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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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集解》引崔憬曰:“物不可以苟合于刑,当须以文饰之,故受之以《贲》。”“贲”就是“文饰”。《贲》卦之所以“亨通”,在于其有“文饰”之美。然君子之德在“正而质”,而不在其“美而饰”,所以,《孔子家语》记孔子自筮得《贲》卦而“愀然有不平之色”,其弟子子张问其故,孔子对曰:“吾闻丹漆不文,白玉不雕。何也?质有余,不受饰故也。”因《贲》有“文饰”之色,不得黑白之正色,以孔子之德得“文饰”“小利”之卦,故孔子愀然不乐。

【原文】

贲[1]:亨。小利有攸往[2]。

【注释】

[1]贲(bì):卦名,下离上艮,《说文》曰:“贲,饰也。”即文饰。

[2]小利有攸往:按前人所注,“小利”有三指:一是指六五,六五为阴,阴为小;二是指下卦离,为光,上卦为艮,为止,光有所止,故“小”;三是指互卦下为坎,坎为险,上为艮,为止,下陷而上止,故曰有“小利”。

【译文】

《贲》卦象征着文饰:亨通。较有利于有所前往。

【原文】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1],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2]。刚柔交错,天文也[3]。文明以止,人文也[4]。观乎天文,以察时变[5];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6]。

【注释】

[1]柔来而文刚:下卦本为乾,乾为阳刚,有阴爻下来而居中,故曰“柔来”。变乾为离,离为光明,有文采,文饰乾刚,故曰“文刚”。

[2]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贲》之上卦为阳卦艮,下卦为阴卦离。又六二、六五皆从柔中而居阳爻下,故曰“分刚上而文柔”。因六二、六五均为阴,阴为小,故曰“小利”。

[3]刚柔交错,天文也:上卦之阳刚与下卦之阴柔交错,下离为文明,上艮为石,艮为星斗,星光文明于下,如日月星辰垂象于天,故曰“天文”。

[4]文明以止,人文也:离为文明,艮为止,故曰“文明以止”。初、二、三三爻均为人象,故其文为“人文”。

[5]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天文,即日月星辰的运行,随四时即四季的变化而更替,观察天文,则可知四时之变。

[6]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观察人类自身具有的文明气象与文饰之道,则可知文教有化育人心的功能和作用。

【译文】

《彖传》说:文饰一些事物是亨通的,阴柔前来文饰阳刚,所以亨通。卦分为阳刚在上,阴柔、文饰在下,所以较有利于有所前往。阳刚与阴柔交错,形成天的文章。离卦焕发文明而艮卦有限制,这是人类的文化与文明。观察上天显示出来的文章与文明,就可以知道四季变化的规律;观察人类的文化与文明,就可以使教化成就天下万物。

【原文】

《象》曰:山下有火,贲[1]。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2]。

【注释】

[1]山下有火,贲:上为艮,下为离,离为火,故有山下有火之象。山上的火光照耀而焕发出文采来,故曰“贲”。

[2]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山映火光,就如同君子内心含有光明一样,以此理政则政明,若“折狱”,与《噬嗑》相比,则《贲》有其明而无其威,所以“无敢”。

【译文】

《象传》说:“山下燃烧着火焰”,它的光芒象征着文饰。君子因此想到自己应该使政务清楚明确,而不敢判决讼狱之事。

【评析】

“山下有火”的卦象,使人在火光中看到了文采,也看到了光明。这种光彩对于人类而言,上可以焕发出“天文”,下可以焕发出“人文”。圣人以此知《贲》之光明和文采能有“明庶政”、“化天下”之功。同时,因为他们将同有“离”象的《噬嗑》与《贲》比较后,就发现了二者的不同之处:《贲》之离象在下,象为山下火;《噬嗑》之离象在上,象为天上之火;《贲》火有文饰之明,而《噬嗑》之火则为威猛之力;故《噬嗑》“明罚敕法”而“利用狱”,而《贲》虽“明庶政”,却“无敢折狱”。

【原文】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1]。

【注释】

[1]贲其趾,舍车而徒:徒,徒步而行。《贲》之初九上应六四,六四互为震,“震为足”,故曰“贲其趾”。初九位置低下,坐车则与礼不合,故“舍车而徒”。

【译文】

初九,把文饰好的鞋穿着在自己的脚上,不坐车,徒步而行。

【原文】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1]。

【注释】

[1]义弗乘:古时候大夫乘车。初为士,社会地位低下,于义“弗乘”。

【译文】

《象传》说:“不坐车,徒步而行”,这说明按照礼义是不能乘车的。

【评析】

“舍车而徒”,不是因为“贲其趾”,而是为了符合礼义。对于今天的人而言,这是很难接受的事,但在那时却是不可逾越的礼义规定。《尚书大传》曰:“士未有命,不得乘,乘有罚。”

【原文】

六二,贲其须[1]。

【注释】

[1]贲其须:须,胡须。六二在离中,有文饰之彩,本应上与五应,然五失位无应。六二动而变阳,则二至四互为兑卦,兑为口,六二在口下,故曰“贲其须”。

【译文】

六二,文饰胡须。

【原文】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1]。

【注释】

[1]与上兴:兴,兴起,发动。六二以阴居正,然以须为象,则须必上附于口,故曰“上兴”。

【译文】

《象传》说:“文饰胡须”,这说明六二是随着九三而兴起。

【评析】

前人论及“须”象,约有三解:王弼以为六二即为须,须必有所附,上附于口,故曰“上兴”。《集解》引虞翻之说,以为自三至上,卦体有《颐》()象,六二垂在颐下,如有胡须之象。《焦氏易诂》以为艮为须。《尚氏学》取象从《易林》,以为艮为须象已失,“艮须在上,下离文之”。今从《王注》,并从互兑下取“须”象。

【原文】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1]。

【注释】

[1]贲如,濡如,永贞吉:濡,用如动词,润泽,滋润。九三在离上,文采焕然,故曰“贲如”。又九三在互坎之中,坎为水,故曰“濡如”。当位居正,变而上应,则有《颐》象,《颐》卦上为艮,艮为万物之终始,九三变而应之,故曰“永贞吉”。

【译文】

九三,文饰得那样俊雅,润泽得那样滋润,做事能够长久的吉祥。

【原文】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1]。

【注释】

[1]终莫之陵:《贲》有三阳爻,初位卑下;上位穷极,唯九三当位居正,为一卦之主,故曰众爻皆“莫之陵”。

【译文】

《象传》说:“做事能够长久的吉祥”,最终也没有谁能凌辱自己。

【评析】

“贲如”而具华饰之貌;“濡如”而有润泽之理,九三本已当位居正,又居互坎之中,处二阴之间,得坎水之润泽,成文饰之美善。故《程传》曰:“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则为文,非知道者,孰能识之?天文,天之理也;人文,人之道也。”《贲》之六爻,唯九三能具“天文”之理与“人文”之道,故辞曰“永贞吉”,《象》曰“莫之陵”。

【原文】

六四,贲如皤如[1],白马翰如[2]。匪寇,婚媾[3]。

【注释】

[1]贲如皤(pó)如:皤,白色。《集解》:“亦白素之貌也。”六四当位,本与初应,初在离下,离有文明,故曰“贲如”。六四动而变,变则为巽,巽为白,故曰“皤如”。

[2]白马翰如:翰,《说文》曰:“天鸡也,赤羽也。”引申为羽飞之状。贲互震,震为马,震为动,马动如飞,故曰“翰如”。或释“翰”为白色之马,然既“翰”前已曰“白马”,“翰”又何以再曰?

[3]匪寇,婚媾(ɡòu):匪,通“非”。六二至六四互有坎象,坎为寇,然六四动而变,变则坎象毁,故曰“匪寇”。媾,结亲,交合。九三之六五互震,震为长子,为夫,下应离之初九,离为中女,卦有婚媾之象,故曰“婚媾”。

【译文】

六四,文饰得那样俊美,一身洁白素雅,白色的马奔驰如飞。那不是来抢劫的盗寇,而是拿着聘礼来求婚的人。

【原文】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1]。“匪寇婚媾”,终无尤也[2]。

【注释】

[1]当位疑:六四与初应,但是中间隔有九三,故一方面疑心初九之坚贞,另一方面,又惧怕九三为难自己,犹豫不决,徘徊迟疑,故曰“当位疑”。

[2]终无尤:若六四守正以待初九之应,则无他患,故终“无尤”。

【译文】

《象传》说:六四当位得正,然心中仍有所疑惧。“那不是来抢劫的盗寇,而是拿着聘礼来求婚的人”,这说明六四最终并不会有过失。

【评析】

洁白文饰的人骑着白色的马,拿着聘礼去求亲,这是多么美妙的情景。以白衬白的卦象,映衬出同饰、同德的美好。但是,六四虽有应在初,然隔于三,其两志相感,则六四虽履正位,未敢果行其志。若九三夺其初、四亨通之感,六四欲静则疑初所应,欲进则惧三之难,故或饰或素,内怀疑惧,“翰如”以待。三为刚猛,未可轻犯,九三处于插足于六四与初九之间,就如同“第三者插足”一样,给心心相印的人带来了“疑”心和痛苦。然六四或守贞而应初,或动而变,变则互有巽、兑。巽为顺,兑为悦,顺则又悦,则终“无尤”。

【原文】

六五,贲于丘园[1],束帛戋戋[2],吝,终吉[3]。

【注释】

[1]丘:土山,《说文》曰:“土之高也。”《集解》引虞翻曰:“艮为山,五半山,故称‘丘’。”

[2]戋戋(jiān):盛多的样子。如《易林·旅之丰》:“束帛戋戋,赙我孟宣。”《正义》:“戋戋,众多也。”

[3]吝,终吉:吝,难,困难。五失位无应,故“吝”;然变而得正,得正以应二,故“终吉”。

【译文】

六五,一束束洁白的丝帛装饰着山上的园圃,虽有困难,但是,最终是吉祥的。

【原文】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1]。

【注释】

[1]有喜:古人解卦,多以阳主喜,阴主忧。五动而变阳,能得中和之位,故“有喜”。

【译文】

《象传》说:六五之所以最终能得吉祥,这说明他有喜庆的事。

【评析】

“戋”,《周易本义》释其为“薄物”、“浅小”,似非卦象、卦义之解。因为,既然卦象为贲,六五又处《贲》卦之主,何以吝之以“浅”?又《象传》既传曰“有喜”,六五又何以“浅”而“贲”?既以吝啬、浅薄之饰“贲于丘园”,又何以终吉?六五失位,不能下应六二,动而变阳,则六四与上互为巽,巽为白色,巽为绳,类如帛。六五变正则下应六二,六二在离,得文饰之中,故“束帛”有缤纷之状。

【原文】

上九,白贲,无咎[1]。

【注释】

[1]白贲,无咎:上九处于《贲》之极,贲极而反本,本色为白,又与六五亲比,故曰“无咎”。

【译文】

上九,用纯净洁白的颜色文饰,就不会有过失。

【原文】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1]。

【注释】

[1]上得志:以白色为贲,就可以“得其本性,故《象》云‘上得志’也,言居上得志也”。

【译文】

《象传》说:“用纯净洁白的颜色文饰,就不会有过失”,说明上九的心志得以实现。

【评析】

玉无瑕疵比君子,花到无色才是真。古人以玉比君子之质,又以白璧无瑕形容玉石之高洁。《孟子·滕文公》载曾子赞孔子之德:“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曝之,皜皜乎不可尚已。”其“濯之”而“曝之”的本质就是白色。《本义》曰:“贲极反本,复于无色。”《论语》曰:“绘事后素。”素白之色即无色之色,故而白色即贲之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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