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良为娼
216字 下载全书
凡娼优乐人¹,买良人子女为娼优,及娶为妻、妾,或乞养为子女者,杖一百;知情嫁卖者²,同罪;媒合人,减一等。财礼入官,子女归宗。
【译文】
凡是娼妓优伶歌舞娱乐人员,收买良人的子女作为娼优的,以及娶良人的子女为妻、妾,或收养良人的子女作为养子女的,处刑杖一百;知情而出嫁或出卖子女的人,与娼优同罪;居中撮合的人,减一等论罪。买卖、嫁娶、收养中涉及的财礼没收归官府,子女回归本宗族。
【注释】
¹娼优:娼妓和优伶等以身体或者歌舞娱乐他人为职业的人,属于贱籍。
²知情:明知对方为娼优而进行对良人子女的买卖、婚娶、收养之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