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丘摄鲁相(1),七日而诛少正卯(2)。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3)。夫子为政而先诛,得无失乎?”孔子曰:“居(4),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窃盗、奸私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5),二曰行僻而坚(6),三曰言伪而辩(7),四曰强记而博(8),五曰顺非而泽(9)。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荧众(10),强记足以反是独立(11)。此小人雄桀也(12),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13),文王诛潘正(14),太公诛华士(15),管仲诛付里乙(16),子产诛邓析、史付(17)。此六子者,异世而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18)。’小人成群,斯足畏也!”

【注释】

(1)孔丘摄鲁相:《史记·孔子世家》载:“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摄”有二义,一为代理,一为兼任。“相”作为春秋时的官职,亦有二说,一为百官之长,略相当于后世所通称的宰相,一为赞礼或相礼之官。其所谓“相事”,可能指赞礼或相礼之事,这即是说,孔子作为大司寇兼行相礼之事。但《尹文子》此处所说“孔丘摄鲁相”,则似指作了大司寇的孔子代理相(宰相)职。

(2)少正卯:春秋末年鲁国人,少正氏,名卯。一说少正为官名。《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由大司寇行摄相事”后“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荀子·宥坐》记有“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一事,《尹文子》此处所述“孔丘摄鲁相,七日而诛少正卯”之故事与《荀子·宥坐》所记略从同。

(3)闻人:知名人士,有名望的人。

(4)居:坐,坐下。

(5)心达而险:心思放恣而险恶。达,这里读tà;放恣,放纵。

(6)行僻而坚:行为不正而顽固。僻,歪,不正。坚,牢固,可引申为固执、顽固。

(7)言伪而辩:言论讹谬而巧辩。伪,讹错,讹谬。辩,巧言,巧辩。

(8)强记而博:固执己见而博取声望。记,通“己”;陆德明《经典释文》释《礼记·表记》“彼记之子”谓:“记,本又作‘己’。”博,获取,博取,得到。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作为“恶者五”之一的“强记而博”,当不是通常所谓记忆力强而广闻博见之义。

(9)顺非而泽:放任邪妄而引以为乐。顺,放任。非,邪妄,乖谬。泽,通“怿(yì)”,乐。

(10)饰邪荧众:掩饰邪恶而眩惑众人。荧,眩惑,迷惑。

(11)反是独立:违背正道而独标异说。是,正,正确。

(12)雄桀:即雄杰,一类人中的杰出者或突出者。

(13)尹谐:人名,事迹不可考。

(14)文王诛潘正:文王诛除潘正。文王,指周文王姬昌,商末为西伯,曾被纣囚禁于羑(yǒu)里(在今河南汤阴北),儒家“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其所说“文”即周文王。潘正,即《荀子·宥坐》所述“文王诛潘止”之潘止,人名,事迹不可考。

(15)太公诛华士:姜太公诛除华士。太公,姜姓,吕氏,名望,字子牙,辅佐武王伐纣灭商,封于齐,为齐国始祖。华士,即《荀子·宥坐》所述“太公诛华仕”之华仕;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所云,华士“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恐其乱法易教”而杀之。

(16)付里乙:人名,事迹不可考。

(17)子产诛邓析、史付:子产诛除邓析、史付。子产(?—前522),春秋时郑国人,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谥成子,郑穆公之孙,子国之子,因名公孙侨;子产于郑简公时即为卿,历定公、献公、声公三朝,其治郑多有政绩,使郑虽摄乎晋、楚两强国之间而得以安处,孔子称其为“惠人”(《论语·宪问》),为“古之遗爱”(《左传·昭公二十年》)。邓析(?—前501),春秋时郑国大夫,因不满子产所铸刑书(“刑鼎”)而另制“竹刑”;精于律法,善于讼事,刘向《邓析子叙》称其“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汉书·艺文志》著录《邓析》二篇(已佚),列名家,今本《邓析子》系后人托名之作。史付,人名,事迹不可考。这里须得说明的是,邓析被诛(前501)在子产去世(前522)21年之后,谓“子产诛邓析”显然属误传。

(18)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这两句诗出自《诗·邶(bèi)风·柏舟》。意为:忧心忡忡,为众多小人所怨恨。悄悄,忧伤的样子。愠,怨恨。

【译文】

孔子任鲁国司寇而行摄相事,到任七天就诛杀了少正卯。弟子进见,问孔子说:“少正卯是鲁国有名望的人,夫子一上任就先杀了他,能没有过失吗?”孔子说:“坐,我告诉你这样做的缘由。人有五种罪恶,而盗窃和奸私不算在内。其一叫做心思放恣而险恶,其二叫做行为不正而顽固,其三叫做言论讹谬而巧辩,其四叫做固执己见而博取声望,其五叫做放任邪妄而引以为乐。这五者只要有一种存在于某人身上,就不免要被君子所诛除,而少正卯兼有这些罪恶。因此,他日常所为足以聚集成群的门徒,其言谈足以掩饰邪僻而眩惑众人,其固执己见足以违背正道而独标异说。这是小人中特别突出的一个,不能不诛除。出于同样的缘故,商汤曾诛除尹谐,文王曾诛除潘正,太公曾诛除华士,管仲曾诛除付里乙,子产曾诛除邓析、史付。这六个人,生活在不同年代却有着同样的用心,是不可不诛除的。《诗》说:‘忧心忡忡啊,为众多小人所怨恨。’小人成群,这足以令人忧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