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改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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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和很多同志主张,“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应改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专政。在三大改造以后,我国的剥削阶级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工人阶级也不再是受剥削受压迫的无产者了。因而,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中,都对新中国的国体确定为“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和我国第一部宪法也是这样写的。宪法序言中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在反右派斗争以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情况下,“无产阶级专政”一词才又开始广泛使用,“人民民主专政”不敢再提了。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九七五年,由张春桥主持修改宪法时,才把宪法第一条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九八O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修改宪法时,就有一些同志提出修改宪法第一条,主张把“无产阶级专政”改为 “人民民主专政”。一九八二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一条作了修改,把其中的“ 无产阶级专政”改成了“人民民主专政”,还是用第一部宪法的写法。可惜,在宪法的序言中,仍然肯定“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把两者划了一个等号。这样一写,既然人民民主专政同无产阶级专政完全一样,宪法第一条把“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 ”就什么没有必要了。因而,我和一些同志对序言中这句话提出修改意见,但几次提出都没有被接受。在正式表决通过的前夕,我实在憋不住,还是给主持宪法修改工作的彭真写了一封信。因为这是很多同志的意见,最后修改时终于把“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改为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现在我把给彭真同志的信抄在下面,留下一份历史资料:

彭真同志:

这次宪法草案,修改得更完善了。你向大会所作的报告,我完全拥护。

我觉得草案有一点美中不足,还是序言中仍然保留“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说法,用“即”字把两者等同起来,我认为是不够科学的。

你这次的报告,比四月份在人大常委会上的说明,作得更好,更深刻;这次你没有再引用序言中那句话。这次,你的解释是科学的解释。“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正确的,用“实质上就是”,是很恰当的,比用“即”字好。因为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是既有共同处,又有不同处的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划等号,不是一个完全等同的概念,用“即”字等同起来是不科学的。

如果两个概念完全一样,在文化大革命中和三中全会以前,一九七五年和一九七八年宪法中把“人民民主专政”改为“无产阶级专政”就没有什么不对,现在也不必改回来了。

十月四日耀邦同志同乔治?马歇同志的谈话中说:“我个人认为,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在两个方面、四个问题上走了弯路。…第一方面是国内问题。国内的第一个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第二个问题是经济问题。在专政问题上我看是曲解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抓了很多人,甚至杀了很多人。我们也犯了这个错误。我们没有认真考虑社会主义的民主问题。”他又说:“你们党、意共、西共,都不赞成提无产阶级专政,我们现在也不提无产阶级专政。…我反复说,无产阶级专政,包括人民民主专政不要多讲,把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结合起来就好了。”(见中联部(八二)一四九号文件)所以,我提议把序言中这句话稍加修改为好,把“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改为:“我们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已经得到巩固和发展。”

这个意见,我已经提过几次,还向你当面呈述过。可能中央另有考虑,认为还是不改为好。我因为不知道有什么考虑,所以又提出。 有人说我很固执,坚持己见。我也确有这个毛病。本来我不想再提了,在这次会上我也不会去发言,再次公开提出。但经过再三考虑,我想还是应该向你单独提出,因为你是受中央委托的修改宪法的主持人。你多年领导我工作,我对你是十分尊重的,终于还是向你再次提出。你如认为不必改了,我也同意。我这意见,希望你也不必再告诉别人了。再次打扰你,如果我做得不对,希望你批评指示!

此致敬礼!

胡绩伟

十一月二十七日(一九八二年)


要分清真假社会主义要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坚持党的领导

把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改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第二章 四个坚持和四根棍子|从华国锋下台到胡耀邦下台 - 胡绩伟|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