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明共同体的宪制秩序与世界秩序

在宗法共同体内,礼乐的政治意义相当于柔性宪法。礼乐规范了出身、等级和继承权,抑制各等级可能存在的僭越之心,保证了一个各得其所而非公正平等的社会。礼乐名义上出自周公之手,实际上则是殷、周、各盟国和各地土著习惯法的综合体,没有严格明确的形式(除后世伪托的记录以外)。礼乐在其最上层具有普世性,构成国际主义贵族社会的阶级标志;在其最下层具有开放性,不断吸纳各族群的造法习俗。诸夏的多元性和共通性主要依靠这种动态演化过程维系。习惯法的黄金时代位于从部落到封建的中间期,前文明时期的达尔文式经验积累在此时达到最高峰。文明复杂到足以产生国家以后,统治阶级和知识阶级的专业化就会逾越不可回归点。强者和智者结成危险的联盟,用有文的武断立法和理论建构开发和删减无文的习俗规范和经验知识,从而导致了有机性的破坏,促成了国家和社会的断裂。在西欧,这一过程通常称为“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起”或“新兴专制对古老自由的胜利”。

封建的本意就是自发秩序和特殊主义,没有代表普遍主义和公共权力的国家。在没有公共权力的情况下,各方行为主体由于战斗力和生产力(前者明显更重要)的天然差异以及各种血缘和文化亲疏关系,不可能形成理想共产主义或理想霍布斯丛林。多重博弈的自然结果就是各种彼此独立的保护-供养关系网,再加上错综复杂的地缘团体和血缘团体。国家是人为的单方面权力,产生于封建之外,意味着强者和智者狼狈为奸,践踏习惯法和保护契约双方的传统。雇佣兵、雇佣官吏和税收就是国家本身,属于武断的创新。官吏的主要用途是收税,税收的主要用途是维持军队。新权力最初必须依附大君侯,因为萌芽状态的雇佣兵相对于封建骑兵-民兵还没有明显优势。优势不可逆地建立以后,仍然保留部分封建性格的君侯也就变得不必要了。于是,革命时代来临。依靠能力和机运的僭主取代依靠出身和权利的君主,这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真实涵义。

在远东,儒家将这一过程称为“礼崩乐坏”。他们暗示:礼崩乐坏以前,华夏世界的内外秩序近乎完美。周公作为罗慕路斯和努玛式的文化符号,应该享受宪法缔造者的荣誉。这种想法不大能获得历史记录的支持,因为礼崩乐坏其实正是这两种秩序展开其内在可能性的过程。礼崩乐坏的初期(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春秋时期),秩序的复杂性和成熟性达到最高峰。此后(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战国时期),武断之治的升级导致了秩序的再度简化或退化。周政的原始性是自然演化的早期阶段,秦政的原始性则是人为收割造成的退化。诸夏的鲜花怒放于两者之间,郁郁乎文哉。然而,僭主政治的漫长寒冬也是各文明所罕见的。

宋襄公的败亡结束了霸政的天真时代,诸夏放弃了霸主免费供应秩序的希望。城濮之战开启了晋楚争霸的新时代,势力均衡策略在东方诸侯当中盛极一时。晋人在现实主义传统和礼乐传统之间保持平衡,维系了盟约体系的长期稳定。在此期间,礼乐秩序的定义大大放宽了。各邦宪制的地方性和特殊性日益突出,部分源于各地族群结构的差异,部分源于各邦政治家的宪制决断。这两种因素并非互不相干,因为宪制演化与各邦跨族群成长的两部历史互为因果。春秋既是西周封建解体的时代,又是各邦封建成熟的时代。即使鲁、宋这样缺乏拓殖余地的古老诸侯,到春秋末期都建立了围绕自身的“小西周”体系。伟大巫师的时代结束以后,伟大权术家的时代开始以前,伟大政治家和外交家的时代如日中天。

齐人为管仲和晏婴而自豪,实际上反映了国、高、鲍、崔、陈等大贵族组成的寡头俱乐部极其强大和自信。唯其如此,齐国才会同时出现两种貌似相反其实相成的现象。国君微弱,几乎不能自保。唯才是举,寒门叱咤风云。其实,两者的幕后主持人都是大贵族。他们既能操纵国君,又能简任贤才。前者保证了寡头对君主的阶级专政,后者保证了寡头之间的势力均衡。在齐桓公和国、高二氏分领三军的时代,有才略而无根基的管仲最适合维持宪法的平衡。国惠子、高昭子和陈僖子共治的时代,疏族晏婴最适合调停景公君臣。这些执政大臣的身份都不是独裁者,而是仲裁者。前者只需要权术,后者才需要政治。仲裁者所需要的远见卓识和健全直觉远比独裁者多,正如奥兰治亲王的任务比成吉思汗复杂得多。贵族共治制度出于平衡的考虑,产生了不同于列国的乡里和都邑。齐国的乡里比各国小得多,因此赐田才会动辄数百里。国君和贵族分领各里,其中包括各种农、工、商集团。齐国的都邑比各国更大、更重要,拥有自己的产业团体和预备役军队,身份不同于封建主义的国人。国君和大贵族不习惯直接征敛非常繁荣的都邑,更愿意依靠开发山泽和贸易专利政策牟利。战国后期,齐国的盐铁和纺织实业高度密集,远远超过其人口和面积应占的比例,直至王莽时代仍然享有特殊地位,与其特殊宪制不能无关。

在儒生发明的历史中,鲁国始终是仁义之邦。从技术上讲,这不是历史的事实。从精神上讲,这确实具备诗的真实。鲁国的宪制也在崩溃中,但他们的政变仍然与众不同,尤其不同于秦、晋两国的政变,犹如泰国的政变和苏联的清洗从来没有多少共同之处。孔子对待阳虎的态度,如果用在韩、赵二家就会引起杀身之祸。三桓通过祭祀的怠慢驱逐孔子,只能发生在沉溺于周礼神话的宫廷。真实历史上的西周,甚至齐桓公时代都没有将礼乐文明发展到如此精致微妙的境界。如此难得的贡献,难道不足以抵偿区区乐舞的逾制么?后世儒生谴责季氏的不臣之心,因为孔子遭到如此费厄泼赖的逐客暗示,无异于不识时务的蛋头学者(egghead)谴责雅典民主的野蛮残暴,因为他们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道方式处决苏格拉底。任何人稍有健全常识,都不会看不清:以孔子和苏格拉底肆无忌惮的行径,在同时代的任何其他地方都会面临更加可怕的下场。孔子通过周游列国,切身体会陈、蔡、卫、楚、晋各邦的政治文化,实际上已经明白了这一点。他最终宁愿终老故乡、著书立说,主要就是因为寄托在外邦的希望已经破灭、寄托在未来的希望尚未破灭。《春秋》不能使乱臣贼子惧,却能将周礼的种子投向未来。只有宋人(殷人)的热忱和鲁人(周人)的迂腐融为一体,才能产生孔子这样的极品。甚至齐人都无法忠诚地接受这种近乎绝望的希望,除非允许他们加入大量阴阳五行的兴奋剂。

曲沃武公、晋献公和晋文公的三次政变奠定了晋国的现实主义政治传统,最后通过三晋和秦人塑造了法家的黑暗系谱。曲沃武公夷灭正统宗室,晋献公锄诸公子,为六卿体制准备了空旷的政治处女地。诸公子林立的中原各邦犹如茂密的丛林,流亡者集团根本没有扎根的余地。文公、襄公强盛的秘密就在于公室寡弱、大臣独断,但六卿没有形成齐鲁式的费厄泼赖传统,却继承了武公、献公斩草除根的马基雅维利传统。先氏、羊舌氏被以细故构陷,灭族。赵简子诛窦鸣犊、舜华,孔子临河而叹。介子推和赵氏孤儿的罗曼司情节虽然纯属捏造,阴刻的政治气氛却非常符合北方普鲁士的精神。厉公的反扑断送了公室的残余遗产,自己也落到诸公子和先氏的同样下场。我们对照鲁昭公、鲁哀公面临的同样政变和不同结局,就会发现儒法斗争的精神早在儒法两家正式诞生以前就存在了。晋悼公完成了公室体面投降的历史性任务,然后通过更识时务的早夭,将血腥的竞技场留给了残余的世卿。在此期间,丧失霸主的国际体系完全解体了。大空位时代是僭主的春天,公室和小邦纷纷倒下。尘埃落定以后,国内和国际的礼乐秩序同归于尽。“霸道”步“王道”后尘,抛弃了不再需要宪法的世界。绝对主义和军国主义联翩登场,接受了文明收割者的天命。

从此以后,唯一的疑问仅限于收割者的人选。赵氏曾经最孚重望,因为他们是晋国的夷狄代理人,正如晋国是华夏世界的夷狄代理人。他们的天命从筑城晋阳开始,一直通向兼并中山,始终与夷狄相始终。除了他们的族人秦国,没有人能够跟他们争夺军国主义的使命。然而,一系列阴差阳错夺走了他们的天命。他们未能继承全晋,打开汾水到渭水的天然通道;未能驱使白狄,打开鄂尔多斯高原到渭水的天然通道。结果,天命毫不意外地落入秦人之手。终春秋之世,秦晋政治文化的相似性是毋庸置疑的。晋人在他们家常便饭的政变中,总是以秦国为逋逃之薮。秦人的政治时间表总是比晋人慢半拍,犹如俄罗斯之于普鲁士。名法之学不是凭空发明的抽象理论,而是浮出水面的三晋历史传统。三晋游士产生早,自然首先面临供过于求的命运。同时代的秦国仍然处在游士供不应求的更原始阶段,自然会吸引三晋的多余人和失败者。李悝、申不害之于商鞅、李斯,犹如鲁登道夫之于列宁。精致的钟表变成了粗糙的巨石阵,但性质和用途仍然一脉相承。秦人只要毁灭唯一的军国主义竞争者,就能独占天命,完成晋文公传统对齐桓公传统的身后胜利。

郑人之于晋人,无异于晋人之于秦人,相当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精致缩小版。晋、郑联盟以紫夺朱,将正统出售给弑君者,买下了霸主的基业。他们的差别在于:郑人限于地缘形势和宪制结构,格局天然较小。他们的霸业只是昙花一现,“郑伯克段”的危险传统却开启了永无止境的政变。郑人擅长以意大利式的诡诈算计诸公子,却无力以晋献公式的果决消灭他们,结果付出了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代价,却没能享受马基雅维利主义的红利。他们地处世界中心、兵家必争之地,宪制演变从属于世界体系的演变,内政变成了外交的延伸,反而在某种意义上抑制了马基雅维利主义的恶性发展,因为胜利的列强联盟与和平的国际会议都要求诸夏的“比利时”保持政治稳定。郑国的大臣必须首先擅长平衡国际体系,然后才能平衡国内各党派。伟大的子产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将平衡的艺术发展到无比精湛的境界。他的精湛只能延缓并不能阻止宗邦的没落,因为这是事物本身的性质所致。礼乐文明的终极价值在乎艺术升华的高度,而非现实主义的效果。这种价值观消失以后,伟大的政治家、精巧的宪法体制和国际体系就不再有什么价值了。春秋后期的郑国是一件艺术品,不能苟存于不再需要艺术的战国。

卫国的残民不出百年,再度发展到既庶且富的境地,但他们的民德没有多少变化,无法赢得列强的尊重。卫人将他们的财富和精力用于巫术和娱乐,吸引了在这些方面不大内行的大批邻邦游客。他们扮演了消费文化输出者的角色,引领华夏核心数百年,不因亡国而中断,余风延及东汉。他们将初民的热情放纵和末人的玩世不恭结合在一起,解构了团结共同体必需的德性,开发了怀疑一切、嘲笑一切的天赋。他们不是破坏礼法,而是玩弄礼法。国君的混乱私生活和诸公子的混乱政治难解难分,使卫国无法获得与其物质力量相应的威望,也培养了老奸巨猾的腐蚀性手腕。宫廷的淫乱和大臣的跋扈变成了常态,在秦晋肯定会引发迅速和残酷的政变,在这里却变成了有气无力、没完没了的毁谤和收买。丑闻层出不穷,但国民的败坏不亚于宫廷,因此只会引起半羡慕半嘲讽的反应。名士才华横溢,却总是抗拒不了丰富的禄米,以行为艺术终其一生。邦国极其富裕,但收益都消耗在逸乐和收买的无底洞中。孔子最初以为巨大的财富和人口最适合重建礼乐,结果把自己变成了厚禄和戏侮的对象,因为卫国宫廷早已习惯用这种双管齐下的手段控制名士的野心,根本不信世间还有不能收买和打击的理想主义者。卫人凭借腐败的力量,居然比强者和智者更加长命。

周室东迁解放了宋人,组成封锁线的各邦自顾不暇。宋人在桓公、襄公之际,恢复了民族主义的记忆,大肆鼓吹“有虔秉钺,如火烈烈 [121] ”的先王先公,梦想在东方重建“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 [122] ”的小宗周。襄公的败绩并不是霸业的终结。宋人只是放弃了不切实际的世界盟主梦,全力经营淮、泗诸侯。其实,淮西朝贡体系也是襄公创始的。他在春秋时代一直是正面人物,“襄”这样难得的美谥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宋、楚经营淮北,其势不能两立。晋宋联盟是现实政治的必需,并不仅仅是泓之战的遗恨所致。成、昭之际的反复政变沉重打击了周式宗法制度,使继承权落入庶孽文公一系。宋共公迁都相城,抛弃了比朝歌和宗周更加古老的遗产。新都据濉水以临楚人,保护了背后(北方)的泗上诸侯,奠定了宋人在战国时代的发展空间。宋平公的国际和平条约满足了苦于内乱的晋楚两国,但主要是解放了宋人自己。他们毕竟是小国中的大国,只有超级大国的霸权才能抑制他们兼并真正的小国。宋景公灭曹的手段比楚人更加武断,完全没有忌惮封建传统权利。这种敬畏之心曾经在楚国面前保护过蔡国,在齐国面前保护过鲁国。显然,这时的宋国已经不再是封建国家。宋悼公迁都彭城,说明襄公开创的保护国体系已经完成了帝国整合。宋人的最后几代陷入酷似“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的内乱,戴氏发挥了类似韩赵魏田的历史功能。桓侯的奢侈和康王的黩武都是绝对君主制胜利的初期征兆,跟齐威王和魏武侯的类似行径意义相同。然而,宋人的地缘形势和机会窗口都要狭窄得多。他们的灭亡就是因为在新君主国争雄的舞台上来得太晚,又不肯放弃。列强的战国式宣传充满了总体战的精神,没有丝毫可信度,撇开罗曼司的成分,其实只是在谴责“千乘之国”凭什么敢做“万乘之国”做过的事情。

楚人不仅自居蛮夷,其宪制确实完全不同于华夏世界。楚制可以视为广义的贵族封建制,但周人的宗法、爵位和采邑制度从未行于楚地。史书所载的执珪 [123] 、执帛 [124] 、五大夫 [125] 、都是楚人的爵位,但爵位并不自动产生封邑。封君食邑,多为公族苗裔,至少也是名门贵胄。爵位可以因战功而封授给平民,能否世袭难以确定,往往有夺爵的事件,因此比封君浮滥得多。封君与县公并立,构成楚国地方制度的核心。县置于边境或军事要害,往往就是楚国兼并的诸侯。县公的独立性比后来郡县的长官大得多,往往自视和被视为亡国诸侯的继承人,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外交活动。叶公和孔子的交涉似乎就是这类活动的一部分,叶邑是方城之外的古国。较之春秋诸夏,楚人王权强而封君弱。较之战国郡县,楚人却是典型的贵族政体。


一 诸夏与夷狄三 游士与启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