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社会主义计算
哈耶克从专业经济学理论转向更广泛的社会研究的关键性著作,是收进1935年出版的《集体主义经济计划》(Collectivist Economic Planning)一书的论文。社会主义计算等问题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一向关注的问题。米塞斯的老师庞巴维克对马克思的著作进行了猛烈批判。经济学史专家亨利·施皮格尔指出,庞巴维克反对社会主义的主要论据是,“社会主义者批评资本主义,实际上是在批评人的状态,批评稀缺这一中心问题,但社会主义也不得不跟资本主义一样要面临这些问题”——这一论点在米塞斯和哈耶克那里大大地深化了。
社会主义计算论战持续了很长时间,具有重大意义。该论战始于1920年,米塞斯发表了他的原创性文章《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计划》。米塞斯提出的问题是非常深刻的:一个没有价格的经济体系,即社会主义,是否有可能存在?米塞斯写道:“有很多社会主义者根本就没有搞清楚经济学问题,他们也从来没有试图对决定人类社会性质的条件形成清晰的认识。他们充分自由地批评‘自由’社会的经济结构,却从来没有同样如此敏锐地批评备受争议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在乌托邦分子描述的光辉图景中,经济学的作用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他们千篇一律地解释着,在他们所幻想的仙境中,烤鸭会怎样飞到同志们嘴边。他们却从来没有讲过,何以会有这种奇迹?”社会主义社会如何有效地组织?仅指出资本主义的缺陷是不够的。
米塞斯论证的要旨是,价格至关重要,必须保有私有财产的价格和竞争性市场。经济学史专家贝蒂娜·比恩·格里维斯强调指出,在米塞斯看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计算的要害,不仅在于经济活动主体没有价格因而无法进行计算,问题还在于,由于没有私有财产,所以也不可能有价格……要出现价格和利润,私有财产是必不可少的”。社会主义计算论战的本质就是米塞斯试图指出的,由于缺乏以私有财产、竞争性市场和利润为基础的交换体系,就不存在价格之类的东西。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做出高效的经济决策。
米塞斯举了一个例子,非常精彩地阐述了自己的要旨,说明了价格对于引导生产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的)局长想建一栋房子。那么,可以用很多办法。相对于未来建筑的效用来说,每种办法都各有优劣,从而会导致房子的寿命各不相同。而每种办法都需要(不同的)花费、建筑材料和劳动。局长该选择哪种办法呢?(由于缺乏货币这一计算单位)对于要使用的种种建筑材料和各种劳力,他没办法将其化约为一个单位进行计算。因此,他根本没有办法比较各种选择的优劣。”他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计划》一文中指出,“社会主义取消了理性经济”。
不少社会主义思想家都承认米塞斯的论证力量。奥斯卡·兰格说:“社会主义当然有充分的理由感激米塞斯,感激这位批评他们事业的‘魔鬼辩护者’。正是他的有力挑战迫使社会主义者认识到,恰当的经济核算体系对于引导社会主义经济的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米塞斯教授的雕像应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央计划委员会社会化部的大厅中占据非常尊贵的位置。”按照社会主义经济学家们的说法,价值问题之解决,不需借助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竞争性市场中自由浮动的价格,可以通过社会主义计划人员非常仔细的核算而得到解决。
经典社会主义者用以反驳米塞斯和哈耶克的论点,完全没有触及问题的要害。米塞斯和哈耶克强调的并不是在生产活动中必须对资源进行仔细核算,而是说,必须要有某种办法对不同资源实现最优生产的相对价值进行估算。资本主义依靠的是私有财产、价格、交换商品和服务的能力以及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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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计算论战分为两个阶段。在1930年的一篇评论中,哈耶克指出:“20世纪20年代,是米塞斯跟社会主义者展开这场论战。30年代我到英国后,我意识到,我几乎完全没有注意这场论战。于是,我编辑了一本文集。20年代是米塞斯出战,30年代则由我出战。”
哈耶克编辑的《集体主义经济计划》一书的副标题为“对社会主义可能性之批评性研究”,这本书对于哈耶克从经济理论研究转向政治哲学研究起了重要作用。数十年后,在被采访者问到为何转向“政治哲学问题”研究时,哈耶克回忆说,这一转向“实际上是从我编辑这本论述集体主义经济计划的书开始的。而最初之所以产生编辑这本书的想法,仅仅是由于我发现,一些在欧洲大陆已众所周知的新的深刻见解尚未传进英语世界,我不得不在这本书的导言和结语中解释欧洲大陆的这一新进展。结果非常有意思,我不仅研究起政治哲学,而且分析起经济学方法论中的错误观念。在我看来,正是这种错误观念导致了某些天真的结论,‘不管怎样,市场能做到的,我们可以想得更完善’”。他放弃了专业经济学,因为他“对半哲学性的政策问题,即经济与政治结构的互动问题,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
哈耶克之所以从经济学理论转向其他研究领域,也是因为他认识到,他视为理所当然的诸多前提其实远没有得到普遍认可。他的一个主要论点是,如果一个社会的规则和法律能使个人利用他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追求自己的目的,而无须每个人统一追求某个集中权威决定的计划,则该社会从经济上说就是有效率的。哈耶克最早在1933年就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职的致辞《经济学思想的趋势》中,部分阐述了这一思想。他在这篇致辞中说,大部分人“仍有一种错误印象:既然所有社会现象都是我们自己行为的产物,那么,依赖于他们的一切东西就都是他们可以刻意操纵的对象”;“个人在社会中的努力最后实现了协调,但这并不是刻意计划的产物。”人们也过于乐观地“相信,一个地方,若无人发号施令,必然陷入混乱,因而,如果要改进现有状况,就一定需要深思熟虑的计划。我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这种想法是我们对现有制度没有充分理解的结果”。
在《集体主义经济计划》中,哈耶克批驳了我们有可能从单独一点管理一个技术发达的社会的观念。相反,哈耶克强调了自生自发秩序(尽管他当时尚未使用这一术语)的观念。政府的合理职能应当是保证个人尽可能充分地以自己觉得最合适的方式利用其知识和才能。
他相信,如果没有经济自由,就不可能有进步。企图要求社会所有成员按照一个人或某些人的指令生活,以实现人与人的一致,这种企图必将阻碍那种可实现物质和技术进步的社会秩序的生成。法律(即规则)应当高于具体某个人的命令。私有产权则是这种秩序的根本。
他反驳社会主义的论证基本上是确凿的。他认为,“可利用资源在不同用途间的分配是一个经济问题,既是个人面临的难题,也是(指令计划中的)社会所面临的大难题”。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缺乏的正是“价值标准”。
在《集体主义经济计划》中,哈耶克还提出了一个问题:在指令经济中,如何能做出不确定的投资决策?他指出:“具有风险的甚至纯粹的投机性活动,其(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重要性。即使进步不可避免地伴随着通常所说的‘浪费’,但如果从总体上看,这样做的收益大于损失,是否值得去做?”那么,在指令经济中,根据什么标准做出相当不确定的投资决策?
米塞斯和哈耶克在批评社会主义时都考虑到了激励问题。不过对两人来说,社会主义下的激励问题不是他们关注的首要问题,尽管在米塞斯看来,这个问题更重要一些。米塞斯写到,“在排斥了私人物质利益后,人就失去了动力”。在哈耶克看来:“问题在于,决策权和责任是否可以完全放心地交到既非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也与他们所管理的财产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那些人手里?”
哈耶克在《集体主义计划经济》一书中强调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源在企业之间不断转移,这种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同样是有益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从效率较低的企业家手中转移到效率较高的企业家手中,是通过前者蒙受亏损而后者获得利润这种机制实现的。谁有资格拿资源去冒险?他能获得多少资源?这些问题的答案只有等他成功地获得并掌握这些资源后才可揭晓。”在市场经济中,谁是最适合管理资源的人,取决于谁能创造最高利润。创造了利润的人掌握着管理更多资源的财力。
在资本主义体制中,面临着谁是最适合管理资源的人的问题;而在社会主义体制下,这同样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哈耶克形成的无人掌控的社会演进观的本质。能够创造最多利润的人,未必明白经济进步的原理,他们是用实际行动决定(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他们可以支配更多资源。哈耶克认为,试图把社会主义与竞争性市场融合起来的“市场社会主义”,“不过是件赝品而已”。
哈耶克坚信,社会主义作为集体主义的一种形态,完全不可能配置商品。如果社会想达到某种比较体面的生活水平,就不能而不是不可能让政府控制生产资料:“集中控制全部经济活动,是一项在现代生活的复杂环境中根本无法理性解决的任务。”
社会主义既是一个事实性理论,也是一种伦理理论。哈耶克从经济学角度对社会主义的反驳,与其说是认为社会主义从规范上说是不可取的,不如说是认为它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