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庙门擅入
289字 下载全书
凡擅入太庙门¹,及山陵兆域门者²,杖一百;太社门³,杖九十;未过门限者⁴,各减一等。守卫官故纵者,各与犯人同罪;失觉察者,减三等。
【译文】
凡是擅自进入太庙门,以及皇家陵墓兆域门的,杖一百;擅入太社门,杖九十;没有过了门限的,各减一等处刑。守卫官故意放纵的,各与犯人同罪;没有发现的,减三等论罪。
【注释】
¹太庙门:太庙,即宗庙、祖庙,皇家放置祖先牌位、祭祀祖先的建筑。本条太庙门是指太庙的外门,不是殿门。
²兆域门:在皇家陵墓边界所设的门。兆域,墓地四周的疆界。亦以称墓地。
³太社门:社稷的门。太社,天子祭祀五土之神的场所,各有守御官以采取防护措施,所有不应当进入的人都不得擅自进入。皇室建筑中,左祖右社,即左边是太庙,右边是社稷。两者都是重要的场所,不允许擅自进入。
⁴门限:门槛所在的位置,当时称为阃(kǔn)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