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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官司马第四
一 大司马
1.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¹,以佐王平邦国²。制畿封国,以正邦国;设仪辨位,以等邦国;进贤兴功,以作邦国³;建牧立监⁴,以维邦国;制军诘禁⁵,以纠邦国;施贡分职⁶,以任邦国;简稽乡民,以用邦国;均守平则⁷,以安邦国;比小事大⁸,以和邦国。
【注释】
¹九法:即下文所说自“制畿封国”至“比小事大”九项。
²平:郑《注》曰:“成也,正也。”孙诒让曰:“谓成其政治,正其违僭。”
³作:郑《注》曰:“起也,起其劝善乐业之心,使不堕废。”
⁴建牧立监:郑《注》曰:“牧,州牧也。监,监一国,谓君也。”
⁵制军诘禁:制军,贾《疏》说,即上文所谓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参见本篇《叙官》第3节)。诘,郑《注》曰:“犹穷治也。”
⁶职:郑《注》曰:“谓赋税也。”
⁷均守平则:郑《注》曰:“诸侯有土地者均之,尊者守大,卑者守小。则,法也。”孙诒让曰:“均之者,谓若大司徒建五等爵土之差,爵尊则地大,爵卑则地小,均平之使各守其境土也。”
⁸比:郑《注》曰:“犹亲。”
【译文】
大司马的职责,负责建立有关诸侯国的九项法则,以辅佐王成就诸侯国的政治。一是划定诸侯国的封域,以明确诸侯国之间的疆界;二是为诸侯国设立仪法、辨别君臣的尊卑之位,以明确诸侯国君臣的等级;三是进用和荐举贤能有功的人,以激发诸侯国臣民的进取心;四是设立州牧和国君,以维系邦国的臣民;五是建立军队,惩治和追究违法者,以纠正邦国的失误;六是分配诸侯国应缴的贡赋,以确定诸侯国的合理负担;七是查核诸侯国的乡民数,以便在用得着时征召;八是根据诸侯国爵位的尊卑和拥有土地的大小,建立合理的守卫土地之法,以安定诸侯国。九是使大国亲小国、小国服事大国,以使各诸侯国和睦相处。
2.以九伐之法正邦国¹。冯弱犯寡,则眚之²;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³;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⁴;贼杀其亲,则正之⁵;放弑其君,则残之⁶;犯令陵政,则杜之⁷;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
【注释】
¹以九伐之法正邦国:郑《注》曰:“诸侯有违王命,则出兵以征伐之,所以正之也。”案:下文所述九项,皆属违王命而当伐者。伐:征讨,攻打,师有钟鼓曰伐,即大张旗鼓地声讨其罪。这和下文的“侵”不同,侵则师无钟鼓,是出其不意的偷袭。
²“冯弱犯寡”二句:郑《注》曰:“冯,犹乘陵也。言不字(亲)小而侵侮之。眚,犹人眚瘦也。《王霸记》曰:‘四面削其地。’”
³坛之:坛,是“墠”的假借字。墠,音shàn,谓空旷之野地。墠之,相当于后世之幽禁。郑《注》曰:“谓置之空墠,以出其君,更立其次贤者。”惠士奇曰:“置之空墠之地,幽之也。”
⁴侵之:郑《注》曰:“兵加其境而已,用兵浅者也。”
⁵“贼杀其亲”二句:亲,孙诒让曰:“凡五服之内为亲。”正之,郑《注》曰:“执而治其罪。”
⁶残:郑《注》曰:“杀也。”
⁷“犯令陵政”二句:郑《注》曰:“陵政者,轻政法,不循也。杜之者,杜塞使不得与邻国交通。”
【译文】
用九伐之法规正诸侯国。诸侯有以强凌弱、以大侵小的,就削弱他;有杀害贤良和民众的,就讨伐他;有对内暴虐、对外欺凌邻国的,就幽禁他而更立新君;有土地荒芜、人民离散的,就削减他的封地;有依仗险固地形而不服从的,就派兵进入他的国境以示惩罚;有无辜杀害亲族的,就抓起来治罪;有放逐或弑杀他的国君的,就杀死他;有违犯王的命令、轻视国家政法的,就杜塞他同邻国交通的途径;对于在家庭内外恣行淫乱、行为如同禽兽的,就诛灭他。
3.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乃悬政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政象,挟日而敛之¹。
【注释】
¹“正月”五句:参见《天官·大宰》第11节。“布政”的政即政法,亦即《大宰》所谓“政典”。
【译文】
周历正月初一,开始向各诸侯国和王畿内的采邑宣布政法,把形成文字的政法悬挂在象魏上,让万民观看政法,过十天而后收藏起来。
4.乃以九畿之籍¹,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²,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³,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⁴,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⁵,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⁶,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⁷,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⁸,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⁹,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¹⁰,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¹¹。
【注释】
¹九畿之籍:郑《注》曰:“畿,犹限也。”又曰:“籍,其礼差之书也。”案:九畿,即下文的侯畿以下九畿。九畿,《职方氏》谓之九服。九畿内的诸侯,按其距离王城的远近,承担不同的职贡。
²国畿:《职方氏》叫做王畿。这是天子的直辖领土。
³侯:侯者,候也;主为天子伺候非常,故称。
⁴甸:甸者,田也;主为天子治田,以出赋贡,故称。
⁵男畿:男者,任也(古音男与任读音相近);主为天子任事,故称。
⁶采畿:采取美物以供天子,故称。
⁷卫畿:作为屏障,承担拱卫天子的任务,故称。
⁸蛮:蛮者,縻也(縻是牛绳,此为笼络之义);对此畿要求较低,只要服从中央的正朔,其他听其自治。贾公彦说:“自此以上六服,是中国之九州;自此已外,是夷狄之诸侯。”
⁹夷畿:因为是夷狄之所居,故称。
¹⁰镇畿:因为离中原地区遥远,须要镇守,故称。
¹¹蕃畿:蕃,通“藩”,屏蔽。因为此畿有屏蔽作用,故称。
【译文】
依照划分九畿的簿籍,分施各诸侯国所当奉行的政务和职责。地方千里是国畿,国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侯畿,侯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甸畿,甸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男畿,男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采畿,采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卫畿,卫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蛮畿,蛮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夷畿,夷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镇畿,镇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蕃畿。
5.凡令赋¹,以地与民制之。上地食者参之二²,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参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
【注释】
¹赋:刘沅曰:“兵也。以地之美恶,人之众寡而制兵。”
²上地食者三之二:郑司农曰:“假令一家有三顷,岁种二顷,休其一顷。”下仿此。
【译文】
凡征兵,依据土地的好坏和人口的多少来制定服役人数的标准。上等土地每年可耕种的占三分之二,休耕三分之一,耕种上等土地的农民可用以服役的每家三人;中等土地每年可耕种的占一半,休耕一半,耕种中等土地的农民可用以服役的每二家五人;下等土地每年可耕种的占三分之一,休耕三分之二,耕种下等土地的农民可用以服役的每家二人。
6.中春,教振旅¹,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²,师帅执提³,旅帅执鼙⁴,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⁵。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⁶。遂以蒐田⁷。有司表貉⁸,誓民⁹,鼓,遂围禁。火弊¹⁰,献禽以祭社。
【注释】
¹振旅:本指战罢回师,此处指借春田以习战。郑《注》曰:“凡师,出曰治兵,入曰振旅,皆习战也。”
²“辨鼓”至“晋鼓”:参见《地官·鼓人》第2节。鼓、铎、镯、铙:皆军中乐器。郑珍认为,路鼓、贲鼓、晋鼓的体积都比较大,车上容纳不下,所以天子、诸侯、军将无法亲自执桴击鼓。孙诒让进一步说:“窃疑此经师帅执提’以下,其鼓较小,皆是亲执。其军将以上所用三鼓广长之度绝侈(按:即太大),将车所不易建,当别以车载之,则三鼓不必亲执。经文以与下提、鼙等牵连并举,故通言执耳。实则王、侯、军将所亲执者仍是鼙。临战之时,王车亦止载鼙以令鼓,而鼓人别乘副车,载路鼓以从之,如大阅中军以鼙令鼓,而后‘鼓人三鼓。鼓人所鼓者,盖即路、贲、晋诸鼓别载以从者也。”
³师帅执提:师帅,即下文所述旅帅、卒长、两司马。提,即提鼓,据孙诒让说,是一种有柄可提持以击的鼓,较鼙鼓稍大。
⁴鼙:即应鼙(参见《春官·小师》第2节)。
⁵公司马:谓伍长。郑《注》曰:“伍长谓之公司马,虽卑,同其号。”
⁶坐:江永曰:“古人之坐,两膝着席而坐于足,与跪相似。但跪者直身,臀不着地,又谓之跽。跪危而坐安。《曲礼·疏》云:‘坐亦跪也’。坐通名跪,跪名不通坐,此跪坐之别也。孙诒让曰:“此坐陈即跪地也。”
⁷蒐(sōu):春季的田猎。郑《注》曰:“春田为蒐。”
⁸有司表貉:有司,谓肆师、甸祝。黄以周《礼书通故·田礼通故》曰:“肆师为表貉之位,甸祝掌表貉之祝号。”郑《注》曰:“立表而貉祭也。”(参见《春官·肆师》第6节注)
表貉(mà):立表举行祃祭。表,练兵场上的标杆,其作用详下。貉,通“祃”。祃祭是军中之祭,祭祀始造军法之神。其神或曰蚩尤,或曰黄帝。祃祭的目的是鼓舞士气。
⁹誓民:誓,诫也。誓民,将违犯田猎规则所应受到的处罚告诫民众。郑《注》曰:“誓以犯田法之罚也。”
¹⁰火弊:火,是焚烧荒草所燃之火,其作用有二:一为驱兽,即所谓火田;二为烧除陈草以利生新草。弊:停止。将要围猎时放火,田猎停止则止火,即此所谓火弊。郑《注》曰:“春田主用火,因焚莱除陈草,皆杀(谓猎杀)而火止。”
【译文】
仲春,教民众习战。大司马用旗召集民众,整编队列阵形,如同实战时那样列阵。教民众辨别鼓、铎、镯、铙的用途。王执掌路鼓,诸侯执掌贲鼓,军将执掌晋鼓,师帅执掌提鼓,旅帅执掌鼙鼓,卒长执掌铙,两司马执掌铎,公司马执掌镯。教民众坐下、起立、前进、后退、快速、慢速以及距离疏密的节度。接着便让他们进行春季田猎,有关官吏在立表处举行貉祭,警诫民众不要违犯有关田猎之法,然后击鼓,于是开始围猎。焚烧野草的火停止燃烧,然后进献所猎获的兽以祭祀社神。
7.中夏,教茇舍¹,如振旅之陈。群吏撰车徒²,读书契³。辨号名之用⁴:帅以门名⁵,县鄙各以其名⁶,家以号名⁷,乡以州名⁸,野以邑名⁹,百官各象其事¹⁰,以辨军之夜事。其他皆如振旅。遂以苗田,如蒐之法。车弊,献禽以享礿。
【注释】
¹茇(bá)舍:在草野宿营。郑《注》曰:“茇舍,草止之也。”案:草谓草野;止,息也。在野地上芟除杂草,而使军队宿营其中。
²撰车徒:撰,通“算”,计点。郑(注》曰:“撰,读曰‘算’。算车徒,谓数择之也。”贾《疏》曰:“皆选择其在车甲士三人,步徒七十二人之等。”
³读书契:郑《注》曰:“以簿书校录军实之凡要。”孙诒让曰:“军实,谓兵甲器械。”
⁴号名:郑《注》曰:“徽识,所以相别也。”案:此所谓号名,实指属,即正旗的副旗(参见《春官·司常》第1节注)。
⁵帅以门名:郑《注》曰:“帅,谓军将及师帅、旅帅,至伍长也。以门名者,所被徽识如其在门所树者也。”案:此处“名”即“号名”之省,谓徽识,亦即属。以下诸“名”义同。郑《注》又曰:“凡此言‘以’也,‘象’也,皆谓其制同耳。”又自此至县鄙、家、乡、野、百官六者,据郑《注》,其徽识“皆书其官与名氏焉”,亦即《春官·司常》所谓“皆画(书)其象(指官事、姓名)焉”之义。
⁶县鄙:是六遂的行政组织,在此指代六遂。《春官·司常》曰:“县鄙建旐。”(见彼第2节)
⁷家以号名:家,谓都家,即采邑主。《春官·司常》曰:“家各象其号。”(同上)谓于旗的正幅上书写其官事、姓名。
⁸乡以州名:乡谓六乡,州谓州里,实指六乡之吏。《春官·司常》曰“州里建旟”,又曰“州里各象其名”(同上),即于其旟的正幅上书写各自的官事、姓名。
⁹野:谓郊外之地,包括甸、稍、县、都,野中设有公邑,公邑之长谓公邑大夫,而此处之野即指代公邑大夫,故郑《注》曰:“野谓公邑大夫。”
¹⁰百官各象其事:案《春官·司常》曰“官府各象其事”(见彼第2节),与此义同。苗田:郑《注》曰:“夏田为苗。”如蒐之法:贾《疏》曰:“如上蒐时有司表貉、誓民、令鼓,遂围禁之等。”车:郑《注》曰:“驱兽之车”。礿:音yào(药),郑《注》曰:“宗庙之夏祭也。”
【译文】
仲夏,教民众在草野之地宿营,如同仲春教民习战那样布阵。选择车辆和兵众加以配合,阅读簿册校核兵甲器械。教民众辨别各种徽识的用途:各级军帅的徽识都与他们军营门前所树旌旗书写同样的官事、姓名,六遂的徽识各与本遂的旌旗书写同样的官事、姓名,采邑主的徽识各与本采邑的旌旗书写同样的官事、姓名,六乡官吏的徽识各与本官的旌旗书写同样的官事、姓名,公邑大夫的徽识都与各邑的旌旗书写同样的官事、姓名,各官府的徽识都与它们的旌旗书写同样的官事、姓名,以便夜间军事行动好辨别。其他方面都同仲春教民习战那样。接着进行夏季田猎,如同春季田猎之法。车停止追逐野兽,田猎结束,便进献所猎获的野兽祭祀宗庙。
8.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陈。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¹,诸侯载旂,军吏载旗,师都载旃²,乡家载物³,郊野载旐⁴,百官载旟,各书其事与其号焉。其他皆如振旅。遂以狝田⁵,如蒐田之法。罗弊,致禽以祀祊⁶。
【注释】
¹大常:及下旂、旗、旖、物、旐、旖,皆旌旗名(参见《春官·司常》第2节)。
²师都载旃:师,当作“帅”(参见《春官·司常》第2节)。据《司常》,帅都建旗(画有熊虎者),而此处说“载旃”,当互见(参见同上)。
³乡家载物:乡,谓乡吏,与《春官·司常》“州里”同(参见彼第2节)。家,《注疏》本原误作“遂”,据阮校改,谓家邑(即大夫的采邑)之长。案《司常》曰“州里建旟”,当与此互见。旟,画有鸟隼者。
⁴郊野载旐:郊野,指郊野的公邑大夫。孙诒让曰:“郊遂公邑地相连比,故同载旐。”旐,画有龟蛇者(参见《春官·司常》第1节)。
⁵狝(xiǎn):郑《注》曰:“秋田为狝。”
⁶祊:郑《注》曰:“当为‘方’,声之误也。秋田主祭四方,报成万物。”
【译文】
仲秋,教民众演习作战,如同仲春教民习战那样布阵。教民辨别各种旌旗的用途。王树大常,诸侯树旂,军吏树旗,军帅和大都、小都之长树縿和斿同色的旗,乡吏和家邑之长树縿和斿不同色的旟,郊野的公邑大夫树旐,王的百官树旟,各旗的縿上都书写各自的官事、姓名。其他方面都同仲春教民习战那样。接着进行秋季田猎,如同春季田猎之法。停止用网捕兽,田猎结束,集中所猎获的兽并用以祭祀四方之神。
9.中冬,教大阅¹。前期,群吏戒众庶²,修战法。虞人莱所田之野为表³,百步则一,为三表,又五十步为一表⁴。田之日,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群吏以旗物、鼓、铎、镯、铙各帅其民而致。质明弊旗,诛后至者,乃陈车徒,如战之陈,皆坐。群吏听誓于陈前⁵,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中军以鼙令鼓⁶,鼓人皆三鼓。司马振铎⁷,群吏作旗,车徒皆作,鼓行,鸣镯,车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铎⁸,群吏弊旗,车徒皆坐。又三鼓,振铎,作旗,车徒皆作。鼓进,鸣镯,车骤,徒趋,及表乃止,坐、作如初。乃鼓,车驰,徒走,及表乃止。鼓戒三阕⁹,车三发,徒三刺,乃鼓退¹⁰,鸣铙¹¹,且却,及表乃止¹²,坐、作如初¹³。遂以狩田¹⁴。以旌为左右和之门¹⁵,群吏各帅其车徒以叙和出,左右陈车徒,有司平之¹⁶。旗居卒闲以分地¹⁷,前后有屯百步¹⁸,有司巡其前后。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¹⁹。既陈,乃设驱逆之车²⁰,有司表貉于陈前²¹。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群司马振铎,车徒皆作,遂鼓行,徒衔枚而进²²。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及所弊²³,鼓皆,车徒皆噪²⁴。徒乃弊,致禽馌兽于郊²⁵,入献禽以享烝²⁶。
【注释】
¹大阅:检阅兵车及驾车之马。
²群吏:郑《注》曰:“乡师以下。”案乡师以下,还有州长、党正、族师等,但不包括乡大夫,因为乡大夫不掌田役致众之事。
³虞人:指山虞、泽虞二官。若猎场在山,则由山虞负责下面之事;若猎场在泽,则由泽虞负责下面之事。莱,方苞《集注)曰:“芟除其草莱,令车徒可陈列也。”表,标志。孙诒让说是“树木为表”。
⁴“百步”三句:据孙诒让说,表是从南向北而设,第一表叫做前表(或称四表),往北间隔百步为三表,再往北间隔百步为二表,再往北间隔五十步为后表(最北一表),四表间隔总计二百五十步。又据《注》《疏》说,表立于可列阵之空地(即虞人所芟之地)的中央,表的左右两边各容三军之众。
⁵群吏听誓于陈前:郑《注》曰:“群吏,诸军帅也。”案即前之乡吏,此时则为军帅。又据《注》《疏》说,士卒是面朝北坐以听誓,群吏则出列到后表之北,面朝南面向后表、与士卒相向而立以听誓。孙诒让曰:“誓以军法。”
⁶中军:郑《注》曰:“中军之将也。天子六军,三三而居一偏。”即谓表的左右各三军。江永曰:“中军,元帅也。……如王在军,则王为中军。”
⁷司马振铎:郑《注》曰:“司马,两司马也。振铎以作众。”两司马,参见本篇《叙官》第3节。
⁸摝(lù)铎:摝,振动,摇动。摝铎,盖摇动铎时以手握住铎上部,使其声闷哑,以示停止前进。
⁹鼓戒三阕:郑《注》曰:“鼓戒,戒攻敌。”案这里的戒,有警众之义,实际就是命令兵众向敌进攻。阕,止也。三阕,犹言三次。
¹⁰乃鼓退:贾《疏》曰:“谓至南表,军吏及士卒回身向北,更从南为始也。”是此所谓退,实际是调转方向再由南向北进攻。
¹¹鸣铙:郑《注》曰:“军退,卒长鸣铙以和众,鼓人为之止也。”案百人为卒,卒长执铙,由卒长鸣铙。和众者,协调兵众后退的步伐,以免发生紊乱。铙鸣则鼓止。
¹²及表乃止:郑《注》曰:“自前表至后表。”
¹³坐、作如初:案退兵先后退三次:第一次退至三表,第二次退至二表,第三次才退至后表。每退一表都要坐,然后起立,再退一表,其动作同当初的进时一样。
¹⁴狩:郑《注》曰:“冬田为狩。”
¹⁵以旌为左右和之门:和门即军门,军门两边树旌旗以为标志。郑《注》曰:“军门曰和,今谓之垒门,立两旌以为之。”
¹⁶有司平之:有司,谓乡师。郑《注》曰:“乡师居门,正其出入之行列也。”
¹⁷旗居卒闲:旗,郑《注》曰:“军吏所载。“孙诒让引吴廷华曰:“卒百人,卒长统之,旗居卒间,则一卒长一旗以分部也。”
¹⁸前后有屯百步:郑《注》曰:“车徒异群相去之数也。”
¹⁹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郑司农曰:“险野人为主,人居前;易野车为主,车居前。”
²⁰驱逆之车:即驱车和逆车,前者为驱赶野兽入围,后者为拦击野兽不使逃窜。
²¹有司表貉于陈前:孙诒让说,有司亦谓肆师、甸祝之属。贾《疏》曰:“车设讫,即为表貉之祭于陈前也。”
²²衔枚:口中衔一筷子形状之物的东西,防说话,以免被敌人发觉。
²³及所弊:孙诒让曰:“田有界限,至其所则止。”
²⁴鼓皆,车徒皆噪:,骇之俗字,郑《注》曰:“疾雷击鼓曰。噪,讙也。”讙,音huān(欢)。
²⁵致禽馌兽于郊:参见《春官·小宗伯》第13节。
²⁶烝:冬祭宗庙曰烝。
【译文】
仲冬,教民众大检阅之礼。大检阅之前,乡吏们要告诫民众,演习战法。虞人芟除将要举行田猎的野地的荒草而设表,每百步设一表,设三表,又间隔五十步设一表。到举行田猎那天,司马在后表与二表的中间树立旗帜,乡吏们打着旗,敲着鼓、铎、镯、铙等各率领乡民到来。天亮时司马把旗帜放倒,惩罚后到的人。于是用车辆和徒众布阵,如同实战时的阵形,全体坐下。军帅们站在阵前听取有关军法的誓诫,斩杀牲给左右军阵看,说:“不服从命令的,斩!”中军元帅敲击鼙鼓命令击鼓,鼓人都击鼓三通。两司马摇响金铎,军帅们举起旗帜,车辆和步兵都起立。鼓人击鼓命令前进,公司马敲响镯作为行进的节度,车辆和步兵都前进,从后表前进到二表而后停止。鼓人击鼓三通,两司马用手捂住铎口而摇铎,军帅们放下旗帜,车辆停止前进、步兵都坐下。鼓人又击鼓三通,两司马摇响金铎,军帅们举起旗帜,车辆和步兵都起立。鼓人击鼓命令前进,公司马敲响镯,车辆快速奔跑,步兵快步前进,从二表前进到三表才停止,坐下和起立都和前次一样。于是鼓人又击鼓,车辆迅猛奔驰,步兵快速奔跑,从三表前进到四表才停止。三次连续不断地击鼓命令进攻,车上的射手先后射出三发箭,步兵三次击刺。于是击鼓命令从南向北退兵,卒长敲响铙,兵众向北退,退到后表处才停止,坐下和起立都如同当初一样。接着进行冬季田猎。用旌旗分立左右作为军门,军帅们各率领车辆和步兵依次出军门,分左右用车辆和步兵布阵,乡师规正兵众出入军门的队列。旗树在卒与卒之间以划分地段,车和步兵前后分别屯驻而相距百步,乡师巡视军阵前后。凡布阵,险阻的地方步兵在前,平坦的地方车辆在前。布阵完毕,于是设置驱赶野兽的车和拦击野兽的车,肆师、甸祝等在阵前立表处举行貉祭。中军元帅敲击鼙鼓命令击鼓,鼓人击鼓三通,两司马们摇响金铎,车辆和步兵都起立,接着鼓人击鼓命令前进,步兵都口中衔枚而行。猎获大兽交给公家,小兽留给自己,猎获野兽的人割取兽的左耳以便计功。到达田猎场的边界处就停下来,鼓声震响如雷,车辆和步兵齐声欢呼。徒众于是停止田猎,就集中所猎获的禽兽并在国郊馈祭四方之神,进入国都又进献所猎获的兽以祭祀宗庙。
10.及师¹,大合军,以行禁令,以救无辜,伐有罪。
【注释】
¹师:据郑《注》,谓王有事(如巡守、会同等)外出,则率军随行。
【译文】
到需要率军队随王出行时,就集合六军,执行有关的禁令,以救援无辜被侵之国,讨伐有罪的人。
11.若大师,则掌其戒令,莅大卜¹,帅执事莅衅主及军器²。及致,建大常,比军众,诛后至者。及战,巡陈视事而赏罚³。若师有功,则左执律⁴,右秉钺以先⁵,恺乐献于社。若师不功,则厌而奉主车⁶。王吊劳士、庶子⁷,则相。
【注释】
¹莅大卜:郑《注》曰:“卜出兵吉凶也。”案《春官·大卜》有云:“大师,则贞龟”(见彼第6节),大司马则莅其贞也。
²衅主:主,郑《注》曰:“谓迁庙之主及社主在军者。”据贾《疏》,负责衅主者是小子(参见《夏官·小子》第4节),而大司马莅之。
³事:郑《注》曰:“谓战功也。”
⁴律:谓律管,郑《注》曰:“律所以听军声。”(参见《春官·大师》第3节)
⁵钺:壮军威的大斧。
⁶厌而奉主车:厌,谓厌冠,即丧冠,郑《注》谓之“伏冠”,孙诒让曰:“谓冠梁低伏,不隆起也。”郑《注》又曰:“奉,犹送也。送主归于庙与社。”
⁷士、庶子:士,为卿大夫士之士。庶子,郑《注》曰:“卿大夫之子从军者,或谓之庶士。”
【译文】
如果王亲征,就执掌有关的戒令。出发前临视大卜占卜吉凶,率领有关官吏临视衅祭将随军而行的迁庙主和社主以及军事器械。到召集军众时,就树起王的大常旗,校核所到的军众人数,惩罚后到的人。到作战时,巡视军阵,看有无战功以施行赏罚。如果军队打了胜仗,就左手拿着律管,右手拿着钺,在军前做先导,奏凯旋之乐而向社神献功。如果军队战败,就头戴厌冠而护送载有迁庙主和社主的车回来。王吊唁、慰问死伤的士、庶子,就协助王行礼。
12.大役¹,与虑事,属其植²,受其要³,以待考而赏诛。大会同,则帅士、庶子,而掌其政令。若大射,则合诸侯之六耦⁴。大祭祀、飨、食,羞牲、鱼⁵,授其祭⁶。大丧,平士大夫⁷;丧祭⁸,奉诏马牲⁹。
【注释】
¹大役:郑《注》曰:“筑城邑也。”
²属其植:郑《注》曰:“属,谓聚会之。”植,郑司农曰:“谓部曲将吏。”孙诒让曰:“大役人徒众多,略依军法部署,故亦有将吏。”
³要:郑《注》曰:“簿书也。”即各乡上报的役徒名册。
⁴合诸侯之六耦:郑《注》曰:“王射三侯,以诸侯为六耦。”王射三侯,参见《天官·司裘》第3节。耦,即射耦,参见《天官·掌次》第5节。
⁵牲、鱼:孔广林《臆测》曰:“牲,羊牲、马牲,与鱼为三。故先言牲,后言鱼。不正言羊、马者,文省。”
⁶授其祭:郑《注》曰:“祭,谓宾、尸所以祭也。”案此处祭谓食前祭,谓取所当祭之物授给宾、尸行食前祭礼。
⁷平士大夫:郑《注》曰:“平者,正其职与其位。”
⁸丧祭:据郑《注》,此处指大遣奠(参见《春官·小祝)第4节)。孙诒让曰:“礼例,凡有尸谓之祭,无尸谓之奠。散文祭、奠亦通称,故遣奠谓之丧祭。”
⁹奉诏马牲:据郑《注》,奉,送也;诏,告也;谓送马牲至墓,“告而藏之”。孙诒让曰:“告谓告于柩。藏之,谓藏于棺旁椁内也。”
【译文】
兴建大的工程,参与工程的谋画,聚集役徒,接受役徒的名册,以待考核他们的成绩而决定对他们的赏罚。大会同,就率领士和庶子跟从王而掌管有关他们的政令。如果举行大射礼,就匹配诸侯为六耦。举行大祭祀、飨礼、食礼,负责进献羊牲、马牲和鱼牲,取当祭之物授给尸或宾客以行食前祭礼。有大丧,负责规正士大夫的职责与尊卑位次;举行丧祭时,奉送马牲到墓地并向死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