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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官司马第四
三〇 大仆
1.大仆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¹,掌诸侯之复逆²。
【注释】
¹出入王之大命:郑《注》曰:“出大命,王之教也。入大命,群臣所奏行。”
²孙诒让说:“全经‘复逆’之文四见,并为告请之义。”
【译文】
大仆负责规正王行礼时的服装和所在的位置,对外发布王有关国家大事的命令并转奏群臣执行王命的报告,掌管转达诸侯的奏事和上书。
2.王视朝¹,则前正位而退²。入亦如之。
【注释】
¹视朝:此谓视路门外之治朝。
²则前正位:即《司士》的“太仆前”。
【译文】
王上朝,就在前引导王就朝位而后退回己位。王退朝入路门时也这样做。
3.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¹,而掌其政,以待达穷者与遽令²,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³。
【注释】
¹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路鼓,据贾《疏》,是一种“击之以声冤枉”的鼓。其形制,据孙诒让说,是以一木贯鼓身,木下有跗(鼓足),可将鼓树立起来。大寝,据郑《注》,即路寝。案路寝,是王处理政事的宫室(参见《天官·宫人》第1节)。
²以待达穷者与遽令:达穷者,据郑《注》,即指大司寇的属官朝士,朝士“掌以肺石达穷民”,故称。案肺石是设在外朝门外(即库门外)的赤石,百姓有冤者,可立于石上以诉告其冤,因石色赤如肺,故名。诉冤者先由朝士听其辞,然后朝士率此民至路门,使击路鼓,再通过大仆,而使冤情得闻达于王。遽令,遽,传也,即传遽者,也就是古代的邮驿者,是负责为朝廷和官府传达公文和情报的人,遽令则是掌管传遽者的官。
³以速逆御仆与御庶子:郑《注》曰:“御仆、御庶子,直事鼓所者(即在路鼓处当值者)。大仆闻鼓声,则速逆此二官,当受其事以闻。”
【译文】
在大寝门外树路鼓,而掌管有关击鼓的事,以等待达穷者引导冤民前来击鼓或遽令前来击鼓,听到鼓声,就迅速迎接在路鼓处当值的御仆和御庶子,听他们报告情况而转达王。
4.祭祀、宾客、丧纪,正王之服位,诏法仪,赞王牲事¹。
【注释】
¹牲事:郑《注》曰:“杀、割、匕载之属。”匕载即朼载,参见《夏官·诸子》第3节。
【译文】
有祭祀、接待宾客或丧事,规正王所应穿的服装和应在的位置,告教王应行的礼仪,协助王做杀牲、解割牲体和用匕捞取牲体放在俎上等事。
5.王出入,则自左驭而前驱¹。
【注释】
¹自左驭而前驱:郑《注》曰:“前驱,如今道引也。”据黄以周《礼书通故·御礼通故》说,大仆自左驭的车,是王车的副车;副车从王车在后,此则在前,以为王车导引。
【译文】
王出入宫门、国门,就亲自在副车的左边驾驭副车而为王车做前导。
6.凡军旅、田役,赞王鼓¹。救日月亦如之²。
【注释】
¹赞王鼓:据贾《疏》,军旅、田役,王皆亲自击鼓。所鼓为路鼓,路鼓四面,王鼓其一面,大仆赞鼓一面,戎右赞鼓一面,共鼓三面。
²救日月亦如之:挽救日食、月食也要击鼓。参见《地官·鼓人》。
【译文】
凡征伐、田猎,协助王击鼓。解救日食、月食也协助王击鼓。
7.大丧,始崩,戒鼓传达于四方。窆亦如之。县丧首服之法于宫门¹。
【注释】
¹县丧首服之法于宫门:首服,头上的丧饰。宫门,据贾《疏》,谓路门。
【译文】
有大丧,王始死,击鼓警众,鼓声传达到四方。把棺柩下入墓穴时也这样击鼓。悬挂丧服的首服的法式在宫门前,使人们依此而服。
8.掌三公、孤、卿之吊劳。
【译文】
负责奉王命前往吊唁或慰劳三公、孤、卿。
9.王燕饮,则相其法。王射,则赞弓矢¹。王视燕朝²,则正位,掌摈相³。王不视朝,则辞于三公及孤、卿。
【注释】
¹赞弓矢:据贾《疏》,谓负责授受弓矢。
²燕朝:郑《注》曰:“朝于路寝之庭。”案燕朝又叫内朝,在路门内,为天子三朝(外朝、治朝、燕朝)之一。江永说:“因燕群臣在寝(谓路寝),故谓之燕朝。”案每日治朝退朝以后,若天子与群臣无事商议,天子退回路寝,群臣退回各自办公处;如果有事商议,就至燕朝。
³掌摈相:孙诒让曰:“其法如治朝司士摈也。”(参见《司士》第3节)
【译文】
王行燕饮酒礼,就协助王行礼。王行大射礼,就协助王拿弓矢。王在燕朝处理政事,就引导王就朝位,并负责引导和协助王行礼。王因故不能上朝处理朝政,就通告三公和孤、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