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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
【题解】
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曰:“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其实在历史的长河中,人人皆如过客一样暂时寄寓于一时一地,所以《旅》卦至上九就有“鸟焚其巢”之象,其象喻小则为旅行之所失,喻大则实为人生之终极。范仲淹对此卦有很好的论述:“夫旅人之志,卑则自辱,高则见嫉;能执其中,可谓智矣。是故初‘琐琐’而四‘不快’者,以其据二体之下,卑以自辱者也;三‘焚次’而上‘焚巢’者,以其据二体之上,高而见嫉者也;二‘怀资’而五‘誉命’,柔而不失其中者也。”
【原文】
旅[1]:小亨,旅贞吉[2]。
【注释】
[1]旅:卦名,下艮上离。《正义》曰:“旅者,客寄之名,羁旅之称,失其本居,而寄他方,谓之为旅。”古人深知行旅之苦,然失其所居,不得不出门行旅,故以此释“旅”。
[2]小亨,旅贞吉:二、五皆以阴居中,阴为小,故谓之小,以柔居中,故曰“小亨”;《旅》唯二、三爻得正,二当位居正,故曰“贞吉”。
【译文】
《旅》象征着行旅:稍有亨通,行旅吉祥。
【原文】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1],止而丽乎明[2],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3]!
【注释】
[1]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指六五。六五居中,又在上卦离中,故曰“柔得中乎外”。六五以阴柔之性顺承于上九,九为阳刚,故曰“顺乎刚”。
[2]止而丽乎明:止,下卦为艮,艮为止。丽,附丽。明,即外卦离。离为火,卦象有“止”道附着于光明之象,故曰“止而丽乎明”。
[3]旅之时义大矣哉:失其所居,出门行旅,使其依附于光明之处,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只有具有大智慧的人才能做到,故曰“义大”。
【译文】
《彖传》说:“行旅而稍得亨通”,这是因为柔爻六五居中于外卦离,顺从于阳刚,以静止之性附丽于光明,所以能“稍有亨通,行旅吉祥”。这说明行旅之时的意义有多么的宏大啊!
【原文】
《象》曰:山上有火,旅[1]。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2]。
【注释】
[1]山上有火,旅:艮为山在下,离为火在上,故曰“山上有火”。火附丽于山,故曰“旅”。
[2]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君子,指九三。离为“明”,艮为“慎”,故曰“明慎”。互卦兑,兑为“刑”。六二至六五有大坎之象,坎为狱,《旅》成而坎毁,因《旅》有“明慎”毁狱之象,故曰“不留狱”。
【译文】
《象传》说:山上燃烧着火光,象征着“行旅”。君子因此知道要明察、慎重地动用刑罚而不要滞留人于狱中。
【评析】
《说卦》曰艮为径路,离为火。《旅》之卦象下艮上离,有光明附丽于“径路”之象,因而《彖传》认为“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的《旅》卦有“大义”。这个“大义”就是在光明中旅行,在旅行中传播光明。但是,俗常以《旅》为“雀鸟焚巢之象”,巢焚则人不得不“旅”,故卦辞曰“小亨”。然《象传》也以“明慎用刑”赋予《旅》重大责任。从总体上把握,则《旅》集“止而丽乎明”、“大义”、“明慎”于一“行”。由此可见,所谓“小亨”是指旅行者的感觉而言,并非指旅行者的作用和目的。
【原文】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1]。
【注释】
[1]旅琐琐,斯其所取灾:琐,细小,猥琐。斯,此,这。《正义》曰:“琐琐者,细小卑贱之貌也。”《说卦》曰艮为小石,初六居艮初,故曰“琐琐”;失位而上应于四,四位多凶也不正,所居不当,所应不当,故曰“斯其所取灾”。
【译文】
初六,行旅时行为卑贱猥琐,这等于是自取其灾祸。
【原文】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1]。
【注释】
[1]志穷灾:初六失位不正,上应不正之四,此志穷之所为,故曰“志穷灾”。
【译文】
《象传》说:“行旅时行为卑劣”,这是因为初六志穷所以招致了灾祸。
【评析】
初六远应凶四,不见其明而招其凶。晏子曰:“君子居必择邻,游必择士。”然初六行而不择其“正”,故其行也“琐琐”,其志也“穷”迫。
【原文】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1]。
【注释】
[1]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即,就。次,舍,这里指客舍。资,资财。六二当位居中艮,艮为宫室,故曰“旅即次”。上承三阳,阳为实,又互为巽,巽有“市利三倍”之得,故曰“怀其资”。艮为少男,初为“琐琐”,六二履初,即以初为僮仆;又《说卦》曰“艮为阍寺”,故也有僮仆之象。
【译文】
六二,行旅中住进客舍,怀中藏着资财,随身带着僮仆,就当守持正道。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译文】
《象传》说:“随身带着僮仆,就当守持正道”,所以最终也会没有什么过错。
【评析】
六二于《旅》“怀其资,得童仆”,皆因其居中处正。故“子张问行”,孔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六二虽不能上应六五,却以中正之德,恭顺于上,怀柔于下,六爻之于旅,唯六二有得。因此,说到底,六二之“得”非止得之于《旅》,实得之于“德”。
【原文】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1]。
【注释】
[1]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九三所应在离,离为火,艮为僮仆,三欲应上,故动而往,因艮为“次”,动则艮体毁,故曰“旅焚其次”。艮为僮仆,动则成坤,坤为丧,故曰“丧其童仆”。正而当位,则不应有动,动而失其正,故曰“贞厉”。
【译文】
九三,行旅途中被火烧毁了客舍,丧失其僮仆;贞问的结果是有危险。
【原文】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1]。
【注释】
[1]以旅与下,其义丧也:与,两人共处。下,指僮仆。义,通“宜”。九三与僮仆同在旅途,故曰“以旅与下”。三动成坤,坤为丧,故曰“其义丧”。
【译文】
《象传》说:“行旅途中被火烧毁了客舍”,这说明九三在旅途中受到了损失和伤害;因为与下人僮仆同行于旅途中,故丧失僮仆也在情理之中。
【评析】
九三处阳刚之正,本有好动躁进之特性,又因上无所应,故急而动,动则失其正。《老子》曰:“致人而不致于人。”九三得正,本应静以“致人”,却动而“致于人”,结果失正而违背其“旅贞吉”之卦义,故有“焚次”、“丧仆”之祸。
【原文】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1]。
【注释】
[1]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处,场所,地方,这里指暂时的栖身之处。九四因失位不正,远应于初,故为暂时之住处,非安居之“次”,故曰“旅于处”。资斧,或作“齐斧”,古代兵器。四居离下,离为戈兵、为甲胄,故曰“得其资斧”。九四处艮体之上,离之下,行旅之途而见“资斧”,且以失位之身而下应失位之初,故曰“我心不快”。
【译文】
九四,于旅途中暂时得到栖身之处,又得到斩除荆棘的利斧,但是我心中还是深感忧虑。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译文】
《象传》说:“于旅途中暂时得到栖身之处”,这是因为九四未得其当位之正的缘故;“得到斩除荆棘的利斧”,因只是用于斩除暂时栖身地的荆棘,我心中感到不快。
【评析】
九四之所得非其所欲,故“得其资斧”也“心不快”。对于“资斧”前人之注略有二种:或以“斧”训“辅”,则“资斧”即为“资辅”,是指旅途中得到意外的资助。从卦象上看,离为龟,周初以龟贝为货币,故以“资斧”作资助也与卦象通。或以“资斧”为兵器,则离为甲胄、戈兵,也与卦象通。但是,“旅于处”而得“资斧”,实为意外之得,为何心有不快呢?或许是因为得之意外,非应得之财。即使是如此,还归应得之人也是一件快事啊?故细细品味其中的意思,还是应该从《正义》之解,释以“兵器”较妥。
【原文】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1]。
【注释】
[1]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亡,亡命。离为雉,又有戈兵之象,故曰“射雉”。六五失位不正,变而动,动则乾成而离亡,故曰“一矢亡”。六五变而得正,下应六二,故曰“终以誉命”。
【译文】
六五,用箭射雉,一箭就射了下来,结果受到赞誉、爵命。
【原文】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1]。
【注释】
[1]上逮:逮,及,至。六五变正,二上而应之,故曰“上逮”。
【译文】
《象传》说:“结果受到赞誉、爵命”,这是因为居上而有所获。
【评析】
对于“一矢亡”,前人注“丢失了一支箭”,但是,既然前有“射雉”,就应该是一箭使“雉”亡,而不是“亡一矢”,且若亡一矢而不见雉亡,又怎么能“终以誉命”?因此还是宜释为“一箭就射了下来”。
【原文】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1]。丧牛于易,凶[2]。
【注释】
[1]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离为雉,互有巽,巽为高,上九处巽上之离火,故有“鸟焚其巢”之象。因于《旅》中处上位,故“先笑”。然居位不正,终必为人所夺,故曰“后号啕”。又先有牛,故先笑;后丧牛,故“后号啕”。
[2]丧牛于易,凶:易,变易。上本应于三,然三、上皆失位不正,故不能相应。上在离卦,离为牛,有牛,故而“先笑”。动而变,变虽有应,然离象毁,离象毁则无牛,故“后号啕”。或以坤为牛,则上九待三变而应上,也有“丧牛于易”之象。
【译文】
上九,高树枝上的鸟巢被焚烧,行旅之人先是欢笑,后来又号啕大哭;丢失了牛,有凶险。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译文】
《象传》说:在树枝的高处旅行,所以就容易被焚烧;“丢失了牛”,最终也没有听到牛的消息。
【评析】
“易”,《正义》、《集解》释为容易之“易”。高亨先生注为“国名”,即有易氏。在此,注如《大壮》之六五“丧羊于易”,解为“变易”之“易”,聊备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