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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
【题解】
《系辞》曰:“方以类聚,人以群分。”《萃》卦说的是会聚之道。然能以类聚只是自然法则,能因“情”而会聚在一起的才是愉快的事,正如《彖传》所言:“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卦中六爻:初六因不当位而有“乱”之嫌,若有“孚”而无“乱”,则可以“无咎”;六二柔中居正,能得九五牵引,所以“无咎”;六三因上无所应,不能会聚而无利;九四虽不当位,却能以上近尊五,下应初六而得“大吉”;九五因尚未取信于民,所以自修其德以致“悔亡”;上六求聚无得,故以诚信感人而求“无咎”。
【原文】
萃[1]:亨,王假有庙[2],利见大人,亨利贞[3]。用大牲吉,利有攸往[4]。
【注释】
[1]萃:卦名,下坤上兑。坤为地,质本在下,兑为泽,其性润下,同有聚下之德,萃聚一起,故卦名“萃”。《正义》曰:“聚集之义也。能招民聚物,使物归而聚已,故名为‘萃’也。”泽润土地,故万物有“萃”。
[2]亨,王假有庙:亨,祭祀。王,指九五。假,到,至。《王注》曰:“假,至也,王以聚至有庙也。”
[3]利见大人,亨利贞:大人,指九五。九五当位与六二有应,二阳处众阴之中,故曰“利见大人”。五、二皆居中处正,故曰“亨利贞”。
[4]用大牲吉,利有攸往:下卦为坤,坤为牛,在古代牛为祭祀之“大牲”,下坤顺而上兑悦,故“利有攸往”。
【译文】
《萃》卦象征着会聚:祭祀时人物大聚集,此时君王至于太庙祭祀祖宗、天地,所以有利于见大人,亨通而利于做事。用牛来作大的祭祀品,有利于有所前往。
【原文】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1],故聚也;“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2];“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3];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4]。
【注释】
[1]顺以说,刚中而应:下卦为坤,坤为顺,上卦为兑,兑为说(悦)。下顺于上悦,故曰“顺以说”。刚中,指九五,下应六二,故曰“刚中有应”。
[2]聚以正:九五为《萃》卦之主,居中处正,故而能使物聚之以正。
[3]顺天命:下坤为顺,九五为王、为天子,故曰“顺天命”。
[4]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同气相求,同声相应,同志则相助,同心则相聚。故《王注》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后乃聚,气合而后乃群。”
【译文】
《彖传》说:“萃”,就是指聚集。下坤顺于上悦,九五以阳刚居中处正下应于六二之阴柔,故能使人物有聚集之象;“君王至于太庙”,向天地之神灵和祖宗致上孝敬的祭祀物品;“有利于见大人,亨通”,人们会聚在一起是因为九五主持正道;“用大牲来作祭祀品会有吉祥,有利于有所前往”,这是因为处在下面的民众能顺应天道;君子观看万物聚集的道理,看到天地万物的本质。
【原文】
《象》曰:泽上于地,萃[1]。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2]。
【注释】
[1]泽上于地,萃:泽水聚于地上,泽水有润泽之性,大地有受润之心,聚合而成“萃”象。
[2]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除,修理。戎,兵;戎器,即兵器。虞,料想,预料。君子,指九五。君子知凡物聚久则生变,故“除戎器”以戒备“不虞”。
【译文】
《象传》说:泽水聚于地上,象征着“聚集”。君子观此象而修理兵器,以武力戒备不测之事。
【评析】
有泽则有水,有地则有物,水润地则万物生,万物生而相聚,此为《萃》卦之本象;而《彖传》则从象中分析出“顺以说”、“聚以正”的道理,使得原有的自然情态升华出理性的光辉,并因此使《萃》有了社会关系的本质内容。其实,“聚以正”只是圣人对“萃聚”的理想,社会现实则往往与此相反,故《象传》寄希望于“君子”之德,希望他们能够“除戎器,戒不虞”。
【原文】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1],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2]。
【注释】
[1]有孚不终,乃乱乃萃:初本与九四应,因四以阳居阴,不当位,故疑四应三,不能有“孚”于终。乱,指初六疑四应三。初六失位,九四也失位,故有“乱”象,因“乱”而“萃”,故曰“乃乱乃萃”。
[2]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号,呼号。初六既失位,动则有变,变而成震,则下卦为震,上卦为兑。震为动,兑为口,动口则为“号”。二至四互有艮,艮为手,故有“一握”之象。初变而正,正则与四各得其所,故有“笑”。“笑”而“勿恤”,变正而行,则往而“无咎”。
【译文】
初六,心有诚信之德却不能持之以终,于是就心生疑乱;于是就与他人妄聚;若向自己的所应之爻九四呼号,则能与之握手欢笑,所以不必忧虑,前往没有灾祸。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译文】
《象传》说:“心生疑乱而与他人妄聚”,这说明初六的心志已乱。
【评析】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初六心疑志乱,“有孚无终”,虽“无咎”,非其本身“无咎”,实为变正无疑而得之。
【原文】
六二,引吉,无咎[1],孚乃利用禴[2]。
【注释】
[1]引吉,无咎:六二当位居中,上与九五相应,故“无咎”。中有六三、九四不当位,故阻隔其中,故需牵引至九五。
[2]孚乃利用禴(yuè):禴,祭祀,殷商时的春祭之名。心怀诚信则有利于“禴”。
【译文】
六二,被牵引到聚集之道中,这是吉祥的,没有什么过错,心怀诚信则有利于祭祀。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译文】
《象传》说:“被牵引到聚集中,这是吉祥的,没有什么过错”,这是因为六二处中守正的意志没有改变。
【评析】
子曰:“祭神如神在。”祭祀之事正如曾子所言是“慎终追远,民德厚矣”的大事,故朱熹有言曰:“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又人必聚己之精神,则可以至于庙。”因此,祭祀在古代中国是一件净化心灵、追念祖先、塑造道德的国之大事。《萃》之六二因与王者相会,而其吉祥实得之于“禴”之孚。
【原文】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1]。往无咎,小吝[2]。
【注释】
[1]萃如嗟如,无攸利:失位不正,近比于四,四亦失位。以不正之位相聚,故曰“萃如”。以不正相聚,则有所忧患,故“嗟如”而“无攸利”。
[2]往无咎,小吝:三与上应,上六失位无应,独立孤处于上,处《萃》极而忧,求友心切,故可往而“无咎”。因上六为阴,三也属阴,二阴相聚,不若一阴一阳之应,故“小吝”也。
【译文】
六三,相聚而朋无应,故嗟叹连连,没有利益。但是,有所前往则不会有过错,唯有小的困难而已。
【原文】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1]。
【注释】
[1]“往无咎”,上巽也:上互为巽,巽谦逊、恭顺,故前往相聚则“无咎”。
【译文】
《象传》说:“有所前往则不会有过错”,这是因为《萃》之上卦巽有谦逊恭顺之德。
【评析】
六三既曰“无攸利”,又曰“往无咎”,看似矛盾,茫然难明,但细究其义,所谓“无攸利”实指六三与上六而言,二者皆阴,阴阴相敌,上无所应,故“无攸利”。然六三居互巽之下,“巽为入”,“入”遇九四、九五,阴阳相亲,故“往”而“无咎”。
【原文】
九四,大吉,无咎[1]。
【注释】
[1]大吉,无咎:九四虽失位不正,然近承于九五,下应于初六,故大吉而无咎。
【译文】
九四,大为吉祥,无所咎害。
【原文】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1]。
【注释】
[1]位不当:九四上承五,下应初,故有“两得”之功与“大吉”之喜,然因其以阳居阴,失位不正,故终得“无咎”而已。
【译文】
《象传》说:“大为吉祥而却只是无所咎害”,这是因为九四失位“不当”所致。
【评析】
九四虽失位,然下能应初六,初六在坤,坤为顺;上能承九五,又居上兑互巽之下,兑为悦,巽为入。上“入”而“悦”,下应而“顺”。实有“大吉”之庆。
【原文】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1]。元永贞,悔亡[2]。
【注释】
[1]萃有位,无咎,匪孚:匪,通“非”。孚,诚信。九五处会聚之时,处尊当位,故曰“萃有位”。既当位居尊,故“无咎”。然而,所乘之爻四失位,以阳居阴,专权跋扈,使政令德化受阻,不能取信于民,故“匪孚”。
[2]元永贞,悔亡:若九五能常修德政,久行其正,则其悔可亡,故曰“元永贞,悔亡”。
【译文】
九五,聚集之时处尊当位,没有过错,但是尚未能取信于民。作为德之元首,应当永远守持正道,那么,悔恨就会消逝。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译文】
《象传》说:“聚集之时处尊当位”,这说明九五仅得其位而聚集天下民众的意志并没有光大。
【评析】
总的看来,《萃》卦的吉利归属于九四、九五两个阳爻,阴聚而阳受,则为阴聚于阳,故九四“大吉”,而九五“有位”。从九五的位置,我们还可以看到,若只是处在九五的君王当位而正,而臣失位不正,也将妨碍九五有大作为。唯君臣一心,才能政通人和。
【原文】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1]。
【注释】
[1]赍(jī)咨涕洟,无咎:赍,带着,怀着。咨,叹息。涕,流泪。洟,《说文》曰“洟,鼻液也”。涕洟,即痛哭流涕的样子。上六处聚集之时,居于兑极,处于《萃》终,内无所应,独立于一隅,远近无助,故哀而“赍咨”。若能知危惧祸,至于涕洟,不敢自安,而谨慎处事,也无所害,故得“无咎”。
【译文】
上六,带着咨嗟哀叹的声音痛哭流涕,可以免于灾祸。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译文】
《象传》说:“带着咨嗟哀叹的声音痛哭流涕”,这因为上六不能安于《萃》上穷极之位。
【评析】
上六乘刚远应,不能安上。《易》之断吉凶,多以有应为吉,无应为凶,爻有所应,犹人之有友。对于“赍咨”之释,前人有以下两种认识:一是《集解》本作“赍资”,资,财物,以为货财可以哀丧;二是《正义》、《本义》认为“赍咨”为“嗟叹之辞也”。二释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