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 户律五 课程计一十九条
723字 下载全书
【题解】
课程规定商税、茶盐专卖问题。商税与农业赋税虽然都是税收,但是商税主要在交易中产生,“课程”关于税的规定有一条涉及户的内容,更多的与户籍关系不大,因而,两种税分别规定在户役和课程类目中。
课程规定的专卖物管理包含了盐法、茶法、私矾。专卖法是国家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从汉代开始盐铁专卖,重要的基本物资由国家专卖,不允许私人开采、买卖,利益都归于国家。盐、茶专卖涉及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特别是盐使用量大,开采、买卖程序繁杂。采用盐专卖实行入中法,由商人缴纳国家需要的粮草等物品到指定的边境等地区,国家发给买卖盐的凭证即盐引,商人凭借盐引到指定的地方领取盐,再到指定的地方卖盐。不到指定的地方领取盐或者超出指定范围卖盐都构成犯罪。明代继承了宋代的入中法,商人送粮草等实物到国家指定的地区,换取盐引,同样到指定盐场、行盐地区领盐和卖盐。明代盐场使用灶户或者囚徒生产盐,每个盐场生产的盐指定卖给持有盐引的盐商,盐场和行盐地区对应。盐法规定商人的盐引批注领盐的盐场和卖盐的行盐地区,没有盐引而贩卖盐的行为构成贩私盐重罪。明代盐的收入用于支付军费等重大开支,国家对其管理极其严格,只要参与贩私盐就构成犯罪,包括盐场私贩、商人私贩、官员和军队参与私贩,私贩也包括明知私贩而买私盐的人。《大明律》中的盐法十二条分别规定了贩卖私盐的各种犯罪。
明代茶也实行专卖制度。明律中对茶专卖的规定是“凡犯私茶者,同私盐法论罪”,与盐法一样也有严格制度。明代初期在实践中严格推行茶法,但是,明中期茶法专卖逐渐松弛,没有像盐法一样推行下去。明代的海外贸易在《大明律》中只做了简单规定,无法适应明代逐渐发达的海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