
秋,郯国国君前来朝见,昭公和他宴饮。昭子向他请教,说:“少皞氏用鸟名作官名,这是什么缘故呢?”郯国国君说:“他是我的祖先,所以我知道。往昔黄帝氏以云记事,所以各部门官长都用云来命名;炎帝氏以火记事,所以各部门官长都用火来命名;共工氏以水记事,所以各部门官长都用水来命名;大皞氏以龙记事,所以各部门官长都用龙来命名。我高祖少皞氏挚即位的时候,凤鸟刚好飞来,所以用鸟记事,各部门官长都用鸟来命名。凤鸟氏就是历正,玄鸟氏掌管春分、秋分,伯赵氏掌管夏至、冬至,青鸟氏掌管立春、立夏,丹鸟氏掌管立秋、立冬。祝鸠氏是司徒,鸠氏是司马,鸤鸠氏是司空,爽鸠氏是司寇,鹘鸠氏是司事。这五鸠是聚集百姓的官。五雉是管五种工艺的官,负责改善生活用具,统一度量,让百姓得到均平。九扈是管九项农事的官,制约百姓不让放纵。自从颛顼以来,不能记述久远的事,便从近代开始记述,做百姓的官长而用百姓的事来命名,那就不能按过去的情况来办理了。”孔子听说了,就去拜见郯国国君并向他问学。后来告诉别人说:“我听说:‘天子的百官失职,学问就保存在四方边远的小国。’这还是可以相信的。”
【原文】
17.4 晋侯使屠蒯如周[1],请有事于雒与三涂[2]。苌弘谓刘子曰[3]:“客容猛,非祭也,其伐戎乎[4]!陆浑氏甚睦于楚,必是故也[5]。君其备之!”乃警戎备[6]。九月丁卯[7],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8],使祭史先用牲于雒[9]。陆浑人弗知,师从之[10]。庚午[11],遂灭陆浑,数之以其贰于楚也[12]。陆浑子奔楚,其众奔甘鹿[13]。周大获[14]。宣子梦文公携荀吴而授之陆浑,故使穆子帅师[15],献俘于文宫[16]。
【注释】
[1]晋侯:晋顷公。屠蒯:晋国膳宰。见昭公九年《传》。
[2]请有事于雒与三涂:请求在洛水和三涂山祭祀。雒,同“洛”。即洛水。三涂,三涂山,山名,在今河南嵩县西南,伊水之北。雒与三涂皆在周,故请于周。
[3]苌弘:刘子的属官。
[4]客容猛,非祭也,其伐戎乎:屠蒯脸色凶猛,大概不是为祭祀,而是要讨伐戎人。容,脸色。
[5]陆浑氏甚睦于楚,必是故也:陆浑之戎和楚国友好,晋国一定要攻讨。
[6]乃警戎备:加强对戎人的防备。
[7]丁卯:二十四日。
[8]棘津:即孟津。
[9]使祭史先用牲于雒:先用牺牲祭洛水。
[10]陆浑人弗知,师从之:戎人毫无防备,晋军乘机攻过去。
[11]庚午:二十七日。
[12]数之以其贰于楚也:宣布陆浑氏之罪,乃是与楚国有勾结。
[13]甘鹿:古地名。在今河南嵩县西北。
[14]周大获:刘子因先有戒备,所以俘获大批陆浑人。
[15]宣子梦文公携荀吴而授之陆浑,故使穆子帅师:出师前韩起梦见晋文公拉着荀吴将陆浑交给他,以为大吉,所以让荀吴率军出征。
[16]献俘于文宫:为答谢吉梦,在晋文公庙里奉献俘虏。
【译文】
晋顷公派屠蒯前往宗周,请求祭祀洛水和三涂山。苌弘对刘子说:“来客容貌凶猛,不是为了祭祀,该是要攻打戎人吧?陆浑氏和楚国关系密切,一定是为了攻打他们。您还是做好防备吧!”于是对戎人加强戒备。九月二十四日,晋国荀吴率领军队从棘津涉水而过,事先派祭史用牺牲祭祀洛水。陆浑人不知道,晋军就乘机攻过去。二十七日,就灭了陆浑,责备他们和楚国相勾结。陆浑国君逃往楚国,部众出逃甘鹿。周朝俘获了大批陆浑人。韩起梦见晋文公拉着荀吴把陆浑交给他,所以派荀吴带兵出征,而后在文公庙献俘。
【原文】
17.5 冬,有星孛于大辰[1],西及汉[2]。申须曰[3]:“彗所以除旧布新也[4]。天事恒象[5],今除于火[6],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7]!”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征也[8]。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9],必火入而伏[10]。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11]?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12]。夏数得天[13],若火作,其四国当之[14],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15];陈,大皞之虚也[16];郑,祝融之虚也[17];皆火房也[18]。星孛及汉,汉,水祥也[19]。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20],其星为大水[21],水,火之牡也[22]。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23]。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24]。”
【注释】
[1]孛:彗星,俗称扫帚星。
[2]西及汉:扫帚星尾巴的光芒向西射到银河。汉,银河。
[3]申须:鲁国大夫。
[4]彗所以除旧布新也:扫帚是除旧布新的工具。
[5]天事恒象:天上发生的事常象征吉凶。按,古人常以天象论人事,又以人事命天象。恒,常。
[6]今除于火:现在大火星不见。火,大火星。
[7]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现在彗星过大辰而及银河,是扫帚将大火星扫出了它的位置,而火星被扫出,必散布开来,它重新出现时,这些星宿的分野之国必然发生火灾。
[8]往年吾见之,是其征也:去年也见彗星,是其征兆。
[9]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去年大火星出现时已见彗星,今年彗星更加明亮。章,明亮。
[10]必火入而伏:大火星秋季始没,彗星必随之潜伏。
[11]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彗星与大火星相处已久,必然发生火灾。其,岂。与,句中语气词,无义。
[12]“火出”四句:夏历三月即商历四月、周历五月,此时黄昏可见大火星。
[13]夏数得天:夏历以立春之月为正月,所以夏历和自然气象适应。
[14]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四国将有火灾。
[15]宋,大辰之虚也:宋国为大火星的分野。
[16]陈,大皞之虚也:大皞氏旧居于陈。
[17]郑,祝融之虚也:祝融为高辛氏火正,旧居于郑。
[18]皆火房也:三国都属于大火星的分野。房,舍。
[19]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彗星扫到天河,天河是水。
[20]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卫国原都帝丘,因过去颛顼帝曾居住,所以称为帝丘。
[21]其星为大水:卫国的分野星是大水。
[22]水,火之牡也:水火相配。牡,雄性。这里以火比做雌,以水为雄。
[23]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丙子日或壬午日水火相合,这时必有火灾。若,或者。作,有火灾。
[24]见之月:即火见之月,周历五月。按,申须、梓慎以天象人事互解。
【译文】
冬,有彗星在大辰星边出现,往西直到银河。申须说:“扫帚星是用来除旧布新的。天上发生的事常常显示吉凶,现在扫除大火星,它再次出现时必定布散灾祸。诸侯中也许将有火灾吧?”梓慎说:“去年我也见到彗星,这就是它的征兆了。大火星出现时见到它,现在大火星出现时它更加明亮,一定在大火星消失时隐伏。它在大火星的位置已经很久了,难道不是这样的吗?大火星出现,在夏历是三月,在商历是四月,在周历是五月。夏历的气数与天象相应,如果发生火灾,应该是四个国家承受,会是在宋、卫、陈、郑四国吧?宋国是大辰星的分野,陈国是大皞氏居住的地方,郑国是祝融氏居住的地方,都是大火星所居之处。彗星到达银河,银河是水。卫国是颛顼氏居住的地方,所以称为帝丘,他的星是大水,水是火的配偶。可能将在丙子或者壬午日发作吧?那是水火相配合的日子。如果大火星消失而彗星隐伏,就一定在壬午日,不会超过它出现的那个月。”
【原文】
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1]。”子产弗与[2]。
【注释】
[1]若我用瓘(ɡuàn)斝(jiǎ)玉瓒,郑必不火:裨灶请求以玉器祭神,禳除火灾。瓘斝,玉酒尊。玉瓒,玉勺子。
[2]子产弗与:子产不同意这样做。
【译文】
郑国裨灶对子产说:“宋、卫、陈、郑四国将同日发生火灾。要是我们用瓘斝、玉瓒祭祀,郑国一定不会有火灾。”子产不同意。
【原文】
17.6 吴伐楚。阳匄为令尹[1],卜战,不吉。司马子鱼曰[2]:“我得上流[3],何故不吉?且楚故[4],司马令龟[5],我请改卜。”令曰:“鲂也以其属死之,楚师继之,尚大克之[6]!”吉。战于长岸。子鱼先死,楚师继之,大败吴师,获其乘舟馀皇[7]。使随人与后至者守之[8],环而堑之,及泉[9],盈其隧炭,陈以待命[10]。吴公子光请于其众[11],曰:“丧先王之乘舟,岂唯光之罪,众亦有焉。请藉取之以救死[12]。”众许之。使长鬛者三人潜伏于舟侧[13],曰:“我呼馀皇,则对[14]。”师夜从之,三呼,皆迭对[15]。楚人从而杀之[16],楚师乱,吴人大败之,取馀皇以归。
【注释】
[1]阳匄:楚国令尹子瑕,穆王曾孙。
[2]司马子鱼:公子鲂。
[3]我得上流:楚国占据上游,顺江而下,易于取胜。
[4]故:传统。
[5]令龟:命龟,占卜前先告以所卜之事。
[6]鲂也以其属死之,楚师继之,尚大克之:这是子鱼命龟之辞。其属,指公子鲂的部属。尚,希望。
[7]馀皇:舟名。据后文,知为吴先王之乘舟。
[8]随人:当时随国是楚的盟国。
[9]环而堑之,及泉:楚军守着馀皇船,并环船挖深沟,直到见泉水。
[10]盈其隧炭,陈以待命:道上布满炭,并布好阵势,以防吴军劫船。
[11]吴公子光:吴王夷末儿子阖庐。
[12]藉取之:借众人之力夺回馀皇。救死:免除失去馀皇的死罪。
[13]长鬛者:强壮的人。
[14]我呼馀皇,则对:按,此是公子光与潜伏在舟侧的长鬣者约定以暗号对答。
[15]迭对:交替回答。
[16]楚人从而杀之:楚军杀死潜伏的吴兵。
【译文】
吴国攻打楚国。阳匄任令尹,为迎战而占卜,显示不吉利。司马子鱼说:“我们地处上游,为什么不吉利?况且按照楚国惯例,由司马祝告,我请求重新占卜。”子鱼祝告说:“我率领私卒死战,楚军跟上,希望大胜敌军。”显示吉利。在长岸交战,子鱼先战死,楚军跟上,大败吴兵,缴获吴军所乘坐的馀皇船。派随国人和后到的看守它,拖到岸上环绕船四周挖了深沟,直到泉水涌出,在道上填满炭,排好阵势等待命令。吴国公子光与手下人商量,说:“丢失先王的乘船,岂止仅是我的罪过,大家也都难逃罪责。希望能依靠大家的力量夺回来,用以救赎死罪。”众人答应了。公子光派了三个强壮的人,潜伏在船旁,说:“我呼叫馀皇,你们就回应。”军队夜间迫近船边叫了三次,潜伏的人交替回应。楚军把三人杀了,结果楚军大乱,吴军大败楚军,夺取馀皇船回国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