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进行了原则性的重要改动
很多老同志亲自听过毛主席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当以后看到发表出来的文章,前后对比都认为面目大非。应该承认,经过乔木同志的修改,把一个讲话改成文章,在理论逻辑上,在文字修辞上的确下了大功夫,算是“有功之臣”,但是,把一个生动活泼的讲话改成一篇阐明理论文章,特别是把主席反左为主的精神篡改为反右为主的精神,这就应该算是“有罪之臣”了。
这篇论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著作,因为已经在全国报刊上发表过了,因而在收入毛选五卷时,并没有再作什么改动。但是我把主席的“讲话记录稿”拿来对照一下,对这种主要精神的篡改,感到很是吃惊。据这篇文章的注解说:“后来毛泽东同志根据当时记录加以整理,作了若干补充。”因而这种原则性改动,当然是毛主席自己修改的,至少是乔木改后经过主席同意的。这里,我把这类改动记录下来,提起读者注意,还是应该的。
按照毛泽东同志当时的思想主流来看,他在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讲话的前后一段时间,他的主导思想还是认为在三大改造以后,敌我矛盾已经基本解决,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他这篇讲话的主题不是正确处理敌我矛盾,而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注意分析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也特别注意如何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政策。他在讲话的时候,特别从理论上阐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性质。他引用列宁的话阐明社会主义社会“对抗消灭了,矛盾还存在”。
在讲话记录稿中说了这样一大段话:“人民内部矛盾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是一个新问题。历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个问题讲得很少,列宁谈到,简单地谈到,说是社会主义对抗消灭了,矛盾存在着。那是说,所谓对抗消灭了,资产阶级打倒了,但是人民之中还有矛盾。列宁已经说人民之间还有矛盾存在。列宁来不及全面分析这个问题。关于对抗,人民内部的矛盾有没有可能由非对抗性转变为对抗性的矛盾?应该说是可能的,但是,列宁那个时候还没有可能来详细观察这个问题。只有那么短的时间。十月革命以后嘛,在斯大林负责这个时期,他是在很长的时间内把这两类矛盾混淆起来。本来是人民内部的矛盾问题,比如说,讲政府的坏话,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共产党,批评政府,批评共产党。但是批评有两种,有敌人批评我们,有敌人不满意共产党;有人民批评我们,有人民批评共产党,这应该分别。斯大林在很长时期内,他是不加分别的,差不多是不加分别的。有一些在苏联作过很长时期工作的给我说,他是不加分别的;只能讲好话,不能讲坏话,只能歌功颂德,不能批评,谁如果批评了,那么就怀疑你是敌人,就有坐班房的危险,就有杀头的危险。”
主席在这一段后边批评斯大林,还讲了这样一段:“应该肯定,社会主义矛盾是存在的,基本矛盾就是这样的矛盾,就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都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因为在这个时候,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剥削者,所有制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没有私人资本家、私人土地所有者、私人工厂所有者、企业所有者。”很可惜,修改后发表的文章里,前一大段完全删去了,后一段只留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偏偏把紧接着的“这些矛盾都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这一关键性的话删去了,而且把为什么“都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的理由也全删去了。
至于《正处》这篇文章中那段画龙点睛的关键话:“现在的情况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斗争基本结束了,但是阶级斗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主席在讲话中没有说,记录稿中也没有,是修改发表时新增加的。这一加,主要在“但是”以后,表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阶级斗争还没有完全结束”这一面。这样,重点也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