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驾稽违
243字 下载全书
凡应从车驾之人违期不到¹,及从而先回还者,一日笞四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百户以上各加一等。若从车驾行而逃者,杖一百,发边远充军,百户以上,绞。亲管头目故纵者,各与犯人同罪,失觉察者,减三等,罪止杖一百。
【译文】
凡是应该跟随皇帝的车马出行的人超过时限不到场的,以及跟着去却先回来的,一日笞四十,每三日加一等处刑,最高处刑杖一百,百户长以上各自加一等处刑。如果跟随皇帝的车马出行而逃走的,杖一百,发到边远地方充军,百户长以上,处绞刑。直接主管人员故意纵容的,各自与犯人同罪,没有察觉到的,减三等处刑,最高处刑杖一百。
【注释】
¹车驾:皇帝出门巡视时乘坐的车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