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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剥》卦象征着阳气将要被阴气剥尽的情况。六爻之中,只剩有上九为阳,悬系于上,如将尽之残阳,令人想起“残阳如血”的凄怆。在这种情况下,初、二因“剥”而有“凶”,六三剥之而“无咎”,六四于“剥”道中因切近其肤而有凶灾,六五因近于上九之阳而“无不利”,上九以“硕果”为喻说明阳气之珍贵、重要,并提醒人们戒备“小人”剥削硕果。

【原文】

剥[1]:不利有攸往[2]。

【注释】

[1]剥:卦名,下坤上艮,象征着剥落。群阴自初至五剥消上九之一阳,阴气盛极,阳气被剥,至于将尽,故曰“剥”。

[2]不利有攸往:阴长阳消,君子道消,小人道长,故“不利有攸往”。《集解》引郑玄曰:“五阴一阳,小人极盛,君子不可有所之。”

【译文】

《剥》卦象征着剥落:不利于有所前往。

【原文】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1]。“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2]。顺而止之,观象也[3]。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4]。

【注释】

[1]柔变刚:阴为柔,阴柔使阳刚之气变至五,五本为阳刚之爻,至尊为天子,然于《剥》道中为阴所变,故曰“柔变刚”。

[2]小人长也:阴为小人,阴盛则“小人长也”。

[3]顺而止之,观象也:《剥》之卦象为下坤上艮,按卦德,坤顺而艮止,故曰“顺而止之”。

[4]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尚,尊崇,崇尚。消息,消亡与生息。盈虚,盈满与亏虚。即君子尊重大自然“消亡与生息”和“盈满与亏虚”的客观规律。天行,就是天体运行的规律,如春种夏长,秋收冬藏之事。

【译文】

《彖传》说:剥,就是指阳气被阴气剥落。阴柔改变了阳刚,所以“不利于有所前往”,因为此时小人的势力得到增长。坤之柔顺被艮止住,从卦象上就可以看出这种情况。君子崇尚阴虚消亡和阳盈息长的节气变化,因为这本来就是天体运行的自然规律。

【原文】

《象》曰:山附于地,剥[1]。上以厚下安宅[2]。

【注释】

[1]山附于地,剥:山本高峻,其附于地,就有剥落之象,故云“山附于地,剥”。

[2]上以厚下安宅:厚,坤为地,地本“厚德载物”。下,地卑而下。又地道“静”,故曰“安”。《正义》曰:“剥之为义,从下而起,故在上之人,当须丰厚于下,安物之居,以防于剥也。”

【译文】

《象传》说:高山依附于地面而耸立,这种情形象征着“剥落”。君子以此而悟出要想宅第安稳,就应该有厚实坚固的基础。

【评析】

阴盛阳衰,这是《剥》卦总的特征。对于自然而言,阳气即将为阴气剥尽,秋风肃杀,草木凋落;如对社会人生而言,则小人得势,世道混乱,国运衰微。故君子观象而知天道,当识时务。一方面,于“剥”之时,“顺而止之”,“不攸往”;另一方面,于《剥》象之中,通达物理,“厚下安宅”,守身自重。

【原文】

初六,剥床以足[1],蔑,贞凶[2]。

【注释】

[1]剥床以足:《正义》曰:“床者,人之所以安处也。”《说文》也曰:“床,安身之坐也。”上卦为艮,艮为房屋,下卦为坤,厚而载物,故卦有床象。且《易》以变为解,初动则变震,震为足。又初在一卦之下,也可以“足”象视之。《集解》引虞氏之说,以为《剥》自《乾》而来,乾初动则变为巽,巽为木,木为“床”,木之于床下,故曰“足”。若以此说,则卦象成天风《姤》(),《剥》义与象又从何处出?

[2]蔑,贞凶:蔑,无,灭。前人多以“蔑贞凶”为一句,释“贞”为“正”,训义而破象,不足为训。今从古《易》之本,断以“蔑,贞凶”。床“足”既剥落,则人身也无以安之。

【译文】

初六,去掉床的足,这就等于削去了正道,结果必然是凶险的。

【原文】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1]。

【注释】

[1]以灭下:初六在下,犹床之下部,此安身之基础,灭则有凶。

【译文】

《象传》说:“去掉床的足”,这等于是在毁灭下面的基础。

【评析】

《战国策》有言,“无岁何以有民,苟无民,何以有君”,这是古人共识的道理。初在下,为君之民,为国之基,如床之所以安身。“剥床以足”,则国之何以安,君之何以存?“下”为上之所安,“厚下”才能“安宅”,“厚下”才能“安身”,故《孟子》提倡“民贵君轻”。

【原文】

六二,剥床以辨[1],蔑,贞凶[2]。

【注释】

[1]剥床以辨:辨,床头。《集解》引郑玄注曰:“足上称‘辨’。”又引崔憬曰:“以床言之,则‘辨’当在笫足之间,是床梐(bì)。”

[2]蔑,贞凶:六二当位居中,按《易》例,本有吉辞,然中正而居“剥”道之中,犹君子处于危难之中,故辞系之以“凶”。且五失位,六二失于上应,使安身之所失于上下之间,故曰“蔑,贞凶”。

【译文】

六二,把床头剥落下来,这同样也是毁灭正道,必有凶险。

【原文】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1]。

【注释】

[1]未有与:与,帮助。六二之阴继续削弱正道,且上无所应,故曰“未有与”。

【译文】

《象传》说:“把床头剥落下来”,没有谁赞同,也没有谁来帮助。

【评析】

六二上无所应,在继续毁灭安身的基础和正道,如《正义》之言曰:“长此阴柔,削其正道,以此为德,则物之所弃。故《象》云‘未有与’也。言无人与助之也。”道既灭,则助何以来?此正所谓“失道寡助”。

【原文】

六三,剥之,无咎[1]。

【注释】

[1]剥之,无咎:六三虽身处于“剥”中,然而与上能应,当群阴剥阳之时,独协助上阳,故虽处于“剥”阳之时,可以“无咎”。

【译文】

六三,处剥落之时,却没有过失。

【原文】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1]。

【注释】

[1]失上下:六三与处在下位的初、二和处在上位的四、五同阴,但是通过应上九,冲破了群阴的包围,虽“失上下”却失之而吉。

【译文】

《象传》曰:“处剥落之时,却没有过失”,这是因为六三摆脱了处于上下的两阴而独与上九应。

【评析】

六三虽不当位,且与上下同阴,但是,因其有应上助阳之功,故与“剥”道不同,如《集解》引荀爽所言“众皆剥阳,三独应上”。更为可贵的是,六三冒失位之险,舍党同朋比之私情,以助上阳,有舍己为人的好品德。

【原文】

六四,剥床以肤,凶[1]。

【注释】

[1]剥床以肤,凶:以,相当于“而”,表示转折。肤,本义为皮肤,此处名词用作动词,即以自己身体的皮肤紧贴着地面睡。

【译文】

六四,把床剥去而使自己的皮肤紧贴着严寒的地面,有凶险。

【原文】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1]。

【注释】

[1]切近灾:剥至六四,乾阳剥尽,寒阴至极。此时,剥去床而用自己身体的皮肤紧贴着严寒的地面睡觉,故曰“切近灾”。

【译文】

《象传》说:“把床剥去而使自己的皮肤紧贴着严寒的地面”,这说明六四很接近灾难。

【评析】

“剥”至六四,阴杀之气已经盛极,故不再如初、二言“蔑,贞凶”,而直言其“凶”。这是因为剥道切身,阴气逼人,故曰“切近灾”。卦以象喻理,则人于害之深、凶之切感受更深。

“肤”,本义为皮肤,前人注此多喻指“床面”。《集解》引崔憬曰:“床之肤谓荐席,若兽之有皮毛也。”《尚氏学》曰:“足、辨、肤,皆指床言;肤,犹言‘床面’也。”两义相近。如果将这些解释当作训释字义的方法,未尝不可。但是,若用在《剥》之六四的爻辞则不足为训。因为,其一,将“肤”强解为“床面”,则“以”作为介词,“肤”成为“剥”的对象,其义成“剥床时把床面剥去”。然而,把床面剥去,与“切近灾也”有何联系呢?其二,在《周易》爻辞的成书年代,“床”的形状是不是像后来人理解的那样,有一个可以“剥”离的床面呢?其三,此句的断辞为“切近灾也”。实际是指阳气将要被剥尽的状况而言,如果把占辞释为“把床面剥去”,则辞义与阳气将要剥尽的情况没有关系。综上所述,则可知将“肤”释为“床面”不仅不通,而且也与爻辞和卦象的意义不合。

其实,要正确的训解“剥床以肤”的意义,除了重视“肤”的转训之义外,还要考虑到“以”的语法作用。如《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左传·僖公三十年》“焉用亡郑以倍邻”,“以”前后皆为动词性词组,后动为前动之目的。“剥床以肤”之“以”,若以介词为释,则不得不释“肤”为床面,“肤”被强解为动词的对象。因而也就没有了转折的意义,也就无法承接“切近灾”的意义。若以连词释,则“肤”为名词,用作动词,于是此句可解为“剥去床不睡,而是直接以自己身体皮肤贴在地面上睡,那样则肯定是有灾难的”。如此,不仅符合古代汉语的习惯,而且有了转折的语气,使“切近灾”的结果有了合理的解释。再从卦象看,六四为阴,阴虚而无,为无床之象,无床则只得使自己的皮肤贴在地上睡,在阳气剥落殆尽,阴气逼人的寒冬,直接使自己的皮肤贴在地面睡,其“凶”当然是“切近灾”的。实际上,六四爻辞是在讽刺那些身处危险境地的人们,不仅不借助已有的条件克服困难,脱离危险,相反还破坏有利的条件,使自己直接面临危险的侵害,而这一切实际上与六四所处的位置有关。

【原文】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1]。

【注释】

[1]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贯鱼,贯穿排列鱼群,这里形容宫人按次序排列。“鱼”于卦象,前人有二说:一则坤为鱼,二则巽为鱼。如以“坤”解,则《剥》之六五之下皆为坤阴,鱼为水中之物,以阴比阴,于义通理;若以巽为鱼,则六五动而变,变则上卦为巽,《说卦》曰巽为鱼,于象通情。《易》有二卦言及鱼,皆以“巽为鱼”。如《中孚》上卦为巽,故卦辞、彖传皆有“豚鱼吉”。《姤》之九二位于下卦巽中,故爻辞曰“包有鱼”。宫人,后宫嫔妃。六五为君主之位,阴则为后,五阴率群阴以承上之一阳,如受宠于君,故“无不利”。

【译文】

六五,引领宫人鱼贯而入承受君主的恩宠,没有什么不利。

【原文】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1]。

【注释】

[1]终无尤:五为王后之位,宫人之长,六五以下皆阴,属于后宫之人。六五率众阴上承一阳,宫人受宠,无关重要之事,故“终无尤”。

【译文】

《象传》说:“引领宫人承受君王的恩宠”,即使是到最终也没有过失。

【评析】

鱼在水中,故为阴物,阴类相比,故有“贯鱼”之象;卦以“贯鱼”喻后宫众阴。六五上得王后尊位,引领后宫嫔妃承受君王的恩宠,既合乎情理,又无害国政,故于己则“无不利”,于国则“终无尤”。

【原文】

上九,硕果不食[1],君子得舆[2],小人剥庐[3]。

【注释】

[1]硕果不食:硕,大也。不食,不曾被剥而食之。上卦为艮,艮为坚果,上九处剥之极,所以其果实未曾被剥食,以至于“硕”。

[2]君子得舆:《剥》之下卦为坤,坤为大舆,上九为阳,阳为君子,故曰“君子得舆”。

[3]小人剥庐:庐,房屋。上九变则灭艮,灭艮则乾刚尽失,成纯阴之坤卦,至此则众阳被剥尽,阴为小人,故曰“小人剥庐”。

【译文】

上九,硕果不曾剥食,当此之时,君子得到大车就会装载着硕果去济世,小人得势则会使天下百姓的房屋也会被剥落殆尽。

【原文】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1]。“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2]。

【注释】

[1]民所载:坤为民,坤为大舆,众阴如民之在下、车之在下。一阳在上,为阳刚君子,民爱君子故载之。

[2]终不可用:若阴剥上九,则一阳剥尽,阴为小人,故曰“小人终不可用”。

【译文】

《象传》说:“君子得到大车”,这是因为百姓爱戴他承载他。“小人得势则会使天下百姓的房屋剥落殆尽”,故小人最终也不能使用。

【评析】

留到最后的果实往往是“硕果”,这种生活中真实的经验,使我们能更好地理解上九所处的情境。在众阴剥落阳气时,上九的存在成为人们最后的依赖,故民爱之甚,以车载之。若其不存,则小人得势,人民的希望也将被剥落殆尽,以至于无处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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