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桃花扇底看前朝
明朝初期的南京,明太祖朱元璋在这定都开国,当了三十一年皇帝,他儿子明成祖永乐大帝继往开来,又接着干了十八年。应天府因此成为户籍人口最多的城市,根据文献记载,朱元璋初入南京,人口只有九万五千人。到洪武四年,精确统计应天府户口,全城“军民官吏人户凡二万七千一百五十九”。
过去更在乎的是户口,是看有多少户人家,通常是按户口收人头税,而不是像今天这样,以人口为统计单位。按照专家的推算,洪武四年,南京城中各色人等,已接近三十九万人,在当时,可以算是一个很说得过去的大城市。然而朱元璋还不是很满意,他老人家苦孩子出身,好不容易当了皇帝,一心要成为中华历史上最大的土豪。
对于城市管理,朱元璋喜欢大换血,喜欢玩人口大挪移,喜欢换来换去。这种近乎极端的做法,完全是凭着自己的个人意志,给南京原住民带来灭顶之灾,留下了一道道难以磨灭的创伤,让南京在短时期内,成为一个全新的移民城市。万历年间的南京人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便写道:
高皇帝定鼎金陵,驱旧民置云南,乃于洪武十三等年,起取苏、浙等处上户四万五千余家,填实京师,壮丁发各监局充匠,余为编户,置都城之内外,名曰“坊厢”。
明朝人眼里的“苏、浙”是苏州和杭州的意思,当时还没有江苏这个词,江苏省还没有诞生,坊厢的具体解释就是,安置在城里的居民为坊,弄到城郭之外去住的是厢。中国古代城市区划,城中曰坊,近城曰厢,随着城市扩大,“坊厢”又往往可以泛指市街。当时大规模人口“填实京师”,据《上元县志》记载有两次,一是洪武十三年,徙五千三百户富民于京师,一是洪武二十八年,移直隶苏州等十七府及浙江等六布政司小民进京。在朱元璋的进京指标中,既有全国的富人,也有穷人,即所谓为富人配套服务的低端人口。
到洪武末年,南京人口大约是七十万人,无可争议地成为全国排名第一的大都市,不折不扣的首都,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因为有太多移民,这时候的南京话已不纯粹,不纯粹就变成了国语,就是通行的普通话。永乐大帝迁都后,南京人口立刻走入低谷,将近一半的人去了北京,当官的走了,工匠们走了,许多从事三产的服务人员,也浩浩荡荡地跟着走了。
当然,说当官的都走了并不完全准确,南京仍然还有一个很大的官场。物无两大,权以一尊,虽然南吏部不与铨选,南礼部不知贡举,南户部无敛散之实,南兵部无调遣之行,可是南都的六大部名义还在,级别仍然。毕竟此次迁都与以往南京历史上的亡国不一样,应天府不再是首都,仍然还是留都,大明王朝的太祖坟在这,祖宗在这。江南经济地位已无可动摇,这里的财政收入是中央政府经济支柱,首都可以北迁,必须还有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在这帮着看家护院,帮着收租子。
粗略地估算,永乐大帝迁都,南京人口急遽下降到三十万人,然后又慢慢增加,到明朝末年,应天府常住人口,至少有五十万人。总体而言,明朝时期的南京,生活水平相对还是好的,还是安定的,富庶的,社会风气呢,却有点越来越不像话,《客座赘语》对此就有记录:
正、嘉以前,南都风尚最为醇厚。荐绅以文章政事、行谊气节为常,求田问舍之事少,而营声利、畜伎乐者,百不一二见之。逢掖以呫哔帖括、授徒下帷为常,投贽干名之事少,而挟倡优、耽博奕、交关士大夫陈说是非者,百不一二见之。军民以营生务本、畏官长、守朴陋为常,后饰帝服之事少,而买官鬻爵、服舍亡等、几与士大夫抗衡者,百不一二见之。妇女以深居不露面、治酒浆、工织纴为常,珠翠绮罗之事少,而拟饰倡妓、交结姏媪、出入施施无异男子者,百不一二见之。
再解释一下,正德和嘉靖之前,也就是1505年明武宗当皇帝前,南京民风还是十分醇厚。推荐人材,讲究以德服众,讲究真才实学,那时候的读书人很有些读书人样子。所谓“逢掖”,是古代读书人穿的服装,引申为读书人,“呫哔帖括”这词早已不用,前面两字是朗读,后面两字是经卷,抱着书死读的意思。渐渐开始不像话了,读书人再也不像读书人,老百姓呢,也越来越不像老百姓,越来越不循规蹈矩,越来越不靠谱。
仍然是以服饰为例,明朝初年穿衣服有严格规定,绝不允许乱来。正德和嘉靖之后,天高皇帝远,规矩不再是规矩,穿红戴绿,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头上帽子千奇百怪,脚上鞋子也是五花八门:
足之所履,昔惟云履、素履,无它异式。今则又有方头、短脸、球鞋、罗汉靸、僧鞋,其跟益务为浅薄,至拖曳而后成步,其色则红、紫、黄、绿,亡所不有。
必须交代清楚,这些五花八门的鞋,不是穿在女人的三寸金莲上,是蹬在大老爷们的脚上。因此在明朝的中后期,你若在南京大街上行走,看见一位男同志趿着一双大红绣花鞋,千万不要吃惊。
明朝初年,严格规定老百姓的服饰,庶民只能是“服浅色”,不得穿金戴银,首饰也不允许用金玉珠翠。到明朝中期,特别是到了晚明,经济发达了,老百姓日子好过了,国家律令开始置若罔闻,“巾服违制之禁,视若弁髦矣”。上上下下都不讲规矩,影响从来都是相互的,越是不允许,大家越是想试试。按照规矩,教坊司乐工,也就是在妓院打工的老少爷们,其地位卑鄙,只能戴青色卍字巾,系红绿褡禣,常服则绿头巾,所谓的绿帽子,以不同于士庶。然而在明朝后期却坏了规矩,已经“与朝臣无异,且亦衣练鹊如士夫”,“进贤冠束带,竟与百官无异”。
秦淮名妓的服饰,号称“时世妆”,竞相为世人所模仿。本来只能“戴明角冠,皂褙子”的贱民,突然引领时装潮流。“近时冶容,犹胜于妓,不能辨焉”,既然良家妇女不再“耻类娼妓”,结果便是“女装皆踵娼妓”,“奴隶争尚华丽”,大红礼服竟然可以作为“常服”,“担石之家非绣衣大红不服,婢女出使非大红里衣不华”。男子服锦绮,女子饰金珠,早已非常普遍,封建的等级制度,朝廷制定的各种规矩,各种条条框框,说打乱就打乱了。
古代妇女抛头露面的机会不多,清规戒律对她们的约束,往往最不容易奏效,“男子僭于外,法可以禁止,妇女僭于内,禁有所不及,故移风易俗者,于此尤难”。女人的事有时候比男人还难办,晚明时的很多南京妇女竞尚虚荣,在服饰上争奇斗妍,往往不顾经济实力。“俗尚日奢,妇女尤甚,家才担石,已贸绮罗,积未锱铢,先营珠翠”,最后的结果便只能是“生计日蹙,生殖日枯”,“贸易之家,发迹未几,倾覆随之,指房屋以偿逋,挈妻孥而远遁者,比比是也”。
最过分的是南京某些尼姑,虽然遁身空门,却仍然心系红尘,“衣服绮罗,且盛饰香缨麝带之属,淫秽之声,尤腥人耳”。看过《金瓶梅》的人常会怀疑,当年的社会风气怎么可以是那样,怎么可以,答案是当时确实就那样。还是拿读书人来说事,往好里说,是解放思想,打破了等级制度,已经有一点点资本主义萌芽。往不好里说,整个社会风气相当堕落,人心不古,读书人带了一个非常坏的头。
晚明时期的中国,发生了两种混乱,都是不可收拾,都是亡国之兆。在北方,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愈演愈烈,最后把崇祯皇帝活生生地给逼死了。在南方,则是社会风气的越来越不像话,越来越下流,“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相高,虽逾制犯禁,不知忌也”。百毒俱发,势在必亡,而南都的繁华却更胜于以往。考察当时的南京,形象地说,就是娼盛和文盛。娼盛用不着过多解释,余怀《板桥杂记》描述当时的妓院,有一段文字非常精彩:
屋宇精洁,花木萧疏,迥非尘境。到门则铜环半启,珠箔低垂;升阶则儿吠客,鹦哥唤茶;登堂则假母肃迎,分宾抗礼;进轩则丫环毕妆,捧艳而出;坐久则水陆备至,丝肉竞陈;定情则目眺心挑,绸缪婉转。纨绔少年,绣肠才子,无不魂迷色阵,气尽雌风矣。
所谓文盛,并不是文章写得有多好,而是文化人闹得太欢,折腾起来没完没了。快到乡试之年,各地读书人都跑南京来准备高考,借着“文战”之名,想怎么风流,就怎么风流,能如何快活,便如何快活。“结驷连骑,选色征歌,转车子之喉,按阳阿之舞。”南都名妓的价格可不便宜,鸨儿爱钞姐儿爱俏,男人要有钱,还得有才,还得长得好看,否则人家根本就看不上。譬如当时的名妓王月,字微波,《板桥杂记》中说她“曲中上下三十年,决无其比也”,又说她面色“如建兰初开”,“如出水红菱”,能写一手漂亮的楷书,能画兰竹水仙,能唱吴歌。
关键是人家架子还大,“南京勋戚大老力致之,亦不能竟一席”。可是一旦她看中了谁,情况就完全不一样。金钱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王月看中了“明末四公子”之一的方以智妹夫孙临,便与孙“拥致栖霞山下雪洞中,经月不出”。大姑娘可以倒贴,只图个快活,这位叫孙临的帅哥,对王月始乱终弃,他后来娶了另一位名妓葛嫩娘为妾,葛并没有名列秦淮八艳,身份也远低于王月,因为不止一次出现在电影银幕上,后来名气甚至比王月还大。
至于《桃花扇》中的男主角侯方域,也是个既有钱更有才的帅哥,不仅名列“明末四公子”,而且排名还在方以智前面。他云游金陵,就住在桃叶渡,“日夜召故人善酒者,挟妓弹琵琶纵饮,所治盘馔甚盛,费辄不赀”。公子哥只会乱花钱,随身所带的银子很快用完了,便大大咧咧地赊账。因为赊账,引起口角发生冲突,于是酒后无德,竟然“急叱出挝杀之,投其尸秦淮水中”,其行为与流氓恶霸并无两样。那时候,“侯氏势方张,见者皆咋舌不敢问”,也就是大家都装着没看见。
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南京闹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学生运动。正好是乡试之年,众多东林党的后人到南都参加科举。说起东林党,大家会想起魏忠贤,想起阉党,到崇祯年间,阉党已经失势。东林党人的继承者扬眉吐气,组成一个新的团体叫“复社”,一时间,凡是东林的后裔都依附复社,这个小团体风头很健,很能来事。这一年的南闱乡试,年轻的王谢子弟和东林孤儿,连翩入场,气焰虽然很盛,可惜战绩并不理想,“明末四公子”中的侯方域,陈贞慧,冒辟疆,纷纷落榜下第。
当时有个叫阮大铖的文化人,在南京也是大出风头。阮颇有才华,最初同样是个东林党,在《东林点将录》中绰号“没遮拦”,名列二十四位,比黑旋风李逵只差了两名。后来投靠了阉党,为士林所不齿。魏忠贤被清算,他也跟着身败名裂,两头都不讨好,便逃回老家隐居。偏偏家乡又来了农民军,不得不到南都避乱,在南京买房子置地。阮大铖是个颇有心计的人,喜欢拉帮结派,与流寓于南都的安徽绅士结合,发起组织了一个“群社”,钱澄之《皖髯事实》上说:
大铖避居白门,既素好延揽,见四方多事,益谈兵,招纳游侠,希以边才起用。
所谓边才,是专指治理边疆的才能。阮大铖野心不小,与复社的年轻人相比,他应该属于文坛前辈。晚明时期,南京人特别爱看戏,那时候最红火的剧作家是阮大铖。大家一边欣赏他的戏,一边忿忿不平骂娘,骂阮大铖,骂他曾经附逆阉党。南京人的戏曲欣赏水平很高,政治正确的觉悟更高,当时阉党已成为人人喊打的落水狗,攻击阉党便成为一种时髦。因此一方面,阮大铖的戏在南京很叫座,另一方面,也出现了梨园弟子罢演《燕子笺》的一幕,这可是阮大铖最有名的代表作。
阮大铖的戏当时真的很火,不仅老百姓喜欢看,很多复社名人也忍不住一次次去观摩。大家觉得这样做很不好,怎么能够为这么一个逆贼捧场呢。于是便有了《留都防乱公揭》,也就是一张要驱逐阮大铖出南京的大字报。当时在这个大字报上签名的,有侯方域,有冒辟疆,还有黄宗羲,共计一百四十多名,都是有头有脸的文化名人。阮大铖立刻声名狼藉,灰头土脸,再也没办法在南京城混下去。
发生在南京的《留都防乱公揭》,成了孔尚任的《桃花扇》中一个重要情节。说起当时南京,没有一本书能比《桃花扇》更合适,更形象更传神。当年真如戏,今日戏如真,《桃花扇》中大唱了正气歌,而侯方域与李香君的爱情故事,其实就是“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
《桃花扇》一剧,皆南朝新事,父老犹有存者。场上歌舞,局外指点,知三百年之基业,隳于何人?败于何事?消于何年?歇于何地?不独令观者感慨涕零,亦可惩创人心,为末世之一救矣。
南京人必须要感谢《桃花扇》,这本书虽然在北京完成,首演也在北京,描写的却是货真价实的南京,说的也是地道南京故事。大家都知道清朝文字狱厉害,能出现《桃花扇》这样一本爱憎分明的书真是奇迹。桃花扇底看前朝,阮大铖的戏曲虽然曾在南京叫好叫座,还是很容易地便被大家唾弃和遗忘,毕竟政治正确最容易深入民心。在《桃花扇》中,阮大铖属于不折不扣的反派,是坏人,侯方域与李香君则是正面形象,是好人。复社同人都是正能量,与阮大铖一正一邪,黑白分明。
阮大铖在南京当过南明的兵部尚书,他这样劣迹斑斑的还能重用,也可以看出南明小朝廷的不堪。清军来了,阮又很快投降,非常无耻地带领清军攻打福建,一心惦记着当满人的福建巡抚。他这样的汉奸败类,如此结局意料之中,让人不太能接受的是侯方域,这位《桃花扇》中的正人君子,曾经在南京大出风头的第一号男神,当年的学生领袖,最后也落水成了汉奸。
文学中的正面形象常常可以蒙人,南京人可能还不知道,与阮大铖相比,深得秦淮八艳之一李香君喜爱的侯方域,所作所为,并不比阮大铖好到哪里。他降清之后,曾为清军统帅张存仁出谋划策,献计掘开荆隆口黄河大堤,为清廷剿灭令其头疼的反清武装,坐稳中原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清史稿·张存仁传》便有记录:
六年八月,起授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督直隶、山东、河南三行省,巡抚保定诸府,提督紫金诸关,兼领海防。盗发榆园,为大名诸县害。存仁闻归德侯方域才,贻书咨治盗策,方域具以对。存仁用其计,盗悉平。
中原许多地区一度曾因此变为无人区,死伤以百万计算。大家或许都知道侯方域参加了清廷的科举,对于明遗民来说,这是很不光彩的一件事,因此,在孔尚任的《桃花扇》中,并没有应试科举这一幕,而是虚拟了他与李香君双双出家入道。后人在改编《桃花扇》时,增加了这个情节。很显然,并不是孔尚任不知道应试这事,显然是知道了不愿意写。然而助纣为虐,与清政府合作,为张存仁献计出点子,让张十分精准地扒开黄河大堤,孔尚任肯定不知道,如果他知道,大约也就不会再写《桃花扇》了。
青楼皆为义气妓,英雄尽是屠狗辈,这件事,在南京的李香君肯定也不知道。秦淮八艳的意义,就是她们都懂得人生的“大义”。李香君要是知道了,一定会为自己当初爱上这样一个男人痛悔不已,肚肠子都会悔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