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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年
【经】
【原文】
29.1 二十有九年春[1],公至自乾侯,居于郓[2]。齐侯使高张来唁公[3]。
29.2 公如晋,次于乾侯[4]。
29.3 夏四月庚子[5],叔诣卒[6]。
29.4 秋七月。
29.5 冬十月,郓溃[7]。
【注释】
[1]二十有九年:鲁昭公二十九年当周敬王七年,前513。
[2]公至自乾侯,居于郓:晋国不欢迎昭公,他只好重回郓。
[3]齐侯使高张来唁公:昭公在晋国碰壁,齐景公派人慰问。高张,齐国高偃的儿子。
[4]公如晋,次于乾侯:在齐国又受辱,昭公再返回乾侯。
[5]庚子:初五。
[6]叔诣:鲁国大夫。
[7]郓溃:郓邑民众反叛昭公。
【译文】
鲁昭公二十九年春,昭公从乾侯回来,住在郓地。齐景公派高张来慰问昭公。
昭公前往晋国,在乾侯停留。
夏四月初五,叔诣去世。
秋七月。
冬十月,郓邑民众反叛昭公。
【传】
【原文】
29.1 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处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1]。子家子曰:“齐卑君矣[2],君只辱焉[3]。”公如乾侯[4]。
【注释】
[1]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齐景公派高张来慰问,有讥讽昭公不受晋国欢迎的意思,现在又称昭公为主君,是将昭公比为大夫,有意羞辱他。主君,卿大夫家臣对卿大夫的称呼。
[2]齐卑君矣:轻视昭公。
[3]君只辱焉:昭公自取其辱。
[4]公如乾侯:为齐国所辱,再返回晋国。
【译文】
鲁昭公二十九年春,昭公从乾侯回来,住在郓邑。齐景公派高张来慰问,称昭公为主君。子家羁说:“齐国轻视国君了,国君只是在自取其辱。”昭公前往乾侯。
【原文】
29.2 三月己卯[1],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2]。尹固之复也[3],有妇人遇之周郊[4],尤之[5],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6],是夫也,其过三岁乎[7]?”
【注释】
[1]己卯:十三日。
[2]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三人都是王子朝同党。
[3]尹固之复也:昭公二十六年,尹氏固与王子朝奔楚,后来返回。
[4]周郊:京师郊外。
[5]尤之:责备尹氏固。
[6]行则数日而反:既逃亡,只几天就返回。
[7]是夫也,其过三岁乎:妇人预言不会超过三年。三年后的今天,果然被杀。其,难道。
【译文】
三月十三日,京城人杀了召伯盈、尹氏固和原伯鲁的儿子。尹氏固回国时,有妇人在周郊外与他相遇,责备他,说:“在国内时怂恿别人发动祸乱,出逃没几天又返回,这样的人难道能活过三年吗?”
【原文】
夏五月庚寅[1],王子赵车入于以叛[2],阴不佞败之。
【注释】
[1]庚寅:二十五日。
[2]王子赵车:王子朝余党,见召伯盈等被杀而叛乱。(niǎn):周邑。
【译文】
夏五月二十五日,王子赵车进入地发动叛乱,阴不佞打败了他。
【原文】
29.3 平子每岁贾马,具从者之衣履,而归之于乾侯[1]。公执归马者,卖之[2]。乃不归马。
【注释】
[1]具从者之衣履,而归之于乾侯:季平子送马及衣履,以示不忘昭公。具,准备。归,通“馈”。
[2]公执归马者,卖之:昭公抓了送马的,将马卖掉。
【译文】
季平子每年买马,准备好随从的衣服鞋子,送到乾侯去。昭公抓了送马的人,卖掉了马。于是季平子不再送马去。
【原文】
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1],堑而死[2]。公将为之椟[3]。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乃以帏裹之[4]。
【注释】
[1]启服:马名。
[2]堑而死:掉进坑里而死。
[3]公将为之椟:为马作棺而葬。
[4]乃以帏裹之:子家羁请将马肉给随从吃,昭公用帷幕裹马埋葬。《礼记·檀弓下》云:“敝帷不弃,为埋马也。”盖古礼以敝帷裹马。
【译文】
卫灵公派人把自己名叫启服的拉车马送给昭公,马掉到坑中死了。昭公打算给马备棺埋葬。子家羁说:“跟随您的人正难过,请让他们吃马肉吧。”昭公还是用帷幕包马埋了。
【原文】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于齐侯[1],遂入羔裘[2]。齐侯喜,与之阳谷[3]。公衍、公为之生也,其母偕出[4]。公衍先生,公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5]。”三日,公为生,其母先以告,公为为兄[6]。公私喜于阳谷[7],而思于鲁[8],曰:“务人为此祸也[9]。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10]。”乃黜之[11],而以公衍为大子。
【注释】
[1]龙辅:饰有龙纹的美玉。
[2]遂入羔裘:公衍献龙辅,连羔裘也一起献上。
[3]阳谷:齐邑。
[4]公衍、公为之生也,其母偕出:古代妇女临产前,出居于另外房屋。公衍、公为的母亲一同出居于外待产。
[5]偕告:生子时一同向昭公报告。
[6]公为为兄:公为母亲言行不一,目的在争长。
[7]公私喜于阳谷:喜欢阳谷,也偏私于公衍。
[8]思于鲁:回忆在鲁这段往事。
[9]务人:指公为。为此祸:指当初公为与公若谋逐季氏,酿成昭公出奔之祸。
[10]诬也久:欺骗我这么久。
[11]乃黜之:废黜公为。
【译文】
昭公赐给公衍羔裘,派他把龙纹美玉献给齐景公,公衍把羔裘也献了。齐景公很高兴,就赐给他阳谷。公衍、公为出生的时候,二人的母亲一起出居产房。公衍先出生,公为的母亲说:“我们一起出来,请一起去报告生子吧。”过了三天,公为出生,他母亲先去报告,公为就做了兄长。昭公私下里喜欢阳谷,又想起在鲁国发生的事,就说:“是公为惹出了这场祸。而且后出生反而当兄长,欺骗的时间也太久了。”便废黜了公为,而把公衍立为太子。
【原文】
29.4 秋,龙见于绛郊[1]。魏献子问于蔡墨曰[2]:“吾闻之,虫莫知于龙[3],以其不生得也[4]。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5]。”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谓也[6]?”对曰:“昔有叔安[7],有裔子曰董父[8],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9],龙多归之。乃扰畜龙[10],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11],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12],扰于有帝[13],帝赐之乘龙[14],河、汉各二[15],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16]。有陶唐氏既衰[17],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18],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19]。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20]。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21]。惧而迁于鲁县[22],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23]。一日失职,则死及之[24]。失官不食[25]。官宿其业,其物乃至[26]。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27]。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28],封为上公[29],祀为贵神[30]。社稷五祀,是尊是奉[31]。木正曰句芒[32],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龙,水物也[33]。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34]。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35],曰:‘潜龙勿用[36]。’其《同人》曰[37]:‘见龙在田[38]。’其《大有》曰[39]:‘飞龙在天[40]。’其《夬》曰[41]:‘亢龙有悔[42]。’其《坤》曰[43]:‘见群龙无首,吉[44]。’《坤》之《剥》曰[45]:‘龙战于野[46]。’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47]?”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48]?”对曰:“少皞氏有四叔[49],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50]。使重为句芒[51],该为蓐收[52],修及熙为玄冥[53],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54]。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55];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56],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57]。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58],自夏以上祀之[59]。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60]。”
【注释】
[1]见(xiàn):出现。绛:晋国国都,在今山西侯马。
[2]蔡墨:蔡史墨,晋国太史。
[3]虫:泛指动物。知:同“智”。
[4]以其不生得也:不能活捉。
[5]古者畜龙,故国有豢(huàn)龙氏,有御龙氏:古人能畜龙,今人不能活捉龙,是今人不聪明,不是龙聪明。
[6]是何谓也:问二氏的来历。
[7](liù):即“蓼”,诸侯国名,在今河南唐河南。叔安:国君名。
[8]裔子:远子,玄孙以下的子孙。
[9]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董父能了解龙的嗜好来喂养它。耆,同“嗜”。
[10]扰畜:驯养。
[11]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以豢龙为其官名,后来就以官名为氏。
[12]孔甲:夏少康之后九世君。传说其德顺应天地。
[13]扰于有帝:顺于上帝。
[14]乘龙:驾车之龙。
[15]河、汉各二:驾车之龙为四,黄河之龙二,汉水之龙二。
[16]孔甲不能食(sì),而未获豢龙氏:孔甲自己不能饲养龙,又未找到豢龙氏。食,饲养。
[17]陶唐:尧所治理的地方,这里即指尧。
[18]夏后:孔甲。
[19]以更豕韦之后:以刘累代替豕韦之后。豕韦,祝融之后。以上参见襄公二十四年《传》。
[20]龙一雌死,潜醢(hǎi)以食夏后:刘累悄悄将龙制成肉酱给夏后吃。潜,悄悄。醢,制成肉酱。
[21]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夏后不知是龙,以为味美,想再要。
[22]惧而迁于鲁县:刘累不能再献龙肉,惧而逃走。鲁县,古地名。在今河南鲁山东北。
[23]“夫物”四句:凡事物都有专门官吏管理,官吏不断完善管理方法,时时为此考虑,形成专门职务。方,方法。
[24]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职便有死罪。
[25]失官不食:失去官职也失去俸禄。
[26]官宿其业,其物乃至:官吏长久从事这一职业,所管的生物才会到来。宿,安。
[27]若泯弃之,物乃坻(chí)伏,郁湮不育:如果泯灭丢弃其官职,生物自己就会潜伏不出。泯,灭。坻伏,潜藏不出。郁湮,抑郁不伸展。按,以上以物有其官论畜养龙。豢龙御龙,世不失职,龙就会来到;一旦失职,龙则潜藏。
[28]实列受氏姓:一代一代继承姓氏。
[29]封为上公:封爵为上公。
[30]祀为贵神:祭祀时奉为贵神。
[31]社稷五祀,是尊是奉:五官能世修其业,死后配食五行之神,为后人所尊奉。社,地神。稷,谷神。五祀,木、火、金、水、土五官之神。
[32]正:官长。句:音ɡōu。
[33]龙,水物也:龙是生活在水中的生物。
[34]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水官废弃,所以龙不能活捉。
[35]在《乾》之《姤(ɡòu)》:《乾》卦变为《姤》卦,其初爻由阳变阴。
[36]潜龙勿用:引文为《乾》卦初九爻辞,意思是潜伏的龙不被使用。
[37]《同人》曰:《乾》卦变为《同人》卦,由《乾》卦九二变出。
[38]见龙在田:爻辞的意思是,活着的龙在田地里。
[39]《大有》曰:变为《大有》卦,由《乾》卦九五变出。
[40]飞龙在天:爻辞的意思是,飞舞的龙在天上。
[41]《夬(ɡuài)》曰:变为《夬》卦,由《乾》卦上九变出。
[42]亢龙有悔:爻辞的意思是,伸直身子的龙有所悔恨。
[43]《坤》曰:《乾》卦变为《坤》卦,六爻全由阳变阴。
[44]见群龙无首,吉:爻辞的意思是,群龙出现无首领,吉利。
[45]《坤》之《剥》曰:《坤》卦变为《剥》卦,上爻由阴变阳。
[46]龙战于野:爻辞的意思是,龙在野外战斗。
[47]物之:描述其形。按,蔡墨引用《周易》,由《周易》的记载说明有各种各样的龙,证明龙自古已有,且经常可见,否则不可能如此细致描述其形。
[48]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社稷五祀是哪一代帝王的五官?
[49]四叔:后世子孙四人。
[50]实能金、木及水:四人管理金、木、水。
[51]使重为句芒:为木官之长。
[52]该为蓐收:为金官之长。
[53]修及熙为玄冥:为水官之长。
[54]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四人帮助穷桑氏成功,所以人们祭祀他们。穷桑,少皞氏的号。
[55]为祝融:为火官之长。
[56]为后土:为土官之长。
[57]田正:田官之长。
[58]烈山氏:传说为神农氏时诸侯,其子叫柱,为五谷神,能种植百谷。
[59]自夏以上祀之:夏朝以前祭祀柱。
[60]弃:后稷,周人始祖。商汤代夏,废柱而以弃代替。
【译文】
秋,龙出现在绛都郊外。魏献子向蔡墨询问说:“我听说,虫类中没有比龙更聪明的了,因为人不能生擒活捉它。说它聪明,确实如此吗?”蔡墨回答说:“其实是人不聪明,而不是因为龙聪明。古时候畜养龙,所以国内有豢龙氏,有御龙氏。”魏献子说:“这二氏,我也听说过,但不知道其来历,这是说的什么呢?”蔡墨回答说:“当日国有个叔安,他有个后裔叫董父,实在很喜欢龙,能够了解龙的嗜好来给龙喂食,龙大都到他那儿去了。于是就驯服畜养龙,服事帝舜。帝舜赐他姓为董,赐氏为豢龙,封他在鬷川,鬷夷氏就是他的后代。所以帝舜氏世代有养龙的。到了有夏孔甲,顺服天帝,天帝赐给驾车的龙,黄河、汉水的龙各有二条,各有一雌一雄。孔甲不能饲养,又没有找到豢龙氏。陶唐氏衰落了,其后代有刘累,向豢龙氏学习养龙,以事奉孔甲,能够饲养这些龙。夏后嘉奖他,赐氏叫御龙,以代替豕韦的后代。有一条雌龙死了,刘累悄悄地把它做成肉酱给夏后吃。夏后吃后,又派人向刘累要。刘累害怕了就迁居到鲁县,范氏就是他的后代。”魏献子说:“现在为何没有龙了?”蔡墨回答说:“凡事物,都有管理的官,官创造出管理的方法,从早到晚都在思考。一旦失职,就要丢掉性命。丢了官就不能享有俸禄。官员专心从事他的职守,所管之物就会到来。要是废弃它们,这些生物就会隐伏,抑郁不能生长。所以有管理五行的官,称为五官。他们一代一代继承姓氏,封爵是上公,祭祀时作为贵神。在社神、稷神和五行之神的祭祀中,对它们尊敬崇奉。木官之长叫句芒,火官之长叫祝融,金官之长叫蓐收,水官之长叫玄冥,土官之长叫后土。龙是水中生物。水官废弃了,所以龙不能生擒。如果不是这样,《周易》就记载:在《乾》卦变为《姤》卦初九爻辞说:‘潜伏的龙不能施展才用。’在《同人》卦九二爻辞说:‘巨龙出现在田间。’在《大有》卦九五爻辞说:‘飞舞的龙在天上。’在《夬》卦上九爻辞说:‘伸直身子的龙有所悔恨。’在《坤》卦用九爻辞说:‘出现群龙而没首领,吉利。’《坤》卦变为《剥》卦上六爻辞说:‘龙在原野上交战。’不是经常见到,谁能描摹它们?”魏献子说:“社神、稷神的五祀,是哪一代帝王的五官呢?”蔡墨回答说:“少皞氏后世子孙有四人,名叫重、该、修、熙,能够掌管金、木和水。派重当句芒,该当蓐收,修和熙当玄冥,世代不失职,于是帮助穷桑登位,这是其中的三种祭祀。颛顼氏有儿子叫犁,做祝融;共工氏有儿子叫句龙,做后土,这是其中的两种祭祀。后土就是社神,稷是管田地的官。有烈山氏的儿子叫柱为稷神,从夏朝以上都祭祀他。周朝的弃也是稷神,从商朝以来都祭祀他。”
【原文】
29.5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1],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2],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3]。仲尼曰:“晋其亡乎[4]!失其度矣[5]。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6],卿大夫以序守之[7],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8]。贵贱不愆[9],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10]。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11]?贵何业之守[12]?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13]?”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14],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15]。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16]。其及赵氏,赵孟与焉[17]。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18]。”
【注释】
[1]赵鞅:赵武之孙。荀寅:荀吴之子。汝滨:汝水之滨,晋国所占取的陆浑之地。
[2]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征收铁器用以铸造刑鼎。赋,征收。鼓,容量单位与器皿,一鼓十二斛四百八十斤。
[3]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铸刑鼎,将范宣子在晋平公时制定的刑书铸在鼎上,公之于世。范宣子,士匄(ɡài),仕于晋悼公、平公时期,晋平公时任中军将执政。
[4]晋其亡乎:孔子认为铸刑鼎是晋国将亡的征兆。
[5]失其度矣:如此是丧失了法度。
[6]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晋国始封君唐叔受封时遵行西周的制度。经纬,纳入常法,作为准则。
[7]序:位次,等级。
[8]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人民因此尊重贵族,贵族因此能守住家业。
[9]贵贱不愆:贵贱不错乱。
[10]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晋文公坚持唐叔传统,才成为盟主。执秩之官,管理爵禄位次的官。僖公二十七年文公蒐被庐,修唐叔之法。
[11]民在鼎矣,何以尊贵:民察鼎而知刑法,大家只关心鼎上的法律条文,便不会再尊重贵族。在,审察。
[12]贵何业之守:贵族便不能守其家业。
[13]“且夫宣子之刑”四句:文公六年,赵盾执政,在夷地阅兵而制订成文法律,孔子认为它不合旧制。夷之蒐,事在文公六年。乱制,乱法。
[14]干:违反。
[15]法奸:法律的罪人。
[16]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范宣子刑书本已废弃,现在改变传统法律而恢复范宣子刑书,必亡。
[17]其及赵氏,赵孟与焉:赵孟参与其事,必受牵连。赵孟,赵鞅。
[18]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指赵孟参加铸刑鼎为不得已,如能修养德行,可免于祸。按,蔡史墨同样抨击铸刑鼎。
【译文】
冬,晋国赵鞅、荀寅领兵在汝水边筑城,就向晋国征收了四百八十斤铁,用来铸造刑鼎,铸上范宣子所制订的刑法。孔子说:“晋国将要灭亡的吧!它失掉了自己的法度了。晋国应该遵守唐叔所传下来的法度,作为治理百姓的准则,卿大夫按照他们的位次来维护它,人民因此能尊重贵人,贵人因此能保守他们的家业。贵贱不错乱,就是所谓法度。文公因此设立执掌官职位次的官,在被庐制定法规,成为盟主。现在废弃这个法度,而铸造刑鼎,百姓都能知道鼎上的条文,还用得着尊重贵人吗?贵人还有什么家业可以保守?贵贱没有了次序,还怎么治理国家?并且范宣子的刑法,是在夷地阅兵时制订的,是晋国的乱法,怎么能把它奉为法规呢?”蔡史墨说:“范氏、中行氏大概要灭亡了吧!中行寅是下卿,却违反上峰的命令,擅自铸造刑鼎,作为国家的法律,这是法令的罪人。又加上本已废弃的范宣子的刑书,改变传统的法律,这就要灭亡了。恐怕还要牵连到赵氏,因为赵孟参与了。不过他是不得已的,要是修养德行,还可以免于祸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