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食田园瓜果
221字 下载全书
凡于他人田园擅食瓜果之类¹,坐赃论;弃毁者,罪亦如之。其擅将去及食系官田园瓜果,若官造酒食者,加二等;主守之人给与及知而不举者,与同罪。若主守私自将去者,并以监守自盗论。
【译文】
凡是在他人的田园中擅自食用瓜果之类的,以坐赃论罪;毁坏抛弃的,同样论罪。擅自拿走以及食用属于官府的田园中的瓜果,包括官方酿造的酒和食物的,处刑加二等;负责看守的人给予的以及知情不检举告发的,与之同罪。如果负责看守的人私自拿走的,以监守自盗论罪。
【注释】
¹擅:私自取人财物,不掩盖行为让别人知道为擅。如果掩盖行为不让人知道称为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