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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睽》蕴涵着“求同存异”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六爻同形一卦,同居一室,此为“同”象,而动则乖离,“志不同行”,此为“异”理,如《彖传》所喻:“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故《睽》卦除初爻外,相错而不当位,此其一“睽”;二女同室,其志不同,此其二“睽”;泽性润下,火性炎上,其质不同,此其三“睽”。睽则不和,故“不可大事”,而“小事吉”。也因此,卦中多无凶、无咎。然“睽”虽有异质、异志,却不失其求合之心,故六爻中以遇合之爻为吉,如上九能与六三遇合,所以就终得其“吉”。

【原文】

睽[1]:小事吉[2]。

【注释】

[1]睽(kuí):卦名,下兑上离,乖异,背离。《说文》曰:“睽,目不相视也。”《序卦》曰:“睽者,乖也。”乖字,《说文》释为“背吕也”。《正义》曰:“火在上而炎上,泽居下而润下,无相成之道,所以为乖。中、少二女共居一家,理应同志,各自出适,志不同行,所以为异也。”也就是说,兑为泽,离为火,一为润下之性,一为炎上之性,上下所行背离不和,没有交流的条件。

[2]小事吉:《睽》卦上下皆为阴卦,为二女同居一室之象。阴为小,为阴柔,其做事以小心、轻柔为是,故曰“小事吉”。

【译文】

《睽》卦象征着乖异背离:做小事还是可以吉利的。

【原文】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1]。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2]。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3],得中而应乎刚[4],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5]!

【注释】

[1]火动而上,泽动而下:火动,指上卦离,离为火,跳动燃烧于上。泽动,指下卦兑,兑为泽,泽水有向下流动的特性。

[2]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离为中女,兑为少女,二女共居一家,理应同志,然同性相斥,各自为行,故曰“志不同行”。

[3]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丽,附丽,附着。《睽》之上卦为离,离为日、为光明,下卦为兑,兑为说(悦)。按卦例,《彖传》是从下往上说,故曰“说而丽乎明”,即下卦以和悦的态度附丽于上卦之光明。柔本指二位之爻,在《睽》中则上进于三,上进于五,故曰“柔进而上行”。

[4]得中而应乎刚:得中,指六五。六五以阴居阳,下应九二之阳刚。

[5]睽之时用大矣哉:睽之于义为乖异,凡天下事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看起来好像是对立的,然而正是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才促使事物发展进步,故当事物处在“睽之时”,其“用大矣”。

【译文】

《彖传》说:《睽》卦,火焰跳动向上燃烧,泽水流动向下润泽。譬如两个女人虽同居一室,但她们的心志不同,行事方法也不同。因为下卦兑能和悦地附丽上卦光明,轻柔地前进上行,上卦离以阴居中而下应九二之阳刚,所以轻柔小心地处事会吉利。天地万物皆乖异不同,但是却有相同的生长过程。男女虽有不同的生理特征,但是他们也有志气相投的时候。天下万物的形态和特性千差万别,但他们的生长过程却有着类似的地方。由此来看,乖异背离之时,其作用对于事物演变的作用还是很大的。

【原文】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1]。

【注释】

[1]君子以同而异:即同中存异,异中求同。君子观《睽》而知“合睽”之道,以存“异”之法来谋求事物之大“同”。《论语》所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对人、事的真理就在“同而异”,就在“和而不同”。

【译文】

《象传》说:上卦为火,下卦为泽,这种现象象征着“乖异背离”。君子则善于求大同存小异。

【评析】

《睽》,上离下兑,志不同行,然居一卦之中,如居一室之内,这就是“异”中之“同”。同样的道理,居一室之中,而各秉其性,上下乖离,这就是“同”中之“异”。古之君子观此象而悟“同异”之道,即“同而异”本来就是事物存在与发展的客观情况和必然联系,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君子既要秉持求同存异的处世方针,更要具备善于存异的“和同”胸襟和雅量,因为,只有“和”其不同,才能“大同”。

【原文】

初九,悔亡[1]。丧马,勿逐自复[2]。见恶人,无咎[3]。

【注释】

[1]悔亡:初本与四应,四失位而无应,故有“悔”。四动而得正,下应于初,故“悔亡”。

[2]丧马,勿逐自复:复,返回。《暌》三至五成坎,坎为马,四在坎中,故曰“马”。四变而成坤,坤为丧,坤成而坎亡,故曰“丧马”。占则初爻动,动则下卦成坎象,失之彼而得之于此,有丧而又得之象,故曰“勿逐自复”。

[3]见恶人,无咎:恶人,指九四,《睽》四以阳居阴,失位多凶,且在坎之中,坎为寇,故称“恶人”。因初九当位无应于九四,则九四也无奈何于初九,故曰“无咎”。

【译文】

初九,悔恨消逝。马匹走失,不用追逐,它自己会回来。遇见恶人,也没有灾祸。

【原文】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1]。

【注释】

[1]以辟咎:恶人之所以为恶,就在于其性本有恶,君子见而勿激则可以免祸。

【译文】

《象传》说:“遇见恶人”,要善于避免其所带来的灾祸。

【评析】

《大易缉说》言:“失马逐之,则愈逐愈远;恶人激之,则愈激愈睽。故勿逐而听其自复,见之而可以免咎也。处《睽》之初,其道当如此。不然,‘睽’终于睽矣。”初爻得“无咎”之果于《睽》,主要原因就在于“勿逐”。马勿逐,则自复;“恶”勿激,则“无咎”。“勿逐”,勿激,则“悔亡”。

【原文】

九二,遇主于巷[1],无咎。

【注释】

[1]遇主于巷:遇,不期而见。主,指六五。巷,《说文》曰“里中道”(里,里巷)。九二处睽之时而失位不正,五亦失位,同趣相应,故不用远涉就能相遇。“无咎”的原因有二:一是失位而遇主,二是动而变正,各得其位而相应。

【译文】

九二,在巷道中不期而遇地碰到主人,必无灾害。

【原文】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1]。

【注释】

[1]未失道:九二失位不正,似为“失道”,然以阳德处中正之位,又能“遇主于巷”,故曰“未失道”。

【译文】

《象传》说:“在巷道中不期而遇地碰到主人”,这说明九二并未迷失道路。

【评析】

九二“遇主”于不期,失位而不“失道”,这是九二的幸运,也是九二善于处世的真实体现。这说明失位于《睽》中的二与五,同失而相得,相应求同,各求所需,相得同趣。其虽不当位,然处中得宜,关键的作用是“失位”有“应”。

【原文】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1],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2]。

【注释】

[1]见舆曳,其牛掣:曳,拖曳。掣,牵拉。四动则坤成,坤为舆,坤为牛,三在坤下,故有拖舆、牛掣之象。

[2]其人天且劓(yì),无初有终:天,墨刑,古代在人额上刺字涂墨的刑罚。劓,古代割鼻的刑罚。《正义》曰:“黥额为天,截鼻为劓。”三在兑上,为西方之卦,主秋杀之气。《集解》李道平疏曰:“兑主杀气,且为毁折,故为刑人。”六三本与上九应,因不当位而困处二四之间,动则变乾,乾成而上行,应于上九。应于上九必经坎象,坎为险,为刑,故遭“天”刑。或六三不动,上应上九,上九在离,离象之成皆因九四不当位,若九四当位,则上卦成艮,艮为鼻,离成则艮毁,故有“劓”刑之象。六三受困于初,故曰“无初”,即没有一个好的开始;然终能得其刚助,故能“有终”。

【译文】

六三,看见大车被吃力地拖曳着,拉车的牛被牵来拉去,难以前进,就如同一个人从上面受了“刺额涂墨”之刑后,又受到割鼻的酷刑,这是因为六三刚开始失位受困,而最终却有一个好的结果。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译文】

《象传》说:“看见大车被吃力地拖曳着”,这是因为六三所处的位置不当所致;“没有好的开始,却有一个好的结果”,这说明六三因坚守心志,最终能得到上九阳刚的帮助。

【评析】

六三居位不当,上则为四刑之,故黥其额,下则有二刑之,又截其鼻,故曰“其人天且劓”。又被夹在二阳之中,有受辱之象,故于车则“曳”,于牛则“掣”,于人则“天且劓”。然其应上九的初衷并没有被动摇,故终得“遇刚”之助。从六三遭遇的刑罚来看,在《睽》卦六爻中,六三异中求合的意志最为坚定。

【原文】

九四,睽孤[1],遇元夫,交孚,厉无咎[2]。

【注释】

[1]睽孤:九四以阳居阴,三与五皆与己“睽”,无应独处,故曰“睽孤”。

[2]遇元夫,交孚,厉无咎:元夫,指初九。六爻中,唯初九当位,阳大称“元”,于人则称“夫”,故曰“元夫”。九四因失位而无应于初,然初九当位,且与己同为阳爻,因此九四能无应而有同,同志则“交孚”;“交孚”相处,无所疑心,虽处乖异背离之时,也能“危无咎”。

【译文】

九四,乖异背离的时运使自己孑然孤立,这时遇到了刚强的大丈夫,二人秉持诚信,相互交流,虽然有危险也不会产生灾祸。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译文】

《象传》说:“相互之间以诚信交流就没有过错”,那么,异中求合的志向就能得以实行。

【评析】

初为“睽孤”,后遇“元夫”,终于“交孚”,这是九四在“睽之时”的经历。他与六三不同的是,六三为两阳所逼迫,九四却为两阴所挟持,二者均不能安身。但是,“遇元夫”而“交孚”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也是一件时来运转的事。

【原文】

六五,悔亡[1]。厥宗噬肤[2],往何咎?

【注释】

[1]悔亡:以阴居阳,失位有“悔”,居中得应,其悔则亡。

[2]厥宗噬肤:厥宗,指九二,因与六五相应如同宗亲戚一样,故曰“厥宗”,以喻亲之甚深。噬肤,兑为口,九二居中,离为附着,如肤之于身,六五居之,口之于“肤”,则有“噬肤”之象。此处,辞以“噬肤”喻亲和之情。

【译文】

六五,悔恨消失。与之相应的宗亲犹如噬柔咬脆一样容易亲和,就此前往有什么祸害呢?

【原文】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1]。

【注释】

[1]往有庆:六五居尊而不当位,然与二合德有应,为众人所赖,故“往”则“有庆”。

【译文】

《象传》说:“与之相应的宗亲犹如噬柔咬脆一样容易亲合”,这样前往则必有吉庆。

【评析】

前人所注于“肤”多释:阴为“肤”,因为《噬嗑》的六二也有“噬肤”之辞,九二与六五相应,六五为阴在离中,故曰“阴为肤”。但是,阴在阳下,则肤何以现?若从离之卦象解释,则可合于“肤”之义。离之义,附丽,附着。附着于外的东西就是“肤”,这更符合《噬嗑》之六二“噬肤”的本义。噬肤之易在其柔,故《折中》:“‘睽’之时‘小事吉’者,径情直行则难合,委曲巽入则易通也。如食物然,噬其体骨则难,而噬其肤则易。九二遇我乎巷,是‘厥宗’之来‘噬肤’也;我往合之,睽者不睽矣。此其所以‘悔亡’也,何咎之有?”睽违之时,当以柔顺委曲为求全之道,六五以阴居阳,虽因卦象而来,却顺乎常情,故因“噬肤”之亲而得“有庆”之功。

【原文】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1];匪寇,婚媾[2];往遇雨则吉[3]。

【注释】

[1]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豕,猪。涂,泥浆。说,通“脱”。坎为豕、为雨,四变成坤,坤为土,土遇雨则成“泥”;豕背沾泥,故曰“见豕负涂”。四变则三至五成坤,坤死魄,故为“鬼”;坎舆为车,因三与上应,四变在坎,故三与上之间有“载鬼一车”之象。坎为“弧”,离为矢,有张弓之象,故曰“先张之弧”。四变则坎象不见,离象也随之不见,故曰“后说(脱)之弧”。《正义》曰:“先张之弧,将攻害也。物极则反,‘睽’极则通,故‘后说之弧’,不复攻也。”即“睽”则“张弧”,不“睽”则“脱弧”。

[2]匪寇,婚媾:匪,通“非”。媾,结亲,结婚。三与上应,阴阳相和,故曰“婚媾”。

[3]往遇雨则吉:下坎为雨,三在坎下,上往三“婚媾”则“遇雨”,“雨”为阴阳相和之物,与婚媾同因,且雨水会使“涂”、“鬼”等疑洗净,故“遇雨则吉”。

【译文】

上九,乖异背离至极,孤独狐疑,恍惚看见猪背上沾着一身污泥,又仿佛看见一辆大车满载着鬼怪奔驰,先张开弓箭欲射,后来又放下了弓矢;原来那不是强寇,而是来与己婚配的人;若前往遇到雨天就会吉祥。

【原文】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1]。

【注释】

[1]群疑亡:上九与六三相应,然中间隔离着四、五,故上九心乱多疑。朱熹也在《本义》说“上九猜很乖离”。遇雨水冲洗则“群疑”消失。

【译文】

《象传》说:“前往遇到雨天就会吉祥”,这是因为上九所有疑团会因此消失。

【评析】

因上九与三相应,阴阳相应,有婚媾之象。但是,他们之间的婚姻存在于“睽之时”,就有了一种多疑之心。中间又有四、五隔离,就有了第二种多疑之心。人常言“疑心生暗鬼”,多疑则心生恍惚,于是就有了“见豕负涂,载鬼一车”的幻觉,但是,“遇雨”则一切疑团都被洗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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