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藏匿罪人
449字 下载全书
凡知人犯罪事发,官司差人追唤而藏匿在家不行捕告¹,及指引道路、资给衣粮、送令隐避者,各减罪人罪一等²。其展转相送而隐藏罪人³,知情者⁴,皆坐;不知者,勿论。若知官司追捕罪人,而漏泄其事,致令罪人得以逃避者,减罪人罪一等。未断之间能自捕得者,免罪。若他人捕得,及罪人已死,若自首,又各减一等。
【译文】
凡是有人犯罪已经被发现,有关机构派人去抓捕传唤时把犯人藏匿在家不去官府告发帮助抓捕,以及为犯人指路、提供衣服粮食、送走犯人帮助隐藏的,各种情形都比照犯罪人减一等论罪。把犯人辗转送走并藏匿起来,知情的,都承担罪责;不知情的,不论罪。如果知道有关机构追捕犯罪人,而把消息泄露出去,导致犯罪人得以逃避追捕的,比照犯罪人的罪行减一等论罪。在最终的裁决还没有做出之前,能够自行抓捕犯罪的,可以免罪。如果其他人抓捕到了逃犯,以及犯罪人已经死亡,包括自首的,各种情形处刑都再减一等。
【注释】
¹官司:负责处理抓捕审理犯罪的机构和官员。追唤:追踪抓捕和传唤犯人。不行捕告:不去告发并抓捕。
²罪人罪:犯罪人所犯的罪行。
³展转:辗转。
⁴知情者:存在本条前文所规定的各种明知犯罪的情况,明知存在犯罪行为,犯罪已经事发,犯罪人被传唤抓捕还参与多次转移藏匿犯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