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不朝参公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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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大小官员无故在内不朝参¹,在外不公座署事,及官吏给假限满无故不还职役者,一日笞一十,每三日加一等,各罪止杖八十,并附过还职。
【译文】
凡是大小官员没有法定原因在京不朝见和参拜皇帝或者上级,在外地的官员不在衙门里的岗位上处理公务,以及官吏假期满之后没有法定原因不返回履行本职工作的,一天笞十,每三天增加一等,各种情况都最高处刑杖八十,并把过错记录在册继续履行职务。
【注释】
¹故:法定免责理由,如发生丧事、生病、被委派到别的地方或者别的差事等。朝参:有资格上朝堂的官员在朝堂上朝见皇帝,没有资格上朝堂的官员参见上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