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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官司马第四
二一 罗氏
181字 下载全书
1.罗氏掌罗乌鸟。蜡¹,则作罗襦²。中春罗春鸟³,献鸠以养国老⁴,行羽物⁵。
【注释】
¹蜡:谓大蜡之祭(参见《地官·党正》第3节注①)。
²作罗襦:郑《注》曰:“作,犹用也。”郑司农曰:“襦,细密之罗。”
³春鸟:郑《注》曰:“蛰而始出者。”
⁴养国老:即行养老礼,举行这种礼的目的在于诱导人们尊重和孝敬老人。国老,指大夫以上退休者。
⁵行羽物:郑《注》曰:“行,谓赋赐。”羽物,即飞鸟。
【译文】
罗氏掌管用罗捕获乌鸦。举行蜡祭后,就用细密的罗捕鸟。春二月,用罗捕获春季始出的鸟,进献鸠鸟以供行养国老礼,用鸟赏赐官吏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