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做杂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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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乐人搬做杂剧戏文¹,不许妆扮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²。违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妆扮者,与同罪。其神仙、道扮及义夫、节妇、孝子、顺孙³,劝人为善者,不在禁限。
【译文】
凡是优伶乐人编制杂剧戏曲,不许扮演历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圣、先贤、神像。违反的,处刑杖一百。官员和民众在家容留做出上述装扮的人,与之同罪。如果扮演神仙、道士、义夫、节妇、孝子、顺孙,是为了劝人们向善的,不在禁止的限制之内。
【注释】
¹乐人:歌舞演奏艺人的泛称。搬做杂剧戏文:把历史事实搬上舞台编为杂剧。杂剧是一种舞台表演形式,它融合了舞蹈、歌曲、动作、杂技、对白等形式,有特定的曲调、唱腔、舞台布置、装扮模式,有完整的情节。
²后妃:帝王的妻妾。忠臣:忠于皇帝和国家的人。烈士:为了国家和公共利益牺牲的人。先圣:古代传说或者文献记载中对文明发展、社会进步有重大贡献者,或为道德典范的圣人。先贤:古代道德高尚、有才华的人。
³义夫:为维护公共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男子。节妇:丈夫去世后不再出嫁,为之守节的妇女。孝子:孝顺父母的子女。顺孙:顺从家长的儿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