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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损》卦以“损下益上”,而《益》卦则“损上益下”。范仲淹认为“损上则益下,益下则固其本也”(《范文正集·易义》),所以卦中上三爻以损而得益,下三爻以守正而受益。由此来看,人处益道必须有一颗善心,故《象传》要求君子能“见善则迁,有过则改”。卦中六爻:初九以阳德居《益》之卑下之位,居中而为受益之爻,故能大有作为;六二以柔中为美,所以能获“十朋之龟”;六三虽不当位,然若在受益之时,有救济之心,也可“无咎”;六四柔怀善志,处益下之始,有尊上而益下之德,所以“有喜”而“无咎”;九五能广施恩惠于天下,所以得“元吉”之喜;唯上九处《益》上,其位不正,所以不能自损而益下,故被“击”而有“凶”。由此看来,唯损于彼,才能益于此。

【原文】

益[1]:利有攸往。利涉大川[2]。

【注释】

[1]益:卦名,下震上巽。卦下多阴,卦上多阳,阴虚阳实,阳以实授之,阴以虚承之,象征着“增益”。《正义》曰“损上益下,故谓之益”。

[2]利有攸往。利涉大川:震为出,巽为令,故卦象有人君出号令于上,而臣民服从于下,命出则必有行,又动而入,故曰“利有攸往”。坤为川,初九当位,动而上行以应四,故曰“利涉大川”。按《集解》义,三失位不正,与上易位则成《既济》(),则有坎水在上,坎水为川,其说也通。

【译文】

《益》卦象征着增益:有利于有所前往,有利于涉越大河。

【原文】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1];自上下下,其道大光[2];“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3];益动而巽,日进无疆[4];天施地生,其益无方[5]。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注释】

[1]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说,同“悦”。九五居上,下应六二,“损上益下”,所益广大,故曰“民说无疆”。

[2]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上,指九五,九五能降恩惠于下,则益道广大。

[3]木道乃行:《益》上卦为巽,巽为木,二至四互为坤,古《易》以坤为“川”,木在川上,方可为“木道乃行”,即行舟之利。

[4]益动而巽,日进无疆:《益》之下卦为震,上卦为巽,故曰“动而巽”;以雷动之威,风行之速,则“进无疆”。

[5]天施地生,其益无方:施,《广雅·释诂》曰:“予也。”方,《广雅·释诂》曰:“类也。”又天施恩泽于地,地受恩泽而生物,天道无私,故无所不益,其所益不分地域、物类,故曰“天施地生,其益无方”。

【译文】

《彖传》说:“增益”,就是要减损于上,增益于下,这样民众就会有无边无际的欢悦;从上面将恩惠降到下面的臣民,这样为君之道也就发扬光大了;“有利于有所前往”,这说明位居中正的九五必有大的喜庆;“有利于涉越大河”,这说明乘舟之木已在水面行驶;增益是以雷震动而巽风入的方式进行的,所以每日都会增进无限的疆域;上天广施恩惠,大地才能生出万物,而来自上天的恩惠是遍布万方的。凡是增益的道理和方法,是顺应于合适的时间而共同进行的。

【原文】

《象》曰:风雷,益[1]。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2]。

【注释】

[1]风雷,益:《益》卦上为巽,巽为风,下为震,震为雷,《正义》引《子夏传》云:“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盈。”风雷相益,故谓之“益”。

[2]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迁,迁移,即君子观《益》见善则移则从之,《论语》所谓“见贤则思其齐焉”,就是此理。有过而迅速地改正,则“善莫大焉”。

【译文】

《象传》说:风吹雷动,象征着“增益”。君子看见美好的行为就心向往之,有过错就迅速改正。

【评析】

风雷有“同声相应”的属性,二者相应相益,雷动则风生,雷声震动时,风也随之而来,此其一也;其二,巽为木,《说卦》曰:“万物皆出乎震。”春雷动则草木生;其三,雷愈震,风越紧,故《程传》曰:“风烈则雷迅,雷激则风怒,二物相益者也。”这是《益》卦的自然之理。其实,《益》卦对于人生的重要性更大,那就是《象传》所言的“见善则迁,有过则改”的道理。

【原文】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1]。

【注释】

[1]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大作,《正义》曰“兴作大事”。初九处《益》之始,居震之初,二者俱当位相应,故利于“大作”。既当位于《益》,始之于震,则“元吉”而“无咎”。

【译文】

初九,有利于做出大事业,大为吉祥,没有灾祸。

【原文】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1]。

【注释】

[1]下不厚事:下,指初九。厚事,厚重的事务。《集解》曰:“若能不厚劳于下民,不夺时于农畯,则大吉无咎也。”

【译文】

《象传》说:“大为吉祥,没有灾祸”,这说明处在下位的初九没有承担过分沉重的劳役,所以能够“为大作”。

【评析】

对于“不厚事”,前人之注多异,大略有三种:一是《正义》、《本义》所谓“厚事犹大事也”,故“下本不当任厚事”,这里是指初九卑下不能胜任“厚事”;二是《集解》的“不厚劳于下民”,即不以重劳干扰下民,以使其能有精力为“大作”;三是高亨先生以《说文》为据认为“厚,通后”,即下民于“大作”争先恐后,不落后于人。三者之中,第一种似与卦义不合,因为爻辞曰“利用为大作”,且“元吉”、“无咎”,又何以说不能胜任呢?而且,初九之“为大作”不是独自为之,而是受到六四的帮助后才可以“为大作”。

【原文】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1]。王用享于帝,吉[2]。

【注释】

[1]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六二至六四成坤,坤为地,地为十。六三至九五互艮,艮为龟。六二以臣下之位受君上之增益,不仅没有违背君上,而且还要长守正道,如此则“吉”。

[2]王用享于帝,吉:帝,天帝。“帝出乎震”,二在震中,上与五应,五为王,故有“王用享于帝”之象。

【译文】

六二,有人赠予价值“十朋”的大宝龟,不能拒绝,可以得到长久的吉祥。君王祭祀天地,祈求降福,吉祥。

【原文】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1]。

【注释】

[1]自外来:从外至内谓之“来”,六二所得的增益是由九五赠予的,故曰“自外来”。

【译文】

《象传》说:“有人赠予价值‘十朋’的大宝龟”,这说明六二所得的增益是从外而来的。

【评析】

六二所益之物与《损》相同,而所益之位则正好相反。因六二以阴处下,虽处中当位,也是臣位,故受益以“永贞”。

【原文】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1]。有孚中行,告公用圭[2]。

【注释】

[1]益之用凶事,无咎:凶事,指救灾平凶之事。六三失位不正,本不应受益,然当益之时,受益而救凶则“无咎”。

[2]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孚,诚信。中行,中正平和的行为。圭,古代祭祀天地、神灵的玉器。《本义》曰:“告公用圭也,用圭所以通信。”《礼记·郊特牲》曰:“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这里的“信”,也是诚信的意思,故“告公用圭”与“有孚中行”,实际上都是强调六三要以诚信中正之心受益而救“凶”。

【译文】

六三,所得之增益应用于拯凶救难,就没有灾祸。心怀诚信,保持中正平和的行为,然后手持玉圭致意王公以求得信任。

【原文】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1]。

【注释】

[1]固有之:六三失位于《益》,然位居互艮之下。《说卦》曰艮为小石,石类同于玉。艮上有巽,巽为入,应而入,山石来入,故曰“固”。

【译文】

《象传》说:“所得之增益应用于拯凶救难”,这样才能牢固地保持住已得到的益处。

【评析】

《系辞下》曰“三多凶”,因此卦的六三不当位,故更凶。《周易义海撮要》曰:“若以谦道责之,则理合诛戮。若以救凶原之,则情在可恕。”以凶之身,承受益道,则应使所益之物用之于凶。这样做是为了以诚信消除自身的不足,所以六三反复强调的就是“诚信”。

【原文】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1]。

【注释】

[1]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迁,迁徙。公,指六三,三在震,居于卦中,震为行,故曰“中行”。从,即应而从之。国,指三居坤位,坤为地,为众,有地有众则有“邦”,故坤为邦国。初与四应,故曰“告公从”。三体为坤,三动而坤从,故曰“利用为依迁国”。

【译文】

六四,以中正平和的心态向王公致意自己有顺从之心,就会有利于依附君王做出迁都这样的大事。

【原文】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1]。

【注释】

[1]以益志:六四居益而当位,近于王,邻于公,其位于国事当位而正,“中行”而“告公”以增益王志,故曰“以益志”。

【译文】

《象传》说:“向王公致意自己有顺从之心”,以增益其定国安邦之志。

【评析】

“中行”,《正义》、《本义》皆以“中行之德”释;《集解》则以卦位释义,二者俱通。而《益》之六四之所以能为“迁国”之大事,有两个原因:其一,六四处于损上益下之时,大有作为;其二,六四当位居正,近王邻公,位当其职。

【原文】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1]。有孚惠我德[2]。

【注释】

[1]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惠,施恩惠。九五在“益下”之卦中处于王位,本有施恩惠于下之德,施惠有“孚”,则何须问“元吉”。

[2]有孚惠我德:我既以诚信惠及物、人,则人也将以诚信、好惠反归于我,故曰“有孚惠我德”也。

【译文】

九五,真诚地怀着一颗施惠于民的心,就无须疑问是否会大为吉祥。天下人将会真诚地感念我的恩德。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译文】

《象传》说:“真诚地怀着一颗施惠于民的心”,就无须疑问是否“元吉”;“臣民感念我的恩德”,我的志愿就会大为成功。

【评析】

九五当位居尊,为《益》卦之主,当天下之王,故其“益”之大,莫之能比。然惠之大,莫大于信,有惠有信,唯《益》之九五可当之。

【原文】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1];立心勿恒,凶[2]。

【注释】

[1]莫益之,或击之:莫,没有谁。之,指示代词,这里指上九。或,有的人。上九处《益》之穷极之位,故有求益不已之贪,为众人所厌,故曰“或击之”。

[2]立心勿恒,凶:立心,即居心。恒,平常。居心于贪则不能有平常之心,如此则“凶”。

【译文】

上九,没有人增益他,有人攻击他;居心无常,有凶险。

【原文】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1];“或击之”,自外来也[2]。

【注释】

[1]偏辞:偏,片面。《正义》曰:“‘偏辞’者,此有求而彼不应,是‘偏辞’也。”上九独处《益》之穷极之位,故有“偏辞”。

[2]自外来:言其所受攻击自外而来。

【译文】

《象传》说:“没有人增益他”,这是因为上九独自发出求益之辞;“有人攻击他”,这是从外而来的攻击。

【评析】

位“偏”则心也“偏”,上九居《益》之极处,求益过极,故有“偏辞”。益不可极,求益不已,则惹人生厌,故“或击之”而凶,也是自招其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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