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宋公以楚人战于泓(1)。公子目夷曰(2):“楚众我寡,请其未悉济而击之(3)。”宋公曰:“不可,吾闻不鼓不成列(4)。寡人虽亡国之余(5),不敢行也。”战败,楚人执宋公(6)。齐人弑襄公(7),立公孙无知(8)。召忽、夷吾奉公子纠奔鲁(9),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10)。既而无知被杀,二公子争国(11)。纠,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齐人立之。既而使鲁人杀纠,召忽死之,征夷吾以为相(12)。晋文公为骊姬之谮(13),出亡十九年,惠公卒(14),赂秦以求反国,杀怀公而自立(15)。彼一君正(16),而不免于执;二君不正,霸业遂焉(17)。
【注释】
(1)宋公以楚人战于泓:宋襄公率兵与楚军战于泓水(今河南柘[zhè]城西北)。宋公,即宋襄公(?—前637),名兹父,春秋时宋国国君,公元前650—前637年在位。公元前638年襄公伐郑,与救郑的楚军战于泓水,兵败受伤,次年伤重而亡。
(2)目夷:宋襄公庶兄。
(3)请其未悉济而击:请求下令在楚军尚未悉数过河时予以攻击。悉,全部,尽数。济,渡河。
(4)不鼓不成列:不进攻没有列好阵形的军队。鼓,击鼓使军队进攻。成列,排成行列;这里指完成列阵。
(5)寡人虽亡国之余:《道藏》本此句作“寡人虽亡之余”,今据《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所载相关文字,于“亡”字后补一“国”字。其意为:我虽是亡国之人的后裔。寡人,古代诸侯对下的自谦之称,意为寡德之人。亡国,这里指亡国的商族。余,指后裔。宋国为商族后裔受封所建,所以宋襄公自称为“亡国之余”。
(6)楚人执宋公:楚军俘虏了宋襄公。执,擒,捉。据《左传》之僖公二十二年、二十三年载,宋襄公兵败负重伤,次年因伤不治而亡,并未被楚军俘获。
(7)襄公:即齐襄公。襄公名诸兒,齐庄公之孙,春秋时齐国国君,公元前697—前685年在位,为其弟公孙无知所杀。
(8)公孙无知:齐禧(釐)公之子,襄公之弟。公元前685年,无知弑襄公,自立为君。不久,往游雍林,被袭杀。
(9)召忽、夷吾奉公子纠奔鲁:召忽与夷吾(管仲)辅佐公子纠出逃到鲁国。召忽,齐国大夫,与管仲同为公子纠的辅佐者,后公子纠被杀,召忽殉主而死。夷吾,姓管,名夷吾,字仲,曾辅佐公子纠,公子纠被杀后管仲应齐桓公(小白)的征聘为相,辅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孔子对管仲有“管仲之器小哉”(《论语·八佾》)的批评,也对其有“如其仁!如其仁”(《论语·宪问》)的赞誉。
(10)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jǔ):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出逃到莒国。鲍叔牙,齐国大夫,他与管仲分别辅佐公子小白与公子纠,公子纠被杀后他推荐管仲做了齐桓公的相。公子小白,即后来做了齐国国君的齐桓公。莒,西周时分封的诸侯国,己姓,一说曹姓,公元前431年为楚国所灭。
(11)争国:争做齐国国君。
(12)征夷吾以为相:征聘管仲做了齐国的相。征,征聘。
(13)为骊姬之谮(zèn):由于骊姬的诬陷。骊姬(?—前651),一作丽姬,晋献公宠姬,生奚齐。她为其子奚齐图太子位,诬陷太子申、公子重耳(后为晋文公)、夷吾谋反,申生自杀身亡,重耳、夷吾出逃国外。谮,诬陷,谗毁。
(14)惠公:姬姓,名夷吾,春秋时晋国国君,献公之子,文公重耳之弟。
(15)杀怀公而自立:《道藏》本及其他世传本此句为“杀怀公子而自立”,从上下文看,“子”字衍,今删之。怀公,即晋怀公,名圉(yǔ),晋惠公之子;惠公卒,在秦国做人质的圉逃回晋国即君位,五个月后被返晋的公子重耳所杀。
(16)正:行事合于既有的标准。
(17)遂:成,成就。
【译文】
宋襄公率兵与楚军战于泓水,公子目夷建议说:“楚军人多而我军人少,请下令在他们还未全部渡过河时发动攻击。”宋襄公说:“不能这么做,我听说君子不进攻没有列好阵形的军队。我虽然是亡国了的殷人的后裔,却不敢按照你的提议去做。”结果宋国军队战败了,楚军俘虏了宋襄公。齐国人杀了齐襄公,公孙无知即位做了国君。召忽、管仲辅佐公子纠逃到了鲁国,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逃到了莒国。没多久,公孙无知被杀,公子纠与公子小白开始争夺国君之位。公子纠本当立为君主,可公子小白先回到了齐国,齐国人就立了公子小白。不久,公子小白逼使鲁国人杀了公子纠,召忽殉主而死,管仲被征聘做了齐桓公小白的相。晋文公重耳因为骊姬的陷害,流亡国外十九年。晋惠公死后,文公贿赂秦国而在秦国的帮助下返回晋国,回国后杀了即位不久的怀公而自立为国君。上述三位国君,宋襄公依正理而行,却不免被楚国人俘虏;齐桓公、晋文公没有依正理而行,反倒成就了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