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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荆山之首,自景山至琴鼓之山,凡二十三山,二千八百九十里。其神状皆鸟身而人面。其祠:用一雄鸡祈瘗,婴用一藻圭,糈用稌。骄山,冢也。其祠:用羞酒少牢祈瘗,婴用一璧。|卷五 中山经|山海经 - 方韬译注|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