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申酉
王申酉,男,1963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物理系,他在日记中写了一些看法,因此被送进监狱关了两年,留校“监督劳动”。1976年他给女朋友写了长信介绍他的政治观点和人生观。因为这些看法,他在1977年4月被判处死刑。三万人参加“公审大会”,宣判死刑后立即执行。他活了31岁。
《人民日报》老记者金凤在1980年到上海阅读了王申酉的案卷,金凤认为王申酉是张志新式的英雄。但是她的长篇通讯写好后,中共中央宣传部的领导人不同意发表。(见金凤《他,倒在了“两个凡是”的枪口下》,收入《我们都经历过的日子》,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1年1月)从金凤介绍的王申酉来看,他是马克思主义者,他批评文革,赞扬周恩来,赞扬邓小平在1973到1976的工作,这些都高度符合在1978年以后当局的宣传口径。由此看来,在1990年代末仍然禁止发表王申酉的故事,应该不是由于王申酉的思想不能被接受,而是因为他的个人遭遇――因这些日记、书信和在监狱中的“供词”就被判处死刑如果得到张扬,虽然这发生在华国锋时代而且华国锋已经下台,这会引发人们对整个制度的质疑。对现在的当权者来说,会产生相当的负面影响。
金凤的文章还说:“上海市革委会领导在一天内听取并同意了56个死刑判决案,平均每6分钟通过一个死刑案,王申酉不幸名在其中。”不知道其他55个人的案件是什么样的。这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那个人和王申酉不同,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不赞同周恩来或者邓小平,如果他们的看法,在文革后也仍然是和当权者的看法不一致的,那么又应该怎么样呢?实际上,思想的正确或错误,与法律上的罪与非罪,是两个应该分开来的不同题目。
把有不同看法的人,甚至只是及其轻微的不同看法,哪怕只是在私人日记和书信中写到,或者只是在私人谈话中说及,都会被“揭发”“定性”,然后“斗争”、判刑、直至枪毙,是文革的特点之一,也是文革最残酷的一点。对于这一点,应该引起更多的注意和分析。
在王申酉被处死四个月后,1977年8月,中国共产党第11届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宣布文革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结束了。这是文革被正式宣布结束。王申酉死在“粉碎四人帮”和华国锋正式宣布文革结束这一段文革的返光回照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