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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师》卦强调的“用兵之道”:其一,在于“正”,只有正义之师才有资格用兵,才能如其《彖传》所言“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其二,是欲治兵必先选将,也就是说,必须用人得当,如《师》之所谓“丈人吉”,“小人”则“乱邦矣”。也因此,《师》之六爻皆一一演示其用人与用兵的关系:初六强调军纪必须要严明,九二因用将得当而吉利,六三因用人不当而无功,六四行军有序而“无咎”,六五则直接说明用人当否的两种结果,上六则强调“小人勿用”。实际上,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揭示用兵之道的关键在于自己要“正”,故《彖传》曰:“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原文】

师[1]:贞丈人吉[2],无咎。

【注释】

[1]师:卦名,下坎上坤,象征民众,兵众。

[2]贞丈人吉:贞,占测。或以为“正当”之正,也讲得通。丈人,指贤明之长者。《释文》:“丈人,严庄之称。”《师》之九二居中正之位,上应六五,故能“贞正”而“吉”。

【译文】

《师》卦象征军旅之事:占测行军用兵的结果是,如果贤明之长者执掌军旅就吉祥,没有灾害。

【评析】

《师》以上坤下坎之象象征一阳为长而统众人之旅。军旅之事,于内须严明军纪,于外则须师出有名,故须守持正义、正直之道,才能以“师”正天下。《孙子兵法》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老子》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此均言军旅之事为国之大事,不仅军旅之命运掌握在一人之手,而且一国之命运也掌握在一人之手,故非贤明之长者不可以为之。

【原文】

《彖》曰:师,众也[1]。贞,正也。能以众正[2],可以王矣[3]。刚中而应[4],行险而顺[5],以此毒天下[6],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注释】

[1]师,众也:上卦为坤,坤为众;下卦为坎,坎为水。《国语·晋语》“坎,劳也,水也,众也”,故“坎”、“坤”均为众象。且天下之众莫多于水,以水喻众于理甚通。

[2]能以众正:以,使。九二居中为阳,阳为升,阴为降。阳升至其五则能使众人正,且阳御众阴,阴为众,故能使众人正。

[3]可以王矣:九二失位,然在军旅之中为众人响应,升至其五,则可以为王。《集解》引虞翻曰:“坤为众。谓失二位,变之五为《比》(),故‘能以众正’乃‘可以王矣’。”

[4]刚中而应:刚中,指九二处下卦之中位,应,指得六五之应。

[5]行险而顺:下坎为险,上坤为顺,故《正义》曰:“‘行险’谓下体坎也,‘而顺’谓上体坤也。”

[6]毒:治理。《释文》引马融曰:“毒,治也。”俞樾曰:“毒读为督,治也。”

【译文】

《彖传》说:军旅之事,是众人所组成的军队。贞,就是要坚守正道、正义。能使兵众坚守正道、正义,就可以做君王了。譬如有刚健中正之人在军旅之中响应君王,执行危险的任务而能顺应天下之民心,以此来治理天下,而民众纷纷顺而从之,吉利得很,还哪有什么灾害!

【原文】

《象》曰:地中有水,师[1]。君子以容民畜众[2]。

【注释】

[1]地中有水,师:坎为水,水为众多之象,地中有水之象就如同民中有兵之象。

[2]君子以容民畜众:容,宽容。《集解》引虞翻曰:“容,宽也。”容民,即广泛地容纳民众。畜,畜养。地能畜养万物,君也能以其道而畜养民众。

【译文】

《象传》说:地中蓄积着很多的水,这种情况象征着兵众和军旅之事。君子深悟其中的道理而广泛地容纳百姓畜养民众。

【评析】

《师》卦的卦象与卦辞关键强调两个意义:一是众,一是正。无“众”则不能成军,不“正”则无法行军。按中国传统的军事观点,优秀的军事家总是注重把自己的军队锻炼成军纪严明的军队。与之相应的是,中国伟大的政治家总是让自己的军队师出有名。这两种因素联系在一起,才能形成正义之师。

【原文】

初六,师出以律[1],否臧凶[2]。

【注释】

[1]师出以律:律,法令,军纪。初六阴居阳位,位既不正,法令恐不能行。

[2]否臧凶:否,不也;臧,善也,好也。否臧,即军纪不好。军纪不严,出师必凶。

【译文】

初六,军旅出征必遵循国法军纪,反之,则必有凶险。

【原文】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1]。

【注释】

[1]失律凶:初六失位不正,故曰“失律”。师本属“不详之事”,又居坎险之中,坎为险,故曰“凶”。

【译文】

《象传》说:“军旅出征必遵循国法军纪”,没有国法军纪的约束就会有凶险。

【评析】

《孙子兵法》曰“法令孰得”,“赏罚孰明”,以此可以观“胜负孰得”。“军令如山”,是军人,就必须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信奉“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因为,军令是治军的前提,也是胜利的前提。

【原文】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1]。王三锡命[2]。

【注释】

[1]在师中吉,无咎:九二以阳刚之德居中,上与君王相应,下有众人从之,秉持阳刚之德于众阴之中显示“将才”,故曰“中吉”,吉则“无咎”。

[2]王三锡命:三,泛指“多次”。锡,通“赐”。九二为将,上应六五,六五以阴居阳,虚心锡命与九二,九二受君命于师中,故曰“王三锡命”。

【译文】

九二,贤明长者在军旅之中就吉利,也没有灾害。受到君王多次奖赏并委以重任。

【原文】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1]。“王三锡命”,怀万邦也[2]。

【注释】

[1]承天宠:六五为君,二、五相应,九二因“相应”而承受六五之君的信任及宠爱,故曰“承天宠”。

[2]怀万邦:怀,归服。《尔雅·释言》曰:“怀,来也。”邦,国家。六三以上为坤,坤土为“邦”,在《师》卦中,群阴因九二之德而归服于六五,故曰“怀万邦”。

【译文】

《象传》说:“贤明长者在军旅之中就吉利”,承受天子君王的宠爱。“受到君王多次奖赏并委以重任”,四方万邦之民皆因此而归服君王。

【评析】

《孙子兵法》曰:“将者,智、信、仁、勇、严也。”九二以阳刚之德居群阴之中,成为唯一可以信赖的将才。但是,九二的爻辞还是通过强调“承天宠”和“三锡命”来说明九二的作用必须得到六五的认可,才有可能是“师中吉”。

【原文】

六三,师或舆尸[1],凶。

【注释】

[1]师或舆尸:或,有时,或者,也许之意。舆尸,舆,车辆。尸,尸体。坎为舆,坤阴为死,死象为尸。坤在舆上,故曰“舆尸”。

【译文】

六三,军旅出征有时会运输尸体归来,有凶险。

【原文】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1]。

【注释】

[1]大无功:六三失位乘刚,内外无应,以此帅师必然大败,故无功而有丧。

【译文】

《象传》说:“军旅出征有时会运输尸体归来”,说明六三无战功,很失败。

【评析】

六三以“舆尸”喻其失败,则六三既遭其败,又见其残。其败之如此,皆因六三用兵无道,治军无法。六三既“失位”于用人不当,又“乘刚”于有职无能,上不得其应,下不得其助,所以败而无功。由此观之,用兵之道,关键在于用将。

【原文】

六四,师左次[1],无咎[2]。

【注释】

[1]师左次:次,驻扎。《左传·庄公三年》:“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

[2]无咎:六四当位居正,然柔不能进,又与失位的初四无法相应,只能按兵不动。按兵法,右靠高山,左临水泽驻扎军队是符合常理的,故曰“无咎”。

【译文】

六四,军队驻扎于左方,就没有灾难。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译文】

《象传》说:“军队驻扎于左方,就没有灾难”,没有违背正道、常理。

【评析】

《老子》曰:“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又曰:“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左是生位、阳位,右则是阴位、死位。又《礼记·檀弓》篇记孔子丧姐,郑注云:“丧尚右,右,阴也;吉尚左,左,阳也。”《周易正义》曰:“行师之法,欲右背高者,此兵法也。故《汉书》韩信云‘兵法欲右背高陵,前左水泽’。”六四承五而无应,上无所应,进无所胜,退以次之。其不战而退符合用兵之道,其退而舍之也符合地理形势。

【原文】

六五,田有禽[1]。利执言[2],无咎。长子帅师[3],弟子舆尸,贞凶[4]。

【注释】

[1]田有禽:田,打猎。禽,通“擒”,擒获。田有禽,即打猎而有所擒获。

[2]利执言:言,话,言论。六五处尊而失位,有发布命令的权力。

[3]长子帅师:互卦为震,震为长子,统领众阴,如一将而统三军。

[4]弟子舆尸,贞凶:弟子,指三爻,互卦有震象。三以阴居阳,失位不正,且九二乘刚。失位乘阳,故“贞凶”。

【译文】

六五,打猎有所擒获。有利于发布命令,没有灾祸。长子统帅军队,弟弟打了败仗载着尸体而归,这件事是很凶险的。

【原文】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1]。“弟子舆尸”,使不当也[2]。

【注释】

[1]“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六五阴居阳位,处尊而失位,下应九二,九二在师中,应王命而统众阴,受益于“中行”之道,故曰“以中行”。《集解》引荀爽曰:“‘长子’谓九二也。五处中应二,受任帅师,当上升五,故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

[2]使不当:使,用人。弟子居三,位在坎中,坎为震之弟。三应上而不应五,有失位之过,乘刚之错,使之不当,故曰“使不当”。

【译文】

《象传》说:“长子统帅军队”,这是因为九二以中正之道行师。“弟弟失败载着尸体而归”,这都是因为用人不当啊!

【评析】

“长子帅师”、“弟子舆尸”,明显的对比之辞系于“利执言”的六五,意味深长。因为,对于六五而言,虽未有将才之能,却身居君王之位,有“执言”的地位。若用师,功成在将,用将在君。若六五用人不当,则九二也不能帅师。

【原文】

上六,大君有命[1],开国承家[2],小人勿用[3]。

【注释】

[1]大君有命:大君,天子,君王。《集解》引干宝曰:“大君,圣人也。有命,天命也。”上六位居六五之上,故曰“大君”。

[2]开国承家:开国,裂土以封诸侯。承家,采邑以立大夫。《集解》曰:“开国,封诸侯也。承家,立都邑也。”上六居坤上,坤为土、为地、为城邑,下不能应三,然有“开国承家”之责。

[3]小人勿用:小人指六三,上本与三应,然三失位不正,不能应上六,犹不能任以重任,故曰“小人勿用”。

【译文】

上六,君王发布命令,裂土分封诸侯,采邑赏封大夫,小人不可重用。

【原文】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1]。“小人勿用”,必乱邦也[2]。

【注释】

[1]以正功:正,作动词,犹“评定”。

[2]乱邦:祸乱邦国。

【译文】

《象传》说:“君王发布命令”,就是为了公正地评定功劳。“小人不可重用”,说明任用小人必然导致祸乱国家。

【评析】

功大者“开国”,功小者“承家”,小人者“勿用”。赏罚之事有关国家政纪,须因功而封,不可因亲而赐。“小人勿用”是《师》卦的劝诫之辞,也是不可忽视的用人之道。阴为小人,阴多则小人多。《师》以一阳御众阴,有小人多于君子之象。人常说“防小人,不防君子”。军旅之事,关乎国之存亡,若委之以小人,岂一军之败,国也随之而亡。故论功行赏是为了奖励有功之臣,能赏罚分明,方可以服众人而治国家。在此过程中,一方面是赏有功,另一方面也要罚小人。因为小人者,无才无德之人,用之必乱国。“勿用”即应罚之,不罚而仅“勿用”,小人也可以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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