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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豫》卦以“顺以动”的主要特征启示人们,当雷声在大地上震动时,一则有利于“建侯行师”,二则“天地如之”。雷声是上天献给大地的音乐盛典。随着雷声的震动,感受雷声的云天山河、花木鸟兽也应着雷声而动。这样的盛典表现着地球生命最大的欢乐。雷声给大地欢乐使先王“作乐崇德”,使“天地如之”。《乐记》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故舜有一夔足以治国。初六失位,应四而遇险,故有“凶”;六二因位居“中正”而吉;三“有悔”;五以“不死”为喻说明守正防病的必要性;上六“无咎”。《豫》之六爻,唯九四为阳,居震应坤,为《豫》卦之主,因其将欢乐献给众生而使自己“大有得”。

【原文】

豫[1]:利建侯行师[2]。

【注释】

[1]豫:卦名,下坤上震,象征着“欢乐”。《尔雅·释诂》:“豫,乐也。”

[2]利建侯:封侯建国,震为长子,下临坤,坤为地,为城邑,故曰“利建侯”。行师:行军,出征。《豫》下坤上震,其六三至六五互有坎象,坎为水,“兵形象水”,因此,《易》有坎象则多言师,如《师》、《谦》、《豫》等。又坎为寇,长子监国御寇,故曰“行师”。

【译文】

《豫》卦象征着欢乐:有利于建立诸侯,行军出征。

【原文】

《彖》曰:豫[1],刚应而志行[2],顺以动[3],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4],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5]。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6]!

【注释】

[1]豫:喜悦,欢乐。《集解》引郑曰:“坤,顺也;震,动也。顺其性而动者,莫不得其所,故谓之‘豫’。豫,喜豫悦乐之貌也。”

[2]刚应而志行:刚应,指九四爻有众阴爻相应。志行,因众阴相应而从,故志向得以实现。

[3]顺以动:坤为顺,震为动,坤下震上,故“顺以动”。

[4]天地如之:如,《说文》释:“随从也。”指天地之动随着雷声的震动而来,春雷震动时,春天就来了,于是开始了一年四季之变。

[5]四时:指四季。忒(tè):差错。

[6]豫之时义大矣哉:当春雷震动时,大地回春,万物欣然复苏,其乐融融,此时、此情、此景关乎民生,意义就非常大。

【译文】

《彖传》说:欢乐,因为在此卦象之中有阳刚与阴柔相应,使得心中的志向能实现,顺着事物的本性而动,就会得到欢乐。之所以欢乐,是因为顺应事物的本性而动,所以天地的运行也是这样。更何况封侯建国、出师征战这样的事呢?天地能按照事物本性运动,所以日月的运转就不会出现过错,四季的更替也不会出现差错。圣人顺应事物的本性行动,那么运用刑罚就清楚分明,老百姓也就信服。“欢乐”的时候包涵的意义是多么伟大啊!

【原文】

《象》曰:雷出地奋[1],豫。先王以作乐崇德[2],殷荐之上帝[3],以配祖考[4]。

【注释】

[1]雷出地奋:震为雷,坤为地,震为“动”,雷动于地上,故曰“雷出地奋”。

[2]先王以作乐崇德:崇,尊崇,赞扬。先代的君王受《豫》情启发,心有所感而制作音乐歌舞,以赞赏天地的美德。

[3]殷:盛。荐:献。

[4]配:配享。祖考:即祖先。

【译文】

《象传》说:雷声发出时,大地都感到振奋,欢乐。先代圣明的君王因此而制作音乐以赞赏美德,并以盛大的场面将其乐歌呈献给伟大的天帝,同时,让祖先的神灵配享。

【评析】

《尔雅》曰:“豫,安乐。”《诗·小雅·白驹》云:“尔公尔侯,逸豫无期。”豫,即乐。或有易家引《中庸》“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释“豫”为“预备”,义与卦象不符。按,卦象有春雷震动,卦辞曰“利建侯”,《彖传》曰“顺以动”,《象传》曰“作乐崇德”,此皆有欢乐之情,并无“预备”之意。从某种意义上看,《豫》是一个描绘音乐和研究乐理的卦,雷声震动万物,这是上天的音乐,它感动着人心,也使整个大地都感到欣喜、振奋、欢乐。圣明的先王感悟雷声之于大地与万物的喜悦和振奋,作乐配天,颂祖娱民,如《诗》之《商颂》、《周颂》、《鲁颂》。百姓手舞足蹈,歌颂天地,赞扬祖先,敬奉天帝,献给祖先,其乐融融,洋洋大观。此正所谓:“豫之时义大矣哉!”

【原文】

初六,鸣豫,凶[1]。

【注释】

[1]鸣豫,凶:初六阴居阳位,失位在下,上应九四,九四为一卦之主,位在震,震为雷,雷动而“鸣”,故曰“鸣豫”。又初六应四,四在坎中,坎为险,失于位而应于险,故曰“凶”。

【译文】

初六,狂呼乱喊地娱乐,有凶险。

【原文】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1]。

【注释】

[1]志穷凶也:乐极则丧志,身处于失位下贱之地,不思进取,乐极则必生凶。

【译文】

《象传》说:“狂呼乱喊地娱乐”,这是因为它欢乐之极,乐极生凶。

【评析】

《王注》曰:“处《豫》之初,而特得志于上,乐过则淫,志穷则凶。豫何可鸣!”《王注》曰“得志于上”,《象传》曰“志穷凶”,二者的区别在于,《王注》以应为说,初能应上,故曰“得志于上”。而《象传》以爻象释义,初失位,虽有应,却应在坎险之中,故曰“志穷”。

【原文】

六二,介于石[1],不终日[2],贞吉。

【注释】

[1]介于石:介,《说文》曰“从人,从八”,训为“间”。则“介”引申为“两者之间”。《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楚介江淮。”介,即“间”,用作动词。“介于石”,即“使石有间”。六二至九四互为艮,艮为手,三上为震,震为动,手动于石上,故六二为“攻玉”之事。

[2]不终日:艮为终始,六二在艮下,当位居正,为治玉攻石之事,不及“终日”而功成,故曰“贞吉”。

【译文】

六二,攻石治玉,不到一天就做成了,这是一件吉祥可庆的事。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译文】

《象传》说:“攻石治玉,不到一天就做成了,吉祥可庆”,这是因为六二以君子之德当位居正的缘故。

【评析】

对于《豫》之六二爻辞的解释,尤其是“介于石”的确切意义,前代易学家做了很多的探索,或以文训义,或从文字及卦象两方面训义。如《王注》释“介”为“坚定”,《正义》宗之,并延义为“耿介”,朱熹训“介”为“坚确”。然诸说皆因拘泥字义而忽略卦象,故难符爻辞之义。《尚氏学》引《释文》、《广韵》等训“介”为“触”,又据艮象释“介于石”即“触于石”。尚氏说义近于爻象,而迥异于辞义。因为,若释六二“触石”以坚,则无以释“不终日”。现就卦象、爻辞及《易传》三方面“研几”六二并析解如下:六二既与九四互艮,艮为手,艮为石。《豫》上震,震为动,手动于石上,则使石有“间”。间而“不终日”,功成事顺,故曰“贞吉”。且如上所注,治玉攻石之事,本上古“日用”之常事,写入爻辞之中,也合乎情理。如以此解,则不仅符合卦象与辞义,而且也通于《系辞》之义。《系辞》曰:“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断,即介其石而“断”其石。如以上述三种(卦象、辞义、《易传》)为依据,若不引互卦为说,我们就可以得到通顺并切近的解释:上震为动,动于坤上,坤为土,在五行中,土石同类,同入坤象而为地,则震动坤上,也有动土攻石之象。

【原文】

六三,盱豫[1],悔,迟有悔[2]。

【注释】

[1]盱(xū)豫:盱,忧愁。《尔雅》曰:“忧也。”《诗·小雅·何人斯》有:“壹者之来,云何其盱。”又《诗·小雅·都人士》:“我不见兮,云何盱矣!”意皆“忧愁”。六三失位在《豫》,位居互坎下,坎为疾,故曰“盱豫”,即忧而未乐之义。

[2]迟有悔:迟,六二至九四艮,艮为止,故有“迟”象。本已“盱豫”有悔,若迟缓,则违背《豫》道,又增其“悔”,如《本义》所谓:“当速悔,若悔之太迟则必有悔也。”

【译文】

六三,以媚眼取悦九四而得到欢乐,必有悔恨;若醒悟迟缓必将更加悔恨。

【原文】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1]。

【注释】

[1]位不当也:这是说六三以阴居阳,失位不正。

【译文】

《象传》说:“以媚眼取悦九四而得到欢乐,必有悔恨”,这是因为六三所处的位置不当所致。

【评析】

“盱”字前人有多种解释,至今无确定意义。《王注》以“盱”为“睢盱”。《正义》曰:“睢盱者,喜悦之貌。若睢盱之求豫,则悔吝也。”《集解》引向秀曰:“睢盱,小人喜悦佞媚之貌也。”朱熹曰:“盱,上视也。”可译为“张目仰视”。

现就以上三种试论之。六三失位不正,又居坎象之中,何以言“喜悦”?朱说以六三承上之九四,故以“上视”为解,然《尔雅》曰“盱,忧也”,已引《诗》用“盱”两处,皆以“忧”为义,并无“上视”之义。再者《集解》既以言六三“喜悦佞媚”,则“悔”从何出?

现试以从“盱”字本义看卦象,六三因失位不正,居互坎下,坎为忧,“为心疾”,则六三无有“豫”情而有“盱”心。六三与六五,均近于九四,然二者又皆在互坎之中,故一为“盱有悔”,一为“贞疾”。若联系二爻而释义,则六三与九四爻辞,义出坎象甚明。六三处豫而不得豫,近阳、喜阳而不能和合于阳、相应于阳,故“悔而又悔”。正所谓:“人生愁恨何能免,销魂独我情何限!”(李煜《子夜歌》)“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曹丕《燕歌行》)此情此景,不由使人想起:“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杜甫《梦李白》)

【原文】

九四,由豫[1],大有得[2],勿疑。朋盍簪[3]。

【注释】

[1]由豫:由,自,从也。九四为《豫》之卦主,为众阴之宗主,故众阴之乐皆来自于九四一阳之所为,故曰“由豫”。

[2]大有得:九四为阳,阳为大,一阳得众阴,故“大有得”。

[3]朋盍簪:朋,朋友,《尚氏学》曰:“阳以阴为朋。”盍,合也。簪,古代人用来束发的头饰。九四如簪子束发一样,将众阴聚合在一起。

【译文】

九四,人们依赖他而得到欢乐,大有所得,至诚不疑。这会使自己的朋友像头发括束于簪子一样聚拢在一起。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译文】

《象传》说:“人们依赖他而得到欢乐,大有所得”,这说明九四的志向大为成功。

【评析】

九四为一卦之主,有众星捧月之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九四更应当保持至诚不疑的胸怀和气量,使自己的朋友紧密地团结在自己的周围,这样才能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同时,也能使自己“大有得”,“志大行”。

【原文】

六五,贞疾[1],恒不死[2]。

【注释】

[1]贞疾:六五虽尊居中位,然失位而不能下应六二,其位又在互坎之上,互坎为疾,阴虚有疾,故曰“贞疾”。

[2]恒不死:恒,长久。六五尊居上卦之中,虽失位,然动而变正,故虽有“疾”,却能久病不“死”。

【译文】

六五,贞问的结果是有疾病,但仍然长久延命不死。

【原文】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1]。“恒不死”,中未亡也[2]。

【注释】

[1]乘刚:六五以阴处尊,位于九四之上,阳为刚,故曰“乘刚”。

[2]中未亡:六五处尊而乘刚,然居中怀柔,有中和之道,故“未亡”。

【译文】

《象传》说:“贞问结果是有疾病”,这是因为他凌乘于九四之刚直之上。“仍然长久延命不死”,这是因为六五以阴柔处尊位,行中和之道,故不能败亡。

【评析】

注《易》之书,多训“贞”为“正”。高亨《周易大传今注》注“贞”为“占问”,释此句为“贞问疾病,筮遇此爻,则久不死,其寿尚长”。相较其义并联系卦象、爻辞看,则释以“贞问”义通卦象及爻辞。六五以阴柔之性凌乘于九四之阳,难以安心处身,思虑忧患之间,又有染疾之忧。然而,因其居中正之位,中和怀柔,使阴阳平和,故“贞疾”而“未亡”。

【原文】

上六,冥豫[1],成有渝。无咎[2]。

【注释】

[1]冥豫:冥,《说文》:“幽也。”《释言》:“冥,晦也。”“冥豫”,即天昏地暗还在娱乐。

[2]无咎:上六处《豫》之极,虽当位于上,然与失位之六三无应,至变而有应,则“豫”而不极,故“无咎”。

【译文】

上六,日昏天暗还一味地耽于娱乐,如改正有所变化则无灾祸。

【原文】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1]?

【注释】

[1]何可长:因上六处于极上之位,极则有变,故不可长。

【译文】

《象传》说:“日昏天暗还一味地耽于娱乐”,处于上位之极,怎么能够长久呢?

【评析】

冥之义,于日为夜,于月为晦。上六之过在“冥”,“冥”而耽于娱乐,乐而忘返,义在说明日“昏”而人也“昏”。因此,欲“无咎”则须“成渝”,“渝”则“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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