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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官司寇第五
三四 司寤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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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寤氏掌夜时¹,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²。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³。
【注释】
¹夜时:夜间的时刻。古人将一日分十二时,以日入至鸡鸣(一夜)分五夜: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亦称五更。郑《注》曰:“谓夜晚早,若今甲乙至戊。”
²以诏夜士夜禁:夜士,王城中的巡夜官员。郑《注》曰:“主行夜徼候者。”夜禁,夜间禁止通行。一更三刻至五更三刻间禁止人行游于道路。
³“御晨行者”三句:御,禁止,阻止。晨,天亮之前。宵,黄昏之后。夜,谓夜半。郑《注》曰:“备其遭寇害及谋非公事。”
【译文】
司寤氏掌管夜间报告时辰,根据星宿的位置来区分夜的早晚,以告诉巡夜的官员实行宵禁。禁止晨行,禁止夜行,禁止半夜游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