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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济䷾
【题解】
在六十四卦中,《既济》是唯一六爻皆当位有应的卦。《折中》引俞琰曰:“三刚三柔皆正而位皆当,六十四卦之中,独此一卦而已,故特赞之也。”正因为如此,在《集解》中,虞氏解卦若逢爻位不能相应者,必设法变为《既济》而解之,并以《既济》为标准来解释卦象。若以虞氏解卦为法,则六十四卦变成一卦了。另一方面,从《既济》所系的卦爻辞来看,其卦爻辞也不是六十四卦中最好的。当然,所有卦位当位有应的特征也是给《既济》带来一些好处,如在《既济》中,被《左传》认为“在祀与戎”的“国之大事”都在其中了,如九三“伐鬼方”,九五“禴祭”;另外,在各爻俱当位有应的《既济》中,九五也因此得到了“实受其福”的好处,且六爻中无一有“凶”,唯上六因处于穷极之处而有“濡首”之厉。
【原文】
既济[1]:亨小,利贞[2];初吉终乱[3]。
【注释】
[1]既济:卦名,下离上坎。既,已经。济,本义指渡河,“济”前有“既”,则为已经渡过河,故字义有“成功”的意思。《尔雅·释言》曰:“济,成也。”《正义》曰:“济者,济渡之名,既者,皆尽之称,万事皆济。”故以“既济”为名。
[2]亨小,利贞:亨小,小,指六二。在《既济》中,六爻皆正,各得其应,如《乾》之《彖传》所言“保合大和”,故柔小者也得以亨通,故有利于所“贞”之事。
[3]初吉终乱:初,《说文》曰:“初,始也。”初当位有应,所应在四,四当位于互离之中,离为光明,以光明见之于光明,故曰“初吉”。九三上应上六,上六在坎,坎为险,知险而应险,似有乱事,故曰“终乱”。其实,“初吉终乱”也是劝诫之辞,若不居安思危,慎终如始,则“终乱”之事也是当然。
【译文】
《既济》卦象征事已成功:能够让小事亨通,有利;开始时吉祥,最终还是会陷入危乱之中。
【原文】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1]。“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2];“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3]。
【注释】
[1]小者亨:既然卦成《既济》,则大小皆亨,此处特言“小者亨”,言小则及于大,且小者尚且亨通,更何况大者。《集解》引荀爽曰:“天地既交,阳升阴降,故‘小者亨也’。”所谓“天地既交”,交,即为“应”。阳为天,阴为地,既然阴阳相应,则“天地之交”也包含在其中。又二在“田”位,田在地中,二上应九五,九五在天,故二者之相交也是天地相交。
[2]刚柔正而位当:《既济》之初、三、五以阳居阳,当位居正;二、四、六以阴居阴,当位居正,故曰“刚柔正而位当”。
[3]“终止则乱”,其道穷也:《泰》极则反《否》,虽然《既济》中六爻皆正,然正不可极,极则有穷尽之时,穷则终成乱。乾极反坤,故曰“其道穷也”。又《既济》之上六为阴爻,居一卦之终,象征着《既济》走向终极的阶段;上六居九五之上,这是以柔乘刚,象征着以臣凌驾于君王之上,有以臣欺君之象,故曰“乱”,乱则“其道穷”。
【译文】
《彖传》说:“事已成功,亨通”,说明此时即使是柔小者也获得亨通。“有利”,这说明阳刚和阴柔各得其正,所居之位也适当;“开始吉祥”,这是因为六二以阴柔得居中位;“最终停止不前就会导致危乱”,这说明《既济》之道已经到了穷尽的地步了。
【原文】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1]。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2]。
【注释】
[1]水在火上,既济:上坎为水,下离为火。水在火上,有炊事饮食之象,有火在水下烧,则饮食可成,也是象征着“既济”,即事已成功。又火上有水,有救火之象,即发生火灾后,以水浇其上,则火灭而灾去,救火之功告成,也是“既济”。
[2]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豫,读为预,即事前,预先。君子观此卦象则知有患则应预防,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译文】
《象传》说:水在火上,象征着“事已成功”。君子思虑可能出现的祸患而预先做好防备。
【评析】
《既济》之六爻皆居正得位,且均得其应,故事凡大小皆得亨通,但越是这样,就越是应该守持正道,否则正穷则终乱。从卦象上讲,水在火上既有炊事之成,又有救火之功,二者皆象征着“事已成功”。但是君子之贤就在于能于成功中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保住“初吉”的成果。
【原文】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1]。
【注释】
[1]曳其轮,濡其尾,无咎:二至四有坎象,坎为轮,坎又为险,见险而“曳其轮”。初动则变,变则下卦为艮,艮为狗,类如“狐”。艮在坎下,初在艮下,如狐之尾,狐在水中,故曰“濡其尾”。然因初九位正而有应,故曰“无咎”。同时,“曳”而不渡于险,也是“无咎”。
【译文】
初九,拖曳住车轮,小狐狸渡河沾湿了尾巴,但没有什么灾祸。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译文】
《象传》说:“拖曳住车轮”,这说明了宜使初九不遭受灾祸。
【评析】
高亨先生认为“曳”,当作以手引之。轮,疑借为“纶”,汉帛书《周易》作“纶”,纶为古人扎系衣带的穗子;“尾”为西周时衣饰之假尾。人在渡河时要揭起衣纶,不使其湿,而衣尾则已沾湿,由此可见,所涉河水不深,故无咎。但是,这里有两个疑点,其一,初爻并无衣之卦象;其二,《说卦》曰:坎为轮,故不应当作“纶”解。
【原文】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1]。
【注释】
[1]妇丧其茀(fú),勿逐,七日得:茀,遮蔽车辆的竹席。离为中女,故曰“妇”。互有坎象,坎为盗,盗其“茀”,故曰“妇丧其茀”。因当位居中,又与五有应,“逐”则失位、失应,故曰“勿逐”。二应五,二、五相加为七,故曰“七日得”。
【译文】
六二,有妇女丢失了遮蔽车辆的竹席,不要去追寻,七日后将会失而复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译文】
《象传》说:“七日后将会失而复得”,说明六二处于中正之道。
【评析】
《正义》、《集解》均释“茀”为妇人之首饰。而其所以能七日“勿逐”而“得”,仅就卦象而言,因其居中有应,有应则合,故可以七日复得。《周易通说》引刘沅曰:“六二柔中得位,上应九五中正之主,光明中正,不以去茀为嫌,静以俟之。此柔中之最美者。”六二在离中,上应九五,又见于离中,离有火光之丽,离而见离,可谓“美而又美”。以女子之美而见之以美,则“茀”为首饰之美。
【原文】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1]。
【注释】
[1]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高宗,指殷高宗武丁。鬼方,国名,古代西北地区狁部落之一。《诗·大雅·文王》有“覃及鬼方”句,《毛传》曰:“鬼方,远方也。”克,战胜。小人,庶民之通称。内卦为离,离为戈兵,三在离以阳刚得位,外卦坎阴为鬼方,高宗为殷之中兴之主,因三以阳刚居卦中,有中兴之象,故曰“高宗伐鬼方”。《正义》曰:“高宗伐鬼方,以中兴殷道,事同此爻,故取譬焉。”三年,六为阴暗之极,九三为离火之阳,明能除暗,故上而征之,四至上六为三,以阳胜阴,故曰“三年克之”。伐,国之大事,小人筮得此爻则不能用之,是以“小人勿用”。
【译文】
九三,殷高宗讨伐鬼方,三年后才得到胜利,庶民筮得此爻则不能用之。
【原文】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1]。
【注释】
[1]“三年克之”,惫也:惫,疲劳,疲惫。坎为劳,三年之征,故曰“惫也”。
【译文】
《象传》说:“三年后才得到胜利”,这说明仗打得很疲劳。
【评析】
《说卦》曰坎为盗,又为北方之卦,故以狁之“鬼方”比之。四多凶且乘三阳,三刚健好勇,且居离火之上,力能胜敌,明能除暗,故有征伐之象。
【原文】
六四,有衣袽,终日戒[1]。
【注释】
[1](rú)有衣袽(rú),终日戒:,彩色的帛,这里借指华美的衣服。《正义》释“”应作“濡”,即濡湿了破烂的衣服,于卦理也通。《说文》曰:“彩缯为,敝衣为袽。”袽,破衣败絮。筮得六四则动,动则变,变则二至四互有巽象,巽为绳直,其类如衣。又六四在互离之中,以阴柔为美,故有“有衣袽”之象。互卦有离,离为日,四出离外,故曰“终日”。“四多惧”,上承九五,近尊则多惧,也应戒之,处两坎之间(六二至六四互为坎)。坎心为疑,且多险,也应戒之,故曰“终日戒之”。
【译文】
六四,华美的衣服破成烂衣败絮,应当整日保持戒备之心。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译文】
《象传》说:“应当整日保持戒备之心”,这说明六四有所疑惧。
【评析】
六四过《既济》之中,转有“败絮”之象,在这种时刻就应像《象传》要求的那样“思患而豫防之”,故应“终日戒”。不仅如此,四本多惧,又居坎险之间,故戒备之心不可稍有松懈。
【原文】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1]。
【注释】
[1]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yuè)祭,实受其福:禴,祭品仅用饭菜,不用杀牲,为薄约之祭。《王注》曰:“牛,祭之盛者。禴,祭之薄者。”《集解》引崔憬曰:“五坎为月,月出西方,西邻之谓也;二应在离,离为日,日出东方,东邻之谓也。离又为牛,坎水克离火,东邻杀牛之象。”五在坎险中,故西邻指九五,再者九五与六二相应,故可知东邻指六二,九五当《既济》之主,故当受因“禴祭”而获得的福泽。故曰“实受其福”。
【译文】
九五,东边的邻邦杀牛盛祭宗庙,不如西边的邻邦微薄的“禴祭”,因为西边的邻邦能更为实在地受到神灵降下的福泽。
【原文】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1];“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注释】
[1]不如西邻之时:时,适当之时。《王注》:“在于合时,不在于丰也。”高亨先生认为“时”当释“善”,考《广雅·释诂》曰:“时,善也。”于理也通。
【译文】
《象传》说:“东边的邻邦杀牛盛祭宗庙”,不如西边的邻邦以合适的时间祭祀;“西边的邻邦能更为实在地受到神灵降下的福泽”,这说明吉祥宏大,源源而来。
【评析】
《系辞》曰:“《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九五爻辞的内容类于文王与商纣王之事。五居《既济》而得中正之位,象征着周受命于天。殷纣在东,文王在西,东西为邻。然文王修德,殷纣败德,故神灵所享者不在于祭品丰盛,而在于祭者之有德,正所谓“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所以实受其福者还是西邻。
【原文】
上六,濡其首,厉[1]。
【注释】
[1]濡其首,厉:五自乾来,乾为首。坎为水,乾象没而坎象成,故曰“濡其首”。济至极则终将有乱,故曰“厉”。
【译文】
上六,渡河濡湿了头部,有危险。
【原文】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1]?
【注释】
[1]何可久:居坎险之上,位及穷极,乘五濡首,泰极则否至,故不可长久。
【译文】
《象传》说:“渡河濡湿了头部”,这说明上六已处于穷尽之处,何以能长久保持既济之道呢?
【评析】
否极泰来,泰极否至,天道循环,一盛一衰,这本是自然之理。但是,上六所处的位置不仅不能延缓“否”来,而且在促使“否”来。这是因为,在《既济》的六爻中,唯有上六当位居上,却以坎险之阴凌乘于五阳之上,这不仅是他自己的不幸,也是《既济》中所有爻位的不幸。也因此,才使得《既济》有“初吉终乱”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