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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官司寇第五
三三 萍氏
165字 下载全书
1.萍氏掌国之水禁¹。几酒²,谨酒³。禁川游者⁴。
【注释】
¹水禁:有关河川水域的禁令。郑《注》曰:“谓水中害人之处,及入水捕鱼鳖不时。”
²几酒:郑《注》曰:“苛察酤买过多及非时者。”朱申曰:“司察非时饮酒者。”按,古人饮酒有时,如祭祀、举行乡饮酒礼及婚娶等,非此则不饮。
³谨酒:郑《注》曰:“使民节用酒也。”
⁴禁川游者:据郑《注》,是为防人溺水。
【译文】
萍氏掌管国家有关水的禁令。稽察百姓饮酒是否适量、时间适宜,节制人们用酒。禁止在河里游泳以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