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宝兴
沈宝兴,男,1914年生,北京怀柔人,北京农业大学炊事员,1966年夏天被指为“隐藏的反革命”。1966年9月初农业大学当局宣布对他开除公职遣送农村。1966年9月8日,在他离开农业大学之前,沈宝兴在校中上吊自杀。时年52岁。
沈宝兴的老家是北京郊区的怀柔县。他曾经在国民党时代的军队里服务。1949年北京“和平解放”,他所在的部队“起义”,由“国军”被改编为“解放军”。1950年朝鲜战争开始,他所在的部队被派到朝鲜作战。从朝鲜战场回到中国后,他从军队复员,到北京农业大学当炊事员。沈宝兴的妻子姚荣义,是农民,住北京小汤山镇尚信大队(人民公社撤销后成为尚信庄)。他们有5个孩子。姚荣义的母亲和女儿同住。按照当时的户口制度,在城市工作的人和住在农村的人有不同的户口,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二者之间有深沟,农村户口的人不能变成城市户口,也不可能在城市里找工作。沈宝兴在农业大学当炊事员,他一个人住在农业大学,休息日去乡下家中。
文革开始,沈宝兴被当作“隐藏了17年的阶级敌人”“揪”了出来。说他是“隐藏的敌人”,也就是说,他并没有什么新的犯罪活动,仅仅是对他在国民党时代军队服务的惩罚。沈宝兴原来是做饭的,这时候不让他再做饭,说他会害在食堂吃饭的人,让他到食堂后面喂猪。
1966年8月到9月,红卫兵在北京抄家打人,有数千人被活活打死。同时,在文革领导人的支持和政府机构的协助下,北京的红卫兵发出“通令”,把一大批城市工作人员和居民驱逐出北京。沈宝兴被告知,他是“阶级敌人”,要开除公职,注销城市户口,驱逐到他妻子居住的村子去。据《北京农业大学校史》(王步峥主编,北京农业大学出版社,
1995),在北京农业大学,1966年8月8日,学校“文化革命委员会”组织了全校性第一次大游街,开始了暴力性的“斗争”“阶级敌人”。1966年8月20日和21日,农业大学中成立了两个红卫兵组织,一成立就开始抄家,打人,进行所谓“破四旧”,把“地富反坏右份子”赶出家门,“揪斗”学校教师和干部,剪“阴阳头”,打人。全校一片恐怖。一批人在被暴力“斗争”后自杀。另外,这个学校有69人被强制“遣送”回乡。书中没有提供这69人的名单,所以无从知道像沈宝兴这样在被“遣送”前就自杀身亡的人,是否被计算在内。但是提到这种被“遣送”的人的数字,即使在文革后出版的各大学校史中,这是笔者看到的仅有的一部。作为对比的是,北京大学校史,对那些在文革中受到“斗争”而自杀身死的
人,只登载正教授和高级行政干部的名字。应该肯定北京农业大学校史编者的努力,也应该遗憾其他校史对文革受难者的程度不等的忽略。
沈宝兴自杀前,曾经回到小汤山家中一次,告诉妻子他的处境。他们谈了很多。他不但会失去公职,失去每个月50块钱的收入,而且到村子里后,会继续被当作“阶级敌人”受到“专政”。那时候,在尚信大队,“地主”“富农”被开会“斗争”,还背着沉重的砖头被“游街”。尚信大队有个尚信小学,学生“斗争”那里的老师,用棍子敲老师的头。那里也已经有一批刚从城里被驱逐出来的人,这些人不论男女,头发都被剃得一根没有,衣服上缝着白布条,条上写着他们的姓名和罪名。这些人被折磨得一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样子。沈宝兴知道,等待他的命运就是如此。而且,他们也知道,这样会延续不知道多少年,就像土改时划的地主和富农,到文革的时候,连同他们的子女,已经被迫害了十六七年了。他们也听说,尚信大队看到的不是最野蛮的,在尚信旁边的前另沟和后另沟大队(现在是属于东流乡的两个庄),挖了沟,把“四类份子”活埋,包括子女。1966年8月9月,北京城里已经是一个恐怖的杀戮场,城郊也相象。
从家里回到农业大学,过了一天,他在喂猪的地方,上吊自杀了。那一天,在北农大发生的事情,从上面引用的《北京农业大学校史》看,北农大有人贴出了“炮轰党委”的大字报。此后连续就王观澜和大学党委的问题进行了大辩论,形成了不同的派别的组织。当时,像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学校原领导人在6月就已经被中共中央宣布为“黑帮”而且被明确撤职了。北农大的情况稍有不同。该校中共党委书记兼校长王观澜和毛泽东有特别的关系。在6月18日,当时主管农林口的副总理谭震林到农大讲话,说王观澜和另一副书记是“革命左派,是红的”,“保”了他们。直到1966年9月8日,北农大才有人贴出了“炮轰党委”的大字报。到10月间,北农大中共党委被冲垮,和全国其他所有学校的中共党委一样。虽然结果是这样,至少中间有过一番辩论。但是,像沈宝兴这样一个老炊事员被开除公职遣送农村以致自杀身死,连辩论都没有过。没有人对此表达不同的看法,也没有人对暴力迫害提出抗议,甚至也没有人对孤儿寡母表示同情。那些不同名称的“红卫兵”和“造反派”组织,对是否要“炮轰”中共党委,有过一段时间的不同看法,但是对剥夺和虐待所谓“阶级敌人”,没有不同意见。在这方面的一致性,其实更表明那个时代实际在进行的“革命”的实质。
沈宝兴能有什么“问题”?他是一个炊事员,和当时在大学里被攻击的“封资修教育路线”没有什么关系。他的“问题”,就是在17年以前,
曾经在“国军”中当过兵。1949年,他的部队没有抵抗就投降了共产党,后来,他随所在部队去朝鲜打了仗。即使他在1949年是以前犯有罪行,这时候一般罪行也早已经过了法律的追溯期了,不能再惩罚他。因为追溯期是根据罪行应判的年限决定的。实际上,1966年夏天根本没有对沈宝兴以及与他处境相似的人作任何法律审判。那个时候,文革领导人指定和宣判一批一批的“阶级敌人”和“专政对象”,根本不认为需要按照法律依据。害死沈宝兴这样的无权无势的普通老百姓对文革真的有用吗?对文革的领导人来说,这种迫害当然大大有利于营造恐怖气氛和建立恐怖秩序。对死者以及他们的家庭,文革领导人不会有恻隐之心。怜悯和同情是正常人的感觉,而文革领导人不是有这种感觉的人。
沈宝兴死后,北农大当局派一辆卡车把他的尸体和他留下的一些生活用具运到了他妻子居住的小汤山尚信大队队部。大队找来了人挖坑埋沈宝兴。因为是自杀的“阶级敌人”,当然不会用棺材,而且,挖坑的人不愿费事挖一个足够深的坑。因为坑太浅,沈宝兴的尸体放入坑中后,一条腿露出坑外,被用铁锹戳折了,才埋进了土。沈宝兴的妻子看到丈夫的尸体被这样糟践,万分难过,可是不敢说任何话。沈宝兴被埋后,没有留下坟头,很快就看不出他被埋在哪里了。
和沈宝兴尸体一起运回来的生活用具中,有一只小酒瓶。瓶子里还有剩酒。沈宝兴生前好喝酒。大队干部把酒瓶砸了,说里面可能有毒。沈宝兴和妻子姚荣义有五个孩子:三个女儿,两个儿子。沈宝兴死的时候,年龄最大的孩子只有13岁。他们的姥姥也要靠他们的母亲照顾。人民公社实行工分制,当时的工分值又低。姚荣义拼死拼活劳动一年,挣下的工分,不够交一家人的口粮钱,在经济上十分艰难。
除了经济上的困难,一家人还背着“反革命家属”的黑锅,处处受歧视和打击。他们必须和父亲“划清界限”。姚荣义让孩子们改了姓,不再姓沈,改用她的姓,姓了姚。
这种改姓的故事在那个年代发生很多。而最令人难过的事情,不是改姓,而是改了以后,他们的日子也仍然不好过。他们仍然被当作反革命子女对待。
沈宝兴的大女儿和村子里的一个小伙子谈恋爱。後来小伙子要参军,当时参军对年轻人来说是个很难得到的对前程有好处的机会。领导说,跟沈宝兴的姑娘谈恋爱就不能参军。两个年轻人就答应断了关系。小伙子当兵5年回来,他们才又开始来往,28岁时才结了婚。
文革结束两年后,开始了“平反”。沈宝兴的孩子们开始跑北农大,
为父亲“平反”。终于,中共北农大党委给沈宝兴平了反,而且让他的一个女儿到北农大工作,算是“接班”。
沈宝兴死的时候,孩子们还小,而且,他们也不常在一起。孩子们不很了解父亲。他们跑北农大去给父亲“落实政策”的时候,也向和父亲一起当过炊事员的人问过他是什么样的人。他们说,沈宝兴忠诚老实,为人厚道,文化不高,不愿多说语,就是埋头干活。他们说,太可惜老沈这个人了。
这是老百姓的说法,“太可惜老沈这个人了”。可是当时,文革的领导人不在乎普通人的生命,那些给文革帮腔的文人也不在乎普通人的生命,沈宝兴这样的人的死从来不被记录,甚至在文革后也仍然如此。
笔者和沈宝兴的一个女儿谈话的时候,她说:我爸爸没上过什么学,没文化,心眼小,没有想得开,所以就自杀了。她说她看到从北京城里被驱逐到他们村子里的人,虽然样子非常悲惨,但是有文化,就顶住了,活下来了。
我告诉她,沈宝兴是北农大文革中第六个受到迫害后自杀的人。在他之后,还有几十个人因受迫害而自杀。在她父亲自杀一个星期前,1966年9月1日,在北农大,教授陆近仁和妻子吕静贞一起自杀了。陆教授的教育程度当然很高。所以,自杀与否和教育程度高低没有关系。就每个受迫害者的自杀来说,多多少少,都能找到一些个人的原因。但是,就总体来说,他们自杀,那些个人的原因只是次要的因素。他们自杀,是因为迫害太残酷了。我也告诉她,如果1966年夏天不死,後来的事情也很难说。北农大的何洁夫、高无际夫妇,都是学校的职员。他们全家被“遣送”到广西后,在1967年11月,在人民公社的“斗争会”上,在台子上,何洁夫和其他二十来个“阶级敌人”一起被打死。两个孩子被叫到台上抬父亲的尸体。活在这种旷日持久的虐待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打死的恐怖境况中,死亡相形之下变得不那么可怕了。
她说
她说,她不知道北农大还有那么多人死了,不只是父亲一个人。
我为她对她父亲的死的解释而震动。受迫害者太忍耐了。被迫害而死,却总还在想自己一方的错处:想到自己亲人的种种弱点和不是。我在访问受难者家属的时候,多次听到,他们想是受难者文化低,受难者脾气不好,不懂如何回答红卫兵的问题,他们也责备自己不够机灵,没有能保护自己的亲人逃开。而作为对比的是,另一方,作恶者们,却厚颜无耻,不但不向受害者道歉,还拒绝说出事实。不但他们不说,还禁止别人说出。这样的情况,什么时候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