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役部民夫匠
333字 下载全书
凡有司官私役使部民,及监工官私役使夫匠出百里之外及久占在家使唤者¹,一名笞四十,每五名加一等,罪止杖八十,每名计一日追给雇工钱六十文,若有吉凶及在家借使杂役者²,勿论。其所使人数不得过五十名,每名不得使过三日,违者,以私役论。
【译文】
凡是国家机构的官员私自役使所管辖的民众,以及监工的官员私自役使所管理的工匠去百里之外或者长期在家里使唤的,一名笞四十,每五名加一等,最高处刑杖八十,每名被役使的民众和工匠一日按雇工钱六十文计算,如果因为有婚丧等吉凶大事以及在家里借用使唤杂役的,不论罪。所使役的人数不得超过五十名,每名不得超过三日,违反的,以私役罪论处。
【注释】
¹监工官:国家的工程建造和物品制作派官员监工。主管官员和监工可以轻易地驱使所管的民众和工匠,因此设定这条法律,减少此种危害发生。
²吉凶:婚礼、冠礼之类喜庆的事为吉,丧礼或者灾、病之类为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