姤䷫

【题解】

“天下有风”谓之《姤》卦,其卦辞、《彖》、《象》之义有所不同,卦辞曰“勿用取女”;《彖》则以“不可长也”言其女壮之失,同时,又能从天地相遇中看出“品物咸章”、“天下大行”的好处;而《象》则从圣人以风行天下、无物不遇的作用中,看到大行教化和诰命四方的政治力量。由此可见,《易》用之于大则义大,用之于小则义小。具体而言,《姤》一阴在下,众阳在上,用之于人,则一阴遇众阳,有女壮淫盛之过;用之于自然,则众类兴旺;用之于政,则政令通行天下。然而,因象有阴消剥阳之势,故爻辞唯九五“含章”,余则或“凶”,或“吝”。

【原文】

姤[1]:女壮,勿用取女[2]。

【注释】

[1]姤(ɡòu):卦名,下巽上乾。郑玄曰:“姤,遇也。”《穀梁传》曰:“不期而会曰遇。”《正义》曰:“一女而遇五男,为壮至甚,故戒之曰‘此女壮甚,勿用取此女’也。”就卦象而言,巽为入,入有所遇,故“郑注”更合本义。

[2]女壮,勿用取女:取,同“娶”。《姤》下为巽,巽为长女。初六居巽下,且失位不正。巽以一女遇五男,有以阴气消灭阳气之势,故曰“女壮”。壮而不正,则不能娶,故曰“勿用取女”。

【译文】

《姤》卦象征着邂逅相遇:女子过分强壮,则不宜娶之为妻。

【原文】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1]。“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2]。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3]。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4]。姤之时义大矣哉!

【注释】

[1]柔遇刚:《姤》下卦为巽,巽为阴卦,又为一阴处下,阴上消阳遇五刚,故曰“柔遇刚”。

[2]不可与长:指初六失位不正,如一女壮而不正,故不能与之长久。

[3]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品,众多。咸,皆,都。章,通“彰”,显著。《姤》自《乾》()来,初六为阴,阴为坤,乾为天,坤为地,故《姤》处天地相遇之时、之地,此时为夏季,天下万物都极兴旺繁荣,故曰“品物咸章”。

[4]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刚,指九五、九二。九五在上为君,九二处下为臣,二爻俱居中正之位,君臣皆正,则天下政令“大行”。

【译文】

《彖传》说:“姤”,就是指相遇,譬如一个阴柔女子对付五位阳刚大男子。“不宜娶此女为妻”,这是因为不能与失位不正的女子长久相处。天地阴阳之气相遇在一起,万物都会昭彰显明地表现出来。阳刚应当遇合中正之位,天下的人伦教化就会大为畅行。如此来看,相遇之时的意义是多么的伟大啊!

【原文】

《象》曰:天下有风,姤[1]。后以施命诰四方[2]。

【注释】

[1]天下有风,姤:乾为天在上,巽为风在下,故曰“天下有风”。风能遍吹万物,也就能与万物相遇,故曰“姤”。

[2]后以施命诰四方:后,天子,君王,这里指九五。命,号令,巽为号令。诰,帝王的文告,这里作动词,通告。

【译文】

《象传》说:天下刮着大风,风吹遍大地,无所不遇,这种情况就象征着“相遇”。君王因此而知发号施令,通告四方邦国。

【评析】

《后汉书·列女传》载《女诫·敬慎》:“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尫;生女如鼠,犹恐其虎。’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故曰敬顺之道,妇人之大礼也。”初六以阴居阳,失位不正,上则消剥众阳,此其所以为“壮”;阳为男,阴为女,以一女遇合五阳,此其所以为淫;故戒之以“勿用取女”。然“天下有风”的卦象,也给圣人治国安邦以“天下大行”的启示。故此卦用之于大则吉,用之于小则不吉。

【原文】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1]。有攸往,见凶[2],羸豕孚蹢躅[3]。

【注释】

[1]系于金柅(nǐ),贞吉:柅,塞在车轮下阻止启动的木块,即制动器,这里指九四。《王注》曰:“金者,坚刚之物。柅者,制动之主,谓九四也。”因初六与九四应,应则系缚于九四,初六失位,应而缚之,才能走正道。

[2]有攸往,见凶:初六为阴,往至二则为《剥》,往则与众阳遇,有失身之嫌,故曰“凶”。

[3]羸豕孚蹢躅(zhí zhú):羸,通“累”,即绳索。孚,通“浮”,浮躁。蹢躅,同“踌躇”,即不安躁动、徘徊的样子。《姤》下为巽,巽为绳,初六上应九四,必绳之以大索。

【译文】

初六,系缚于刚强灵敏的制动器上,守持正道则吉。有所前往,则会有凶,像捆绑的牝猪一样躁动不安。

【原文】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1]。

【注释】

[1]柔道牵:阴为柔,初六位居阴下,上应九四,九四在乾,乾为金,初六因失位于阴柔而为“金柅”所牵,故曰“柔道牵”。

【译文】

《象传》说:“系缚于刚强灵敏的制动器上”,这是因为阴柔之道应有所牵系。

【评析】

焦循于《周易正义补疏》曰:“王氏以‘孚’为务躁,盖读‘孚’为浮。浮,轻也,谓轻躁也。孚,浮,古字通,《释名》‘浮,孚也’,是也。务为骛之通借。”务、骛,《尔雅》皆训强乱,驰为骛,骛躁言其奔驰而轻躁。孚,即浮骛。蹢躅以“浮骛”,则有进退不宁之象。按,其实这里的“蹢躅”就是徘徊、进退之象,而“孚躁”则是浮躁之义。初六失位不正,若能应于九四,如系于“金柅”而“贞吉”,然阳众而阴壮,似“羸豕”有惑于淫乱之事,浮躁不安。焦氏之所以于此作《补疏》,就是因为:其一,《王注》只释“孚,尤务躁也”,未训“孚”、“浮”古字通;其二,未释“务”为“骛”之通借。释义不训,则义不知出处,故焦循作《补疏》以正。

【原文】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1]。

【注释】

[1]包有鱼,无咎,不利宾:包,通“庖”,即厨房。巽为鱼,九二在巽中,故辞有“鱼”字。二阳近初六,据之于己,故曰“不利宾”。

【译文】

九二,厨房里只有一条鱼,没有什么过错,只不过不利于宴请宾客。

【原文】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1]。

【注释】

[1]义不及宾:义读为“宜”,初本为九四之应,因近二为比,为二所据,因为是他人之物,故不宜“利宾”。

【译文】

《象传》说:“厨房里只有一条鱼”,按其礼义不能食及宾客。

【评析】

按《说卦》,巽为鱼。九二居巽而“有鱼”,然失位于《姤》,上无所应,其“不及宾”,实无宾可及。

【原文】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1]。

【注释】

[1]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说卦》曰:巽为股。三在巽上,故为“臀”。九三上无所应,下无所据,犹如臀之“无肤”。“臀无肤”而“行趑趄”,故曰“厉”。然九三当位居正,故虽有“厉”而终“无大咎”。

【译文】

九三,臀部被杖笞皮开肉绽,趑趄难行,有危险,但是并没有大的灾祸。

【原文】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1]。

【注释】

[1]行未牵:乾为健行,九三在互乾,故有行走象,然上无所应,下无所据,行而未有牵扯,故曰“行未牵”。

【译文】

《象传》说:“趑趄难行”,这是因为九三的行为未受到牵制。

【评析】

《姤》有“女强”之象。九三与其他几个阳爻一样,在与初六之阴的相敌过程中,也没得到好处。更有甚者,还遭受“无肤”、“次且”之刑。当位受刑,其冤实“厉”!然其上下与阳相比,又居互乾之中,有阳刚之德,健行之强,故不仅“无牵”,而且终“无大咎”。

【原文】

九四,包无鱼,起凶[1]。

【注释】

[1]包无鱼,起凶:起,兴起。初六为鱼,然已为九二所据,不及己,故曰“无鱼”。

【译文】

九四,厨房里没有鱼,就会因兴起争端而有凶险。

【原文】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1]。

【注释】

[1]远民:民,指初六。阳为君,阴为民,初六为阴,自坤中来,故为民。

【译文】

《象传》说:“没有鱼而引起了凶险”,这是九四远离民众造成的后果。

【评析】

九四本与初应,然因九四已失位,故其不能与初六应。初六为民,无应则远离于民,故“无鱼”。

【原文】

九五,以杞包瓜[1],含章,有陨自天[2]。

【注释】

[1]以杞包瓜:杞,杞柳,《正义》引马融曰“大木也”。包,包裹。瓜,巽为木,上阳刚者为木、柔下为瓜,九五与九二应,九二在田,田中之果为瓜。

[2]含章,有陨自天:含,含藏。章,通“彰”,彰彩,美质。陨,降落。九五居尊处中,内蕴中正之德,故曰“含章”。乾为天,下应初六,至阳刚剥尽时,则果木陨落于下,故曰“有陨自天”。

【译文】

九五,用高大的杞树叶蔽护树下的甜瓜,这就像内心含藏有华彩彰美的品德,必然有可喜的遇合从天而降。

【原文】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1]。

【注释】

[1]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舍,违背。命,天命。天陨木果之实,此天道与地道之相遇,九五有君王之尊,故知天命而不违。

【译文】

《象传》说:九五内含彰美之质,这是因为他具有中正之德;有可喜的遇合从天而降,所以他矢志不违背天命。

【评析】

王弼《周易注》曰:“杞之为物,生于肥地者也。包瓜为物,系而不食者也。”以“系而不食”推断,则王弼训“包”为“匏”。杞为一物,包瓜另为一物。《正义》引经文“以杞匏瓜”,古人说经以假借为训诂,不得据注以改经。《说文》:“匏,从包,从夸,取其包藏物也。”《释文》但云“包瓜”,不云本也作“匏”。子夏作“苞”。故可知王氏本意作“包”,不作“匏”。《正义》于二义之中,取其“包藏”之义,并引经文“以杞匏瓜”证之,虽不言《王注》之非,也不明说其是。就卦象看,九五当位居中,有中正之德,处王者之尊,如杞之蔽护瓜,内蕴章美之质,其志如降自天上,故志不能“舍”。综上所述,则“包”应为包藏之“包”。

【原文】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1]。

【注释】

[1]姤其角,吝,无咎:乾为首,上九位居首上,故称角,相遇一角则有“吝”,动而得正则“无咎”。

【译文】

上九,遇到的只是空荡荡的一角,心有悔吝,但终究是没有灾祸。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译文】

《象传》说:“遇到的只是空荡荡的一角”,这是因为上九居于遇合极偏远处,故有悔吝。

【评析】

上本与三应,然上已失位,故不遇于三,动而得正,仅遇一角。且九三有“厉”,遇之一角,又有何咎?若不“姤”一角,又有何“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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