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张先生的几处学术批评
张先生在文中(原始版)反复重申“我无意读那本书(指《陷阱》)”,并将从看了《经济学理论与屠龙术》一文后郁积的怨气毫不掩饰地表达出来。然而笔者还是要感谢张先生最后拨冗看了我的书,在这种情绪驱使下张先生确实为本书挑了不少毛病出来,试一一列举如下:
张先生在批评了我的“分析不符合学术规范,在学术上没有什么前进,没有什么深度,也没有提供多少信息量”之后,指出我几处错误,一是“1992年香港资本市场总量的十分之一均投向大陆房地产业”(《中外房地产导报》1993年第6期),“据估计,中国这几年开放房地产市场所吸纳的外资,占了‘引进外资’总额的90%左右”是错误的。这两处引文均有出处,前者需要作者自己出来说明数据有没有错误,我没法代替作者回答。后者因涉及到特别行政区香港,我倒可以多说两句。《当代》月刊上这篇文章是当代月刊主编程翔先生亲自撰写,他查证了大量资料。程先生为人严谨厚道,在香港被视为中国问题专家。香港的资讯比我们要完整一些,香港中文大学有个大学服务中心,算是亚洲当代中国研究的资料中心,各国研究中国的学者一般都要到那里找资料。从我们多年来统计数据掺水这一惯例来说,在有两类数据可比较的情况下,我其实更愿意相信另外一种。至于张先生硬要将我引用中国人民大学一份调查认定为没有出处,在这里我告诉他出处,那是一个单行本材料,名字就如我在书中引用的。如果我交待了研究者、材料名称还不算出处,只能说张先生对人责之太苛。但张先生转瞬又毫无根据地将这一资料派定为“系引自李强先生等研究者在《科技日报》上的文章。……但有两处数据是错误的,……这里主要责任在原文作者”,这实在也太富于想象力。我没有看过李强先生他们的有关文章,而且对于我来说,不管引用谁的,都是引用,并非标明引用中国人民大学的就成了我的“创见”,而引用了李强先生的材料就降格成了“引用”,因此非要将李强先生的研究改成中国人民大学的调查不可。至于张先生说我引用学术著作常常不注明出处,这一点还请大家去观看书,其实我自己记得的有三处,都各有原因。
张先生指责我“缺乏对中国经济运行的基本感觉和基本把握”,“闹出了”这样的“笑话”:“到1996年底,我国商品房积压已超过6800万平方米,由此发生的资金沉淀达1,200万亿元。”对于这一材料,张先生见猎心喜地大大地表演了一番他的挖苦才能,并推论我会诿之于印刷错误或笔误,认为这是一本严肃的学术著作(注:此处张先生又与此前不承认《陷阱》是学术著作相矛盾,将其升格为“学术著作”)所不能允许的。这一结论张先生又下得太早了,此数据原文如此,请查1997年3月7日的《中华工商时报》上《积压的痛苦》一文。
在引用数据时没有思考地加以引用这点上,我承认张先生批评得对,以后定必改正。但也提请张先生注意:中国房地产上沉淀的资金决不止于已建成的商品房,还请张先生注意那些荒芜的地。所以他用简单的沉淀资金除以积压房地产的平方米来论证那条材料实在也欠缺常识。
张先生批评我对哈耶克的理解是错的,他“想指出,何女士是采用什么戏法把哈耶克从‘社会公正’的死敌变成了它的拥护者?哈耶克如果地下有知,不知该做何感想?因此笔者实在纳闷,何女士是否真读过她提到的这些著作,并读懂了这些著作?”关于这段指责,我倒是想认真地告诉张先生,我在《我们仍然在仰望星空》一文中谈到,冈纳•缪尔达尔与哈耶克同时获得197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当时人都表示诧异,因为这两个经济学家的主张刚好相反,哈耶克是著名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而缪尔达尔却是反自由主义的。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评委们其实是看到了这两位经济学家、思想家的一致点:因为他们在货币和经济波动理论中的先驱工作,并且因为他们对经济、社会和制度现象之间依赖关系的深刻分析。哈耶克的著作很多,我只读过《通向奴役的道路》及《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两书。听一位国外朋友说过国外研究者将其思想分为“早期与晚期”。我个人一直认为,早期哈耶克反对的只是集权国家那种通过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集于一体的奴役性力量强行拉平、以结果均等为内容的“社会公正”,《奴役》一书强烈反对的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与奉行国家社会主义的纳粹德国那种“社会公正”。据说到了晚年越来越走到极端。即使中国那些反社会公正的学者再拉上自由主义经济学大师哈耶克作为自己拥护“社会不公”的掩护,恐怕也不能说哈耶克主张放纵权力进入市场去抢钱吧?我也套用张先生一句话,哈耶克如果九泉之下有知,知道中国有经济学家将他派定为“抢来本钱做买卖”导致的社会不公的守护神,定会死不瞑目。“自由主义反社会公正”似乎只是中国少数几个人的解释,美国是一个知识分子人人惟恐自己不是自由主义者的国度,但美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并没有因此人人都敌视社会公正。当然张先生也可以再次凭借中国经济学界权威的身份(这一身份在他的文章中用语言表达得非常明显)断言世界上关于社会公正只有一种解释,否则就是“变戏法”。而关于“社会公正”一词的理解与含义,我认为秦晖先生已在我的书的海外版的序言中谈得够清楚了,在此只想说一句,有关“社会公正”的含义,我与张先生确实有歧见,我反对以权力市场化为起点的私有化——并不是反对私有化——因为这意味着机会不均等,分配过程是黑箱操作,结果自然更不公正,造成部分人享受改革成果,另一部分人承担改革代价。张先生对腐败问题的看法有他自己的著作为证。
张先生义愤填膺指责我的地方当然不止上述几处,他那巨笔扫荡之处,还有秦晖与姚新勇先生,以及“《陷阱》的拥护者”们,最后他以中国经济学界(包括其他学界)权威的身份与不容置疑的口气判定《陷阱》“作为学术著作,严格说来,不要说不够格,可以说还没入门。这也许是经济学界(包括其他学界)不愿理睬的原因,笔者开始不想涉及就是这样。”写这话的时候,张先生仿佛他是“中国经济学家资格兼学术著作资格认定委员会”现任主席,我正在战战兢兢地等待主席大人进行资格认定。这点倒没什么争辩的必要,因为实际上张先生只不过是上百万中外读者中的一位,而且也不是众多读者中惟一的学者,他的意见固然重要,但也并不一定具有一言九鼎之威力。而且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张先生具有的“经济学家认定资格”的资格从何而来,至今也没见张先生在这篇文章的三个版本中讲明其合法性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