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马克思、演进和乌托邦
哈耶克的经济学思想,或者说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思想与马克思的思想之间有若干相通之处,这是学术界的普遍看法。哈耶克的专业经济学思想在某些方面类似于马克思的经济学思想,尽管两人对实际政策的建议大为不同。罗伯特·斯基德尔斯基在论及哈耶克早年的经济学思想时说,哈耶克的结论是:“信用货币资本主义是非常不稳定的……对此我们无计可施。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哈耶克的学说会吸引一批社会主义者:从他的学说中,似乎可以得出马克思的结论。”
梅格纳德·德赛勋爵评论说,哈耶克与马克思有“很多相同点”:“他们毕生都在研究模型化的资本主义及其周期性,研究货币与信用的重要性与其长期前景……马克思的某些思想与哈耶克的思想之间相同之处更多。他们对资本主义动力的分析是相通的……哈耶克与马克思的资本理论之间也有很多相同点。如果先将《资本论》第二卷阅读2/3,再读哈耶克的《纯粹资本理论》,然后后进行一番比较,你就会发现,他们的研究是一回事。”
初到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时,哈耶克讲授过一节“马克思的危机理论”课。哈耶克在其讲义中称赞过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在列举的课程参考书目中也突出了该书。在经济学发展史上,哈耶克几乎将马克思置于与亚当·斯密平起平坐的位置。哈耶克对《资本论》第二卷的赞赏其实是效仿庞巴维克,尽管庞巴维克强烈批评马克思理论体系的其他内容,但他对《资本论》第二卷却另眼相看,庞巴维克认为马克思“理论体系的这一部分……所具有的异乎寻常的逻辑连贯性,足以使作者跻身一流思想家行列。他的著作中的这一部分确实是无可挑剔的”。
马克思主义学者卡尔·屈内(Karl Kühne)说过:“马克思的思想曾在保守主义思想界中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大保守分子哈耶克就曾鼓足勇气承认,透过图甘–巴拉诺夫斯基和斯皮特霍夫,他受到过马克思的影响。”屈内接着说:“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一部分就是资本过剩理论,而真正继承了这一理论的却是一位铁杆保守主义者——冯·哈耶克,他有点反常地坦承自己受过马克思的影响……重要的不是只注意哈耶克的保守主义结论,而是要看他对繁荣与萧条根源的分析,这种分析与马克思的分析非常接近。”
在1933年出版的《货币理论与商业周期》英文版中,哈耶克写到,他自己提出的商业周期理论与种种不以货币因素解释商业周期的理论间的分歧,要小于他的理论与其他以货币因素解释商业周期的理论间的分歧。在正文中,他对这句话进一步评论说:“在目前(解释商业周期的)研究领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填平将货币性解释理论与非货币性解释理论分隔开的那道鸿沟,”随后,他在脚注中解释说:“自本书德文版出版以来,我已不大相信货币性解释与非货币性解释之间的分歧是形形色色的商业周期理论中分歧最大的了。在我看来,在用货币因素解释商业周期的种种理论中,那些认为货币价值变动这一表面现象乃是引发商业波动的决定性因素的理论家,与重视货币因素导致生产结构真正变化的理论家(比如我自己)之间的分歧,也比后者与斯皮特霍夫教授、卡塞尔教授等所谓的非货币理论家间的分歧大得多。”也就是说,他的立场更接近于斯皮特霍夫、卡塞尔,因而也暗含着接近于马克思等用非货币因素解释商业周期的经济学家,而与那些将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视为商业周期根源的经济学家之间存在分歧。
通过对思想源流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哈耶克就货币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所持的看法更接近于马克思,而不是货币主义者。关于前者,哈耶克曾在《纯粹资本理论》一书中有所论及,他写道:“在所有这些不同的(商业周期)理论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在繁荣期即将终结之时,由于流通中的资本出现匮乏,利率开始攀升,从而使人们无法获得固定资本投资以完成大型项目,或者即使完成这些项目也无利可图。在这里,讨论不同学者对于这些现象与信用扩张间关系的不同认识,有点太过离题。这里当然也不可能追溯这方面的观点对马克思的危机理论的影响,并通过马克思对图甘–巴拉诺夫斯基、又通过巴拉诺夫斯基对卡塞尔、斯皮特霍夫等当代学者产生的重大影响了……”
哈耶克20世纪30年代讲授“马克思的危机理论”的授课档案中包括20页的教案和马克思、希尔弗丁、图甘–巴拉诺夫斯基、斯皮特霍夫等人的著作在内的参考书目。关于图甘–巴拉诺夫斯基(其理论的基础是马克思的理论),哈耶克在教案中写到,图甘–巴拉诺夫斯基的著作是现代商业周期理论最有影响力的来源。
哈耶克在《价格与生产》一书中谈到自己的商业周期理论时说:“前几讲阐述的商业周期理论的核心观点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产业波动在本质上是由资本设备的交替性扩张与收缩构成的,人们经常强调这一点……在德语文献中,这一看法主要是由卡尔·马克思的著述提出的。图甘–巴拉诺夫斯基正是以马克思的理论为基础的,而他的研究后来又成为斯皮特霍夫教授和卡塞尔教授研究的起点。毋庸讳言,本系列演讲中所提出的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后两位学者,尤其是斯皮特霍夫教授的理论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家迈克尔·佩雷尔曼认为,马克思认识到了,“信用乃是导致经济混乱的核心因素……马克思将其对信用的分析整合进其经济理论中。将这一分析联结起来的关键,就是虚拟资本概念”,即没有真实储蓄作为基础,而由货币体系创造出的资本。佩雷尔曼概括了马克思的理论:“虚拟资本对价格信号的扰乱越严重,人们越无法得到有关经济的重要信息。关于生产活动的决策就越来越与其基本结构脱节。这会对经济构成压力,而这种压力却是看不见的。”
这也正是哈耶克的基本观点。哈耶克在《价格与生产》中曾提到过马克思与斯皮特霍夫这一派的思想,他说:“19世纪上半叶,这样的理论一度极为盛行,当时的财经记者经常使用的一个词,反映的基本上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观点。‘虚拟资本’被创造出来,使企业活动难以为继,或使新兴企业无法完工,最后,这些企业就倒闭了。”
哈耶克和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结果的看法也是一致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扮演过某种革命性的角色。资产阶级第一次展示了人的活动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它所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了埃及人的金字塔、罗马的水道和哥特式教堂;它所进行的远征,让历史上各民族的迁徙和十字军东征黯然失色……资产阶级使所有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变成全球性的。资产阶级通过迅速地改进生产工具、广泛地使用通信工具,使所有国家,哪怕是最落后的国家,进入文明状态。”哈耶克的看法与此并无二致。
哈耶克与马克思不同的地方在于,对后来资本主义发展方向的判断。资本并没有集中,而是分散了;工人的生活水平并没有下降,反而异乎寻常地提高了;整个世界的物质状况并没有恶化,反而得到了巨大改善;资本主义并没有在冲突中终结,反而更加繁荣了,为更多的人带来了富足的生活。
诚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欧洲大陆的社会主义总是具有某种强烈的返祖习性。马克思曾做出过一个他自己肯定会后悔的评论,他断言,资本主义最终将让位于“田园诗式的关系”。除此之外,他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第9条措施是,“将农业与制造业结合起来,通过在全国人口中实行更平等的分配,逐渐消除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差别”,他将这看作是“实现生产方式”从资本主义转向社会主义的“根本性的革命手段”,这一手段“普遍适用于一切国家”。
在国家范围内实行平均分配、农业和工业共存的设想(1975~1979年,柬埔寨局部推行这一计划时导致300万人死亡),只有在相对原始的社会才有可能实现。而且,马克思把“自由贸易”斥之为“单方面强加的、昧着良心的自由”,并激烈批判资本主义所带来的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想让人类进步的时钟倒转。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在过去,或许也可能在未来,才能找到理想的社会制度。
从很多方面看,马克思主义其实应该被视为某种保守的甚至是反动的思想运动,是从欧洲浪漫主义发展而来的,而不是对欧洲启蒙思想的继承。哈耶克对马克思最大的不满,其实并不在于马克思太激进,而在于他极端保守。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手稿中特别指出了经典社会主义极端保守的特性。哈耶克在1976年撰写的一篇论述亚当·斯密的文章中说:“要求实现‘社会正义’,要求按照人们的需要或美德来分配物质财富,这是整个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而这属于一种返祖现象,”即回到原始状态。哈耶克辩称,有人认为所有的知识都可以由某个天才人物掌握,比如原始部落的首领,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在论述斯密的这篇文章中,哈耶克又说:“如果我们迷恋过去,屈从于部落时代遗传下来的本能,企图把部落社会的原则,即认为部落首领对社会中各种具体情况都了如指掌,强加于整个社会,那么我们就必然返回到部落社会状态。”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中强调指出,“因此,卡尔·马克思正确地宣称:资产阶级创造了无产阶级:过去及现在,都是资产阶级赋予无产阶级生命”。哈耶克相信,马克思错误地理解了推动生产活动的真正力量,这也就难怪,根据他的“药方”进行的革命导致成千上万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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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花费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上的时间比其他著作都要长:从1962年开始动笔到1978年全部完成,前后历时16年,其中大部分研究是在1962~1969年进行的。尽管该书最终完成时,他并不完全满意,在前言和随后几年的一些场合中,他都曾责备自己在写这部书的时候精力不断衰竭,但《法律、立法与自由》的贡献还是非常深远的。
哈耶克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强调:“使中央政府在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问题时处于强势地位的想法,已经导致中央政府在其他方面也被授予了过多权力,而这些权力如果由地区或地方政府行使,会更有效率。政府权力一步步集中的主要根源,通常都是战争的威胁。”在这里,他也澄清了他自己与“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之间的立场区别:“‘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关注的是个体的选择而不是制度或惯例的选择,强调的是天赋的选择而不是通过文化传递的技能的选择。”
导致生物进化的三大因素是:个体的差异、环境的选择压力、随机的遗传突变。当然,人们一般强调的都是前两者。个体间如果没有差异,就不能出现进化;只有存在差异,才能出现遗传的或社会的进化。如果一个生物种群或一个社会内部的个体都是静态的、完全相同的,那么该物种或社会就不可能进一步发展。
除了多样性,导致生物或社会进化的还有环境因素。只要某一物种的成员、共同体内部的成员或不同共同体的成员间有所不同,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的环境就会造成其不同的属性。环境差异和个体差异塑造的种群属性的差异,会推动生物进化或社会演进。
在整个20世纪,毫无疑问,备战是影响政府发展的最重要的社会环境因素。“一战”和“二战”都导致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权力大幅增加,冷战也同样如此。在战争期间,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弥漫整个社会,这些范式、世界观以及政府的活动,就不再仅限于单纯的军事领域,而扩张到社会秩序的方方面面。
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哈耶克继续评论说:“现在,当我们相信,至少在西欧和北美,已排除了盟国之间爆发战争的可能性,并依靠一个超国家的机构来进行防御时,我们应该逐渐明白,我们可以减少中央集权的程度,假如我们仅仅是为了使政府抵御外敌时更加强大的话,便无须赋予民族国家政府如此繁多的重任。”
哈耶克相信,进化的观念首先出现在社会领域,然后才被运用于生物学中。他在《致命的自负》中说:“达尔文在构思自己的理论时,正在阅读亚当·斯密的著作。”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他引用皮尔斯(C·S·Pierce)的话说,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不过是将政治经济学的进步观扩展运用于动物和植物生命的领域中”。哈耶克自己也说,如果某位19世纪的“社会理论家还需要达尔文来给他讲授进化的观念,那他就不够称职”。
社会演进是哈耶克思想中的核心命题。社会演进的观念与自生自发秩序理论紧密相连。没有有形的发号施令者,生物也实现了进化;同样,社会内部的演进或社会的演进也不需要一个发号施令者。但哈耶克认为,在社会演进中,选择主要不是透过个体的生理选择,而是透过文化传递的特性、制度和惯例而进行的。获得成功的个体或群体的行为会被人普遍效仿,这些惯例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占据主导地位。在《货币的非国家化》一书中,哈耶克说:“总是极少数人的新观念在塑造社会发展的过程……那些具有更好观念的人将决定发展的进程,因为人们会效仿他们。”
市场就是一个演进机制。取得经济成功的社会会繁荣,而那些没有获得成功的社会就会萧条。优胜劣汰的规律若被打乱,物种就无法存活;同样,若市场的筛选功能被扰乱,经济发展就会停滞。
社会作为整体,也存在演进的问题。在晚年的社会演进理论中,哈耶克考察了竞争性市场的演进功能和过程,并将其用于解释共同体及其规则、法律、习俗和伦理规范的变迁。随着时间的推移,比较成功的法律和习俗及其带来的比较成功的社会,会逐渐取得主导地位。那些物质和技术最发达、最先进的社会就是最成功的社会。
哈耶克之所以为自由辩护,主要就是因为自由能使社会内部的某些人或世界上的某个社会实现成功发展。“不幸的是,为了使中央政府在抵御外敌时更加强大而采取的种种措施”导致了政府集权,从而妨碍了社会在很多方面完全可能实现且更为可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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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是一位乌托邦哲学家。他曾在1949年写道:“我们必须再次将建设自由社会的努力视为一场知识上的冒险,一项需要勇气的事业。我们所缺乏的乃是一个自由主义的乌托邦,一份行动纲领。它既不是单纯地维护现状,也不是某种淡化了的社会主义,而是一份名副其实的自由主义激进纲领。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必须从经典社会主义的成功中学到一个重要经验,那就是成为乌托邦分子的勇气;正是这种勇气,使他们得到了知识分子的支持,他们因此对公众舆论产生了影响;正是这种舆论,使那些目前看来遥不可及的事情一天比一天更接近于现实。”
哈耶克于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创作的《法律、立法与自由》和《致命的自负》中所提出的可能的乌托邦,是有别于自由至上主义的、具有古典自由主义色彩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政府这一角色的作用要比现在小得多。应该尽可能地让竞争成为社会的普遍原则,不仅是经济活动,就连政府服务也应按竞争原则组织管理。法律、习俗、伦理规范将为社会提供一个着重强调私有产权、契约自由、交换自由的框架。在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政府总开支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达到30%~60%,哈耶克认为,这一比例应该降低到10%~20%,这是19世纪后半叶和“一战”前的正常水平。福利不应由全国政府提供,而应该由地方和(在美国)州级政府提供,当然还可由慈善机构自愿提供。
强制性退休保险、失业保险和伤残保障项目确实应该继续保留,尤其是在过渡时期。但是,这些福利项目也应更多地以市场为导向,让那些乐意参与具体项目的人有更多选择。非政府机构之间为提供这些服务项目而进行竞争,这应成为基本制度。比如,个人可能确实需要拥有失业保险,但这种保险可由竞争性私人保险机构提供,而不一定非要由一个无所不包的政府保障计划提供。污染控制也应更多地以市场为导向。在教育领域中,则可采用学券制。所有这些都迥异于经典社会主义,但也不同于纯粹的自由至上主义理论。
哈耶克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提出了他认为最有利于人类且有可能实现的乌托邦——“将地方甚至地区政府转变为准商业性公司,使它们为争取公民支持而展开竞争。使它们不得不提供一种实现收益–成本平衡的方案,从而使其辖区内的生活至少跟其他地方一样吸引人……将政府绝大多数服务活动的管理权重新交还给较小的治理单位,这样做很有可能促使某种社群精神的复兴”。在一次访谈中,哈耶克又说:“我倾向于将更多权力交给地方当局,而不让中央政府拥有这些权力,因为公民可以用脚投票,迫使地方政府按公民的意愿行事。”
古典自由主义具有某种强烈的社群主义色彩。哈耶克反对一种观点,即只有由中央政府提供福利,才是提供这些服务最高效、最合乎道德的方法。相反,由地方政府提供福利,用自愿代替强制,对于创造民众休戚与共的社会环境具有莫大的帮助。
哈耶克认为,乌托邦与其说是伦理性问题,不如说是经验性问题,而乌托邦正是他在大部分著作中思考的问题。他不仅想搞清哪种乌托邦是可取的,也想搞清哪种乌托邦是可行的。哈耶克认为,“某种理想的社会图景,即对于人们追求的完善的秩序形成某种指导性观念,不仅是所有理性政策不可或缺的前提,也是科学对解决实际政策问题所能做出的主要贡献”。在哈耶克看来,乌托邦之所以值得珍视,主要并不是由于其具有启发意义,而在于它能使人形成观念。他的首要目标是启蒙人的精神,而不是激发人们的热情。乌托邦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理论,而不仅仅是某种伦理理想。
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他最集中地表达了自己对乌托邦的看法,他写道:“不可否认,从某种程度上看,根据某种模式指导创建完善的秩序一向都是某种乌托邦的看法。现实只能不断地逼近它,很多人会视其不可能完整地付诸实施。然而,只有坚信那经由持续地适用同一原则而形成的、建立在连贯的模式基础上的指导性观念,才可能建立起有助于自生自发秩序正常运转的有效框架。”哈耶克认为,当代政治学、经济学迫切需要探讨的是“思考乌托邦的勇气”。乌托邦能为事态可能如何演变提供蓝图、模式,从而能够引导政府秩序和其他方面的社会秩序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