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法律、立法与自由》
《自由宪章》出版后,哈耶克的世界观似乎发生了重大变化。他曾经觉得,他的照片完全可以登上《时代周刊》,但该杂志甚至不愿意刊登有关他著作的书评。尽管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他一度被视为一位重要的保守主义思想家,但在芝加哥期间,他却从来没有像出版《通往奴役之路》时有名气。
1962年秋天,哈耶克开始执教于联邦德国的弗莱堡大学。他于60年代在弗莱堡的研究收获了丰硕成果。他有两部伟大的著作,一部是《自由宪章》,另一部是《法律、立法与自由》,而后者主要是在弗莱堡写作的。
埃里希·施特赖斯勒是哈耶克在弗莱堡的同事,他讲过哈耶克的许多轶闻,比如,他做了一番努力才得到该大学的职位。弗莱堡大学的系主任特别欣赏哈耶克的思想,尽管在欧洲大陆,哈耶克已基本被人遗忘了。施特赖斯勒还说,尽管如此,哈耶克进入弗莱堡,仍然是联邦德国学术界的一件大事。
哈耶克在学生中很受欢迎。他于20世纪60年代开设的讨论课,学生们趋之若鹜。哈耶克到任时就是教授职位中较为年长的人物,而教员往往是论资排辈的。哈耶克在教学中突出经济政策分析,而不太关注当代理论。他差点成为弗莱堡大学校长,但因他支持政府取消冬假、提议奥托·冯·哈布斯堡(前王室家族成员)任教政治学,而错失了良机。
经济学史专家亨利·施皮格尔和他的妻子塞西尔在60年代中期曾到弗莱堡拜访过哈耶克。他们回忆说,当哈耶克得知他们只买了三张票而没有买到第四张(也因为他的听力不太好),因而他不能去观赏《魔笛》演出时,十分生气。哈耶克向他们抱怨说,联邦德国的税率太高。
回到欧洲后,哈耶克恢复了跟孩子们的密切往来。他的儿媳妇提到,其丈夫在哈耶克回到欧洲后曾说过:“现在,我总算有父亲了。”哈耶克常到奥地利看望家人,包括他母亲和弟弟,也去探望海伦妮的家人。他的母亲于1967年去世,享年92岁。
哈耶克曾说,他60年代在弗莱堡的日子是“非常充实的”,除了从事学术研究外,他还和妻子频繁地旅游。他们曾去日本4次,并顺道访问了中国台湾、印尼、塔希提、斐济、新喀里多尼亚、悉尼、锡兰(现今斯里兰卡)。哈耶克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还待过一个学期。说到1962~1969年在弗莱堡的日子,哈耶克说,几乎一直到这段时间的尾声,他都“精力充沛”、“身体健康”、“研究工作极有效率”。
《法律、立法与自由》,尤其是其第一卷“规则与秩序”,是哈耶克学术生涯中绝对不能忽视的伟大著作。人们一般都不清楚《自由宪章》与《法律、立法与自由》之间的关系,因为他们对后者都没有深入了解。人们考察这两部著作时经常忘记一个事实:尽管后者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出版,但其主要内容是在60年代创作的,就在《自由宪章》出版后那几年。
《法律、立法与自由》应该更多地被视为其上一部著作的延续,而不能说是另起炉灶。它是哈耶克写作《自由宪章》过程中激发出的想法和新信息经过一番研究后动笔写作的,并在70年代他非常高产、也非常具有创造性的几年中完成。
在《法律、立法与自由》的导论中,哈耶克谈到过这两部伟大著作间的这种关系。他写到,在“另一本书中,我试图重述并希望在一定程度上澄清自由主义宪政的传统教条。但在我写完那本著作后我才弄清,为什么这些理想没能得到那些一切伟大的政治运动都需依赖的理想主义者的支持”。《法律、立法与自由》是他这两部巨著中更有原创性的一本。他在其第三卷的前言中说,尽管《法律、立法与自由》是对《自由宪章》的“补充而非替代”,但它更有“原创性”。他还说,对于“非专业的读者”来说,在对“这三卷中试图解决的这些问题进行更详尽的讨论或更具体的考察之前”,他推荐大家先读《自由宪章》。
《法律、立法与自由》的水平要高于《自由宪章》,因为《自由宪章》最初是打算写给大众读者的。哈耶克后来认识到,他的著作不太可能获得更多大众读者的欢迎,因此,《法律、立法与自由》从一开始就明确地说是写给专家的,而不指望其他读者阅读。只有具备相当深厚的政治学、经济学理论背景,并对哈耶克其他著作有所研究的人读过几遍后,才能对这部著作给出正确评价。
哈耶克最初认为,第二部著作只是一本“小册子”,他在1962年明确说过。他最初计划在写完《自由宪章》后,附带研究一下知识分工的问题。1960年,他写信给波普说:“尽管我并未集中精力研究方法论,但我准备讲授“经济学理论新论”的课程,授课内容可能会编成一本书,这本书开头肯定会重述我对经济学理论性质的看法,而对我当时形成的对更高层次的规则性的认识,也继续吸引着我,看来我有可能在经济学之外的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哈耶克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提到过德恩特里维斯的《自然法》(1951年),而他在《自由宪章》中也曾说,据他所知,对种种自然法理论做出“最精彩的简明叙述的”,就是德恩特里维斯的著作。这里有必要简要介绍一下这本著作,从而加深我们对哈耶克法律观念的理解。德恩特里维斯写道:“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让人们在社会中能够维持生存。法律要以社会为前提。法律活动是与共同体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法律只涉及人的行为与他人进行协调的那些方面,因此我们可以说,人间的法律并不旨在提升美德,而仅在于确保人们和平共处:法律并不禁止一切恶行,而只禁止那些对社会有害的恶行;法律并不要求人们事事行善,而只在涉及普遍福利的方面有所规范。”
对这段话,哈耶克有同意之处,也有不同意之处。尽管他也相信,法律只涉及公共之善,而不涉及私人之善,但他又认为,习俗和伦理规范具有关键作用,它们是将人们联结为社会的非常重要的黏合剂,但又不像法律那样,它们不需要社会来强制执行。法律、习俗和伦理规范结合起来造就了社会。法律就是人们可以要求政府强制执行的规范,而习俗和伦理规模则是非强制性规范。
哈耶克对于“系统”这一概念具有浓厚的研究兴趣,从物理学角度看,任何行为都会在某个时候受到同一系统内某个因素的反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均衡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学理论就是试图将物理世界的真理运用于社会。
《法律、立法与自由》的渊源是哈耶克的经济学理论。他逐渐认识到,社会中的法律、习俗和伦理规范界定着也创造着社会。法律、习俗、伦理规范是人们观察世界的角度,是世界观和范式。它们并没有实实在在的形状,而只存在于社会成员的心中。它们是社会共通的价值。它们为社会成员创造了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因而也或多或少能使他们的交往活动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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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莱堡是座美丽的城市,只有20万人口。该市的阿尔贝特–路德维希大学大约有25 000名学生。它始建于1457年,从创建时间看,排在联邦德国第三位。该城市位于联邦德国西南角,距离法国和瑞士都不到25英里。城市的一边是海拔上千米的山峰,这里是哈耶克远足、爬山的好去处,城市的另一边是平原,种植着葡萄。这座城市在精神上一直是由“大教堂”即“圣母玛利亚大教堂”统治的。“弗莱堡”的意思就是“自由的城堡”。中世纪时代,这里有一个市场。“二战”期间,弗莱堡遭受到了严重破坏,但战后又恢复了原貌。
在弗莱堡大学获得教职一事为哈耶克带来了意外的惊喜,他可以比在芝加哥大学多待三年,还可以得到一笔退休金,而这对他的生活来说很重要。他非常在意收入问题。有一篇报道曾描写过他刚到弗莱堡大学任教,来到伦敦办事时的情形,“他语气平静,带有浓重的口音。周三晚上,在经济事务研究所邀请的客人中,数他和蔼可亲,已然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他步履蹒跚,留着一撮发灰的八字须,穿着粗呢灰色外套,浆洗的硬领。他的穿着可实在是太过时了,看起来像个乡下的商人,可一点儿也不像普鲁士的著名学者(他实际上是一位奥地利人)。他不喝德国烈酒,只喝英国的雪利酒”。
哈耶克在就任弗莱堡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职位演说中说,他不知道他该感谢哪一颗幸运星,因为“在我一生中,这已经是第三次获得教授职位了,而幸运的是,这三所大学都是我如有可能完全自由选择时,肯定会选择的大学”。弗莱堡位于维也纳与伦敦之间,而“在这两个地方……我形成了自己的思想”,而这座城市有几百年的时间都属于奥地利帝国,因此来到这个地方就像“回家一样”。
弗莱堡大学的学术气氛跟他30多年前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芝加哥大学之前待过的维也纳大学非常相似,经济学专业设立在法律系教学课程中。他“特别珍视又一次在法律系执教的机会”。“而正是在那样的气氛中,我形成了自己的学说。过去30多年中,我都在向那些不具备法律或法律制度史知识的学生讲授经济学。现在我不免要怀疑,让学生分开学习法律与经济学的做法是不是有问题。”比起英美经济学家来说,德国和奥地利学者更重视法律体系与经济制度间的关系,而经济学设在法律系中就体现了这种看法。
哈耶克再次回到德语世界居住,他的研究重点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移。他又开始跟同事和学生们说德语,也更多地用德文写作。他跟第二任妻子之间的交流差不多都用德语,而且他“再次成为一名经济学家”。他可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研究经济政策的问题上去,而不用研究经济学理论,但他觉得,他“仍有很多重要想法想要表达”。他又一次比较积极地承担起教学任务:讲课、开设讨论课、辅导学生。他在就职演说中说,他曾经“花费多年时间研究大千世界,更多的时间是用来进行研究而不是教书育人”,他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后辈”。他在《致命的自负》手稿中说,他前半生都用来做研究了,后半生都用来教书了。
哈耶克对德恩特里维斯的观点做了延伸,他说,规则涉及公共之善,因而值得重视。一个人不能要求别人为自己的利益行事,而只能要求他人不伤害自己。公共之善就在于规则,即法律、习俗和伦理规范。而一个人是不能对他人的私人之善提出要求的,不管是通过强制性法律,还是通过非强制性伦理规范。
哈耶克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瓦尔特·欧根曾有过密切往来,所以早就熟知弗莱堡大学。不过,欧根在哈耶克到此任教的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哈耶克也早就认识弗莱堡大学的几位教授,但他们也都在他到来前过世了。瓦尔特·欧根研究所就设在弗莱堡大学,它以德文出版了哈耶克的大量著作。
现在回想起来,20世纪60年代是个骚动和变革的时代,但哈耶克在弗莱堡的那些年却没有受到外界的影响。那10年的文化骚动要到最后几年才爆发。一直到1967年前后,20世纪50年代那种繁荣而相对平静的社会氛围,几乎在所有的发达国家都还继续保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