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殴死有罪妻妾
223字 下载全书
凡妻、妾因殴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而夫擅杀死者,杖一百¹。若夫殴骂妻、妾,因而自尽身死者²,勿论。
【译文】
凡是妻子、妾因为殴打辱骂丈夫的祖父母、父母,引起丈夫擅自杀死妻子、妾的,处刑杖一百。如果丈夫殴打辱骂妻子、妾,导致妻子、妾自杀死亡的,丈夫不论罪。
【注释】
¹杖一百:丈夫不经告知官府由官府处刑而是自己杀死妻妾的行为,只处杖一百的轻刑,因为妻妾殴打、辱骂丈夫的祖父母、父母构成了犯罪,属于本条所说的有罪妻妾,妻妾犯罪在先,丈夫虽然是擅自杀死有罪妻妾,不构成重刑的量刑条件,体现了明代法律中男尊女卑以保障夫权的宗旨。
²自尽:自杀。