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并不多余的话
确实,《陷阱》一书有许多遗憾,有些是作者见地与学问功力所限,有些是语境所限。这一点我在该书还未发表时就已清楚地意识到这些缺点——不过那些遗憾恰好绝大多数不是张先生剔出来的毛病。现在已知的共有三处技术错误,这些我都会在修订时加以改正,谨在此向读者致歉并对指出错误的批评者表示由衷感谢。我也一直真诚地认为,这本书给我带来的荣誉远远多于我应该得到的,最出名的学者并不一定是最优秀的学者。但是这一切又于我本人有什么关系呢?毕竟一本书畅销只是读者的选择,与作者本人意愿没有关系。难道我希望自己的书畅销就能令那本书从中国走到大洋彼岸?张先生在远隔重洋的美国做演讲的几处大学应该是关心中国问题的地方,众多美国教授与中国留美学者要与他谈论这本书,并用拙著中的观点质证他的演讲,那不过是人家认为“君从中国来,应知中国事”,想听听他的看法而已。而张先生却从此积累了一腔怨气,立意开始搜集种种道听途说的传闻,投注大量精力,一连修改三个版本,进行他的所谓“学术批评”。我的看法是,张先生有进行学术批评的自由,但没有以一些失真的“事实”为基础侮辱他人人格的权利。(张先生美国的经历见“原始版”与“经版”)
末了还想给张先生提个醒,如果张先生有志再重新弄一个批评的新版本,还请好好想清楚:第一,哪些事情是真实发生过的,哪些事情只是他“试想想”出来的但实际未曾发生的事情;第二,张先生如果想说明我犯了众怒,也不要紧,但请转述别人批评的时候,出示确切无误的文字依据。其他学者如果要对我进行学术批评,完全可以自己发言,用不着通过张先生的口来转述。因为大家都是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各自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第三,如果要罗列“《陷阱》及其拥护者”这个“山头”的罪证,也请指明是何人在何论著中说了什么,不要任意编造一些话加上引号就当作“《陷阱》及其拥护者”的“成果”全盘奉送,最后谨向公众声明:所有读过我文章与书并赞成文中观点的读者,我从来不敢斗胆将他们归于我的“拥护者”队列,并以这个“山头”的“山大王”自居。“《陷阱》及其拥护者”这个词的发明权、专利权及其荣誉全部永久性地属于张曙光先生。
(原载于《书屋》杂志200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