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党
613字 下载全书
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¹,亦斩。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²,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若有不避权势,明具实迹,亲赴御前执法陈诉者,罪坐奸臣;言告之人与免本罪³,仍将犯人财产均给充赏;有官者升二等,无官者量与一官,或赏银二千两。
【译文】
凡是奸邪之人给皇帝进谗言激怒皇帝借以杀死自己想要杀死的人,处斩。如果被杀的人因犯罪按照法律应该处以死刑,大臣小官花言巧语给皇帝谏言请求免除死刑暗地里笼络人心的,也处斩刑。若是在朝堂的官员相互交结成为朋党祸乱朝政的,都处斩刑,妻子和孩子成为奴隶,财产没收入官。如果刑部和大小衙门的官吏,不执行法律,听从上司主使故意出入人罪,也一样论罪处刑。如果有不畏惧权势,掌握明确真实的案情,亲自赶赴皇帝面前援引法律陈述实情检举揭发的,对奸臣论罪;陈述实情检举揭发的人免除本人的奸党罪责,仍然把犯人的财产都赏给告发的人作为奖赏;有官职的可以升职二等,没有官职的可以酌量授予一个官职,或者赏给银子二千两。
【注释】
¹暗邀人心:官员私下里给他人以恩惠获得他人的感激相互结交,使得他人对君主产生怨恨对官员产生感激之情,破坏官僚体系的正常运行,不利于君主对官僚的控制。
²交结朋党:互相结成稳固的关系以便形成破坏国家制度的小群体,明代称为奸党。其渊源在于汉代的阿党附益,即皇帝身边的官员和地方诸侯的官员之间互相勾结,为诸侯增加收益。紊乱:搅乱,扰乱。
³言告之人与免本罪:告发的人因参与奸党罪本来是犯罪行为,告发官府之后免除了本身的奸党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