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我脚踏地球,却不妨碍我思考火星

读者可能会发现,上面几节的内容,心理学的色彩颇浓,哲学色彩反而有点淡薄了。是时候重新在我们的思想火锅里加点哲学调料了。让我们来讨论一个非常典型的关于心灵的哲学问题吧——意向性问题。

何为“意向性”?

“意向性”是一个哲学术语,意思是心灵内部的意义表征对于心灵之内不存在的事物的指向性(至于该事物是否在物理世界内存在,则暂且不论)。这话到底是啥意思?譬如,你现在脑子里想一座金山,但是你的心灵内肯定是没有金山的,而只有关于金山的表征(倘若关于金山的表征就能直接被兑现为金山的话,那么,发财也太容易了)。而你睁眼一看,即使在外部世界中,金山也并不存在。尽管金山并不存在,但是我们的脑袋还能想着它——这件事究竟是怎么发生的?这就是“意向性”所涉及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意向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哲学问题,讨论起来需要非常大的篇幅。美国哲学家丹尼特在讨论意向性问题时另辟蹊径,将意向性的问题转换为了一个涉及意向性的解释策略问题。这也就是说,他将意向性问题视为了上节所讨论的“关于理论的理论”的某种副产品。下面的讨论,也将依据他的思路来展开。

“意向性”是简化对于世界描述的一种话语工具

丹尼特的意向性理论的核心话题就是:我们是如何将意向性赋予他者的?

“把意向性赋予他者”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比如我们现在看到天上乌云滚滚。乌云滚滚是个自然现象,受过现代科学教育的我们,一般来说不会说“老天发怒了”“雷公发怒了”。如果你一定要说“雷公发怒了”“老天发怒了”,实际上你已经把意向状态赋予了天上的某一些自然现象——好像它已经被人格化了,并有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欲望似的。

但是,除非在文学与童话作品里,现代人一般是不会把意向状态赋予这些自然景物的,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些事物都是按照物理规律来运作的,与意向状态无关。比如,一支铅笔从指尖滑落,掉到地上摔碎了——那么,铅笔为什么会下坠呢?它显然就是受到了引力的作用,而相关的力学机制自身并非是一个意向系统。在丹尼特看来,只要我们认为仅仅通过使用物理学资源就能够解释目前的现象的话,这么,我们就已经采用了一种“物理学的解释姿态”。

但是,并不是对于世上所有的事物的运作的解释,仅仅通过使用物理学资源,就能顺利地完成的。有一些事物的运作,虽然也是符合物理的,但是你会觉得仅仅用物理学术语来描述之,还是有点不对劲。

比如,我们坐动车到北京去,动车本身的运作显然是符合物理学规律的。但这里的问题是:它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运作呢?比如,动车为什么就一定要准点呢?你完全可以设计一辆努力不准点的列车,而这样的列车的运作也是完全符合各种物理定律的。这就证明了:“列车要准点”是人为放进火车这一物理系统的一个目的,而该目的本身则未必就是我们能够直接从物理学描述中导出来的。这就倒逼我们在前面所说的“物理学解释姿态”之外,再引入一种解释姿态——这就叫“设计姿态”。根据此姿态,某事物的运作之所以可能,不仅仅是因为其符合物理学定理,而且也是因为其符合某些人为的设计目的。

很显然,既然设计本身是人为进行的,所以,说到“设计姿态”,即不可能不牵涉到某些人类的观念与意图,也就不得不牵涉到意向性。不过,对于意向性的直接提及,主要会在解释人类行为的时候出现,而不会在解释人类所设计的器物的运作时出现。具体而言,在解释人类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时,我们最好使用所谓的“意向姿态”,即认为这些行为都是基于被解释对象的意向活动的。为何一定要这么进行解释呢?因为倘若解释者不这么做的话,我们就只有两个选项可用了:一个是“设计姿态”,一个是“物理学解释姿态”。“设计姿态”显然不太合用,因为我们都知道人类不是被设计出来的,而是一种以自然方式产生的生物。而“物理学解释姿态”则有点“远水不解近渴”,因为人类的身体的运作虽然肯定是符合物理学定律的,但是物理学不会直接告诉我们,为何一个人开心的时候会喜上眉梢,而不是怒发冲冠。或换个说法:一个人在解释另外一个人的行动时,硬是要咬着牙把所有的对于意向状态的设计全部从其解释系统中消除掉的话,他就只好如此说话了:“他的神经元处在这样的一种物理状态之下,导致了他面部肌肉群如此这般的运作——这种运作我们一般把它识别为‘笑’。”这种说话方式虽然也是可以被勉强接受的,但这种说法会让我们的人类语言复杂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最后会使得我们的日常交流成为不可能了。与之相较,如果解释者能够假设被解释对象具有意向性,他就能够将各种意向状态(如信念、意图、希望、恐惧,等等)指派给被解释对象,由此调用大量的“关于理论的理论”所涵盖的心理学原则,顺利地完成解释工作。

我们再来总结一下前面提到的三种解释模式:第一种是物理学解释姿态,第二种是设计姿态,第三种则是意向姿态。这三种解释模式,是我们用来解释外部世界的工具箱中的三件最重要的利器。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在什么时候用其中的哪一个工具呢?

这主要是看其中的哪一个工具在当下的解释语境里面更管用。比如,你如果只想解释下雪这样的纯自然现象,那么你就用物理学的解释姿态来解释就比较好了;如果你要解释一个明显是人工事物的对象的运作情况的话,那么,你就得用设计姿态来解释;如果你针对的是人类和其他与人类比较接近的高等动物——比如说海豚、猩猩——你就得用意向姿态来解释他的外部行为。从这个角度看,涉及意向性的话语工具,仅仅是我们用来简化对于世界的描述方式的一种方法论手段。

——然而,这种说法,是否意味着意向性本身仅仅是一种话语手段,而不是真实存在的心灵对象呢?在这个问题上,丹尼特的态度是比较暧昧的。毫无疑问,在物理主义者看来,物理学的解释姿态所描述的对象的存在肯定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心灵意向的存在,仅仅具有来自人类语言以及相关的人类习俗的担保,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本体论担保。所以,意向性的存在,可能仅仅是一种对人类自身的生活来说非常有用的神话。

启发及运用

前面已经说过了,意向姿态的运用,为我们运用“关于理论的理论”这个百宝箱中的那些联系心理状态与外部行为的推理法则,提供了方法论方面的辩护。而根据前述推理法则,任何一个类型的意向状态,都是与其他意向状态联系在一起的。譬如,如果你发现某人相信股市立即会崩盘,他又非常想让自己发财,或者是想避免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你就可以利用这些知识推断他下一步的行为是什么——或者是立即清仓,或者是去做股市里的“空头”。

再比如说,假设我是欧洲的一个传教士,跑到了大清国,遇到了正在率军攻击叛军的康熙皇帝。我发现,康熙皇帝和他手下的兵卒得了疟疾,我便给其中的一个兵服了奎宁,把这个兵的病给治好了。我看到康熙皇帝眼中露出了欣喜的眼光,从中我就应该能推测出:康熙皇帝现在是相信奎宁能够用来救治疟疾病人的。同时我也非常清楚,康熙皇帝希望他的部队(包括他自己)能够摆脱疟疾的困扰。把所有的这些知识联系在一起,我就能推断出:如果我现在就向康熙皇帝出售大量的奎宁,他是愿意给我一个好价钱的。

可见,意向姿态的运用,是我们在公共生活中得以具有适应性的一项重要技能。有些学理科的朋友,物理学的解释姿态掌握得很好;一些学工科的朋友,设计姿态掌握得很好,但是要与活人打交道,掌握意向姿态的本领必须呱呱叫。


64. “感同身受”这事存在吗?66. 当我们说“我们”时,我们到底是在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