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以色列为何得以产生?

本节所要讨论的“元语言唯名论”,是前节所讨论的朴素唯名论立场与虚构主义的唯名论立场的进阶版。

什么是“元语言唯名论”?

首先我们得说明什么叫“元语言”(meta-language)。它真正的含义是指我们用来讨论其他事物的那种更深层次的语言。

比如,我们现在如果用汉语来讨论英语的语法,汉语不就是处在一个更高的阶位上吗?这时候汉语就叫作“元语言”,英语就叫“对象语言”(objective language)。但是反过来,你也可以用英语来讨论汉语的语法,这时候汉语就是对象语言,英语就是元语言。

那么,“元语言唯名论”是什么意思?根据其立场,我们固然在日常生活中也使用各式各样的谓词,貌似也在指涉某些共相,但真实的情况却是:我们仅仅是通过一种语言策略,而在元语言的层面上来使用这些词,而真实的世界中是没有这些共相的。

元语言唯名论之所以被提出来,就是为了解决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什么会使用一些抽象的词?按照共相实在论的观点,那是因为世界上的确有这样一些实在的共相,所以我们要用类似的词去指涉它。而元语言唯名论的观点是:世界中根本就没有这些所谓的共相,我用这些语词去指涉它是我们自己的事,和世界的实在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元语言唯名论是一种可以成立的观点的话,那么对于一些语句的解释就会呈现出别样的样态。比如这样一个句子,“这朵花是红色的”为什么是真的?按照元语言唯名论的观点,那是因为的确在这句话中,“红色的”这个谓词被指派给了“这朵花”这个主词。请注意,当我这样说的时候,我并没有说“红色”这个属性被指派给了“这朵花”这个对象,而是说“红色的”这个谓词被指派给了“这朵花”这个主词。为什么?这是因为,“红色的”这个词是处在语言层面上的。

因此,元语言唯名论就可以在自己的言说方式中避免涉及任何一种神秘的共相了。而这种观点与上节所介绍的虚构主义的唯名论之间的区别便是:这种立场并没有说我们在元语言层面上所做的事情乃是“虚构”。“这朵花是红的”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而如果它是真的话,这就意味着“红色的”这个谓词以正确的——而不是一种“更好的”——方式被指派给了“这朵花”这个主词。这一点后面还要详谈。

共相实在论与元语言唯名论之间的辩论

针对元语言唯名论的观点,共相实在论者还是有一些反对意见的。他们会说:假设这朵花是红的,那朵花也是红的——那么,按照元语言唯名论的看法,也就是说“红色”这个谓词既要被指派给“这朵花”这个主词,又要被指派给“那朵花”那个主词——这样一来,“红色的”这个谓词岂不就被指派了两次了吗?那么,这两个谓词是不是同一个谓词了呢?这个问题将立即逼迫元语言的唯名论者进入一个两难境地:

如果上述问题的答案是“是”,这就意味着在语言符号的层面上还是存在着一种共相的——此即我写在黑板上的“红”与你写在白纸上的“红”所分享的符号共相。进而言之,如果语言符号层面上的共相的存在是无法否认的,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否认物理对象所分享的共相的存在呢?

反之,如果上述问题的答案是“否”,元语言唯名论者就得为千千万万个具体的红色事物发明千千万万个彼此有着微妙差异的红色谓词——但这样的话,由此导致的词汇膨胀就使得我们人类根本无法说话。

面对这样的一种攻击,美国哲学家威尔弗里德·塞拉斯提出了一种有利于元语言唯名论的捍卫方案。他认为,我们在元语言唯名论的层面上所使用到的谓词都是“分布式的单称词项”(distributive singular term)。这也就是说,各式各样的关于红色的语言记号彼此之间之所以能够建立联系,并不是像共相实在论者所说的那样,背后有一种神秘的、抽象的共相把它们联系在一起,而仅仅是因为这些记号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似性(尽管每个人的笔迹不一样,你写的“红”毕竟是类似于我写的“红”的),因此,一个貌似具有统一性的记号是以分布式的方式体现在不同的语句当中的。

——但柏拉图主义者还是有话要说。他们会问:在汉语中说或者写“这朵花是红色的”,与在英语中说或者写“This flower is red”,在语音与记法上可是有莫大的差别的,而这种差别,是塞拉斯基于“分布式单称词项”的那套说辞所根本无法应对的。因此,正确的做法还是要引入柏拉图式的共相,以便一劳永逸地涵盖不同语言的记号表述层面上的彼此差异。

对于上述质疑,塞拉斯的反击是:他承认“这朵花是红色的”与“This flower is red”在物理层面上的差别很大,但是这两句话在汉语言说者的视觉系统、神经系统引起的反应,与在英语言说者那里所引起的反应是高度类似的——而这一点足以反过来使得我们认为这两个语词是彼此相似的。

讲到这里,大家可能会问一个问题:元语言唯名论会遭遇到与前面所说的虚构主义唯名论同样的困难吗?为了帮助读者回忆,现在我们就来复习一下这理论的困难是什么。按照所谓的虚构主义的唯名论,所有的对于抽象谓词的牵涉都是一种虚构的产物:你说“这朵花是红的”是虚构,说“这朵花是绿的”也是虚构。但这样一来,世界上哪里有真的虚构和假的虚构的区别呢?但是我们明明知道这世界上还是有对有错的,是不是?

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可以质问元语言唯名论者:如果按照你们的说法“这朵花是红色的”这句话之所以被构成,乃是因为说话人把“红色的”这个谓词指派给了“这朵花”这个主词,那么,说话人所做的,就是在语言符号的圈子里打转了,这与虚构主义的唯名论者在虚构的故事里打转的做法,有啥本质区别呢?

元语言唯名论者当然还有法子来对应这种指责。他们会说:虽然世界上并不存在着所谓的“红性”这样的一种抽象的共相,但是特殊的红色的感觉还是存在的。所以,当我说“这朵花是红色的”的时候,我所做的,除了将一个特定的谓词指派给了一个特定的主词之外,还有这么一件事情:我将这个复合的概念构造物与一束特定的感觉(即对于花形与花色的感觉)进行了比对——若比对的结果是“彼此吻合”,我才会认为自己说出了一个真句子。换言之,元语言唯名论者也是坚持所谓的“符合论真理观”的(这也使得他们有资格谈真假),只不过他们认为,在世界中存在的就只有感觉,而没有柏拉图主义者所说的共相。

用元语言唯名论解释民族感情的产生

那么,学习元语言的唯名论在日常生活中有什么用处呢?实际上,这种观点能够帮助我们从更深的角度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你对于一个特定的民族的感情到底是建立在什么上面的?

前文讲到了一本书,是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写的《想象的共同体》。读者还应当记得,我在前文中用了虚构主义的唯名论的理论框架去解释了安德森的观点——按照虚构主义的观点,民族共同体这一共相就是一种理论虚构。但是元语言唯名论者可能会对这个问题做出一种别样的解读。他们会指出,与“民族共同体”这个概念所对应的,很可能是诸多个别的人对于特定民族所在区域的特定风土条件的诸多特定感受所构成的“相似体的集合”。

现在我就来举个例子。假设我是古代希腊雅典城邦的一个爱国主义者,而我自己之所以热爱雅典,就是热爱雅典的风俗,热爱雅典的悲剧,热爱雅典的社会风尚。假设有另外一个雅典公民,他对于雅典的风土的认识与我略有差别——也许他没有我那么爱雅典的悲剧,他更喜欢喜剧——但是我和他之间的差别是如此之小,以至于我们都不会把对方当成非雅典人。这也就是说,当我和那个雅典人在面对一个共同的敌人——比如不赞成雅典的社会制度的波斯人和斯巴达人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团结在一起,与他们战斗。

这就是民族主义的一个缘起:当我们使用类似的词的时候,我们与之伴生的感受至少是彼此相似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可以在不诉诸一个抽象的共相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对于一方水土的类似性感受,来建立起非常强烈的纽带。

历史上能够说明这种现象的一个案例,我个人认为是现代以色列的形成。以色列是个人造国家,来自不同国家、说着不同母语的以色列人之所以团结在一起,他们背后的精神纽带是什么呢?很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是犹太教徒,遵守同样的犹太教的仪轨,而在这种过程中,他们所产生的宗教感情是彼此类似的,这种类似性虽然还没有达到同一性的高度,但足以使得犹太民族团结起来,成为一个中东地区难以被撼动的袖珍型强国。

我之所以要提到以色列,主要是为了驳斥某一种似乎颇有影响的观点,即所谓的团结也好,民族主义也好,好像只能与共相实在论构成理论同盟,而不能和唯名论构成理论同盟。实际上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87. 共同体乃是一种虚构89. “御姐”的气质,到底是特殊的,还是一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