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邑与国

殷商初年,邑的涵义就是设防城堡。王有王邑,诸公大臣自营其邑,民有村邑。甲骨文留下了“文邑 [20] ”、“唐邑 [21] ”、“邑南 [22] ”的记录。在王畿,这些要塞构成了大邑商的外围防线。在境外(如果境内外真有明确区别的话),各邑构成殷商扩张势力和掠夺资源的军事殖民点 [23] 。 “邑子”是殷王的封臣,有义务为陛下提供军事服务。“丙邑”的领主负责派出弓箭手勤王,它们的遗址已经在山西灵石县出土 [24] 。丙邑的布局酷似大邑商,祭祀中心和军事中心重合,非常吻合后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说法。宗庙位于丙邑内,农田位于丙邑外。村邑构成农田的中心,规格低于丙邑,正如丙邑低于大邑。丙邑内戈、矛、斧、钺、弓、矢俱全,存粮足支百日 [25] 。各邑城堡由壕沟和大路连接,大邑位于王畿网络的中心。“邑人”是领主麾下的武士,在卜辞中经常处在战争状态 [26] 。殷商中叶的全盛时期,各邑西抵渭南,南及江汉,东临海岱,北据河汾。殷商末年,西部的城堡消失殆尽。显然,这是周-羌联盟“剪商”的成果。

从大邑、丙邑、村邑的关系看,殷人即使没有发明系统的封建制度,至少已经演化出封建制度的雏形。“邑人”这一名词(如果不指其实质内容的话)延续到西周,通过《易经》流传至今,证明所谓的文武周公之制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前朝。 [27] 不过,殷商制度无论在形式上多么接近,至少在精神上存在重大差异。周人夸耀的人本主义并非纯属捏造,至少人牲锐减的考古学记录不大可能作伪,也不大可能解释为周人战斗力的薄弱 [28] 。较之后来的西周封建,殷邑的巫术性格更强。外界意味着各种精灵、鬼怪、野兽、野人的天下,两界不可通约。西周诸侯有不断融合土著的能力,最终使“国”“野”之别变得毫无意义。然而终殷商之世,殷人的王邑和殖民地都没有表现出融合外族的迹象。我们根据人牲和献祭的恐怖记录,可以合理推测:殷人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人类,其他野人种族更接近野兽。帝辛强迫周文王吃儿子的肉,固然是传说,但他们将羌人(羊人)和其他外族俘虏跟猪羊一起献祭,留下的骨骸已经数不胜数。周人正是一个跟羌人联姻的部族,纵然当真拥有“西伯”的荣誉或羁縻封号,遭到捕猎的资格不见得会因此降低多少。神灵的子孙对待祭品的子孙,态度肯定不同于征服者的子孙对待被征服者的子孙。周人的礼乐有更强的普世性格,殷商的德性银行由血缘共同体独家经营。龙盘虎踞的众多要塞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荡然无存,大概反映了他们在土著当中极度孤立的状况。

国的涵义比邑广泛得多,拥有城墙的部族无不自称或被称为国。殷人方、国联用,而且自称商方。周人和羌人也分别得到了周方和羌方的称谓。邑和国的区别,似乎在于后者的独立性较强。国号流传至今的几个国要么是独立的部族,要么是羁縻的藩邦。密国是好战的关陇部族。阮国是后来犬戎的同宗,周文王的牺牲品。应侯、邓侯有朝商的记录,却没有提供军事义务或贡品的记录。卜辞中的“邑子”和“邑人”大抵是可靠的自己人,邑的遗址大抵有明显的殷商风格。卜辞中的“方”和“国”经常是殷商的敌人,因为来犯才留下记录,有时又变成享有殷商封号的势力,这种叛服无常的状态很能说明问题。我们用现代的观念绘制殷商时代的政治地图,结果大概就是一片“国”的海洋。“邑”的群岛以大邑商为中心,散落在海洋中,从内至外由密而疏。殷人自己的观念要复杂得多。他们没有良好的定向和定量能力,却喜欢根据神圣数字“三”“五”之类,将世界分割成整齐的格式,各方对应殷商的前敌殖民地。祭祀群落形成秩序边界,内外形成有德无德的对照。德性的扩张将神圣的格式带给黑暗的混沌,体现了祖神的太阳-玄鸟性格。

《尚书·召诰》提到另一种貌似封建雏形的制度:“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周人封建的某些符号因袭前朝元素,不足为奇。然而,这些假定的爵位和考古发现的遗址无法吻合,不同于处处都有印证的邑,令人怀疑其真实性。当时的社会形态似乎不大可能允许大面积行政权甚至监察区的存在。殷商实际存在的远方殖民点都比春秋鲁、卫诸侯更小,人口并不蕃盛。“十邑鬲千”就是每邑只有一百家(鬲)的意思 [29] 。小邑只有二十一户 [30] 。数千人的动员已经是重臣罕见的上限 [31] 。对于拥有弓箭和弹弓的殷人,捕获几名俘虏和野兽的田猎大概不需要上百名猎手 [32] 。卜辞显示:他们经常捕获城外“狩猎区”的野人,献给殷王。仅此就足以证明:殷人没有对据点以外的广大区域实施有效统治。殷王如果设置高于邑子的爵位,这位大人能统治谁呢?大区域的众多邑子吗?那么邑子就应该留下向侯或伯进贡的大量记录。如果邑子都是殷人的同宗,侯或伯当然也应该是,但传说中的“崇侯”或“西伯”似乎更像羁縻的外族首领,殷人对他们的死活漠不关心。奄和蒲姑的规模都不及春秋的齐鲁,已经在三监之乱当中扮演了大国的角色。“侯甸男邦伯”理论上的辖区比这些邦国大得多,无论拥护西方还是东方,怎么可能不留丝毫痕迹?我们如果假定这些说法要么是后世的比附,要么是羁縻邦自重身份的炫耀,或许更接近正常的历史发展顺序。卜辞中的“子”和“伯”有时用在同一诸侯身上,更说明后者很可能是一种口头的、非正式的荣誉称号 [33] 。 “侯”的用法跟“伯”非常相似,似乎只能证明所指邦国的威望甚高。

殷人的“四土”是一种巫术宇宙观,完全不能反映真实的地理状况,更不要说行政管理了。殷人墓葬和遗址经常出现镌刻十字形符号的祭器,说明“四土”源于作法占卜的需要。

“南方受年,吉。西方受年,吉。北方受年,吉 [34] 。”诸如此类。都是巫师协调宇宙秩序的日常工作,跟理性统治者管理各行政区完全不同。内服外服之类假想制度明显属于《禹贡》时代,根本不符合殷人的世界观。阿兹特克人的巫师相信,如果他们的仪式中断,太阳就会熄灭。殷人巫师对自身重要性的看法并不稍逊。他们普遍相信,如果正常的祭祀中断,邪灵就会入侵活人的世界。先祖先公得不到供奉,也会转福为祸。殷王无论有事无事,每天都要祭祀。特殊的任务需要特殊的法术,占卜是知识和情报的来源,也是决策的必要程序。邑子在远方殖民地的城堡内,每天举行模拟国王-巫师的法术。他的城堡和祭坛之所以位于现在的地点,也是占卜的结果。

王畿在事实上虽然存在,但从来没有战国好事之徒描绘的边界。军事家吴起的地图绘制能力,更不是大邑巫师集团所能具备的。“奠”和“鄙”都有郊区的意义,但方向感同样模糊。“四奠”“四鄙”“四至”“四方”只能视为殷人对神圣数字和宇宙格式的偏好,没有考古学上的对应物。殷王的多次“裒田 [35] ”不能反映当时毫无意义的土地国有制或任何土地制度,只能反映当时的自然和政治现实。大部分土地都是无人区,任何拥有组织和人力的部族都能开垦,太王所部周人就是这样做的。如果某些土地有人居住,而殷人有意开垦,他们除非有能力打败殷人,否则不敢冒沦为祭品的危险。殷人所到之处,各部族纷纷逃跑,才是比较正常的状况 [36] 。人力稀缺,荒地没有明确边界。邦国或部族很容易迁移,而且经常迁移。这种社会状况产生不了土地所有制,正如今天的社会产生不了空气所有制。殷商的“取邑”或“赐邑”,与其说针对易得的土地资源,不如说针对难得的人力资源。周初封建的对象主要是各“氏”,封地只有一个大致的方位。诸侯只要能够垦荒或驱逐土著,就不一定谨守国王最初的封授。

“族”和“氏”构成邑以下的基本单位。金文和卜辞记录的族号极其繁杂,至少有数百种。“戈族”“亚族”明显源于武士首领的身份,“息族”“长族”大概源于地名或产生了地名。殷族构成基本军事单位,同时却没有仅仅表示血缘群体的词汇,说明“族”兼有血缘意义和政治意义,这在初民中并不鲜见。卜辞中的“氏”也有军事动员的意义,经常在甲骨卜辞中以动词身份出现 [37] 。战争显然就是殷人部族的主要任务,征服者的负担是异常沉重的。 殷商晚期,氏族二字开始联用。周初,不同数量的“师”构成天子和诸侯的正规军事单位。殷人卜辞虽有“王师”“王旅”“雀师”之类说法,意义却是泛指殷王或某侯、某邑的大军,没有以“师”为单位的具体编制 [38] 。西周氏族渐渐获得了纯粹血缘单元的意义,大概是军事编制不再依托部族组织的缘故。


一 巫与德三 无形态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