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应给驿而不给
467字 下载全书
凡朝廷调遣军马¹,及报警急军务至边将,若边将及各衙门飞报军情诣朝廷文书,故不遣使给驿者²,杖一百,因而失误军机者,斩。若进贺表笺及赈救饥荒、申报灾异、取索军需之类重事³,故不遣使给驿者,杖八十。若常事不应给驿而故给驿者,笞四十。
【译文】
凡是朝廷调动军队,以及报告紧急军务给边境驻防将领,包括边境将领以及各衙门飞报军情给朝廷的公文,驿站故意不派人传递的,杖一百,因此导致失误军机的,处斩刑。如果是进呈给皇帝的贺表、文笺以及赈济饥荒、报告灾异、申领军需物资之类的重大事件的文书,故意不派遣驿站人员传递的,杖八十。如果平常的事情不应该提供驿站服务而故意提供的,笞四十。
【注释】
¹调遣军马:调动派遣军队。
²不遣使给驿:明代规定重事、常事分别给驿或入递,重大事件即本条所规定的军事及行政大事用驿站传递信息,普通事件用递铺传递信息。
³进贺表笺:官员给皇帝呈递的祝贺各种事项的贺文、笺,写在精致纸张上的短小文辞。赈救饥荒:发生灾害导致粮食歉收,民无所食,国家采取措施赈济救助为赈救饥荒。申报灾异:向上级报告地方发生的异常情况。汉代董仲舒天人感应说认为,天人之间有感应,天地之间出现任何异常状态被认为是上天的预示,包括祥瑞和灾异,灾异是突发狂风暴雨、山崩地裂之类的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