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制上书诈不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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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对制及奏事上书¹,诈不以实者,杖一百,徒三年。非密而妄言有密者,加一等。若奉制推按问事²,报上不以实者,杖八十,徒二年。事重者,以出入人罪论。
【译文】
凡是当面回答皇帝的问题或者通过奏疏上奏事务,故意虚假陈述的,处刑杖一百,徒三年。不属于机密而假称是机密的,加一等处刑。如果奉皇帝命令审理案件处理事务,上报的情况不真实的,处刑杖八十,徒二年。如果虚假奏对的事情还存在严重情节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出入人罪的规定论罪。
【注释】
¹对制:面对皇帝的问询当面回复。
²推按问事:司法官员审理案件,追查事实处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