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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 中山经
凡荆山之首,自景山至琴鼓之山,凡二十三山,二千八百九十里。其神状皆鸟身而人面。其祠:用一雄鸡祈瘗,婴用一藻圭,糈用稌。骄山,冢也。其祠:用羞酒少牢祈瘗,婴用一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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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羞:进献。
【译文】
荆山山系,自景山起到琴鼓山止,一共有二十三座,行经二千八百九十里。诸山山神都有鸟的身体和人的面孔。祭祀诸山的礼仪如下:祭物用一只公鸡,祭祀后埋入地下,用一块藻圭,米用稻米。骄山是诸山的宗主,祭祀骄山的礼仪如下:祭祀用美酒和猪、羊,祭祀之后埋入地下,玉器用一块玉璧。
又东南二百里,曰琴鼓之山,其木多榖柞椒柘,其上多白珉,其下多洗石,其兽多豕鹿,多白犀,其鸟多鸩。中次九山岷山之首,曰女几之山,其上多石涅,其木多杻橿,其草多菊。洛水出焉,东注于江。其中多雄黄,其兽多虎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